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前总理李鹏的女儿,中国电力国际公司负责人李小琳2006年3月17日在香港~

中国前总理李鹏的女儿,中国电力国际公司负责人李小琳2006年3月17日在香港

本月初发布的“巴拿马文件”引发的政治风暴正在全球聚集。迄今为止,这一史上最大的离岸公司曝光事件已经导致冰岛总理贡劳格松(Sigmundur Gunnlaugsson)下台,西班牙工业、能源与旅游部长索利亚(José Manuel Soria) 辞职,迫使英国首相卡梅伦承认自己所涉及离岸公司的责任,并首次公布了其税务信息,宣布成立一个特别工作组调查有关他避税的指控。包括美国在内的若干国家对牵涉其中的人士和公司也启动了相关程序,对巴拿马文件曝光信息涉及的任何可能不法行为进行追踪调查。

然而,尽管国际调查记者联盟揭露至少9名前任和现任中共高层领导人亲属涉及巴拿马丑闻, 中国大陆却鸦雀无声,一片肃静,在封锁互联网有关信息的同时,抓捕打压传播巴拿马文件的人。这显然不符合习近平主席“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时代最强音”。

巴拿马文件披露的中央领导人的亲属包括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姐夫邓家贵,前总理李鹏的女儿李小琳,退休政治局常委曾庆红的胞弟曾庆淮,前中共主席毛泽东的外孙女婿陈东升和胡耀邦的儿子胡德华。现任常委刘云山的儿媳妇贾立春,现任常委张高丽的女婿李圣泼,前政协主席贾庆林的外孙女李紫丹以及前政治局委员薄熙来的妻子谷开来的生意伙伴Patrick Henri Devillers也被点名。

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这份名单,不难发现其中大部分人本身一直是商人身份,譬如胡德华,他1991年下海创业,从事软件开发、能源环保事业,担任过若干民营企业的领导人,邓家贵和妻子齐桥桥从事房地产也有20多年的历史,李圣泼及其父李贤义是靠做汽车零件起家的香港商人,陈东升则是民营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董事长和艺术品拍卖行嘉德的创办人之一。包括贾立春,李紫丹在内的这些人并未在政府内担任重要职务,而曾在体制内任职、75岁的曾庆淮恐也早已退休。

当然,这并不是说这些人没有问题。我们知道,为了偷税逃税、转移资金、洗钱、处理贪腐所得或隐藏不法资财,个人和公司常常通过一层层外壳公司和委托等错综复杂的形式打包,设立离岸公司来规避法律和监管;尤其在中国目前权贵资本主义的政经生态下,在“让一部分官家子弟先富起来”的集权计划经济加市场经济的双轨制度下,这些人很可能利用其亲属所在的特殊地位和影响,钱权勾结,倒买倒卖,鲸吞国有资产,非法牟利,至少是在灰色领域圈钱和直接做其官员亲属的白手套,再利用离岸公司隐藏资财。但是,巴拿马文件并未为我们提供这样的证据。除非当事国利用这一线索跟踪调查,弄清事实真相,一般民众很难作出是非判断。

应当指出,巴拿马文件中披露的大多数离岸公司恐怕主要还是为税收筹划、资本运作、跨境并购、私募上市、规避外资限制性行业的规定等合法目的而设立的。况且,低税制国家和避税天堂地区提供了全球税收竞争性,迫使那些诸如欧洲一类等实行超高税率的政府反省和改变自己的税务政策,更有效地使用纳税人的税款。这是为什么牵涉巴拿马文件的美国人很少,而欧洲、拉美、亚洲人更多的缘故。有鉴于此,避税天堂应当鼓励而不是取消。

但是,对于巴拿马文件披露的140个各国政府高官和政要来说,他们个人任何涉及离岸公司的行为,以及隐瞒此类活动都是违法的。这是该文件之所以在一些国家引发政治地震的缘故。

然而,目前公布的巴拿马文件涉及的所有中共领导人亲属中唯一在政府内担任至少是司局级以上、很可能是副部级官员者就是李小琳和她老公刘智源;李小琳现任国务院国资委所属央企大唐集团副总经理和党组成员,曾任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智源也是官办公司的高官,曾担任新华保险公司总经理助理,北华信电子集团总经理,北华信电子集团董事长;光从这一层来说,李小琳和刘智源私自设立离岸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若干党内纪律和政府规定。

