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发生在河南省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的坍塌事故,本身并不值得刻意渲染,但垮塌之后的官方一系列反应,却给公众带来一连串的疑问乃至忍无可忍的愤怒。

  11条生命的瞬间消逝,换来的不是“有关部门”从上到下的省思和道歉,而是一次次自相矛盾的遮掩和稀奇古怪的解释和推责。若重新梳理一下此次事故的过程,人们便会发现只有在我们“中国特色”的条件下,才有可能暴露出的种种丑陋。


丑陋一:喉舌媒体如何避重就轻

  2月2日,当地党媒《河南日报》刊登了题为《省市救援争分夺秒不舍昼夜》的新闻报道(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j/jryw/2013-02-02/content_8197663.html)。在这篇仅仅1300字的新闻中只有官员,而没有民众,从头至尾一口气提及并表扬了16位当地领导。而且其中有1134个字是用来专门颂扬河南省委、省政府如何辛苦工作,如何没日没夜的。全篇领导占用的字数约为600字,但没有一个字是针对这起重大伤亡事故的分析、伤亡人员的现况以及家属的感受或名字。里面更没有家属的一滴眼泪或一句对政府的批评,抑或来自“有关领导”的一声道歉……

  微博上的有心人对此进行了统计,全文涉及那16位省市领导的褒扬之处竟有25个词句,如“迅速、立即、有序、竟敢、全力以赴、难度很大、全力救援”……

  人们看到,塌桥废墟之上,“人”不见了,只留下对当地政府、官员的大篇幅褒扬,这无疑是对生命的漠视与麻木。试想在遇难者尸骨未寒,众多家属哀痛亲人罹难之际,官媒却只做“领导活动报道”,这不仅令人觉得滑稽可笑,而且更让人寒心不已!

  世界各国的事故报道,主角永远都是新闻事件的当事人,他们才是事故的罹难者、受伤者及其亲属,而参与事故救援的人员及所谓政府官员只能是配角。而在中国恰恰相反。太过常见的都是上述这类报道,民众往往首先看到的都是“领导十分重视”,领导如何指挥组织抢险、救援,然后,才是事故现场……

  很多微博网民对这篇“以褒扬领导为主,以报道事故为辅”新闻报道评论说,“报道中没有人的味道”、“典型的八股官样文章”。看完这篇新闻,任何一个有正常情感的人,应该都会有同样的感觉。此前已有官方调查称,在民众最反感的官话、套话中,“领导重视”高居第一。然而就是民众如此反感的一句话,却仍然屡屡出现在今天的报道之中。


丑陋二:祸首不是天气也非鞭炮而是豆腐渣

  义昌大桥垮塌事故发生之后的翌日也即2月2日上午,央视新闻网(http://news.cntv.cn/2013/02/01/ARTI1359724257760764.shtml)在新闻报道中的第一个解释竟是:“系因恶劣天气造成车辆爆炸引发桥面垮塌”。报道中引述当地官网——“大河网”的新闻调查称,“据事故现场指挥部消息称,义昌大桥事故系因恶劣天气造成车辆爆炸引发桥面垮塌,其中6辆大货车、2辆小车坠落,没有客车坠落,11名伤员4个重伤7个轻伤。”这一次谁都没有想到,即使是人为,官方也要怪罪于气候。天气无辜成为罪魁祸首!

  我看把事故原因归结为老天爷就跟动车事故怪雷电暴雨一样荒唐。因为现在是大冬天,气温零下,炸药不容易自爆。这是常识。要说鞭炮导致大桥垮塌,笔者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常看的电影片。解放军为了炸毁一座桥费尽苦心:又是找设计图,又是实地侦察,又是必须准确安放炸药位置……而现在看来,这些电影真是在“忽悠”中国的老百姓。正确的逻辑应该是:如果是装运烟花爆竹的车辆先爆炸,然后炸毁了桥,那么,首先这辆车应该炸得粉身碎骨才对。但根据跌落桥下载运鞭炮的货车照片来看,那辆车的受损情况不大:车架基本完好,轮胎一个不少。因此,根据常识等诸多因素综合分析:应是大桥垮塌在先,鞭炮受冲击爆炸在后。河南官方应是在蓄意掩盖罪恶:主管工程招标及验收的一窝腐败贪官收了巨额回扣黑金,开发商偷工减料建了一座劣质桥!企图巧用鞭炮爆炸来掩盖大桥因劣质而垮塌的黑幕,只是一个滑稽的小聪明。

