遒真言實:叙利亚长期内战焉何生成?
——拨开“叙利亚问题”迷雾之二
叙利亚怎么生成了长期内战?
一、民族矛盾
少数民族——库尔德人长期受欺压,苦难深重,一直坚持独立斗争。
二、宗教信仰纠葛
与民族矛盾相比,宗教信仰纠葛更胜一筹。
以伊斯兰教为主的叙利亚是反以色列、反犹太教的先锋。
在2200多万叙利亚人中,70%为信奉伊斯兰教逊尼派(其中90%多为阿拉伯人,9.5%为库尔德人),12.8%为信奉伊斯兰教阿拉维派(什叶派的一个分支)的阿拉伯人,3%为信奉什叶派的阿拉伯人,3.2%为信奉伊斯兰教德鲁兹派的阿拉伯人,另外还有9.3%的基督徒以及2.2%的其它信仰者。
三、伊斯兰教派系斗争
与不同宗教之间的矛盾相比,叙利亚的主要宗教——伊斯兰教内部不同派系之间的冲突更严重。
叙利亚的伊斯兰教派系纠纷跟民族矛盾、不同宗教之间的矛盾一样,不是孤立的,必须放在中东大背景下加以认识。
所谓近东、中东、远东,都是西欧国家以他们所在地区通向亚洲的海上路径——西地中海一带为基点,对东方广大地区的称呼。但不论近、中、远,都是相对之称,仅有大致范围,没有明确界限。现在(21世纪)中东指的是地中海东部与南部区域,从地中海东部到波斯湾一带。一般说来包括巴林、埃及、伊朗、伊拉克、以色列、约旦、科威特、黎巴嫩、阿曼、卡塔尔、沙特、叙利亚、巴勒斯坦、阿联酋、也门、土耳其和塞浦路斯(尽管地理上属于中东地区的一部分,但是他们自身认为属于欧洲。),共1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除以色列和塞浦路斯外,都是伊斯兰国家。而在这些中东伊斯兰国家中,土耳其、伊朗为非阿拉伯国家。
伊斯兰教公元七世纪初兴起于阿拉伯半岛,由伊斯兰教的先知穆罕默德所创立。公元632年穆罕默德去世后,由于继承人(哈里发)之争,伊斯兰教徒(穆斯林)分裂为哈瓦利吉派、穆尔吉埃派、什叶派(Shiites)和逊尼派(Sunnis)。最终逊尼派和什叶派成为近现代伊斯兰教最大的两个派别。
逊尼派在政治和思想上长期居主导地位。
什叶派的发展得益于13世纪蒙古人的入侵。伊朗因为有和阿拉伯文化不同的独立传统,坚持和伊斯兰教主流势力分庭抗礼,萨法维王朝宣布以十二伊玛目宗为伊朗国教,确立了什叶派主导伊朗的事实。
虽然在大多数地区,逊尼派和什叶派可以长期和平相处。但在在历史上,什叶派毕竟曾经长期受到逊尼派的压制。什叶派为恢复失去的政权,曾以暗杀、暴动等方式展开长期斗争,致使两大教派冲突日趋激化。逊尼派的一些宗派团体对什叶派采取强烈的反对态度,指责什叶派的宗教仪式是旁门左道。其中最激烈的是沙特阿拉伯逊尼派的瓦哈比教派。
现今伊斯兰世界,什叶派大约有1.25亿人,占穆斯林人口的10%-12%;逊尼派大约有11亿人口。
在叙利亚穆斯林中,90%多信奉伊斯兰教逊尼派(包括阿拉伯和库尔德两个民族),不足10%为信奉伊斯兰教阿拉维派(什叶派的一个分支)的阿拉伯人。而阿拉维派居于统治地位。
三、伊斯兰革命复兴运动与阿拉伯复兴社会党
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埃及军人纳赛尔、萨达特打响了伊斯兰革命复兴运动的第一炮。接着一大批宗教领袖试图寻求新的革命道路反对世俗政权,实行~伊斯兰革命~,恢复神权统治。中东民族革命到伊斯兰宗教复兴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着现实的政治目标,即脱离西方和苏联的思想政治与文化经济影响,梦想组建新的阿拉伯联盟,重现阿拉伯帝国的辉煌;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共同在军事上抵抗以色列。
伊斯兰革命复兴运动有一些正义的因素,但总体而言,因其鼓吹神权统治、政教合一、复辟阿拉伯帝国,所以是一股历史逆流,在伊斯兰世界造成了深远的恶劣影响——是产生现代恐怖主义的温床。
同时,中东出现了另一股宣扬社会主义的历史逆流——
