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抓捕叫口头传唤?

  2009年9月17日午饭时分,当我在所居住的农民房村子深圳西丽镇九祥岭的一餐厅吃完快餐走出来时,该辖区民警李某突然从旁边岗亭走出来直接向我扑来,他二话不说,就用双手大力箍住我的刚被砍断骨的左臂,使我立刻失去了自由。该民警身高一米七五,身着警服,腰系武装带,之前经常到我家问我话并做记录。曾给过我一张名片,我一直放在电脑桌上,30岁左右,我很熟悉。第一次来我家时大概在上午8点左右,此时正是我睡觉的时间,他就大力敲门,硬把我从深沉的梦乡里唤醒。我刚打开门,他就挤进了屋,既不让我洗脸也不让我穿好衣服,就开始问我话做记录。

  这天,当他完全控制了我时,他才悄声说:“你涉嫌非法集会,我们要口头传唤你。”我立刻反问:“我搞什么集会了?我们在哪里集会的?这种绑架方式也叫口头传唤吗?口头传唤就是象黑帮一样乘人不备先绑架起来吗?”我边说边用另一只手掏出手机准备报警,我说我要控告他们的这种流氓行为,却被他恶狠狠地制止了。他大力拉扯着我,硬把我拖到了该村的治安室。我边走边想,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些披着人民警察外衣的野兽,竟然对一个公民进行这样的绑架,这个国家还是人生活的吗?


我们就是强盗你又能怎么样?

  我们一起到了治安室,只见治安室内有很多年轻人,他们全部穿着便服,在我比较熟悉的张姓国保的带领下正在等着我。一见面我就质问姓张的:“口头传唤就是这样绑架我吗?这种行为与流氓、强盗和土匪有什么两样?难道你们不是土匪、强盗和流氓吗?”

  只见这名张姓国保一边指挥人搜我的身,一边说:“是又怎么样?”显得极为乖张、傲慢且很洋洋得意的。

  是又怎么样?由于我当时正在气头上,我想,对于土匪、流氓和强盗,我又能把他们怎么样呢?既然我打不过他们,难道就不能骂吗?当然,对待这种流氓,我除了骂还能有什么办法呢?于是我采用了中国最野蛮粗鲁的骂法骂他们,只是为了让这些小流氓们稍微收敛一下自己的行为。但没想到他竟然说:“再骂就揍死你。”我立刻靠近他让他揍,他却迟迟不下手。


故意向地下一扑就说我打人

  此时我的被强制搜放到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我立刻拿起来接电话,只见众多人一齐向我扑来,迅速将手机从我手中夺走,手机被姓张的拿在手里,我想从他手中夺回来,只见他左躲右闪,突然就向地下一扑,立刻站直身子就说我打了他。

  他们便招呼人喊来许多名全副武装的巡警。从我进治安室开始,整个过程有专人录像。巡警到了之后极为傲慢粗暴地训斥我,也不听我任何解释或争辩 。


以骂人和打人做材料判我拘留十日

  之后,我便被押上警车,送到西丽派出所。等了不多时候,只见南山区公安分局政治保卫科的张姓科长带人来,给我做材料。只见他激动万分,情绪异常亢奋,在做材料时,他一边指挥人,一边对我说:“郭永丰,你别太猖狂了,你以为我们把你没办法。”也不听我的任何解释或辩解,只说我不但骂人还打人,有录像为证,他已经看过全部录像了。

  在做材料时,也许是一位老同志,曾经为我做过一次材料,我忘记了,他记得很清楚。他不时地对我叹息。按照科长的指示,他只能按照他们的意思给我做材料。当材料做完让我签名时,我发现与我说的事实出入很大,就拒绝签名。随后他们略做修改,依然避重就轻,凡不利于我的就大书特写,凡不利于他们的就轻描淡写,甚至忽略不计,一笔带过。尤其针对我被强行拖到治安室的过程,他们一再说这种口头传唤方式完全合法。由于仅判十日拘留,我便无所谓地签了名。我说:“我控告深圳市治安分局非法拘留我15日的案子9月29日开庭。”他们说,十天后出狱刚好跟上出庭,我也相信了。并且我还说:“你们的这次非法拘留,只要你们不怕,我一样会控告你们。”他们说他们根本就不怕我的任何控告。


