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理清平反的概念与注重理智的气节
二、尊重受害者和受难者的意愿
三、充分考虑宪政民主实现的策略需要
四、谈谈六四平反是否有实现可能的问题
五、党主立宪:在中共现有政权格局下实现宪政转型的备用预案简介


  近年来,关于平反六四的问题,已在中国较多较大社会群体范围内议论纷纷,这样的议论集中在互联网上,成了中国社会朝野上下的一个热点问题。关注这一问题的人,以异议人士反应最为热烈,人数也最多。特别是以北大教授丁子霖等人发起天安门母亲运动,在六四事件过去后不久即开始了不间断地要求平反并惩办镇压首恶分者的艰难抗争。这样的关注和抗争,已经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不少体制内的人。甚至就连向来不太关心政治或不懂政治的底层民众,也有一些人开始产生了一定兴趣。

  因此现在的中国,平反六四已成了一种大势所趋,成了社会的需要,中国历史发展的需要。

  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社会现象。这说明六四事件作为中国人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并没有因为中共的刻意掩盖和舆论封锁而被人们遗忘,相反却突破了这样的掩盖、封锁,从人们快要沉淀的记忆中再次浮现了出来,这本身就说明中国人民是不屈不饶的,是不容易被征服的,中国的未来是大有希望的。

  但对平反六四问题,目前中国异议人士群体中的少数人,却陷入了一种认识上的极端:认为中共无资格平反,也不希望中共平反,甚至有人反对中共平反。说是这一血案本身就是中共造成的,这证明了中共是一个极端邪恶的政治集团;由极端邪恶的集团来给正义的人群和行为平反,有辱正义的人和行为本身。

  对于这个问题,如果站在不同的角度,肯定会有不同的结论。关键在于所站的角度是否正确。

  我认为说中共无资格平反和不希望中共平反、或反对中共平反,其所站角度本身存在严重问题。这种有如身处刑场时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实在是某些“革命者”过分注重自身某种狭隘气节的偏执之论。

  的确,人是要有气节的。人因其着迷于某种理想的追求,由这种追求派生了一种情绪和情感,在这样的绪和、情感的支配作用下,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就是气节。人因为自己的气节表现而赢得不少志同道合者和同情者的击节赞赏,并赢得后人的传扬称颂,这是无可厚非的。

  但人的某些气节与自身事业或社会事业的实际需要,却并不一定完全一致。当人的气节过度占据主导地位时,就会排斥理性、理智而不顾实际需要与未来前途,给自身事业和社会事业带来贻误,甚至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就是一种糊涂透顶的狭隘气节。历史上因为少数人缺乏理智的狭隘气节需要,而使得社会重大事业误入歧路、丧失良机、陷入困局、铸成大错、贻误大事,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

  为了糊涂的狭隘气节而忽视了历史和现实,不顾及现实的迫切需要牺牲了多数人的共同事业,给多数人、给社会带来贻害,那是很不值得的,应当千方百计予以避免。特别在并非突发情况下,因为过度追求气节而丧失理智,最终导致了重大失误,这绝不是情有可原的,而是同样应该承担责任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因为过度追求气节而丧失了理智也是愚蠢的表现。一个愚蠢的群体,怎能引导中国走向宪政民主呢?

  中国历史上,楚汉时期的楚王项羽以一句“无颜见江东父老”而拒绝渡河回江东重整旗鼓,用一柄利剑自刎身亡,同时结束了自己追求多年的事业,就是这种丧失了理智的狭隘气节的典型例子。

  因此,气节虽然重要,但却不能坚持狭隘的气节;缺乏、丧失理智的狭隘气节,显然是很不可取的。我们必须在现实迫切需要情况下,学会适度的自我克制与合理妥协让步,将气节掌握在理性和理智的水平;换句话说,也就是必须在气节与理智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让气节充满理性和理智。

  那么我们究竟应以哪些因素来与这样的气节保持合理、恰当的平衡呢?怎样才算理智的气节呢?

