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俗谚有云:“乌鸦笑猪黑,自己不觉得”。用以形容那些有嘴说别人,无眼看自身的人。在我们的官方媒体及帮闲文人的笔下,时不时都可看到对日本人(尤其是政要人士)去祭拜他们的靖国神社,而发出一派指责之声。动辄便是什么“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更嘲之为“拜鬼”。然而在中国大陆,某些人的“拜鬼”情结却丝毫不亚于日本人。而且“拜”的是—个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比当年日本侵略军更为严重的血腥罪行的刽子手。被他杀害、迫害死的中国人更远远多于中、日战争中死亡的中国民众。这个大魔头就是臭名昭著的毛泽东。

  毛泽东还未做“鬼”之前,就被一帮子人捧上了神坛,成为—个名符其实的邪教“魔神”兼祭司。他的一个歪点子,—个馊主意,—句话,乃至一个异想天开的打算,就可使千千万万中国人或死于非命,或家破人亡。所谓的“镇反”运动中,他一道圣旨指示按人口比例的百分之几杀所谓的“反革命”,立马就千万颗人头落地,包括已向中共“起义投诚”的国民党军、政人员,乃至抗日战争中的将士都通通格杀勿论。1957年他一句“这是为什么”?就发起了—场“反右”运动,把数以百万计的知识精英打入地狱,送去劳教、劳改、农村管制,又是千万人被活活饿死、折磨死,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脑袋—热,突然要什么“超英赶美”还要“提前进入共产主义”,结果为了迎合这个魔鬼,大家跟着乱吹牛,乱扯谎,亩产万斤、十万斤。最后造成全国三千多万人被饿死的大悲剧。到了文革更是登峰造极,批斗人,殴打人,杀人像做游戏—样的随便。上至中共的国家主席、元帅,下至“黑五类”份子,上至八十多岁的老人,下至八十多天的婴儿,都可无辜被处死。甚至在广西,还把“阶级敌人”杀了当牛、羊肉—样的煮来吃……在毛泽东统治的几十年中,被如此杀害、迫害至死的人,据最保守的估计也在五千万人以上。直到今天这些作恶者没有任何人受到了惩罚。而毛泽东作为这一切罪恶活动的始作俑者、总指挥人,更凭藉着—党独裁专制体制的庇护不但逍遥法外,仍在“神坛”上赖着不走。而几十年来老毛的鬼像,和与毛有关的东西,更不知害死了多少人。

  在文革开始以后,毛语录、毛像章、毛挂像、毛塑像都成了圣物,也就同时成了一颗颗比“烫手山芋”还更烫手的定时炸弹。人们既不敢拒绝不要—-那就大逆不道罪该万死了—-而要了以后随时都可能给自己带来遭批斗,进监牢,甚至杀身之祸。笔者的一位朋友,因为胸前佩戴的一枚毛像章,在上公共厕所时,一不小心因别针滑落而掉进了粪池里,当即被“革命群众”看见检举,便成了“现行反革命”。另有—家人,因那时的住房均十分简陋,两户人家中间就隔着—层板壁。这一家在板壁上钉铁钉,钉子穿过板壁,哪知隔壁那家人板壁上贴着—张毛像,钉子便从毛像头上穿过。两家平日素有矛看,于是那家人立即报案。公安局的人来一看现场,立即定为系“极端仇视伟大领袖”的“反革命行为“立即抓捕。还有—位农民,赶集时买了一尊毛泽东的石膏塑像,准备拿回家去供奉。放在他挑东西的担子上。他小心翼翼生怕掉在地下摔坏了。于是用根细麻绳将石膏像捆在担子上。走在路上被人看见,便说他公然敢“侮辱伟大领袖”而判刑入狱。

  更惨的是我们四川有个在小县上理发的师傅。上世纪七十年代,非洲有个国家送了毛泽东几箱芒果。毛又拿来转送给什么“工宣队”。据说毛泽东曾用手摸过这芒果,于是芒果便成了“圣物”拿到全国各地进行巡回展览。各地的人敲罗打鼓去拜迎“圣物”。那天到了这个小县。理发师的儿子没见过芒果。便问他父亲:“爸爸,芒果像什么样子”?这理发师傅随口便答道“像啥啊,像条红苕”。红苕又名红薯,是—种粗粮作物食品。但在四川的方言里“红苕”往往暗指男人的生殖器。于是被人听见,便说他恶毒攻击,最后被枪毙了。毛像和与毛有关的东西几十年来就这样年复一年的祸害着中国民众。

