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政治改革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以晚清《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为例
《十九信条》其实难能可贵
晚清立宪运动以一九○六年朝廷颁佈《宣示预备立宪谕》为突破口,以一九一○年由立宪派领导的四次全国性国会大请愿为高潮,以一九一一年十月革命猝发、清朝覆亡为终结.在此五年期间,清廷一共颁佈过两份宪法纲要:一九○八年的《钦定宪法大纲》和一九一一年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与当今动辄洋洋万言的党中央全会文件不同,这两份立宪纲领均只有五百字上下,通篇并无东拉西扯、含糊其辞的语言,可谓意向鲜明、言简意赅.
从性质上看,《钦定宪法大纲》是全盘日化的产物,首重“君上大权”,连“九年预备期限”的立宪步骤也是照搬日本明治立宪。《大纲》缺乏放权、分权的制度安排,仅有的“亮点”是规定皇帝不得以命令改废法律、不得以诏令推翻司法判决,以及臣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诸项自由(这也是从日本照抄来的)。而《十九信条》则大异其趣,断然“採用英国君主立宪主义”:皇权“以宪法规定者为限”;修宪权、立法权属国会;行政权归内阁,内阁总理的选举权、弹劾权归国会,且“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长官”;财政收支(包括皇室预算)、对外缔约须交国会议决.按此《十九信条》,皇帝已沦为“虚君”无疑──只享荣典、不掌实权。这与《钦定宪法大纲》规定皇帝可随意开闭解散议院、可“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预”、“皇室经费,议院不得置议”等内容已不可同日而语.
让我们公允地说,以宪政的本意而论,《十九信条》完全合格,而且还是一份十分优秀的宪政纲领性文件。它的优点并非仅仅在於超过了《钦定宪法大纲》,事实上,比起此后由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所颁佈、所实施的那些个“约法”和《宪法》,《十九信条》也要站得更高、更胜一筹.若不带成见,应该说,《十九信条》是中国迄今为止所有二十来部宪法之中最接近於真正的、良好的宪政的一份宪法文本。
虽然也有人批评《十九信条》坚持“皇统万世不易”、“皇权神圣不可侵犯”,且只字未提人民权利,但这些批评并没有批到点子上。批评者们似乎没有注意到,《十九信条》之下的皇权已经萎缩为纯粹的礼仪性、象徵性权力,而《信条》对国家权力的分割与限制本身,其实也就是对人民权利的实质性肯定。有国会、有选举、有弹劾,有分权、有制衡、有地方自治,对於人民的权利,这些制度设置远比空喊民权主义要有效得多。共产党的宪法倒是把“一切权力属於人民”放在宪法开篇,可这除了粉饰一党专制之外又有什么用处呢?“党中央”及其“核心”可以擅自“三个代表”,“人民”倒是成了摆在政治神龛上的“虚君”。
《十九信条》错失政改时机
尽管《十九信条》深得虚君立宪其中三昧,但它注定不合时宜、无人喝彩,因为它生不逢时,来得太晚了。它诞生的时候,大清国正风雨飘摇,朝廷已经丧失了对政局的掌控,随之也就丧失了政治改革的主动权和立宪维新的话语权。其时,离武昌首义爆发才刚刚二十天,但革命就像一阵飓风,把清王朝的壮丽江山和政治威权吹得烟消云散。
如果《十九信条》是在一年前,哪怕是在半年前颁佈,也必将引起全国轰动、世界讚赏,得到绝大多数国民的同声欢呼。那时候,国内各界立宪热情高涨,各省士绅、商人、学生、职员在立宪精英的带领下展开了长达一年的爱国民主活动,要求缩短预备立宪期限,明年即开国会。请愿者们热血沸腾,写血书、割大腿的也大有人在(毛泽东的老师徐特立就曾断指明志)。就连各省督抚也联名奏请,“(内)阁、(国)会克期成立,上下合力,犹恐后时,奈何以区区数年期限争持不决乎!”但摄政王载沣却不以为然、不为所动,最后迫不得已才答应提前三年立宪,并禁止人们再行诉请,请愿者们不禁悲愤填膺。