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简称复兴党,创建于叙利亚。该党创始人是米歇尔·阿弗拉克和萨拉赫·丁·比塔尔。1953年由阿拉伯复兴党和阿拉伯社会党合并而成,是一个遍及整个阿拉伯地区的的国际性政党。1961年阿拉伯社会党退出,名称未变。领导机构分最高的民族领导机构和地区领导机构。民族领导机构设在大马士革,为该党总部;设在各阿拉伯国家的分支机构是地区领导机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是以实现整个阿拉伯世界统一为宗旨的泛阿拉伯的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政党,党的口号是“统一,自由,社会主义”。对外主张反殖、反西方、反对以色列犹太复国主义;对内实行国有化等政策。该党限制宗教,崇尚世俗化,并不惜对伊斯兰教进行严厉镇压。党的机关报是《革命报》 。
萨达姆·侯赛因(1937年—2006年12月),生前是该党伊拉克地区领导机构总书记。
1963年3月8日,复兴党“军事委员会”成员参与了由齐亚义德·哈里里(ZiadHariri)少校发动的政变,以少壮派为首的复兴党逐渐成为实际执政者。1966年2月23日,复兴党少壮派贾迪德和哈菲兹·阿萨德等人再次发动政变,推翻阿明·哈菲兹(AmineHafez)政府,并夺取复兴党民族领导机构和地区领导机构领导权。9月,复兴党“民族九大”,决定开除阿弗拉克、比塔尔等元老派。1967年,新复兴党人内部逐渐产生了以贾迪德为首的激进派和以哈菲兹·阿萨德为首的务实军人派的两个派别,并在对内对外政策主张等方面发生严重分歧,甚至出现了以民族领导机构和以地区领导机构为背景的两个权力中心的局面。1970年11月13日,哈菲兹·阿萨德发动“纠正运动”,夺取政权,成立临时地区领导机构,并自任总书记。1971年5月,召开“地区五大”,产生正式的地区领导机构,阿萨德当选为总书记。8月,“民族十一大”上哈菲兹·阿萨德当选为民族领导总书记,直至2000年6月去世为止。同时,他又集国家元首——总统、全国进步阵线主席和军队最高统帅于一身。成为一个铁腕独裁者。
四、阿萨德家族的独裁极权统治
叙利亚长期内战之所以生成?最根本的原因是:阿萨德家族极端黑暗的统治。
(一)一党专政 极权 高压
跟共产党国家一样,在叙利亚,阿萨德家族利用复兴社会党实行一党专政独裁极权统治。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建成了严密的组织。不但在各地区有党部,甚至在工厂、村庄、街道等都有基层党部,其组织渗透到叙利亚生活的方方面面。最初,很多被阿拉伯复兴社会党感染的人是中学生、大学生、知识分子,后来,大批的农民为了得到土地和改善经济状况而被吸引进来。这些人中,既有基督教士,也有逊尼派穆斯林等。在哈菲兹·阿萨德掌权以后,在叙利亚历史上被认为是异教徒的阿拉维派开始掌控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并由此成为叙利亚社会的特权派别。以阿萨德家族为核心,阿拉维派形成了掌控叙利亚的特殊利益阶层。
(二)1982年,哈菲兹·阿萨德实施血腥大屠杀
1982年2月,哈马城的逊尼派穆斯林兄弟会组织了大规模叛乱,哈菲兹·阿萨德派弟弟里法特指挥军队包围了这座城市。据报道,当时叙利亚政府军采用大炮地毯式轰炸、随后坦克冲击攻入城内剿灭的战术,在3周时间内屠杀了约4万人。
(三)2011年,巴沙尔·阿萨德实施大屠杀,叙利亚内战终于爆发
1994年哈菲兹·阿萨德指定其次子巴沙尔·阿萨德为接班人。2000年哈菲兹逝世后不久,巴沙尔继任复兴党总书记,延续老阿萨德时代的独裁政治模式。截至2011年,叙利亚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在阿萨德父子领导下先后统治长达四十年。
叙利亚长期的贪污腐败令不少大企业沦为总统及其亲信的家族企业,引发广大中下层民众的不满。巴沙尔·阿萨德上台后有所改革,但决心不足、又不像其它一些中东国家有充足的石油~黑金~支持,叙利亚经济举步维艰、失业率节节攀升,国内不满情绪蔓延。