~代理李小琳的瑞士律师朱诺德写给莫萨克•冯赛卡公司驻日内瓦办公室的业务主管官员迪亚斯的法律函件~代理李小琳的瑞士律师朱诺德写给莫萨克•冯赛卡公司驻日内瓦办公室的业务主管官员迪亚斯的法律函件

如果说上述说法不构成证据、中共现任官员可以在海外任意设立离岸公司的话,那么代表其注册的瑞士日内瓦律师查尔斯·安德烈·朱诺德(Charles-Andre Junod)与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Mossack Fonseca)驻日内瓦办公室的业务主管官员弥额尔·迪亚斯(Miguel Diaz)之间就核实李小琳夫妇设立的名为Cofic Investments Ltd离岸公司信息的法律信函则将李小琳夫妇非法牟利的证据暴露无遗。

在这封2015年3月18日发出的信函中,朱诺德不耐烦地告诉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负责审计工作迪亚斯说“正如我一再指出的那样,要提醒您的是,上述公司(Cofic Investments Ltd)的最终实益拥有人(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UBOs)是刘智源及其妻子刘李小琳。”朱诺德解释说,因为最近没有见到这两位客户的缘故,所以他并不确定李小琳夫妇基金会最终实益拥有人的安排是否有所变化。

~李小琳身穿名牌大衣出现在人民大会堂,参加全国妇女代表大会(2013年10月28日)~

李小琳身穿名牌大衣出现在人民大会堂,参加全国妇女代表大会(2013年10月28日)

为了证实李小琳、刘智源的身份,朱诺德还在这封信中指出李、刘二人均为中国公民,并称: “谨在此附上他们经过认证的护照副本。我不知道他们目前的住址,其过去的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万寿路A15院109单元。”  但朱诺德提供的护照扫描件并不是中国护照,而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发放、有效期为10年的身份证;该证于2013年4月18日签发,2023年4月18日到期。身份证持有人的姓名为李小琳,生日为1961年6月1日,出生地(籍贯)为四川。不过,文件中未看到刘智源的护照或身份证影印件。有分析人士认为朱诺德刻意在函件中称李小琳为“刘李小琳”,旨在使莫萨克·冯塞卡公司无法将李小琳与李鹏建立关系。我倒不认为如此,因为身份证已经验明了正身,没有必要隐瞒;“刘李小琳”很可能是李小琳与其律师首次见面时使用的名字,有隐瞒的用意。

~李小琳提交的香港身份证明复印件~李小琳提交的香港身份证明复印件

更为重要的是,李小琳违法的确凿证据来自于该函件的以下一句话:“该公司资金来源是商业利润:我客户通过Cofic公司向本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客户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利润,那些客户由欧洲向中国出口重型工业设备。” 

朱诺德最后在信函中说,他希望所提供的上述信息能满足莫萨克·冯塞卡的审核要求。

这封短短的法律函件向我们透露了大量的信息:

首先,莫萨克·冯塞卡要对李小琳夫妇设立Cofic投资公司进行核查,虽然我们无从知道信息核查的动机,但我们知道莫萨克·冯塞卡要求代理李小琳夫妇的朱诺德律师提供这家离岸公司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住址、公司最终实益拥有人是谁、资金从何而来等重要信息。

其次,莫萨克·冯塞卡公司的审核人员迪亚斯不是一个老手,可能多次催要上述信息无果,但很执着;而老道的朱诺德语气傲慢,一再拖延,最后不得已才将重要信息透露并提供身份文件。

第三,函件透露了Cofic投资公司资金来源的核心信息。朱诺德特别指出李小琳夫妇公司的所有资金均来自其律师事务所的其它客户,这些客户是欧洲的重型机械出口商;而李小琳夫妇为这些客户提供服务,因此获得可观的商业利润;由于这些利润不便转入李小琳夫妇的国内账户,因此需要设立离岸投资公司来进行管理。显而易见,这些所谓的“商业利润”实际上是欧洲的重型机械出口商在李小琳夫妇帮助下成功地将产品卖给了中国,而向二人支付的报酬。我们并不知道,李小琳夫妇提供了何种服务,出口的重型机械是否为电力设备,价格多少,报酬金额总数,以及该服务费是否为李小琳夫妇索要还是出口商主动进贡,但是,无论何种方式,这些服务费一定是李小琳夫妇收取的回扣,因为这是官家子弟多年来很普遍的生财之道。收取这些回扣肯定非法,至少是违纪行为。外国出口商当然不会从自己腰包里掏钱支付李小琳,他们一定会打进设备价格,甚至以高于市场价格交易;所以回扣实际上是变相吞并国有资产,其结果仍然是中国老百姓受害。