  把这样的问题放在平反六四这个议题之中,我认为我们至少有必要考虑平反概念、受害者和受难者意愿、宪政民主运动策略需要等几个方面的因素,才能得出一个恰如其分的结论。最后,本文还要考虑如何去争取平反的问题,并初步提出一个如何在中共现有政权格局下实现宪政转型的预案。


一、理清平反的概念与注重理智的气节

  百度百科“平反”词条说:“平反,是对过去的冤假错案以及不准确的认识评价做出正确的修改,以还历史一个真实的面目,还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评价”。而中文维基百科同名词条则说:“平反是一个政治用语,指涉及政权的人物、组织或政府在经历了一个不名誉阶段之后恢复名誉,也有沉冤昭雪之意”。

  这告诉我们,平反是一个政权主体对其政权客体的一种政治行为。其前提是这个政权主体曾以其政治权威和强力,对其客体——他人或他种社会群体的特定行为,作出了违反、超越社会公理、正义和/或法律的定性(包括错案和冤案),而使他人和他种社会群体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甚至遭受了生命、财产、言论权利的不应有剥夺,本质上是对他人和他种群体权利、利益的非法侵害。后来这个政权主体因为某种原因,撤销、否定、推翻其过去违反和超越法律的定性并予以重新定性,使得其定性符合社会公理、正义和/或法律的规范,并符合社会进步发展的需要,这就是平反。简单地说,就是对过去错误定性的纠正。

  因此,平反必须是一种政治行为当事者的法律行为,在当事者以外的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机构,都不具备平反的资格,更不具备平反的法律效力。那么如此看来,平反的主体一般来说应该是政府无疑。不过在中国当前情况下,政府事实上是被垄断在中共手里的,六四镇压是中共操控下的政府行为,因此中共与其政府就应当是平反的共同主体。但因为中共与其政府是混为一体不可分割的,因此实际操作中,其中的任何一个主体站出来平反六四都代表着另一方的认可,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同时,平反六四对于中共政府来说,本质上不是一个资格问题,它的确没有资格;相反从行为与责任关系的角度去看,却是一个它为自身过去的政治行为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他必须承担这样的责任,而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如果当事的政府自身能够勇于承担责任进行平反,那就意味着这个政府将在很大程度上否定、推翻其自身此前的所作所为,同时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社会有了某种新的希望。

  如果我们因为它没有资格,就不希望、甚至反对它平反,就意味着我们不希望、甚至反对当事的政府为其行为承担责任,那么这个责任该推给谁呢?谁又可能来承担这样的责任呢?事实上除了它而外,这个社会任何民间的团体和个人,都没有理由、也不可能来承担这样的责任,于是平反六四也就无从说起了。

  按平反的含义去要求、敦促施害者实施平反,这应当是我们正当的和正义的要求,这样也才算得上是坚持了我们理智的气节。试想,就连对施害者的正当要求也不敢或不愿提出来,我们还算有气节的人吗?

  当然这不排除,在中共及其政府拒绝给六四平反、或平反力度不够的情况下,如果以后中共的统治崩溃,新的政府也可以、而且也应该为六四平反,或在中共原有平反基础上作出增加力度的重新平反。因为我们必须承认前后不同的政府之间,在很多社会事务、政治事务方面的责任延续性和继承性,否则社会必将陷入混乱。我们不能否认新政府有这样的责任,同时我们更不能否认新政府在这方面的平反资格。

  但这样我们终归还是在原来的旧政府面前丢了面子失了气节,因为我们毕竟未能迫使旧政府承担它该承担的责任,实现我们自己的意愿。不管是我们在旧政府时期的力量不够而处于无奈状态,还是没有很好地抓住自己正当和正义的理由,都终究显示了我们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只是我们的意愿终于实现了,我们在这个时候多少都可以获得一些心理安慰和心理补偿而已。


