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传统与民国宪政是友非敌

——评陈永苗《儒家文人传统对民国宪政的破坏》

  探 春

  阅读陈永苗的文章,是一件苦差事。之所以苦,乃是陈文总是呼啦啦祭出一大堆言之铮铮的论断,然后继续用言之凿凿的论断,来证明上述的论断。这篇《儒家文人传统对民国宪政的破坏》,便是个中典型。

  陈氏雄文说了以下观点:

  “儒家文人传统”与民国宪政彼此对立,存其一必废其一。

  “儒家文人传统”的道德批判伤害了民国宪政。既然我们选择宪政,就必须破除“儒家文人传统”。

  为了破除“儒家文人传统”,我们必须对其进行“价值重估和颠覆”,并选择“先知传统”。

  陈文用了太多的概念(“儒家文人传统”、“先知传统”),却未曾将这些概念解释清楚;太多的论断(如前所述),却未将这些论断证明,就匆匆将之作为论据去推出下一个论断。本文不拟对陈文逐条批驳,仅讨论一个问题:“儒家文人传统”与“民国宪政”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首先,陈文有两点论断,笔者深表赞同:中国应当拥抱宪政,民国宪政开辟的道路需要继续;政治需要去道德化,宪政需要祛除千禧年臆想和乌托邦图景,地上不可能建成天国。

  然而,陈文讨论到后来,完全变成了对“儒家文人传统”的鞭笞。陈文推崇宪政的热忱之心,以及对政治道德化的警惕,是笔者完全赞同的。但陈文对“儒家文人传统”的简慢定义,对历史的误读,对推进宪政方法论的叙述,是笔者所难以认同的。出于尊重历史事实,以及为中国未来宪政谋,这是本文必须予以辩白的。

  “儒家文人传统”与民国宪政是友非敌

  “儒家文人传统”与民国宪政,绝非对立。相反,正是“儒家文人传统”直接促成、至少是帮助实现了民国宪政。从晚清到民国,再从孙中山到蒋中正,不一而足。

  首先,区分“儒家文人传统”与“帝制传统”。“周秦之变”是“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之前,中华之一大变局。从此,“皇帝”取代贵族,集权取代封建,“霸道”取代“王道”,大共同体取代小共同体,将“三代之治”沦丧殆尽。儒表法里、外儒内法从此成为帝制中国的政治常态,中间虽然历经“波峰与波谷”(阎步克先生语),却并无太大更迭。历代“儒家文人传统”,对“三代之治”有着不绝如缕的追怀和崇敬,却对“秦制”没有多少好话。历史上大儒们“回向三代”、指责秦始皇的例子无代无之,不待烦举。“儒家文人传统”的主流,理所当然是张扬“王”而非“霸”,“义”而非“利”。朱熹与陈亮有关汉唐政权合法性的著名辩论,便很能说明问题。

  “儒家宪政”固然是一个生造的词,没有太多意义。但“儒家文人传统”对大一统帝制的本能贬斥,和对西方宪政的天然亲近,却是不证自明的。

  早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中国最具前瞻性的士大夫已经注意到了西方宪政,并不吝赞扬之声。徐继畲观察美国政治后,由衷赞叹他们“不设王侯之号,不循世及之规,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徐继畲可是典型的“儒家文人”。他的这番话,用的也是典型的儒家语言:帝制不仁不义,宪政亦道亦德。

  孙中山、蒋中正不仅都是基督徒,还都以儒者自命,更主动拥抱西方宪政传统。孙中山如是说:

  中国有一道统,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相继不绝。余之思想基础,即承此道统,发扬光大耳。

  这些都是事实,不用辩论。陈文将“儒家文人传统”与宪政对立,根本不能成立。如果陈氏所说的“儒家文人传统”对宪政的破坏,在于其所谓“道德主义”,那么这种道德主义泛滥,其根源亦非儒家,其弥赛亚、千禧年、乌托邦之思维,无一不滥觞于西方。

  破坏民国宪政的,根本不是“儒家文人传统”。事实上,新文化运动的启蒙,所能破坏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破坏民国宪政的,乃是恶劣的地缘政治。日本、苏俄两大强邻对中国数十年“持之以恒”的侵略和渗透,最终导致了中国宪政的崩溃。而在二十世纪下半叶,中国行道德之名此起彼伏的政治运动,其激烈反传统和极权主义表征,又与“儒家文人传统”何干?“评法批儒”岂非是对帝制中国“外儒内法”的“致敬”? 宪政破坏,干儒家何事?

  新文化运动不是宪政敌人

  陈文言之凿凿:“新文化运动的启蒙与专政之间,有绝对的因果关系。”

  新文化运动认错了敌人,陈文同样认错了敌人。新文化运动将儒家作为敌人,却不知帝制中国的真正内核是法家。陈文将新文化运动的启蒙,认作破坏宪政的罪魁,同样认友为敌。“绝对的因果关系”,尤其不能成立。

   “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这是蒋中正给胡适的挽联。这句话足够表明,新文化运动后,中国固有的传统还在继续运作之中。至少,并未经受彻底的破坏和重塑。彻底的“改造”,则要等到大陆政权易手、外生意识形态统治之后。试问这些罪责,又与新文化运动有多大干系?

  作为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的主事者之一,傅斯年也自命为“廉立散儒”。典出《荀子》:“不隆礼,虽察辨,散儒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的起草者张君劢,是一位标准的笃行儒者。

  新文化运动并未根本触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根基,它对专政能有多少“贡献”?

  陈文孜孜于讨论宪政和宪政的敌人。无奈选错了敌人,判错了罪名,板子打错了屁股。就如何推进宪政而言,陈文也是有目标,无办法。他的办法不能算是办法——他的办法令人惊骇——

  陈文令人惊骇的观点在于,他号召对“儒家道德知识分子”进行“根本性的改造”,乃至“易筋洗髓”。甚而,在后文中还出现了“劣根性”的修饰语。姑且不评价这些惊悚而兼偏执的语言是否恰当,它所表露出的“道德化”倾向,岂非就是作者所严厉贬斥的?如果依据作者此文的理路,进行这些“改造”,岂非又是二十世纪中国“道德化运动”的继续,岂非又成了另一种“道德权力”?政治与道德互相滥用,这一番反复折腾的历史惨剧,难道不是作者所坚决反对而欲除之而后快的?

  结语

  行文至此,也当有个结论。当然,陈永苗君汲汲于宪政之拳拳之心,笔者极感。但陈文对民国宪政的历史认知,以及推进宪政的方法论叙述,本文坚决反对。

  推进宪政,“儒家文人传统”不仅不是敌人,更是可以信赖的盟友。今天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华人社会的宪政成功无不在印证这个结论。如果未来中国大陆能够有机会实现宪政,“儒家文人传统”的现实价值便不算落空了。

  2015年5月27日


2015/5/28 18: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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