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民力量欧洲公民记者吴亦飞(绿色内蒙古法国负责人)通报,今天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意大利大使馆遭涂鸦,被涂上了带圈的红色拆字,这是一个月来,继中共驻美国大使馆、驻加拿大大使馆和驻悉尼(雪梨)领事馆后,第四个中共驻外机构被“拆”。

  据吴亦飞通报说,他于罗马时间2013年8月12日下午2点左右接到自称是涂鸦者的电话和照片,涂鸦者声称是公民力量组织的麻雀行动的支持者,为了表示对中共政府对人民财产的非法剥夺,对政府强迫拆迁和抢夺土地受害者的声援,他采取了涂鸦行动,二十分钟前在中共驻意大利大使馆的大门柱的铜牌下涂上了带圈的红色拆字(请见照片)。

  在华盛顿,麻雀行动的主要参与者马永田女士在中国驻美大使馆前的持续无限期抗议活动已经进入第43天。请各媒体采访,她的电话号码是626-283-2175。

谢谢。

杨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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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还我土地、护我家园——麻雀行动宣言



  在基本人权缺乏制度保障的中国,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领域官权侵犯民众权益的问题愈来愈加严重和泛滥,近年来,与土地剥夺、强制拆迁相关的严重暴力事件随处可见,由此而引起的致死人命案频频发生,严重的事态表明:目前中国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问题必须从法律和政治上得到梳理和解决,非此,民众的生命、财产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为有效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最终推动中国社会人权、民主的进步,我们发起麻雀护巢行动(简称麻雀行动),喊出“还我土地、护我家园”的呼声。麻雀行动首先在联合国广场展开,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我们认为有必要向更广泛的领域推进,为此,麻雀行动对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问题的根源、维权行动的策略和计划做如下表述:

  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和建立国家的过程中,曾经对土地问题有过清晰而明确的承诺。尽管我们反对中共在土改中大规模使用暴力和强制手段,但其“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的历史承诺表明农民是农村土地的所有者,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1954年宪法也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直到农村合作社高级社阶段和人民公社出现后,中共才通过政治运动的方式,将农民的土地无偿地收归“集体”所有。而在城市地区,中共在建政后的很长时间里,并没有全面赎买或没收居民土地归国家所有,1950年政务院公布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保证人民土地房屋所有权”,“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这一产权上的乾坤大挪移,直到1982年修订宪法时才突然出现,在此之前,法律从未从产权角度对此作出规定,当时仍有部分土地属于私人所有,这种对法律的修改实际上是一种抢夺行为。很显然,中共政权通过种种暴力和欺骗手段将土地变为国家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形式违背了其最初的政治承诺,也没有通过有效的全民公决,于法无据,因而是无效的。

  麻雀行动认为:土地应属于具体产权人而不是抽象的国家和集体,必须依法厘清中国土地产权沿革混乱的历史遗留,从根本上解决土地产权归属问题,将土地还给人民。而在这一问题得到最终解决之前,应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在现实生活中,起码要确保公民对于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等。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我们认为:房屋作为民众的主要财产形式之一,除少数情况下确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经法院判决实施,不得实施强拆,更不应遭受非法侵害——在此,我们要求全国人大或最高人民法院必须尽快就“公共利益”做出明确而清晰的法律解释;在此,我们要求司法独立,党委、政府、政法委不得干预司法。

  一个严重的问题是:在拆迁中,政府纵容甚至组织黑社会人员对被拆迁人进行恐吓、殴打(有时是政府工作人员直接介入),采取断水断电、株连亲属等种种非法手段进行逼迁,可以说,近年来非法拆迁与拆迁维权的对立已成为中国社会官民矛盾最为尖锐的领域之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个体公民无力保护自己的家园,以政府暴力为后盾的予取予夺的非法拆迁导致大量民众死亡、伤残、流离失所,其危害不亚于一场政治浩劫,这从根本上反映了中国政府对于私有财产权利的漠视和对暴力的信仰,法律的尊严受到严重嘲弄。

  我们认为,虽然中国宪法及法律仍带有共产主义革命的色彩,需要尽快启动修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零八宪章》),但从法律条文的角度讲,经过多年的立法、修法工作,现行宪法及法律体系可以在最低标准上为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领域的维权行动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因此,麻雀行动首先立足于中国现行法律来进行维权,支持拆迁受害人的法律诉讼等行为,同时,我们也很清楚地看到:中国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纸空文,由于缺少有效的制度保障,由于党权大于法权,由于司法无法独立、公正地运作,仅限于刻板的司法程序难以改变目前土地、拆迁领域侵权问题大量发生的现实,因此,诉诸于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等宪法权利,约束政府强权,并推动修改宪法和有关法律,也是土地、拆迁维权工作的需要。

  为有效地推展有关维权工作,麻雀行动将采取如下行动:

  1,加强信息沟通和收集,广泛联系国内外受害人,建立土地侵占和非法拆迁个案资料库,公开被拆迁人生命、财产等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件的真实状况;

  2,与世界范围内关注财产权、居住权的人权团体和机构广泛建立合作关系,增强要求中国政府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压力;

  3,继续通过在联合国及世界各地的中国使领馆的抗议行动,促使国际社会及中国民众意识到中国土地、拆迁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动员最大可能的力量来反对一切非法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

  4,持续调查、跟踪、公布麻雀行动参与者的受害和维权进展情况,揭露和谴责各级官员对维权者的种种非法打压之举;

  5,建立维权者互助网络,为土地、拆迁受害人提供法律及人道援助,推动建立相关民众的联盟。

  我们还认为,团结协作和组织化是民权制约官权的有效途径,在法律程序无法保护民众基本权益的情况下,民众有权通过政治行动表达对当权者的不信任和反对,但政治行动的前提是广泛的联络和动员,麻雀行动将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建立土地、拆迁侵权的档案资料,广泛联络维权者,为政治解决有关侵权问题准备和创造条件。

  麻雀行动力求切实维护土地、拆迁受害人的利益,不主张脱离现实的行动,低成本和稳妥有效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是,自由不是免费的,我们从道义上支持一切依法维权的行动。我们的根本目标是促进公民社会的成长,推进宪政民主的建设,以法治保障民众的各种合法权益。我们深信,维权运动、民主运动的力量和智慧来自于每一个参与者,公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只有当更多的公民行动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政府才不得不收回贪婪、霸道的手,对所有的维权者来说:我们行动,我们受益。

  麻雀行动将根据需要,陆续公布进一步的行动计划。希望关注中国非法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人士与我们联系,大家一起努力,来终结血淋淋的暴力拆迁,争取一个所有中国人共同享有的公平合理、和平稳定、自由民主的生存环境。

公民力量
2010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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