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的此时,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56年之际,我写了一篇《俺和共和国说几句话》文章。文中以殷切之情诉说了自己的悲惨遭遇,祈望共和国的长官能看到自己的文章,依照共和国法律来解决我这么一个为了自己的国家忠于职守终身残废却得不到依法抚恤的问题。

然而,六年过去了,在共和国又迎来了他的61岁生日之际,在本人又苦熬六年并度过了56岁之后,作为一个已经年近六旬老者的我却还是经常蹒跚在共和国的各大衙门口,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艰难奔波。

显然,共和国里没有人理会我。所以,使得我不得不为正名自己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和好人而继续奔走呼号,尤其是企图甩掉被共和国列入“黑名单”的头衔,堂堂正正地做一个大写的中国人,享受到国家应该给予的合法待遇,痛痛快快地活下去。

我深知,即使是那最可怜的卑微诉求,在未来的道路上仍然是充满着凶险,而且希望还是非常渺茫。残酷的现实告诉了我,天不变,道亦不变。只要掌控共和国大权的共产党人意识形态不变,思维方式依旧,包括回归中国人正常人性,别说是我这一介区区草民,即使是被他们在62年中列入“黑名单”的显赫政要、名人大家,也很难受到共和国的礼遇恩赐,尤其是讨个公正的说法。从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到领导共和国的共产党总书记赵紫阳等人的命运和结果,无不都被证明于此。

当一个人被以国家的名义视为敌人并欲与其抗争时,其结果难免是可悲的。同样,当一个国家无视任何个人天赋人的权力并视其为敌时,其下场同样是可想而知的。

我不知道自己所在的共和国究竟是个什么性质的国家,究竟有多少合法性和人民代表性。但我却能够从自己的个人历程中,特别是如何被列入“黑名单”的经历中得出属于自己的结论:共和国并没有与我共和,与我和谐,与我讲理说法,因为他根本没有把我当做一个中国人和国家公民,尊重我的应有权力,维护我应有的尊严,使得我不得不在此继续抱怨和数落着这个还在以国家自居的你——共和国。

如果让我这个活了半个多世纪的老人说句心里话的话,那就是我感到做一个中国人很容易,而做一个共产党领导下的共和国人却太难了。这决不是什么危言耸听的话,我所经历的一切不能不让我有着这样的感觉。

我之所以说做中国人容易,因为我们中国毕竟是一个有着几千年传统美德的国家,这一传统美德的基本要求就是做一个中国人应该如何说老实话和做老实人,照此做到了,则人是国兴,否则,则是人衰政亡。但凡希望自己的国家昌盛者,无不都是遵循这一传统做人报国。所以说,做一个好的中国人并不是不容易的事情。

可是,我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突然发现,我们这个建政才60多年的共和国从刚开始就不那么提倡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我们看到的是:说真话的万千之众被打成“右派”,讲实话的国家主席和国防部长被迫害致死,做老实人的共产党总书记被扫地出门,干良心事的总书记被罢黜软禁致死,那些满腔热情为了国家的进步和民族的振兴的志士仁人被赶出自己的国家,那些为了维护基本人权的正义人士被纷纷投入大牢,就连我这么一个行使做人基本良知的普通中国人也被莫名其妙地从国家公务员岗位上辞退和最终投进监狱,直到被列入共和国的“黑名单”。

关于我是如何被列入“黑名单”的历史原因就不在此赘述了,因为只有一句话二个字:良心。事实真相已经是世人皆知故不再重复。我只是想在此简要地叙述一下被列入“黑名单”后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待遇”,在以飨读者之后,也留给未来见证。

作为一个为了国家尽到义务并失去生命健康的我受不到共和国法律的有效保护。在2008年我第十一次到共和国的公安部信访时,一位接待者就恶狠狠地说:“他(指我)曾经支持过动乱。”此时,我才好像猛然醒悟:我的上访为什么总是无果。

作为一个共和国的公民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十年来,我没有被通知参加任何选举和被选举,我不知道自己的国家主席是谁,甚至连自己所在街道办事处的主任是谁也不知道,当然,更谈不上自己选举了他们。

作为一个公民没有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我的思想及其表达在共和国找不到地方诉说,包括自己的冤假错案也无处投诉。

作为一个公民没有行动自由,包括去为自己的冤假错案进行的走访活动。早在2001年我到北京上访时,北京的警察就到我所住的地方进行搜捕,而且警告提供给我住处的朋友,不准我在那里居住。即使我到上海市检查因公负伤的身体时,上海市警察们也“光顾”我的旅馆进行骚扰。

作为一个公民没有打工谋生的自由。在1998年6月份,上海市公安局埔东分局就来到我打工的地方并强行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最后以“不欢迎你在上海市”之名通知江苏省警方把我带回徐州。

作为一个公民没有出国自由。在2005年我因受美国朋友邀请到徐州市公安局申请护照,结果被告知“上级不批”,当我问其原因时,答复是我“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而不属于持护照者”。

作为一个公民没有依法维《宪》的权利。面对着林林总总的共和国宪法所赋予的各种权利,自己却找不到说法讲理的地方,。。。。。。。

够了,足以够了。虽然自己作为一个人还在苟活着,但是,在丧失了以上“天赋人权”的基本自然人权和国家《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法权)之后,其存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不知道自己的这种活法及其形式是我等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不幸,还是共和国作为一个国家的不光彩。我想:如果一`个国家不能够依照自己的宪法切实可行地去保护他的每一个公民,尤其是好人,这个国家的形象并不是那么高大伟岸,尤其是屡屡在“亲小人,远贤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时,前途的确不能不令人忧心忡忡。

好在我从来没有为自己被列入共和国“黑名单”之后感到耻辱,因为自己深知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人民和良心的事情,对不起祖国的事情,包括对不起共和国的事情。至于为什么被列入共和国“黑名单”并遭受不公正待遇,我想不是我有什么问题,而是掌握共和国的权力者们出了问题,对此,历史会给予最好最完整地答案的。

因此,我还会按照中国人应该遵守的道德低线做人,按照中国传统美德的标准做事。磊落生平事,无愧华胄人。虽然我知道自己可能还会被共和国误会并被继续视为“黑名单”上的人,但我同时深信我将无愧于一个大写的中国人之称号,并将继续和所有海内外为了追求中国的自由民主事业的同胞一样,为了民族的振兴而矢志不渝地奋斗下去,至于是不是还在共和国的“黑名单”之上和遭受不公正待遇,也就无所谓了。

不过,在最后我还是想和共和国说几句话。俗话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顺。一个人的自然生命现象是这样,一个国家的政治生态也应该是如此。作为一个已经建立国家政权六十年的共和国,是不是也到了“耳顺”的时候,从而俯下身段来多听一听人民的声音,关注自己国家的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的时候了呢?!

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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