2010年年底北非和西亚的“阿拉伯之春”革命爆发后,叙利亚迅速受到波及。2011年3月,在达拉市,15名少年因为在学校墙上画反政府内容的涂鸦而被逮捕,民众的抗议活动由此开始蔓延全国,并逐渐升级为暴力骚乱。5月,效忠总统巴沙尔的军队开进抗议中心城市及周边乡镇,动用坦克、火炮等重型武器开始血腥镇压,至少2700平民伤亡。
很快,一些不满巴沙尔的原政府军官兵开始携带轻武器离队,成立~自由军~,调转枪口与政府军作战。随着冲突的愈演愈烈,大量逊尼派官兵选择叛变,仅2012年3月几天时间里就有多名将军及上校加入自由军并进入土耳其境内。在抗议活动发生后的一年时间里,自由军人数已发展到约5万人,营级单位遍布全国各个反叛城市以及周边地区。从2011年9月叙利亚全国委员会在土耳其成立起,叙国内的暴力冲突实际上已正式升级为内战。叙利亚全国委员会宣布~我们代表全体叙利亚人民~,并于2012年2月获得美国承认。
在冲突发生之初,尽管示威抗议活动以逊尼派为主体,但不少对政府不满的阿拉维派民众、以及基督徒等也加入其中。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加上自由军组织松散、内部良莠不齐,屡屡发生阿拉维派、什叶派、基督徒以及其它少数派社区受到攻击的事件,叙利亚内战开始出现教派冲突的倾向。
在巴沙尔政府主导下,阿拉维派、什叶派民众也组成民兵组织与自由军进行对抗。在基地组织等外国伊斯兰极端武装分子大量进入叙利亚后,局势迅速恶化,这些极端武装分子不但对阿拉维派、基督教、什叶派民众进行血腥屠杀,也与世俗的自由军、以及库尔德人武装不时发生冲突。2012年12月,联合国发布报告正式指出,叙利亚国内冲突~越来越具有教派冲突性质~。
(四)2013年、2017年化学武器惨案
2013年8月21日,巴沙尔·阿萨德政府军对反对派武装所在的叙利亚大马士革东部郊区实施化学武器攻击(如上图)。美国政府认定包括426名儿童在内的1429名平民遇害。叙利亚地方协调委员会表示有1300多人遇难,自由叙利亚军声称多达1700多人被害。美国声称拦截到了叙利亚高官的通讯记录,根据情报已经确定巴沙尔政府是事件的罪魁祸首。
2017年当地时间4月4日清晨,叙利亚政府军对反对派武装控制的叙西北部伊德利卜省再一次发动化学武器攻击,在短时间内造成了70多人死亡,200多人受伤。
使用生物化学武器,早已激起了全人类的公愤。
1899年、1907年、1992年,国际社会几次制定国际法,严禁生产和使用化学武器。
非常明确,阿萨德家族一而再再而三地公然违反国际法,犯下了危害人类罪的滔天罪行。
1920年8月10日,协约国在签署“对土耳其和约”时首次提出危害人类罪这一法律概念。最早确立这一罪行的国际文件是《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危害人类罪(英语:Crimes Against Humanity),旧译为“违反人道罪”,又译为“反人类罪”,于2002年7月1日生效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Rome Statute of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将该罪名中文译名确定为“危害人类罪”。规约中的定义为“是指那些针对人性尊严极其严重的侵犯与凌辱的众多行为构成的事实。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发的事件,或是出于政府的政策,或是实施了一系列被政府允许的暴行。如针对民众实施的谋杀,种族灭绝,酷刑,强奸,政治性的、种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以及其他非人道的行为”。
显然,叙利亚阿萨德家族罪大恶极,罪不容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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