最后,从朱诺德信函以及李小琳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的时间上来看,李小琳属于那种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手的贪腐官员,因为她还在暗中继续管理和营运其离岸投资公司。

~巴拿马文件显示的李小琳夫妇开设的离岸公司网络图~巴拿马文件显示的李小琳夫妇开设的离岸公司网络图

国际调查记者联盟调查发现,Cofic投资公司于1994年设立,当时其父李鹏任大权在握的中共国务院总理,年仅31岁的李小琳在当年年初就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批准,前往香港组建电力工业部独家投资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从时间上看,李小琳到港不久,就通过欧洲重型机械出口商使用的律师事务所设立了离岸公司,以便收取回扣。使用同一律师事务所有很多的便利和优势,其中之一就是不太易于被人发现。

调查还发现,李小琳夫妇先在欧洲小国列支敦士登成立一家名为“Fondation Silo”基金,后又通过莫萨克·冯塞卡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设Cofic投资公司。这种俄罗斯套娃的做法是隐藏财富的典型伎俩。国际调查记者联盟掌握的文件显示该公司多年来一直利用所谓不记名股份(bearer shares)来掩饰其所有人身份,即公司股份不具姓名而进行登记注册,任何持有该不记名股份者均可以拥有该公司资产。这一做法常常被各国贪腐官员、政治敏感人物,或犯罪分子用来漂白脏钱和隐藏不法资产。近年来,由于加强对非法资金流动的监管,不记名股份形式的公司已经在逐渐消失。很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不多见的做法引起莫萨克·冯塞卡公司的审核。

李小琳夫妇肯定了解,早在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布过《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其中明文规定:“决不允许运用手中的权力,违反党和国家的规定去经营商业,兴办企业,谋取私利,与民相争。”以及1986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该规定不仅禁止干部经商,而且还不准领导干部子女、配偶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和关系经商办企业。之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特别将违反上述规定而从事营利活动的现任官员作为违纪行为予以处罚。李小琳夫妇私自非法收取回扣,设立离岸投资公司,明知故犯,边做“官”、边经商,公私不分,以权谋私,按规定必须受到处罚。

中国电力行业是贪污腐败的重灾区,至今仍然积重难返。李鹏家族对此难辞其咎。李鹏掌控全国电力系统多年,子女都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发家的。高度垄断的电力体制导致高度腐败:电力部门既负责设备采购和施工及营运,又同时具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权力常常高度集中在一个人或几个人手中,从而造成贪腐案件层出不穷。而在设备采购中拿回扣,收取好处费,多年来一直在电力系统盛行,为贪腐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2015年,一个价值3亿元的项目,南方电网官员开口就要收取1亿元回扣。由此看来,李小琳夫妇的所作所为并不令人惊讶。

多年来,国内外媒体都不断揭露李氏家族的贪腐行为。2013年李小琳被揭涉入外资进入中国保险业交易的丑闻;2014年被指称用名下另一离岸公司“香港绿色健康发展有限公司”,在时任海南副省长冀文林协助下,非法从事土地交易,谋取暴利;2015年,国际调查记者联盟调查发现李小琳通过在巴拿马注册的另一家离岸公司(Metralco Overseas S.A.)开设了5个银行账号,金额总数达248万美元。这样巨额的存款与他们工资收入完全不相称。

她的哥哥李小鹏也不是善良之辈。以前外交部的同事告诉我称,1994年,华能国际在纽约上市,时任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的李小鹏居然通过李鹏办公室迫使外交部同意让当年担任中国驻美国大使的李道豫出面作为华能的法人代表;这种无视外事纪律,将国家主权置于美国司法管辖之下愚蠢行径,外交部领导在李鹏的淫威之下居然让步,目前仍无人追责,而李小鹏则官运亨通,当上山西省长。

回想六四屠城前,李鹏曾放言他的三个孩子没有一个从事官倒,再看今天的靠着父亲的庇荫而长期腐败的李小琳,真替他脸红,而这位中国的电力一姐居然还要给所有中国公民设立道德档案以便他们知耻。如果李小琳还剩一丁点儿廉耻之心的话,就必须马上引咎辞职,以谢天下。

转自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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