二、尊重受害者和受难者的意愿

  这里同样要涉及当事者问题。六四血案的当事者除了中共和它的政府之外,最主要的就是其直接受害者和受难者。六四血案是否需要和要求平反的问题,受害者、受难者及其亲属是最有发言权的。然而我们不少异议人士,似乎都没有考虑这一点,或者说考虑很不充分。作为六四血案的第三者,只顾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作出单方面的结论,而从没见他们征求过受害者、受难者及其亲属的意见,因此就很不恰当了。

  从常识来看,任何社会纠纷、争端的解决,都必须首先从受害者、受难者及其亲属角度出发,是否要求追究施害者、怎样追究、什么时候追究、追究到什么程度,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听取、征求受害者、受难者及其亲属的主张。其他任何人都无权悖逆受害者、受难者及其亲属的意愿,擅自作出自己的主张。同理,关于六四血案的平反问题,也必须服从其受害者、受难者及其亲属的意愿和主张。

  我们知道,就在六四事件发生后不久,以北大副教授丁子霖等人为首,发起组织了以六四受难者亲属为成员而持续进行的“天安门母亲运动”。运动的宗旨与诉求,就是要求中共及其政府平反六四,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追究、惩办。他们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直到今天,这个运动也没有停止,而且其群体规模越来越大,也从来没有改变过他们的诉求。既然他们已经提出了自己的诉求而且一直不断的坚持着,其诉求又合理合法,那么在他们之外的任何人对于该平反事件的态度,都应该以他们的诉求为准。

  因此,不希望、甚至反对中共及其政府给六四平反,是不顾死难者亲属感受的妄议,一点也没有顾及到受害者、受难者及其亲属的心理感受,是与人道精神相悖的。尽管我们可以为自己的理由而振振有词,但无论如何都是一种错谬的言论,我们必须纠正这样的错谬。

  必须同时考虑受害者、受难者心理、精神等方面合理需要的气节,才算得上有理性、理智的气节。


三、充分考虑宪政民主实现的策略需要

  首先我们必须看到,平反六四有利于舆论和言论松绑,利于舆论和言论自由。因为一旦平反六四,就意味着中共及其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公开承认了民间力量对中共及其政府过去行为以及现行制度的反对,这样的言论和行为都是具有合法性的。这就至少会大大减少、压缩民间异议言论的敏感、禁忌范围,拓宽民间异议言论的空间,使得一些更深层次的政治议题讨论得以形成为一种社会常态。

  经历过上世纪80年代初期那段历史的人都知道,那时不少反右、文革时期的冤案获得有限平反,被迫害者大量出狱后,中国社会兴起了一股文革反思热,不少否定文革、甚至否定中共专制制度的思潮蜂拥而起不可阻挡,朝野上下都获得了中共建政以来从未有过的言论自由。虽然其间也有保守派寻机反扑,邓小平等政治老人在这样的反扑中时常出招打压,但这样的打压都在持续不久之后草草收场,波折过后言论自由很快又抬起头来,促进了一大批知识分子的觉醒,直至引发了后来的六四运动。

  如果没有对反右、文革时期冤案的有限平反,那么上世纪80年代中国相对宽松的舆论环境是绝不可能出现的。尽管这样的宽松后来因为六四而中断了,但那近十年的宽松,却为从此以后直至现在一些异议人士的言论和舆论抗争,奠定了一定思想理论基础和心理基础,积累了一定的实际运作经验。

  因此,平反六四是加速实现中国宪政民主的需要,我们应当努力促进这样的平反尽快成为现实,我们没有理由不希望、甚至反对当事的政府为其平反。如果不能平反六四,那么中国的宪政民主之路,就很有可能还要漫长和曲折得多,甚至陷入更加黑暗的局面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如果能够同时兼顾多数人共同事业的需要,这样的气节,才有可能算得上最具理性和理智的气节。


四、谈谈六四平反是否有实现可能的问题

  我认为可能性是有的,最大的可能就是在最近五年之内。因为中共现在正处于内外交困的时期,它必须给自己找到一条缓解困局的出路,而平反六四现在已经进入了它们寻找出路的选项视野之中。

