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成被抓了,这在我意料之中。因为七年维权,陈宝成与平度地方政府的博弈陷入僵局,早已听到磨刀霍霍之声了,那位平度政府“参议”早就整理了他“敲诈勒索”的证据。目前陈宝成落入了非法拘禁罪的巢窠,这结果却又在我的意料之外。

  陈宝成是温和的,也是理性的。几年前在一个家庭教会我们初次见面,当时他在《南方周末》实习,向我询问我对一些著名报人的看法,我推荐了几位,特别指出叶檀的写法理性、冷静但是又能够把自己的观点传达出来,他说:“我就是想走这条路线”。此后,陈宝成的文章我看的不多,但是他抗拆迁维权的信息却常常看到。当我看到他只身一人迎着推土机走上去的照片,心中砰然一动:一介书生居然如此英勇无畏,令人钦佩。试想,如果有几十个、几百个陈宝成,“水泥党”的横行无忌就会大大收敛。这是我所推崇陈宝成维权的现实意义。

  可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是这种思维的惯性,让法大毕业的陈宝成忽略了当局“非法拘禁”的做法,成就了平度警方“请君入瓮”的布局。

  既然是布局,既然是屡屡报案,被警方不作为所延耽,那么就有一个陈宝成在“非法拘禁罪”中的位置问题,在罪与非罪的问题上也就有官方和民间不同的视角。在事实尚没有完全清晰的情况下,本文只根据现有的信息做一些分析。

  陈宝成在“非法拘禁罪”之中:根据警方的一面之词和视频片段所营造的氛围,似乎陈宝成等人的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将司机拘禁在车内,超过24个小时,公安多次解救,陈宝成持刀斧威胁,人质被浇汽油,不让靠近解救。

  陈宝成在“非法拘禁罪”之外:好在律师及时介入案子,使我们看到了另外的事实。根据李会清律师两次会见陈宝成得知:对方强行在村民的宅地上挖掘,陈宝成屡次报案,电话分别打到平度、青岛,甚至督导人员之处,警方才出警,但并不靠前,也无意带走司机,而是在几百米之外等候。视频上我们也只看到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到推土机前晃了一圈就走了,这些人身份不明,可能是地痞,也可能是便衣警察,不能认为是来解救“人质”的,也就是说警察没有靠前,而是坐等“非法拘禁”酿成。之后,警方忽然出动90名警察对陈宝成等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此外,陈宝成说张明珂往司机身上倒的是水,因为怕司机中暑还送过冰块;另据媒体对到现场的医护人员采访得知,她们距离司机仅1米之遥,也没有闻到汽油味。陈宝成手机中还有司机自愿留下的证据,只是手机被控制在警方手中。陈宝成说并没有发现司机身上有伤,司机也说不明白伤的来源,只是说可能是汽油自燃所致,并且司机回家一天之后才到医院就诊。

  目前家属和律师提出的质疑还有:一、既然警察说形势危急,缘何警方在前20小时内仅部署3至7名警力,且距现场很远;二、缘何未叫救护车、消防员到现场待命;三、看到村民三次拿汽油到现场,为何不在外围拦截;四、为何不清理现场,设置警戒线,任凭无关人员干扰解救;五、为何突然将警力增至90人,当时现场比此前更危险吗;六、扣留人肯定有诉求,而警方否认陈宝成一方有任何诉求,这有违常识;七、警方在事发25小时后采取行动,有拖延时间满足非法拘禁立案标准即非法拘禁24小时的嫌疑。

  既然如此,那么陈宝成等人是在报案后等候处理之中,也就是在维权的持续过程之中,他们要追究的是司机一方毁坏私人财物的责任。而这个等候过程的延耽是由于警方不作为导致的,如果警方作为,不会发生这个结果。也就是说陈宝成等人没有“非法拘禁”的犯意。这是这个案子特殊和复杂的地方,不能视而不见。陈宝成等人的维权行为客观上虽然与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重叠,但是在维权前提下,主客观要件的分离,导致在事实上与非法拘禁罪还有一段距离。只要在当前“稳定压倒一切”的法律语境中,构陷和网罗罪名的事情还在时常发生,我们就难以指望司法机关会真实地面对陈宝成个案的特殊性。

2013年8月18日
原载于《中国人权双周刊》网刊
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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