遭遇砍杀时的致命情景在牢房里重现

  当天晚上,我被押往南山区拘留所,2009年3月3日至13日,我曾在该拘留所被行政拘留十日,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被拘留。这次是我第二次被羁押在该拘留所。虽然这次拘留属于第三次,但第二次拘留十五天是在深圳市拘留所,由于我长期绝食抗议,所以被优待送到监管医院渡过。

  如同上次一样,我进该拘留所时是温副所长值班,迎门进去我就看见他了,只见他和蔼可亲,笑容满面。由于是老熟人的缘故,我还主动跟他握了手。当时已是晚饭后,大概六点半左右吧,马管教领我去换囚服,然后送我进了17号仓。当马管教打开仓门,送我进去后,我发现所有在押人员全部严阵以待,好像专门等我似的,这在平日从来没有发生过,包括我在仓里待过的很多日子里,从未遇到管教要求全仓人如此隆重地接待一个新来的人员。

  他们个个高大威猛筋骨强壮,且满脸横肉和煞气,这使我不由自主地一阵震颤和惊怵。由于他们全部排着整齐的队伍昂首挺胸端坐在通铺的水泥大床边上,虎视眈眈地一律朝着门口紧盯着刚进门的我。

  我进去之后,面带讨好的微笑跟他们打招呼,我说我是反腐败的,要与大家共同渡过十日了,希望大家多关照。一个高个的象牢头的中年人极其冷漠严峻地首先向我发话:“把东西放下来,马上去洗澡”。我便按照他的吩咐放下被单和饭盒,走到洗澡间脱光衣服洗澡。

  当我自己正倒水洗澡时,只见所有人都跟了过来,他们表现似乎都很热情,有给我递香皂的,有给我往身上浇水的。我以为这是友好的表示,心中极高兴。但没想到,很快地,他们有的拿盆,有的拿桶,越来越狠劲地向我头上脸上拼命泼水,泼得我睁不开双眼,皮肉一片生疼。我一看这情势很不对头,才略微表示了一下不满,就被其中一人挥拳打翻在瓷砖地板上(后来知道此大汉原来是开货柜车的,拳头像榔头一般大)。见我倒在地上,他们便同时向我扑来,有的用脚踢,有的用拳头砸,一下让我感到仿佛进入第二次被谋杀的圈套中,这使我立刻想到,这次我必死无疑。

  当年6月10日下午五点钟左右,在我所居住的西丽镇官龙村的附近小山上,我正在锻炼身体时,就遭遇到了某人雇凶的埋伏砍杀。当时也是由于无路可逃,本来我打算坐下来,还抱着头,就让他们砍死的。但在上帝的感召下,在被杀手乱砍一气之后,我发现我前面有一块石头,我立刻捡起那块石头站了起来,杀手们立刻离开了我。我准备扔出那块石头时,但发现,如果砸不中,或者即便砸中,还会让其他人扑上来继续用乱刀砍死我的。所以,我就没有及时扔出去,而是虚晃着寻找下一块石头。当我又找到一块石头,并迅速捡起来握在手里时,我发现我的刚接了石头的左臂已经没有丝毫力气了,我当时估计恐怕已经被砍断了,也便只有靠右手,我一边虚晃着右手的石头,恐吓着他们离我更远一些,一边冲出他们的重围,并拼命向山下冲去。那次,我终于死里逃生成功了,而没有成为死不瞑目的冤魂。

  而这次,肯定也是早有预谋的,我又能逃到哪里去呢?不过,作为动物,在面临死亡威胁时,我还是本能地嘶喊了起来。恰在此时,只见一年轻人见我喊叫,边说边寻找到了一块抹布,并已经从地板上捡起准备拿过来塞我的嘴,我正在万分恐惧中时,当夜值班的马管教突然从探风口出现了,立即制止了这次暴行。当时我已被打得遍体鳞伤,浑身各处软组织青一块紫一块。

