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媒体近日常说“一心一意发展经济”,或者“专心致志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之类的话。但笔者认为,这些说辞不仅是陈词滥调,而且是自相矛盾的。

首要要解决的问题是:何为经济?经济不是GDP,不是印钞票,也不是盖高楼修铁路;经济就是每个人通过在市场中进行竞争与合作来追求自己的利益、实现自己的目标、满足自己的需要的行为。在经济活动中,每个人的价值观是不同的,每个人追求的目标、利益和需要也是不同的。笔者曾经写道:“俗话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一个人的美酒佳肴就是另一个人的穿肠毒药’。追求吃好穿好、家庭幸福是一种利益,追求事业成功是一种利益,追求为他人服务是一种利益,追求真理或美也是一种利益,这些利益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价值观的不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每个人的价值观都是完全相同的,那么市场交易恐怕就无法进行了,经济活动也就无从谈起了。在经济活动中,不仅每个人追求的目标是各不相同的,而且就是同一个人也是在同时追求多种不同的目标,没有人只追求吃饱而不追求穿暖,也没有人只工作不享受。与战争之类的单目标任务不同,经济有着无数的目标,需要在每个人追求的各种不同目标之间进行协调。因此,所谓“一心一意发展经济”,就是要求大家一心一意地追求多种目标,这只能是一句自相矛盾的废话。

当然,在政府看来,所谓发展经济就是GDP,就是盖高楼修铁路……但这不过是政府把自己的价值观和目标强加于人而已。在政府看来,强制拆迁之后开发房地产或者修建高速铁路可以创造GDP,但是在被拆迁者看来,这种做法实际是在消灭财富而不是创造财富。与“一心一意发展经济”类似的话还有“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于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但事实证明,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的“大事”,无非就是大炼钢铁。钢产量的数字倒是上去了,但是老百姓家里做饭的铁锅都没有了。这种“一心一意发展经济”和“集中力量办大事”都不是我们所需要的。

政府如果真正希望经济发展、人民幸福,应该怎么做?由于人们追求的目标是如此多种多样,因此政府不可能代替他们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只能是让每个人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目标,由市场来发挥协调作用。在这一过程中,法律的作用只能是保障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做主、自己负责的领域不受侵犯,而不应服务于任何具体的目标。正如哈耶克所说:“所谓奴隶制,无非就是强制人们服从共同的具体目标,而服从共同的抽象原则,则为最不同寻常的自由和多样性提供了空间。有时人们担心这种多样性会导致混乱……其实更大的多样性却会带来更大的秩序。”也如蒲鲁东所言:“自由是秩序之母,不是秩序之女。”用中国官方媒体《环球时报》使用的语言来说,只要没有强制他人或侵犯他人的权利,一切“特立独行”、“桀骜不驯”或“玩玄”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不应为政府的目标而弯曲。

现在有这样一个政府,一方面,它不仅大肆拆迁,侵犯民众的私有财产,而且严厉管制文化信息产业和非政府组织,阻碍民众之间的自愿合作和交易,消灭了就业机会和经济活力,甚至还大搞国进民退,滥发钞票,谋取私利;另一方面,它却大谈什么“一心一意发展经济”。请问,我们能相信它吗?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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