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四川省遂宁市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民主人士刘贤斌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零4个月。刘贤斌被判10年重刑的消息令海内外的人士感到无比震惊,绝大多数人第一反应就是愤怒。在海外论坛以及一些聊天群组当中,大家纷纷谴责四川当局这种无法无天、倒行逆施的行径。

在互联网进入中国后的这些年中,因言获罪的案例并不少见,几乎每年都有人被以各种各样的罪名送进班房,其中,用得最多的罪名就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此前,以这种罪名判刑最重的是刘晓波(11年),其次是何德普(8年),再就是郑贻春(7年),如今刘贤斌被判10年,可以说刑期是仅次于刘晓波的。

刘贤斌被判刑之后,维权网在第一时间发布了该消息,之后,BBC、法广、德国之声等海外媒体也迅速进行了跟进报道。虽然刘贤斌获重刑的消息不胫而走,但是,在中国国内媒体上,却不见任何有关的报道。有网友将该消息转到国内的微博、博客、论坛等载体之上,迅速遭到删除。可见,当局非常害怕此事有太多的人知道,因为一旦在国内广为人知,必然引起民意的强烈反弹。

在当天的庭审中,刘贤斌的辩护律师马小鹏与王伟在辩护时,发言多次被法官打断,而刘贤斌所写的自我辩护词被法院收走后,庭审中只让刘贤斌说了几句话,并且没有给刘贤斌最后陈述的机会。参加当天庭审旁听的共有21人,其中19人竟然是当局安排的,只有刘贤斌的妻子陈明先与刘贤斌的大哥两位是真正的旁听者。

刘贤斌于1968年8月25日出生,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市。他既是民主人士,又是维权人士和作家,而且还是《零八宪章》的首批签署人之一。刘贤斌对民主、自由、法治的追求可谓由来已久并一以贯之。他在1987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到1989年学潮爆发时,他积极参与那次民主运动。

在“六四”大屠杀后,刘贤斌仍然坚持参与民主活动,他于1991年4月1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关押在秦城监狱,后于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两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年10月刑满出狱。出狱后的刘贤斌继续从事民主事业,他积极发起营救异议人士以及组建中国民主党的活动。1999年7月7日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999年8月6日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年11月6日出狱。

在当前这种恶劣的政治条件下,获释后依然坚持从事民主活动以及维权活动的刘贤斌注定无法获得长久的自由。2010年6月28日,刘贤斌被遂宁警方带走,家被查抄,当天晚上即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此前,刘贤斌已经有过两次坐牢的经历。套用一句广告词来形容刘贤斌20多年的处境就是:“我不在监狱,就在走往监狱的路上”,为了推动中国的民主进程,刘贤斌以及他的家人承受的苦难实在是太多太多。

刘贤斌警方抓捕以后,引起海内外异议阵营的广泛震惊,据统计,至少有16个省市的人士发起了“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团活动,一些维权律师还自发组建刘贤斌案件法律援助团。从2010年8月1日起,许多民运、维权人士发起“公民接力绝食声援营救刘贤斌”活动,表达对刘贤斌的关注和支持,每天有至少两位人士参加,各自绝食24小时。

海外媒体以及海内外人士对刘贤斌的关注力度之大大概是四川当局始料未及的,所以,针对这种情况,四川遂宁警方表现得非常恼怒。因为声援刘贤斌的活动如火如荼,使得中共当局对刘贤斌案十分重视,刘贤斌案的敏感程度迅速提高,各地警方都在之后配合遂宁警方遏制有关的声援活动。以前,很多异议人士被捕之后,声援活动都是昙花一现,但是,大家对刘贤斌的声援却是一如既往,在多家海外网站上,我们总能看到声援刘贤斌的文章。

在外界如此关注刘贤斌案的情况下,为何刘贤斌仍然被重判?显然,现在的中国和江泽民时代的中国相比发生了一个微妙的变化,那就是中共当局依仗着中国在世界上的经济地位,已经不再在乎国际舆论的压力,只要想对谁判处重刑,任凭国际舆论谴责的声音多么强大,都可以照判不误,从高智晟到胡佳,再从刘晓波到刘贤斌,无一不是这样。

刘贤斌从被警方刑事拘留到今天被判刑,历时大半年,依照中国的法律来衡量,刘贤斌被超期羁押的时间长达9个月之久。在刘贤斌被关押期间,有知情人士在得知遂宁警方的态度之后推测,刘贤斌很可能会被法院重判,如今此案尘埃落定,果然不出所料,他们就是要将刘贤斌置于死地。当局重判刘贤斌显然是在挑衅异议阵营中的其他人士,同时也是在与文明叫板。

在刘贤斌被判刑之前,“茉莉花革命”在中国大地上已经开始,只是由于当局的强力打压,才一直未成气候。中共当局选择在今天审判和重判刘贤斌,显然含有向“茉莉花革命”的推手们示威的意味,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报复国际社会把2010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了刘晓波这一举动。

刘贤斌第一次被判刑两年零6个月,后来又被判刑13年,如今又被判刑10年,如果这回是他最后一次牢狱经历的话,那么他一生被判刑的时间将达到25年零6个月之久。人生苦短,能有几个10年?又能又几个25年?刘贤斌虽然三度入狱,但是,在稍微具有法律常识的人看来,他的几次获刑都是蒙冤受屈,事实上他是无罪的。

刘贤斌被判10年重刑,让人想起来一代文宗苏轼的词《江城子-记梦》,其中有云:“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苏轼写此词是因为怀念和他死别十年之久的妻子王弗,如今,在刘贤斌被判10年重刑之后,想起这首词,更是令人肝肠寸断。刘贤斌和我们不是死别,而是生离,一种人为造成的生离,这种生离既为刘贤斌的生命涂上了英雄色彩,也让中国这片土地染上了悲剧色彩。

重判刘贤斌再度显示中共当局要与人民为敌,与世界主流价值为敌,这种恶行天理难容、人神共愤。让我们记住那些负责办理刘贤斌案的办案人员,并化愤怒为力量,继续以理性方式推动中国的人权事业和民主进程。当宪政民主在中国实现的那一天,就是清算那些迫害刘贤斌以及其他良心犯的日子。

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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