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麻雀行动第一轮的参加者,杨海涵先生的母亲马永田女士,不久前到达美国,赴联合国上访,启动了第二轮的麻雀行动。我们从550期开始连载她的联合国上访日记,以及麻雀行动第二轮的其他活动报道。下面是连载的第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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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2日 司法程序



  联合国抗议68天。司法程序是解决涉法涉诉案件的最好出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历时十几年解不开,切不断的信访工作,耗资虽已超过军费支出,不但无济于事,而且劳民伤财。这种“不可持续”的信访制度,已经演变为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对长期陷入久拖不决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梦魔!足见,把“信访工作当作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甚至视为“筑牢和谐社会的基础”等,都是助纣为虐的马屁精。它不仅干扰和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和《宪法》关于依法治国的立法精神,而且它在阻扰司法程序有序开展的同时,进而加重了涉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灾难。而这些明显同“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所要达到的目标严重不符的高压态势愈演愈烈……

  不管从历史谈起,还是从社会实践,适用信访工作解决涉法涉诉案件不但自相矛盾,而且程序乱套,它从根本上淡化了司法功能,破坏了依法办案的基础,丧失了社会公信力。据此足见,信访从来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涉法涉诉的案件,只有按照严格的司法程序秉公办案,才是解决涉法涉诉案件的正当途径和有效方法。

马永田
2013年5月22日
电话:626283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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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3日 不为乌云遮蓝天



  联合国抗议69天。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规避《刑法》第399条对各级法院枉法裁判之罪责的追究,故于2002年至2010年期间,先后出笼了共十三大司法怪圈,但因屡遭质疑而销声匿迹。这些乌云翻滚的司法垃圾,其最终目的,无疑都是为了破坏我国一道具有救济功能的司法底线——再审制度。否则,各级法院就会被纠跨,大量的办案法官将会变成阶下囚!推行职权主义的吏治者们所玩弄的以“信访”取代“司法”的游戏,早被人们识破并揭穿。靠权钱支撑的司法专制除了黑恶,除了害人别的没啥真本事。他们的逻辑,无非是把终审既判力搞成绝对化,把符合立案再审条件的“合理诉求”以“四不像”的驳回通知统统拒之审监程序之外,利用吏治社会遗留下来的信访陋习,迫使应依法再审的案件无奈接受所谓的“大调解”。足见,盘踞在我国审判工作中的黑暗,确实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

  不堪回首的十三大司法怪圈真相大白。无疑给法治中国抹了黑,给全国所有“合理诉求”的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不幸!最高法院副院长任《最新再审司法解释适用与再审改革研究》之劣作的主编沈德咏,在书中给再审制度制造出“六大罪状”和罗列出“五个无限”。其实,虚而不实的“六大罪状”和“五个无限”,都是在为腐败透顶的信访制度得以宣泄。恰恰相反,我国的再审制度,无疑是确保各级法院公正执法,有效监督和严谨枉法裁判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审判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于再审无果和再审无限的症结,完全是由信访制度造成的,与合法有序地再审程序完全无关。无疑,信访制度是司法制度的“潜规则”,而且盛行了很长时间,十三大司法怪圈就是伴随着信访制度这个“潜规则”的泛滥而陆续出笼。足见,信访制度相似在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其实,对涉法涉诉案件来说,都是虚构的谎言。他干扰了司法程序,破坏了再审制度,影响了社会稳定,剥夺了再审申请人的“诉权”!为此,取代再审制度的“信访”工作必须废止,而且刻不容缓。

  目前,多灾多难的再审申请人仍在泥沼中难能自拔。但是,“不畏乌云遮蓝天”,在日益健全的法制社会里,全国所有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期待着法治中国彻底扫除乌云,迎来一片清澈的蓝天。

马永田
2013年5月23日
电话:626283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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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4日



  联合国上访第70天。中央完美无缺的依法行政与司法腐败触目惊心的社会现实优劣反差竟是如此巨大。

  让百姓耳朵磨出茧子的颂歌和“承诺”,暂且不说,单就胡锦涛总书记于2011年3月2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和中纪委书记贺国强于2011年4月1日在中央党校作专题报告时强调:“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两份重量级报告,内涵各异。从总书记的报告中,法律的含量贯穿全文,令人震撼和鼓舞;而作为中纪委要职的书记为中央党校作报告,单从通篇的字里行间,毫无“法治”的成分。难怪,中国的司法腐败猖獗之极,其源头就在其中……

马永田
2013年5月24日
电话:626283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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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7日 形同虚设的举报网站



