六、最后一次讲课

元月13日上午我有两节课,是高三年级的政治课,于是一大早我便去上班了。

我没有去大办公室,而是在自己的小办公室踱着步,来来回回地思考。我有一种预感,那就是自己大概就要离开讲台了,要离开自己心爱的学生了,想到这里,我的心真是很沉很沉,泪水在不觉间竟然模糊了我的双眼。但我迅速擦干泪水,望着窗外阴郁的天空,在心里默默地说:该来的都来吧,没有什么了不得的,来吧,我会奉陪到底的!

等上课的时侯,我没有讲预定该 讲的内容,而是让大家回忆我给大家上第一节课时的内容,有同学立即回忆起来了,说我给他们讲第一节课时讲的是“四种修养”,即修心—修身—修识—修行,我说完全正确,然后我和大家一块回忆了这四种“修养”的具体内容。

所谓“修心”就是心要正,即要求大家加强人格修养和心灵塑造,拥有一颗真诚的、善良的、宽容的、博爱的、智慧的、正义的心灵,树立天下为公的民本思想。

所谓“修身”即要有健康的体魄。

所谓“修识”就是要努力学习文化,拥有广博的知识。

所谓“修行”就是要求大家行人间正道,出人间正果,做人间大丈夫。

何之谓大丈夫,我引用了梁启超先生的话说:“人生天地间,各有其责任,知责任者,大丈夫之始也,行责任者,大丈夫之终也,”如何有始有终,如何善始善终,这是摆在我们每个人面前的一个人生主题。

然后我便引伸到现实问题如腐败问题、农民问题、国有企业问题以及社会公正问题等等,而所有这些问题的根子都在于中国还是一个缺少民主和法治的国家,而这些问题在短期内是无法解决的,它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共同的奋斗,共同肩负起这份历史责任,唯有如此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才会拥有一个真正充满希望的未来。

最后,我讲到自己可能会被捕,可能会被迫离开这里,但是我告诉大家无论谁来代课都要充满信心、勤奋学习,相信半年后,大家都会进入理想的大学校园的……
这时一些女同学伏到桌子上开始哭了,她们一哭,我感到自己的鼻子也酸酸的,但我努力克制了自己,拿起粉笔在黑板写下了这样几行大字——

今天我们桃李芬芳,
明天我们是社会的栋梁。
努力吧,同学们!

这时,下课了,在同学们的深情目光中,我说了句“再见吧,同学们”,便默然走出了教室……(果然我下午便被传唤了,随之而来的便是失去一系列的自由,不用说,曾经拥有五年的讲台也被有关方面强行剥夺了)

七、第一次传唤

元月13日中午给学生上完课后回到宿舍,由于心情有些郁闷便上床睡了。可能由于连日来的劳累我竟一觉睡到下午3:00才醒,醒来后用冷水洗了一把脸,便坐在床边思考晚上是否演讲的问题,最后的决定是冒险做个演讲,然后我出去准备找几个友人分头通知一下。

但就在我刚出楼房就看到校工会主席急匆匆向我走来,老远就说:“赵老师,校长找你有事。”

“什么事?”“不知道,他让我来叫你,他在办公室等着。”既然是校长找我有事,我便随着这位工会负责人去了学校。

一进校长室,校长就笑笑地说:“等会儿大楼(指厂办公楼)可能有人来找你谈话,你先在这等会儿。”我信以为真,以为可能是某个厂领导要和我谈话,但想不到这是一次地地道道的诱捕行为(当然,也许校长也不知道上面的意图,只是忠实地执行上面的指令而已)。

校长让我一个人在办公室等着,然后便出去了(估计是打电话去了),不一会儿他又进来了,和我东拉西扯着一些没边际的东西,我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即将被捕。

大约五分钟时间,两个公安分局的人来到校长办公室,将一张传唤通知书给我宣读了一下,便递给我签字,我接过来一看上面没有说明传唤的具体原因,只是说根据《刑诉法》第五十条进行传唤,由于我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因而出奇地镇静,我在传唤书上签字后将大衣和围巾整理了一下,便从从容容地出了校长室,在另外几个老师有些吃惊的目光里上了停在校门口的警车。

几分钟后,车将我拉到公安二分局。

在几个警员的簇拥下,我被带上二楼预审科办公室,办公室较大,里面坐着五六个人,两三个年轻的年龄和我差不多,几个年长的则大概在五十左右,除了两个人穿制服以外,其他一律便装。

我被带到一张桌子前坐下,厂政保科长便向我介绍说:“这是市局来的领导,人家问你什么,你如实回答就是。”我没有吱声。接着政保科长就转过身对那两位从市局来的领导说:“王科长,你们开始吧。”原来市局来的所谓领导也只是个科长,我从心里觉得好笑。

问话是从一些常规问题开始的,例如叫什么名字、出生年月、文代程度、人生履历等,他边问书记员边记录,然后就导入正题,那位被称为“王科长”的人冲我说:“你知道自己犯了什么法吗?”