  不过,考虑到中共政治老人左右政局的现实,平反六四要能够一帆风顺地进行下去,需要等待与六四有直接或间接血债关系的政治老人死后,才有可能付诸实施。

  这些政治老人如江泽民、李鹏等,他们虽然已经退休而不在位了,但却具有很大的神通。江泽民虽然已经退出权位八年了,这些年来却依然在中国政坛翻云覆雨,暗中操纵周永康的政法委几乎揽尽了中共党政的一切大权,利用其掌控的公安、武警等暴力机器,对底层民众进行肆意的剥夺和掠夺,并血腥残酷地镇压异议人士、法轮功学员、维权民众和其他底层民众,搞得全国上下民怨沸腾;就连国际关系也被他们越搞越僵了,让中共在国际上丢尽了颜面。他们的其中一个目的——而且是最大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劫持正在当政的胡锦涛、温家宝等人,把胡温等人跟他们捆绑在一起,近年还想把习近平等人也跟他们捆绑在一起,让全国上下都把怨恨集中到胡温习等人身上,让胡温习等现在和未来的党政班子不敢给六四、法轮功平反,不敢搞政治改革,达到让他们自己苟且偷安,而且继续践踏法纪、为非作歹的邪恶目的。

  但即使血债派政治老人完全死去,仍然有待中共最高层开明人士的出现,为六四平反才有可能。而且开明人士仍然会面临着很大的体制内顽固势力的拼死抵抗。特别是血债派政治老人死后,那些属于与六四镇压有关的血债派老人后代的太子党,又有可能纠集力量制造事端,对平反行动极力予以抵制。

  不过在我看来,在此情况下,开明的领导者可以采取策略加以提前预防:提前锁定一份血债派政治老人后代的太子党及其他同盟者的详尽名单,严密掌控其贪污腐败和其他方面违法犯罪的蛛丝马迹,做好两手准备。一旦其公开露头抵制平反,立即抓住其腐败证据和其他不法证据予以法律制裁,将其彻底打入冷宫,甚至将其打入十八层地狱,让其没有猖狂嚣张、破坏平反、扰乱政局的任何机会。这是在中共的长期内斗中屡试不爽的策略,在平反六四和政治转型的具体运作中也不妨加以运用,而且也必须加以运用。否则,六四平反和政治转型将会阻力丛生,甚至会流于破产。

  采取这一策略,主要是基于这样的政治逻辑:中共体制内以前的腐败分子,只要在平反六四、平反法轮功和政治转型中没有抵制行为的,就可视为轻度立功,在以后的清算中可作适度减罪考虑;积极配合的视为重大立功,在清算中可作大幅度减罪或免罪考虑;阻扰平反和转型的,立即予以抓捕惩处,并将其当前罪行与此前所有罪行合并,按法定最高刑进行量刑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以正压邪,最终走出政治困局。

  但这需要体制外的异议人士与体制内进步力量的相互协调配合。在官方给出了配合协调空间的条件下,可以充分利用这样的空间条件,为体制内进步力量大造声势,给保守势力增加政治压力和社会舆论压力,让保守势力不得不收敛自己,给平反和转型创造条件铺平道路。

  不过从近些年的情况来看,异议人士群体中,似乎总有一些人脑子进水、神经短路,对尽可能利用机会一再肯定普世价值、表明政治改革意向的体制内高层难得人士,不遗余力进行挖苦、讽刺、打击,却对江泽民、周永康之流的胡作非为听之任之,为平反六四、平反法轮功和政治转型制造障碍带来阻力。这样的异议人士居然还是国际知名人士,真不知道他究竟是属于哪个阵营的人?其目的究竟何在?