  联合国抗议73天。由中纪委、监察部合属开通的举报网站,名誉上是为广大群众搭建了一个依法举报的平台。但是,建站历时几年期间,成效如何?显见,我以实案铁证地“举报徐源江腐败案”,于2001年开始向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举报无结果。在2011年开通网站初,实名举报于这个声称件件有回声,案案有结果的最高举报网站。在历时两年后的今天,经多次查询,只有“耐心等待”的相同字眼回应举报人。后当面询贵站时,工作人员解释说:实名举报,必须反馈查处结果。近期再次查询,网上回复于前相同。

  再者,我同时举报,南关区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对我案件的终审发生即判利的判决不立案执行。经查询网站同样以“耐心等待”回复应对举报人。这种形同虚设的网站,令人质疑。连中纪委如此麻木,中央所提出的反腐败斗争,也只能是越反越腐败!贪官落马的指数年年居高不下的事实足以说明了这一切。

  无疑,行政腐败和司法腐败是亡党亡国的沉疴顽症。一个国家,一个政党,行政、司法一旦腐败,将意味着法律的实效,等同一个人患了癌症,治愈很难。因此,反腐败,首先反行政、司法队伍中的腐败。也就是说,反行政腐败和司法腐败是反腐败的重要组成部分,治本先清源,行政腐败和司法腐败反的不彻底,反全社会各领域的联体腐败谈何容易,因惩治腐败的办案机构出了问题,反腐工程无疑受阻。另外,贪官污吏惯用的伎俩,一只黑手伸向经济领域,利令智昏的侵吞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甚至连人民的切身利益即血汗钱也不放过,巨吞后大兴“五豪”或者把巨款存向外国,贪得无厌的尽享花天酒地和鱼肉人民的生活。他们和旧社会的富豪、资本家、地主、恶霸完全相同,甚至更凶残!另一只黑手却又在贿通公检法三机关为他们的罪恶行径保驾护航,形成了全社会联体腐败的同盟。因此,大量的案件有警不出,有案不办,就是办,也是查无结果。尤其是各法院,对依法应予受理的案件百般刁难拒不受理。当事人、举报人持有具有证明力的有效证据,按着法律程序依法行使“诉权”。但是,本来属于“一查即结”或者是“有诉必赢”的案件,结果,恶性循环,一拖几年,甚至几十年不等。公、检、法一贯利用程序游戏玩弄当事人,最终合法有效的证据被否决,“伪证”竟然被采信。一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的枉法裁判,在缺失社会公信力的失态中形成。由于“枉裁”所造成的冤假错案,傀儡的人大无疑监督失灵;惯性扬长避短的媒体,明知错案故意绕行不敢面对;腐败的文艺,又像一个妖艳的舞女,只顾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腾飞而在狂舞和高奏,哪顾得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成千上万在首都申冤告状的访民。然而,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规避“问责”,肆意炮制出“信访”取代“司法”的非法定程序,再以“四不像”的驳回通知书,把全国所有符合立案再审条件的案件,一刀切进“告状无门”的死胡同,迫使“合理诉求”的当事人无奈接受大杂烩式的信访调解。其结局,无疑是“牛被强盗牵走,只能得到一把牛毛”而已。如果当事人对此拒绝接受,无理缠诉的“刁民”帽子从天而降,拘留、劳教等打压之苦就在你眼前!因此你是弱者,权钱皆无!如果你胜诉或者翻案,那将是从下到上贪官遍地,法院被纠垮,法官成罪犯。所以,任可叫“合理诉求”的当事人倒霉,也不敢为你翻案。因此所有进京告御状的当事人,几乎90%以上的案件,都具备冤假错案的构成要件。这些社会现实,就在首都和全国各地司空见怪,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充满血泪交加的事实见证!如果有人质疑,实案铁证“我举报的个案”将会为你作出于情、于理、于法均相吻合的解答。

  大多数冤假错案的形成,都是由于一、二审枉法裁判所造成。而这些案件往往都得到上级各院的“维持”,故迫使“合理诉求”的当事人理所当然地按照法定程序滞留北京向最高法院和全国人大申请再审。而我国的再审制度已经被破坏,因此,大量的冤假错案也就无法得到依法纠正。这些司法死角,故导致其全国所有符合立案再审的案件集聚首都无路可走。而中央又把这些多年不得其解的“合理诉求”强压给各地基层法院去解决,其程序更加违法。对此,各基层法院变本加厉的叫苦连天:被上级法院“维持”的裁判和驳回通知不被撤销,基层法院又能如何解决?这种强词夺理的上下推诿所造成的恶性循环,直接受害的,仍然是以受害多年的再审申请人。

