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先生因为参与起草和签署《零八宪章》,于2008年12月8日被中共当局拘捕并遭非法关押。他在2009年12月25日,遭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11年徒刑。在刘晓波被捕和被判刑之后,中国国内先后有大批《零八宪章》签署人联名声明,并采取实际行动,要求与刘晓波一起承担责任。

作为《零八宪章》的海外签署人,今天我效仿国内签署人的榜样,前来自投罗网,要求中共以对待刘晓波的同样标准处置我。

我有充分的理由这样要求:

2007年底,中共当局曾同样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类的罪名对胡佳判刑的时候,我所参与的“悉尼支持中国民主化平台”的同仁曾发表过题为“我们愿替胡佳坐牢”的文章。我仔细研究了刘晓波和胡佳等人的案子,确信我有充分的理由要求代替刘晓波、胡佳等人坐牢。

刘晓波先生参与起草的《零八宪章》,描绘了一下对中国政治民主化前景的粗略展望;胡佳先生是帮助爱滋病患者和帮助弱势群体维权。他们做的,不过是履行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和责任罢了。另外还有杨天水、郭泉、谭作人、黄金秋、徐伟、靳海科、刘贤斌、杜导斌、黄琦等成千上万的中国公民,都因为发表文章或言论,呼唤民主自由法制,评论和阐述对社会制度建设的看法,批评当局施政的缺失等,而被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或者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遭重判。如果他们的所作所为可以被指为颠覆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那么正说明了当局就是一个独裁专制、阻碍社会进步、任意玩弄法律、剥夺人民基本人权、肆意欺压百姓的政权。这样的政权还有存在的理由吗?人民还不应该起来颠覆它吗?

比照刘晓波和胡佳等人,我有着切实而具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并确实在实践着“颠覆国家政权”的行动,并且希望取得成功的后果。

先举个例子。在澳大利亚生活多年,我参与了颠覆澳大利亚前任总理霍华德及其政权的行动。自1996年霍华德上台以后,因为我不认同其执政纲领和治国方式,我决定行使自己作为这个国家公民的基本人权,开始不停地在报纸上公开发表文章,并在诸多场合发表言论,对其执政能力和治国路线进行“恶毒攻击”,煽动人们用选票颠覆他的政权。那是在胡佳先生被判刑之前不久的2007年9月,我和众多的澳洲公民一起,最终用选票颠覆了霍华德政权。霍华德先生不但因此失去了政权,而且连他本人在国会的议员席位也一块儿丢了。

在中国事务上,我也同样撰写过不少“煽动颠覆”现政权的文章。这是因为我确信,更换政府是人民的天赋权利。政府只是人民的仆人。而中国现政权是人类历史上最腐败、黑暗、独裁、邪恶的政权,不但任意剥夺人民的基本人权,甚至任意剥夺人民的财产及生命。所以,要求颠覆这个政权并付诸实践本身就是天赋人权。

今天我启程回国,自投罗网。我准许中共政权套用任何罪名,让我这个在“颠覆国家政权”方面既有言论又有行动,还有实际效果的人,替刘晓波、胡佳等良心犯承担责任。

2010年5月

《议报》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hinaeweekly.com)
Initially published in Yibao, no part of this article may be reproduced or transmitted without including the original URL(www.chinaeweekly.com)


【转载请加上出处和链接:https://yibaochina.com/?p=23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