  此外,民间的施压也是不可或缺的。近年反抗中共血腥暴力施政行为的民间运动一波又一波地风起云涌,已经给中共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这些运动正在按照着历史逻辑自然而然地发展着,似乎已在客观地推动中国的平反和转型。不过,这些运动也很有可能发展到另外一个极端,演变为十分可怕的民粹主义,让中国陷入另一种深重的灾难之中。对此,民间的有识之士不应对其过分乐观,而必须切实创造条件对其加以引导,让其充分认识中共一党专制的本质,特别要明白中共专制极权的邪恶性质,避免民粹主义主导中国的未来,走出中国“规律性”的专制独裁轮回更迭历史怪圈。


五、党主立宪:在中共现有政权格局下实现宪政转型的备用预案简介

  中共对六四和法轮功之类血案和冤案的平反,其重要前提就是他们已经完全做好了启动政改的准备,否则他们就会认为没必要、也不可能将这样的平反纳入议事日程。而现在的种种动态,反映出中共还没有打算真正启动政改。其主要原因之一,可能就是在政改问题上还没有找到一个他们自认为切实可行的方案。这里的“切实可行”,说白了就是同时考虑官员和民众的利益要求与平衡问题,而且首先是要考虑保护其官员的既得利益。否则他们就会认为改革的阻力太多太大,而无法顺利地进行下去。

  的确,中国当前官民双方的利益平衡问题,是一个极为棘手的政治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高难度的技术问题。而因为中共官方是一个已经全面腐败、人人腐败腐败的邪恶集团,因此政治改革的最大难点就在于这个邪恶集团的整体阻力。这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要害问题。

  具体地说,就是中共官员担心在政治改革之中和之后,将会全部失去他们已经到手的灰色和黑色的既得利益,甚至还会面临杀身断头之祸;还有既有政治集团的地位问题,等等……这些都是政治改革需要认真面对和着力解决的瓶颈问题。不突破这样的瓶颈,就无法突破瓶颈的阻力,政治转型就是一句空话。

  面对这些问题,我于2006年在互联网上,曾偶然提出过党主立宪的笼统构想。但那时由于本人对中国诸多社会问题缺乏深入了解,而未对其进行深入的展开论述,因此除了得到个别人的赞赏之外,并未在网友群体中引起应有反响。此后我围绕这一构想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社会观察和思考分析,并在网络搜集、查阅了一些相关资料,使得这一构想获得了更多实践依据和理论支撑,近几年又把它作为一个目标课题,作了一些循序渐进的分解构思,现已进入了第二步的研究分析阶段,其整体思路已经基本成熟,逻辑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只需充实一些基本资料,最多再花两个月,即可基本形成文字方案。

  这样的思路,主要是受了英、日等国君主立宪制的启发,但因为中国共产党这样的政治集团又不同于这些国家过去的君主,因此在具体方案中,又与君主立宪制有着很多的不同。

  如果采用这样的思路,将会大大地突破历史与现实、一党与多党、政党与社会、官员与民众等多方面的矛盾,步步为营地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这样既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现有政治集团的基本社会地位(多少有些类似现在的台湾国民党),部分维护现有官员合法的既得利益,免去其绝大部分官员的杀身断头之祸,又能在很大程度上顺应现代社会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促进政治体制的和平转型,推动宪政民主在中国的早日实现。当全面完成了这样的转型之后,改革和改良还可以继续进行下去,最终完全转型为美国那样的宪政民主国家。

  但我的这一方案,并非意欲取代其他人已有方案的唯一正确方案,而是一个计划用来应付万一、作为备用、备取方案的预案。我认为,我们应当在近几年内对中共的政治走向进行潜心的观察。当我们发现中共高层确实有意着手政治改革,却又感到其他方案难以顾及等方面的矛盾平衡而太难操作时,我们就可不失时机地抛出这一备用预案,为政治改革打开一个突破口,以利实现政治制度的和平转型。

  当然这是一种让步偏向十分明显的政治妥协,自然会给不少人带来一种很不服气的心理反应。不过我认为我们有必要说服民众学会应有的妥协,否则中国的宪政民主转型将会更加遥遥无期。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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