  见马管教制止,牢头才劝解大家不要再打了,并还亲自扶我到了床上。还有人在我上床后从后背用拳头狠狠地砸我的背。由于我不停地自我辩护,我说,我只是主张彻底清除腐败,还社会公平正义,就被腐败分子这么陷害,你们这是在做帮凶啊!难道你们的父母或亲戚还有你们自己都腐败了不成?你们与腐败分子都是一伙的吗?你们根本就不恨中国的腐败吗?牢头听了我的这话,对还在继续打我的在押人员说,“他其实是好人,我也恨腐败,大家都不要再打他了吧”。慢慢的,才不再有人打我了。

  但我看所有人的脸色,就彷佛我与他们积怨很深,私仇很重,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他们一个个地都非常仇视我,恨不得一口吞掉我,他们个个都布满了非置我于死地不可的凶杀面孔。刚才的殴打,根本就没有让他们解气,才刚刚把他们疯狂的野性与凶残的杀人兽性完全激发出来,就突然被制止了。因此他们对此都很不满,于是便都对我愈加恼火万丈,愤怒至极。因为我看到他们的脸色时,他们个个显得都很压抑,也非常震怒,脸部被杀人的狂热血气涨满。如果没有被人及时制止,他们早把我撕成碎块一点点地活吞下去了。


正副所长对待殴打我的态度和说法极其老练

  由于浑身很疼,我被允许躺在自己的铺位上,不一会儿,温副所长才到窗口来看我,我立即要求做法医鉴定,并马上要求其给我看伤。之后我被扶到了医务室,医生帮我擦了药膏,并给了我一些吃的药。我要求做法医鉴定的事被拒绝了。温副所长说:“犯人打犯人,很正常,拘留所从来就没有给任何犯人做过法医鉴定。”

  我说:“十天之后我就出狱了,难道拘留所就不怕我揭发控告?”

  温所当时有些很生气地说:“出去之后你爱怎么告就怎么告,我们没什么可怕的。”

  由于第一、二次被拘留我从未遭遇过如此的阵势,两次进牢房在押人员都对我非常客气且很礼貌,没想到这次,他们竟然对我大开杀戒。于是,我一下想到,这次一定凶多吉少,如果我一味坚持抗争,他们一定要置我于死地。

  事后有人告诉我,在我到拘留所之前,负责管理该仓的邓管教专门把各个仓里最彪悍凶残的在押人员集中到了该仓里,并在我来之前还专门对这些人训了话。假若那晚不是马管教及时制止住,据后来也成为我的朋友的牢头说:“你肯定会被打成肉饼”。当我出狱后看到乌坎薛锦波被打死在拘留所的事实时,我真为我当时没有被打死而庆幸。

  本来我以为只拘留我十天时间的,所以我一直很耐心地等待着,等出狱之后再揭发控告他们。尤其很多软组织的伤痕还在,这一定都是一个最有力的证明。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要长期劳教我。如果再被关押上一两年,这种软组织的伤痕肯定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又拿什么作为证据控告该拘留所呢?

  关于这次被暴打的事情,当我见到该拘留所姓谢的女所长时,我说:“我们无怨无仇,你们为何对我这么狠呢?”该所长说:“你可知道这是党的拘留所啊,我们能不听党的话吗?”针对我的被打得乌紫青肿的胳膊,我挽起袖子让她看时,她很老练地责问我道:“哎哟,你这是怎么摔的?你咋这么不小心啊!”就让早就知道躲猫猫事件的本人当时很无语。

  后来我一直在想,假若那次遭遇砍杀时,我被砍死,在这个草菅人命,视百姓生命如粪土的国度,我还不白白死掉了。远不如一条死狗还能散发很多臭气。真正如一只蚂蚁一样,连臭气也散发不了丝毫就被完全彻底地销声匿迹了。虽然有朋友在我被砍杀后见到我时说:“如果你真的被砍杀了,我们就抬着你的尸体到北京去游行。”这纯粹就是屁话。

  这次在拘留所被暴打,如果真的被打死,肯定下场更悲惨。由于我妻子的极度胆小怕事,第一,外界根本无人知晓,所以便无从及时炒作得起来。如此说来,我之死与薛锦波和李旺阳的死比较,只能是被白白死掉了。绝不可能也代表民主维权行业给流氓集团一个有效的冲击。当然这种死,肯定是最不值得的。

2012年12月8日
作者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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