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北京的四川籍作家、报告文学《大迁徙》作者谢朝平,突然被陕西渭南警方跨省抓捕,而且发表谢朝平报告文学的山西《火花》杂志社有关人士也遭到陕西警察的威胁和欺骗。

8月2日,陕西警方在抓捕谢朝平的过程中,找到《火花》杂志北京增刊编辑部负责人,进行威胁。陕西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警察“王鹏”如此叫嚣:“我是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寸土地上的事,我都可以管……”(出处:9月3日财新网《关于《大迁徙》出版的经过及对渭南警方介入的诸多不解》,作者:山西火花杂志社原执行社长魏丕植)警察有权抓逃犯,但没有法外特权,谢朝平明明是合法公民,不是逃犯,你警察目无法纪,这样的人还能继续当警察,怎么跟土匪流氓差不多?再说北京《炎黄春秋》曾刊登谷翔的文章《带病提拔为哪般》,揭露当时的陕西省委书记李x国带病提拔一批腐败官员,李现已被提拨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你王鹏敢到北京抓捕国家领导人李x国,以及文章的作者谷翔吗?

感谢《新京报》9月1日详细报道作家被抓事件:8月19日,55岁的四川籍作家谢朝平,原为四川达州市检察院检察官,突然被陕西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派员从北京租住的家中抓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今年年初,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方圆法治》杂志记者的谢朝平完成10万多字的报告文学《大迁徙》,自费交与《火花》杂志以2010年增刊的方式出版,印刷一万册。该书披露了当地贪污挪用的移民款的问题。

对此案件,一直为因言获罪记者、作家呼吁声援的北京外国语大学展江教授认为,谢作家有出版自由,而且非法经营罪的责任主体是法人,而非个人。公民谢朝平在杂志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在任何国家、任何省份都是无罪的,都值得尊重,可陕西渭南警方居然非法在异地抓捕作家,严重侵犯人权,必须立即无条件释放谢朝平,并向谢家及全社会道歉。

我充分了解中国有关期刊出版的有关规定,尽管中国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但并无真正的新闻出版自由,比如为谢朝平发表文章的《火花》杂志,按照该署许可规定,杂志出版增刊需要经当地省市新闻出版局批准并备案,如果不被批准而出版增刊,则会受到新闻出版局批评或处罚,但这与作者无关,作者并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所以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上,谢朝平毫无责任,责任在《火花》杂志社,顶多到山西省新闻出版局补办一个增刊出版的批准手续而已。

为此,我呼吁:

一、呼吁全社会的作家、公民记者参与声援谢朝平的行动,撰文或者在博客、推特、微博上抗议陕西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警察的非法行为,进行强烈谴责。谢朝平一天不自由,抗议一天不停止。

二、呼吁并督促陕西有关部门尽快调查陕西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有关参与跨省抓捕作家谢朝平的多名警察,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结果公示天下。

三、要求陕西警方无条件归还被非法扣押的一万册《火花》增刊,并按照《民法通则》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四、呼吁山西省新闻出版局为出版《火花》杂志增刊《大迁徙》尽快补办备案的手续,撤销有关“疑似非法出版物”的文件。

五、呼吁谢朝平家人将谢朝平拥有著作权的长篇报告文学《大迁徙》电子版转发到国际互联网上,免费让四亿多网民自由阅读下载,让更多网民看到这部作品,并参与声援谢朝平的行动之中去。

(《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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