  总之,“信访”取代“司法”,有违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完全相悖,与依法“问责”的制度更不融洽。其实,把话说白了,适用信访调解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问责”,甚至不敢“问责”。任其泛滥,就等于和司法腐败同流合污!为了所谓的“和谐”和“稳定”,难道有“责”就不问,违“法”就不纠吗?其背后,他在助长了什么?又袒护了什么?如此尖锐的社会矛盾,由谁来面对,又由谁来解决?而这些深层次的涉法问题和矛盾,中央必须决策,尽快解决,冤民在期待。

马永田
2013年5月27日
电话:626283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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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8日 只“承诺哦”不兑现,明骗成性



  联合国抗议74天。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同样,只有制度意识深入人心,制度这种默契才能成立。然而,中国执政者面对前腐后继的法制危机所造成的涉诉积案,多年来一直在向国人和”维权“当事人传送着太多的”承诺“。

  如”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公正;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欠当事人法制、经济、感情三笔债;对合理诉求确实解决到位;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权;遮掩错误案件不如早下决心纠正;全国排查进京上访民告官案坚持有错必究;侵害了当事人实体权利的生效裁判,坚持予以纠正;中央有20个部门介入的执行联动机制。还有2010年8月10日,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带领着60名大法官到井冈山举办专提研讨班,他在开班仪式上提出五个加强,五项坚持和处理好五种关系的要求;8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京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他强调:“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孽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利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等一系列不管用的甚至将百姓的耳朵都磨出茧子的“美容霜”。风过之后,依然照旧。

  “贪官污吏兴五豪,法制危机民遭殃”。这种假作秀,真腐败的“承诺”,只能是画饼充饥哄着玩的而已……

马永田
2013年5月28日
电话:626283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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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9日 信访问题的“结”在“免责”中形成



  联合国抗议75天。但对举世罕见的“信访洪峰”,中央三令五申,但见效甚微。何其原因?其答案很简单,不敢“问责”。其“免责”之弊,无疑来自官官相护。因此,对其维权访民必然形成打压或者以强调少赔的方式取代“问责”。但令人遗憾的是,作为嫦娥能蹬月的高科技中国,为啥连一个“违法强拆案件”屡见不止;“信访洪峰”走高不下这些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民生”问题都解决不了,还谈什么综合国力?……

  举案说明:2007年9月,公检法为强化执行力度,联合制定《通知》。其核心,对拒不履行有效判决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按照通知精神将以“妨害执行公务”和“拒不执行”两罪论处。但通知下发至今已经几年时间。我的胜诉发生法律效率终审行政判决,做出有效判决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关区法院,仍然按兵不动。足见,拒不执行的不是被告,而是法院有法不依,抗旨不遵!因此,该生效判决在“通知”后仍是法律白条!其因,很简单。被执行人是权钱鼎盛的行政机关,即:长春市政府。如果败诉的被告是老百姓,对有效判决胆敢拒不执行的话?无疑法院即可按照通知精神,将以“两罪”严惩不贷!看来,这个护权欺弱的通知,只能执行老百姓,而在权钱面前打了退堂鼓。像这样的法院,像这样的“通知”,谁能相信?谁又敢相信?

马永田
2013年5月29日
电话:626283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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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30日 弱势群体的形成



   联合国抗议76天。

  “弱势群体”的形成,源于司法腐败。然而,对其万恶之源的司法腐败,中央熟视无睹,难免有姑息养奸之嫌。

  “弱势群体”的特征,一无钱、而无权、三无诉讼实力、四无法律保障。

  “弱势群体”的处境,流离失所、风餐露宿、有冤难伸、告状无门。

  司法腐败的形成:

  其一、监督法的缺位,导致司法无度,枉法失监。

  其二、审判、检察两机关,依仗《宪法》第126条、第131条国家赋予“独立行使审判和检察”的特权,为所欲为,象断了线的风筝,满天狂舞,司法专横。而秉公执法,恪尽职守的“天职”却早已荡然无存。不翼而飞!

  司法腐败的特征:
      权力金钱交易场, 人情亲情一齐上。
      明知腐败装不知, 共谋同贪利双方。
      借助腐败发大财, 真反腐败倒遭殃!
      推波助澜同腐败, 上下一致胎成双!

  司法腐败的症状:
      肥的流油是贪官, 花天酒地有保安。
      权钱双握任横行, 老子翻天谁敢管。
      唯我独尊撑天下, 弱势群体不要怜!

马永田
2013年5月30日
电话:626283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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