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这是一篇国内来稿,从城乡二元体制角度,观察分析大午农牧集团的新乡村建设模式,认为这种立足农村,服务农民,可持续发展的内循环模式,正是目前中国迫切需要探讨的乡村振兴之路。扼杀这个探讨模式,堵塞这条致富之路,不但是大午人的悲哀,更是中国弱势农民的群体悲哀。

工业革命后期的英国,城市不断爆炸式发展,随之而来是一系列的问题,当时英国的经济史学家哈孟德夫妇将其称之为“迈达斯灾祸”。迈达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物,他梦想点石成金,后来有了这个能力,但结果却坏了。我们想象一下,当你周围的东西都变成黄金了,会怎么样?是灾祸,不是幸福,黄金既不能吃,也不能穿。哈孟德夫妇用“迈达斯灾祸”比喻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其实这就是我们所称的“城市病”。

我们不断在城市集中的扩大生产,创造了大量的财富,本来我们预期财富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但最终财富本身却成了一定的负担。这些问题在北上广等大城市显得尤为突出,诸如环境污染、交通堵塞、医院人满为患、教育资源紧张等社会问题愈发的严重。城市集中了大量的人、财、物,有大量的创业、就业机会,这才是劳动力聚集的根本原因。超大城市及相应的社会问题的产生也许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现象,可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却极大的加剧、甚至恶化了这一现象的产生,其危害后果更大,因为在自动化、电子化如此发达的今天,大量农民涌入城市所分担的只是城市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职能,也许他们比留在农村收入高一点,但他们仍然是贫穷的一群人,甚至在超大城市产生了大量农民工聚集的贫民区。大量农民背井离乡,舍家弃业(农),去城市打工,看看人头攒动的春运就可见一斑。他们本是为了谋求更好的生活,然而将老人、孩子留守家中外出打工的无奈之举,却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不仅是城市得病,农村似乎也感冒了。这些农民难道不想留在家中照顾老人和孩子,尽享天伦吗?我想他们中的大多数肯定认为到城市去就是为了让老人、孩子和自己过上更好的生活,他们不得不顺从经济发展的潮流,去大城市打拼,因为那里有他们的希望,可以获取到足以支撑家庭的财富。这陷入了悖论之中,为了老人和孩子的幸福而不得不让老人和孩子不幸福,为了获得幸福而不得不加入不幸福的城市。

这些年大城市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以此来疏解城市压力。我想肯定有一定效果,但效果不一定有多么好。比方说,北京整顿人员密集的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大红门批发市场,设想将这些商业迁往河北省一个叫白沟的地方,为此北京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进行整顿,白沟当地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给予了政策支持。但是,经济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北京人谁又会为了买件衣服而去一百多公里外的白沟呢?若仅靠白沟当地及周边百姓的消费量又不足以支撑如此大的经济体量,所以商户拿到政府的补贴、便宜租到商铺后,好多回到北京重新经营,有的在白沟赔钱死撑。北京市为缓解交通压力,对汽车实行限号、摇号政策,一家人本来一辆车就够用,限号后一家人都去摇号了,因为摇到购车指标后自己用车方便,既可以规避限号,又可以把不用的车出租、卖给外地人使用,这样反而增加了车辆的保有量,也使得真正有需求的人无法正常购买到车辆。所以,城市病靠政策人为治理,效果是有限的,甚至是有弊端的,起码扭曲了市场供需平衡,限制了市场主体的自由交易。

城市病如何解决?我认为希望应该在农村。工业、商业、行政资源过分集中于城市,这是城市病的病根。如何让产业转移到农村?如何让农民留在农村?城市病是经济问题,经济问题最好用经济手段来解决。我国农民并非一无所有,他们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本身就是劳动力,马克思早就说过劳动创造价值;改革开放多年来他们手中还是有一部分积蓄的。用农民的土地、劳动和积蓄在农村创业这肯定是解决城市问题不错的选择。农民如果在自己家门口就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他们不会去城市奔波发展;如果农民就医、孩子上学在家门口就能找到好医院、好学校,他们就不会去城市就医、上学,挤占城市人那点儿有限的资源。如果城市人觉得农村吃、住、游很好,他们一样可以到农村来消费,甚至生活在农村、到农村来工作。可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远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这涉及将农村土地盘活问题,涉及开放农村金融市场问题,涉及如何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城市拉回来问题。