我说:“我没有犯法,我的所有行为都是合法的。”

“没有犯法叫你到这干什么?”他提高了音量。

我很生气,随即从口袋里掏出小本本将他问的问题用笔记录起来。

这一下,他非常恼火,大声嚷嚷道:“你胆子也太大了,是我审讯你还是你审讯我?”

我说:“我又没犯什么罪,我的所有行为都是合法的,我们现在只是平等的对话,既然你们可以记录我们的对话,我当然也可以记录我们的对话。”

他啪地一拍桌子说:“我还没见过象你这样的牛人呢。”说着一把夺下我的记录本扔到桌子上。”

我说:“你不能这样做,本子是我个人财产你不能拿,”说着我就伸手去拿本子。

“不要乱动,好好回答问题。”旁边一位年轻便衣狐假虎威,并把小本子拿走了。

我虽然很气愤却也没有办法。

这时,刘建纲进来说:“王科长吃饭吧”。王回答:“好吧,吃了饭再说”。于是除了留下两个人看守我外,一伙人便跑出去吃饭了。

我在两个警员的看护下上了一趟厕所。在从厕所回来的路上,我望见竟然有一个女公安从一个窗户里向我挥了一下手并对我伸出了“V”字形的手指头,我心里一热,冲她微点了一下头……

在预审室等待了约半个小时,保卫处长和政保科长亲自叫人为我做了一碗面条,我也不客气,接过饭便大吃起来。

吃完饭后,我在预审室等了好一会儿。大概到晚上7点左右,王科长他们来了,一进门,我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醉醺醺的王科长一边打着嗝,一边喷着酒气,又一边开始讯问我,问我知不知道《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我当然知道,我还为学生讲过这堂课呢。但我说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指责说我竞选扰乱了社会治安,是违法的。我说:“说话要有根据,从法理上讲,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不许竞选;从事实上看,我之竞选不仅仅没有对厂区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任何负面影响,而且大多数职工的反响是积极的,因而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他一拍桌子说:“你还不承认你的行为已经在职工中造成了恶劣影响是不是?有人称你‘大救星’是怎么回事?有人请你吃饭并说什么“变天”又是怎么回事?你以为我们不掌握你情况?”

听到这话我确实大吃了一惊,因为所谓“大救星”的称呼和一封信有关。大概是在元月9日也就是在我散发了第一份公开信后的第三天我接到厂技校一位名叫“徐瑶阶”的学生来信,该同学大概为我的公开信所感动,因而在信里对我大力支持,并希望我能想办法帮八一三厂走出困境,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他在信首称呼上非常不恰当地使用了“赵大救星”的概念,但问题在于这封信是通过邮局邮来且由我亲手拆的,我拆信时没有发现任何信被拆过的痕迹——他们又怎么会知道呢?

同样,元月12日下午,四位工人师傅请我吃饭时,确实有一位师傅说我在做的是“变天的大事”,但当时我们并没有发现有人进来探听呀,他们又怎么会知道得这样详细?

后来又一想,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早就处在有关方面的严密监控之下了,后来在7月9日的法庭上,公诉人还向我宣读了早在93年5月陕西省国家安全厅就对我进行立案侦查的法律文书——既然自己早就处在被监控之下,有关方面的窃听、窃看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但我当时面对王科长的提问却反问了一句:“这事确实有,但你是怎么知道的?”“怎么知道的,这不用你知道?”说这话时,他的脸上还带着几分甚为得意的笑容。。。。。。。

就在这时,王科长被叫出去了,几分钟后(大概晚八点左右)王科长进来对我说:“走,到你的住处看看。”

八、抄家行动

元月13日晚8:00左右,警车载着我从公安局向单身楼驶去。几分钟后,车就开到了我所住的楼上,包括汉中市国家安全局、汉中市公安局政保科及汉中公安局二分局(即八一三厂保卫处)的警官加校长共有十几个人上到了四楼,我掏出钥匙打开房门后,十来个人便涌进了小房里,然后一位便衣向我宣读了搜查证,我签字后,他们就开始翻箱倒柜……

其实我的宿舍并没有什么,除了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外便是几大箱子书,但是他们硬将所有的抽屉、书箱、床下杂物全部翻检了一遍。特别是书,他们检查得非常详细,每一本都一页页地翻看。尤其好笑的是他们竟然将我墙上贴的两幅地图也揭起来看看,还在四周墙体上敲敲打打,又是拍照,又是录像,希望能发现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东西。至于书信、磁带、收音机、照相机也全被他们折腾了个遍,最后他们将一些文字材料如公开信、书信、通讯录、笔记本及《中国左祸》等书抄走,接着又开车把我带到办公室搜查我的办公室场地,结果他们弄到了113份民意调查表的复印件——其实这是我以防万一,特意为他们准备的。我将复印件上交给他们,将原件放在一非常安全的地方,从而防止他们在调查卷问题上做我的文章,但他们拿到复印件后问我索要原件,我说在目前的情况下原件是不会交出去的,但在某个合适的时候我会交出去的,他们没有办法,只好又带我回到了分局预审科,这时已是夜里一点多钟了,后来我才了解到在他们对我的宿舍和办公室进行四五个小时的查抄后又于半夜开车赶到十余里外的红光中学,喊开校门后直奔我的女友王若兰的宿舍,又对她的房子进行了一番折腾,将我存放在那里的一本日记抄走了。