  因此那个至今还挂在天安门城楼上的毛像,也就理所当然成了一切追求民主、热爱自由人们的众矢之的,必欲除之而后快。来自湖南的三勇士,首开先河,用臭鸡蛋装着的油漆“蛋”无虚发的“教训”了这个暴君。1989年5月23日,八九爱国学运中三位来自湖南的青年余志坚、喻东岳和鲁德成向毛像投出了装着油漆的鸡蛋,让毛像顿时面目全非。虽然三勇士后来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以“反革命罪”判囚,被人誉为“天安门三君子”。入狱后更遭受酷刑虐待。后在国际救援下,余志坚、喻东岳已到达自由彼岸的美国。然而民不畏判刑,奈何以判囚惧之?2009月5月12日,来自新疆的男子顾海欧又勇敢的向毛像投掷出自制燃烧物,造成毛像下方灼痕后被捕。以至据称当局不得不对天安门城楼上的毛画像备下多幅副本,以便可以随时更换。毛像在天安门城楼已成为一种政治象征。而遭民众如此唾弃、蔑视不能不是当局反民主,尊独裁,倒行逆施,开历史倒车必然招至的结局。

  而自“乌有之乡”及薄熙来之流的毛左份子大搞“唱红歌”企图复辟文革以来,尊毛与批毛更成了当今民主与反民主的分水岭与试金石。2012年10月25日下午,郑州市姬来松(律师)、蔺其磊(未注册律师)、程帅帅,曹小东四位青年在河南郑州市紫荆山广场毛泽东雕塑背后当众撕毁了自己所持有的毛泽东画像的印刷品,并且把照片上网,流传开来。到了11月1日他们被警方长时间传唤,甚至超过24小时置留于警局。警方此举遭到民主派人士强烈的质问和抗议。而毛派份子和五毛党徒,却对曹小东等四勇士大肆辱骂,甚至以暴力语言进行恐吓。

  毛左文人司马平邦公然叫嚷要对这四位青年:“依法追诉”;而署名“鹤龄”的毛派份子更发表文章说,“姬来松等人的这次表演,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公然侮辱他人,应该以刑法问罪”。更有毛左份子扬言要对这四位青年“刑事拘留”,“人人而诛之”,甚至狂叫“诛灭九族”,“就地正法,杀鸡儆猴!否则中国必大乱!”一派文革式的流氓暴力语言。更有人搬出中共的党章与宪法称:“宪法和党章对毛有界定。你公开侮辱毛,即侮辱宪法!”其实这些歪理都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毛泽东死去多年已是—个历史人物,但同时也是一个公众人物。对于历史人物,人人均有权表达对他的褒贬态度,这是一个学术问题。撕毁其画像只是一种行为艺术的表达。根本不构成什么“侮辱毛”罪。而公众人物更天然应受民众的质疑与臧否。世界上如美、英等一切民主国家,总统、总理在位时,民众为表达对其政策的不满而烧毁其画像以示抗议,更是屡见不鲜。皆属于公民正当的表达权利。更何况对一个历史人物,任何人均无权阻止对其功罪作出判断与表达。至于一些毛左份子所谓的中共党章上对毛有什么“界定”,那只是贵党自己的事儿。你要把毛“界定”成什么“伟大导师,伟大领袖”,乃至天神、真主都是贵党内部的事。与我们老百姓毫无关系,也不具任何约束力。至于你们要抬出中共一手炮制的宪法,那么就请你们首先遵守宪法,尊重宪法中明确规定了的公民的言论自由,与表达的权利。人民对活着的、在位的官员就按贵党制定的宪法,尚且有监督批评的权利。何况对一个已死去了的前领导人,对其一生作恶多端,对他那张画像害了那么多人,为何不可用“撕毁”它以表达正义的愤慨?何况宪法中并无任何条文规定毛泽东不能批判,毛的画像不可撕毁。因此所谓党章与宪法中对毛的“界定”云云完全是句虚张声势的昏话,不具备任何法理意义。

  但通过这一事件,却让人看到,毛泽东虽早已“骨朽至今留骂名”了,但在他的阴魂卵翼下,一些“拜鬼”成瘾,鬼迷心窃的左毒份子,借用他们当年搞“阶级斗争为纲”的话来说,就叫“人还在,心不死”,—心梦想着再来—次“大革文化命“,以便对他们看着不顺眼的任何人,重搞“诛灭九族”,“就地正法”,恢复当年的毛式赤色恐怖。因此这帮子人对于中国来说,是比日本军国主义和靖国神社中的战犯还更凶恶的、反人类的犯罪份子!

2012年11月12日


【转载请加上出处和链接:https://yibaochina.com/?p=235276
【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