发展农村经济,将农村土地盘活这是首先需解决的问题。农村的土地如果只能用于农业种植,那问题根本无解,因为土地有限、农业种植收益率有限。对农村土地进行非农业经营这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前提,但农村土地问题涉及国家政策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要想将农业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农民或集体首先要将土地交给国家,由国家征收,然后再由国家出让给经营主体,这样的土地才可以搞非农业建设。但问题又来了,一是现在好多农民不一定愿意将土地交给国家,因为征收补偿低,且农民不愿意失去赖以生存的饭碗;二是如果产生大量失地农民,必然带来极大的社会稳定隐患;三是农村经营者以较高的价格向国家购买土地意愿并不强烈,因为成本太高。就土地问题的解决,我认为最近国家出台的农村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就是很好的尝试,农民可以保留承包权,经营权可以让与出去,甚至可以抵押、投资等,这样农民既没有失去土地,还会有较高的收入。但土地的经营权仍然限定在农业经营范围内,这还不够,如果经营者只利用土地发展农业,无法彻底盘活农村土地资产,更无法与城市经济竞争,因为农业的利润率并不高。我认为应当准许土地经营权人在适度范围内搞非农业建设,经营者以较低的成本取得土地,投资意愿也就强了;经营者收入高了,农民土地收益自然水涨船高,加上经营者相互之间对土地的竞争,首先受益的是农民;国家也可以从经营者手中取得更多的税收收入。可以说农村土地经营权市场的放开于民、于企、于国都是有好处的。

放开农村金融市场是发展农村经济的根本问题。发展农村经济,必须有资金投入。资金从哪儿来?国家投资侧重于农村扶贫、改善居住环境、医疗保障等农民急需的民生方面,不可能大面积投资经营实体,那样不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经济规律,也会过分加重国家负担。我想银行从目前框架下也不可能大力度投资非农业建设,银行也是需要盈利的,也有风险把控,如果让银行自主选择贷款的主体,肯定是选那些已成型且效益好的经济主体,也就是银行的放贷具有择优性和滞后性,所以银行是不大可能在农村土地上大规模投资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同样面临法律风险。其实农民手中的钱并不多,但是汇集起来数量是极其可观的,如果让农民把钱都存到银行,那银行就会优先选择效益好的城市企业,对农村发展并不利,且存款的利息又很低,所以靠农民存款繁荣农村金融市场这条路目前根本走不通。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农民的资金集合起来,发展农村经济,但这样法律风险又极其高,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前些年国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适度放宽了认定标准,企业准许向员工和亲朋集资借款用于经营;向其他不特定的主体集资借款,如果借款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且能够偿还的,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可喜的变化。但最近遗憾的是,国家又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最高提升到十年以上,似乎又加大了打击力度。我认为农民的资金收益关键在于投资,在农民无更好的投资渠道的情况下,集资发展农村实业经济是不错的选择,且对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资本就是企业发展的血液,农村企业急需这些钱。不可否认,现在农村金融市场确实比较混乱,好多农村合作社或资质不全的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大量集资,然后用于放高利贷或非法活动;部分经营不善的企业集资后用于盲目扩大生产,甚至是挥霍。但我们应当直面问题,解决问题;认清农村金融市场放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管理,积极引导,甚至设立准入标准,应该让农民真正的自由投资,高收益投资。

发展农村经济,除需解决上述问题外,得有人敢去组织、能去组织经济实体,同时还得盈利,企业才能运转起来,才可以和城市经济竞争,才能将农民从城市拉回来。

说到这里,我想提一个人。他以每亩1300元价格租赁农民土地(而徐水国营农场国有土地对外出租每亩仅300元租金)进行以畜牧业为主的经营,盘活了当地农村土地;他将当地农民的钱集中起来发展农村实体经济,并返以较高的收益,活跃了农村金融市场;他的饲料厂建在玉米产地旁,农民的牛舍、猪舍、鸡舍旁,便捷、高效的服务于农牧业;他用自己的饲料养鸡、养猪供应城市和农村肉类和蛋类,且种鸡育种能力国际领先;他将酒厂建在田间地头,用粮食换美酒,供市民和农民品尝;他将“最好的医院建在农村”,让农民干完农活儿迈出地头就可以接受医疗服务并给以优惠,甚至是免费;他建学校,让莘莘学子不再他乡求学;他建温泉、酒店、剧院、游乐场,让来农村消费的市民络绎不绝。他以“不撒谎、不偷盗、不宴请上级”这种朴素的管理理念,让朴实的农民成为管理者、工人;他以“私企立宪”民主选举的形式让上万名员工成为主人翁。他带头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地方税收;他更是间接带动不计其数的就业机会。他的企业在农村发展成了全国屈指可数的大型农牧业集团。他让农民从城市回到农村,让市民又返回到了农村。他就是享誉中外的、有良心的农民企业家孙大午。

他其实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他们共同有个响亮的名字“大午人”,他们践行 “劳资共和”,他们是拓荒牛,他们是草根。目前,他们正面临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司法系统的突击审判,如果检方罗织的所谓“罪名”不幸被法庭接受,他们也可能即将成为司法傲慢之下的“一群罪人”!最后结果如何,所有关心大午人的朋友们将拭目以待。


【转载请加上出处和链接:https://yibaochina.com/?p=242108
【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