此一时,彼一时.不过才一年多时间,国内已人心大变。由於清廷漠视民意、拖延政改,国内改良之风渐熄,而革命之势大张。在川民保路、鄂省起义、各省纷纷“独立”的情况下,载沣追悔莫及。一九一一年十月三十日,他以小皇帝的名义连发四道谕旨,既下诏“罪己”,承认“用人无方,施治寡术”、“多用亲贵,显戾宪章”,又宣佈开放党禁、赦免一切政治犯,取消皇族内阁、组建完全内阁,“不再以亲贵充大臣”。朝廷不仅同意立即办选举、开国会、拟宪法,“誓与我国军民维新更始,实行宪政”,而且大大超出当初请愿者们的要求,仅三天之内就推出了放弃日制、仿效英宪的《十九信条》。政府甚至宣称,只要不搞排满革命,“凡夫请求於宪政者,都可照准”。为了表示痛改前非、悔过自新的至诚之意,朝廷还到太庙向列祖列宗郑重立誓,坚决信守《十九信条》。
然而,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清政府原以为《十九信条》一出,“天下军民皆欣欣喜色,……风声腾布,固已胜於百万之师”。这完全是白日做梦,如同政府曾经漠视民意之切,人民也无视政府之急。一切都太晚了,人心失而不可得,说什么都没有用,做什么都来不及了!惊慌失措的摄政王载沣和隆裕皇太后无论是痛哭流涕,还是赌咒发誓,其言行已不再有人信服,甚至根本就没人理睬。三个月之后,清王朝宣告覆灭,《十九信条》同《退位诏书》一起,成了它最有正面价值也最有纪念意义的随葬品。
中共再拒政改前程堪虞
一百年过去了,清末“改官制、立宪法、开国会、办大选、筹自治”的政改目标至今未竟。今天,我们有一部名叫宪法但实在称不上宪法的所谓《宪法》,有一个一年只开几天会从来也不曾制衡过“党和政府”的所谓“人大”,甚至也有由各级党委层层设防、人人把关的所谓“选举”,实则政治专制的程度比晚清有过之而无不及。
自从邓小平掌权、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当权者们其实很清楚国内人心所向、国际大势所趋,他们知道一党专制的旧政体非改不可,自由人权、民主宪政终究不可抗拒。但是,囿於极少数特权阶层的贪婪权欲与肮髒私利,他们竟置国家前途和人民呼声於不顾,血腥镇压八九民运於前,千方抵制政改於后。他们的命运,难道会比晚清当局更为光明吗?
中共凭什么资本、靠什么力量抗拒政改?
凭“军队在我们手里”?大清国也有军队,虽打不过列强,对付人民也绰绰有余.然而,当民心尽失,军队也会掉转枪口。想当年,辛亥革命来临,军头袁世凯反身逼宫、北洋将领联名劝退,便是《十九信条》,也是在张绍曾、卢永祥、蓝天蔚等军官“军心不固,大局益陷於不可收拾之地”的公然威胁下匆匆颁佈的。
凭中共有一群霸居权力要津的“太子党”?大清国也有“太子党”,满族王公,尽掌实权,但革命党只需一颗炸弹,就吓得宗室亲贵们连上朝也不敢去,遑论上战场撕杀拼命。中共高层那些早就转移了赃款、办好了子女移民的“太子党”家族,又能比满清豪族勇敢到哪里去?如果军队和“太子党”都靠不住,难道中共要靠花架子的“人大”、“政协”?或者要靠人人喊打的城管、国保?
其实,专制权力是个怪物,平时似乎无所不能,可以为所欲为,简直无法无天,真到出了大事的时候,却上下不灵、左右无助,树倒猢狲散,不知不觉间就成了孤家寡人,无人理会、徒唤奈何。那些歌功颂德、溜鬚拍马之辈,那些贪赃枉法、以权谋私之辈,大祸来临时跑得比兔子还快。大清国的摄政王和皇太后就品尝过政治突然断电、权力忽然失效的悲苦与淒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比清政府更加顽固抵制政改的中共当局,当引以为戒。否则,总有一天他们也会追悔莫及。以今日之中共比当年之晚清,若再不俯顺民意,立即政改,恐怕也时日无多,前程堪虞!
(《争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