在预审室,他们没有再审问我,而是派了四个警察看护着我。我由于非常疲倦,便将四张椅子摆在一起,然后裹着大衣躺在上面迷迷糊糊睡着了。

九、神圣的一票

大概是在凌晨四、五点的时候我便醒过来了,主要原因是太冷将我冻醒了,我站起来,揉了揉眼睛,呵了呵手,那几个警察倒很客气,招呼我过去烤火,我说“不冷”,没有过去。只所以不想过去,一是觉得和他们没有什么话说,挺尴尬的,二是自己也不想说话,因而便一个人冷冷地坐在那里做些思考。当时思考的问题主要有两个:第一,他们什么时候放我,对于这个问题我当时心里很坦然,自认为在参选问题上,自己的所有言行都是合法的,是经得起他们的“考验”的,因而我当时认为他们只所以控制我是为了防止我在选举前夕再度进行竞选活动,我想厂里选举活动结束后我一定会被释放的。我思考的第二个问题是一定要争取履行自己作为选民的投票权利,我虽然被传唤,但政治权利并未被剥夺,因而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政治代言人,因此我决定等早晨8:00他们上班时提出自己的参选意见,我一定要捍卫自己在投票箱前进行投票的权利。

好容易等到早上八点,他们都来了,我当即向限制我人身自由的政保科长表示:“上午就要投票了,我作为合法公民的政治权利并没有被剥夺,我要回学校去参加选举”。但政保科长说了句:“还早着呢,忙什么”,说完便跑到另外一个办公室去了。

大概8:30左右,厂保卫处长与政保科长一块来到我跟前说:“你现在还不能回学校参加选举,但为了保证你合法履行自己的政治权利,我们决定到时候将学校选区的投票箱派专车专人送过来供你投票,这该满意吧。”我说那样做不合适,我应该回到选区投票,但他们根本不理我的要求,而是回转身又去了。

到十点的时候,学校果然开着车由校长及监票人将投票箱送过来了,保卫处长及政保科长又讲了一通自我表扬的话,说什么为了尊重我的民主权利,厂领导特意作了这种安排。言下之意,好像我还受了他们的特殊优待似地,真是可笑。但我没有说什么,而是从校长手里接过那张选票看了一下,上面列了四位县人民代表正式候选人,其中两男性代表候选人均是副厂长,两个女性代表候选人中的一个是厂办的秘书,另一个是某车间的副主任,我稍一思索,便在众目睽睽之下用笔在两男性代表候选人的前面空格内画了“×”,然后在下面的空白栏处郑重写上自己的名字,注明性别并画了圈,女性代表候选人我写了一位我比较敬重的女教师,填好选票后我同样在众目睽睽之下郑重地将选票投进了选票箱。

这是我有生一来第二次履行自己作为一个国家公民的选举权利。第一次是1993年初,也是选举县级人大代表,记得当时我正在车间干活,车间主任将大家召集起来发了选票,说是选举人大代表,由于自己根本不了解这些候选人的情况,候选人也没有向广大选民作任何竞选活动,所谓选举只不过是走走形式,做做样子,因而我投了弃权票。但是5年后的这一次选举对于我来说不仅不再是形式主义的选举,而且由于我的积极竞选而在八一三厂掀起了一场惊动海内外的选举风暴,我不再是弃权或象别人那样机械地画圈,而是在民主理念的驱动下,在数名警察及共产党官员的注视下极为认真地投了自己一票,尽管我为这一票付出了三年监狱生活的代价,但我将永远为这一精彩的瞬间而骄傲、而自豪!

下午3点左右,我向“陪伴”我的几位警察提出“恢复人身自由”的要求,因为传唤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但事实上我记错了,我将传唤时间记成了老刑诉法的规定,而事实上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在后来与安全局打交道的过程中我几次向局长提出了他们所犯的这样一个法律错误,这是后话,暂且不表),于是一个警察便出去反映我的问题。不一会儿,汉中市公安局政保科长及指导员便进来了,我说:“传唤时间到了,我可以走人了吧”,喷着酒气的王科长说:“忙什么,我们还有话要对你说呢。”接着便说了一大通官话,什么要安分守已啦、要遵纪守法啦、竞选是资产阶级的一套啦,我中西毒太深啦之类,我又据理争辩了好长时间,直到下午4:00左右我才自由地走出了监禁了我一天的公安局大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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