  不少网民根据媒体在事故现场影下的照片纷纷质疑,桥梁坍塌后,部份造桥钢筋零零落落的暴露在外,但钢筋居然只有手指般粗细。此外,塌桥的断面十分整齐,如果桥是炸塌的话,横截面应该呈现不规则的形状,这是常识判断。所以官方的事故原因无法令人信服

  有网民则说:“每当我看到中国官方对事故的一些说法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在童话里,很傻很天真,智商低下。”


丑陋三:赔付上“同命不同价”的身份歧视

  2月4日,当地官方表示,对河南塌桥死者家属将按户籍所在地标准赔付。按河南的标准,也就是“城市户口能赔40多万元,农村户口的最多赔18万元。”(大河网2013年2月4号)

  同样是一起人身伤害事故,给人们带来的都是巨大的伤害,却因为受害者城市户口人与农村户口的差别,在赔偿数额上却存在超过一倍之差,这不仅是一种身份歧视,更是对死者家属的第二次伤害。

  中国在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历来采用两个标准: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两个标准的差别少则在一、二倍间,多则甚至达到了五、六倍,极其不合理,也极不公平。这种歧视性的赔偿标准让死者家属显然难以接受。因为在灾难面前,家属的悲痛心情都会一样沉重。

  大桥事故“同命不同价”的消息顿时引发网民极大关注。因为18万40万之间差别的不只是数字,而是至今仍然深植在现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城乡等级观念。

  在网民形成的强大舆论压力下,官方这次倒是反应很快,2月5日即通过官媒宣布,“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坍塌事故死难者按同一标准赔偿”。其实,当地政府早就该走出“维稳式”赔偿怪圈。

  由此事的逆转,可以看出,这既是“有关方面”基于“人人平等”、转变观念之下的一点被动式进步。同时也是网民基于良知而不断发声赢得的一点胜利。


丑陋四:调查方式和结果的黑箱化作业

  在中国,一遇重大责任事故,新闻报道中总是会说“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但时过境迁之后,其调查结果往往不了了之。就像温州高铁动车追尾报告一拖再拖竟至大事化小、不了了之一样。如去年被网民人肉出来的陕西“表哥”局长杨达才贪腐一事,至今仍然不了了之。这次河南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的坍塌,虽然也变成了一起受公众密切关注的重大安全事故,但料想此事最终也会无果而终。

  在中国每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官方的解释往往变成唯一权威的霸王定案。调查结果从来都是领导说了算。这恐怕只能归咎于中国文化中根深蒂固的“奴化基因”:盲从,不愿对权威提出质疑,缺乏个性,服从集体和思维偏狭。

  但在西方,对重大事故展开独立调查已成惯例。独立调查机构往往成为调查工程灾难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如在美国,从1986年和2003年航天飞机失事甚至911恐怖袭击,美国都有独立于官方控制的专家调查报告。去年10月发生在香港的南丫岛撞船事故,香港特区政府也马上成立了独立调查委员会。因为独立调查机构具有独特的优势:调查目标明确,致力于揭示对受众有重要意义的事实真相;调查行动由具有专业素养的人员有组织、有计划地独立完成,调查与收集材料是其独立行为,不受在此之外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在内的任何权力或利益集团的控制。

  毕竟,重大事件真相调查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就必须有“第三方仲裁”加以场外监督。而独立调查所带来的多元视角、丰富数据甚至不同结论,便有助于政府调查的拾遗补阙、客观公正。而在这次坍塌事故中,由于当地官方显示出急于摆平事故,于是就愈暴露出更多问题、制造出更多疑点。政府越想大事化小,就越化不了。越想“家属情绪稳定”,就越难稳定

  最令人失望的是,这种官媒的掩饰、责任的忽悠和人命的卑贱加在一起的群魔大合唱,在时至今日这种现代电子信息日渐普及和民众自觉维权意识日益醒觉的双重进步形势下,仍在中国各地顽固地延续着……

2013年2月16日
转载自《民主中国》网刊
http://www.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3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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