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维权}

零距离见证:中国式城管 (上)

沧浪客

2014年12月15日

黄昏,成都五大花园一小区内。一个外地女孩子摆地摊卖衣服,一群城管驱车前来,将女孩子口袋里盛装的数十件衣服,洗劫一空。我见到的时候,这个相貌平平,穿着简朴甚至有些寒碜的女孩子,在小区大门口呼天抢地,嚎啕大哭。说什么城管打人抢劫,把东西全都卷走了。

围观的人愈来愈多,把女孩子围了两个圆圈。

有的说报警打110,有的说打新闻热线。不久,110到了,新闻热线记者从开始到最后,没有一个到场。

110警察草草问了一下情况,说上警车到派出所去。我插话道,城管公然抢劫的事情,可以就地解决,何必到派出所让这个势单力薄不善言辞的女孩子,在没有群众围观协助的情况下,被动解决?

一个操着宜宾方向浓厚口音的110警官戏谑地说:那你就让她把裤子脱了屙尿,就地解决嘛。

我有些发怒:警官,你这就侮辱女性了。人家一个女孩子,边远山区来的,跑到大成都讨生活,你就这么羞辱人家,不对吧?你一个警官,不应该这样说话。110警官立马承认自己说话不对,希望谅解。
围观的人愈来愈多,警官也似乎束手无策。我们都不希望背后解决,而是就地解决。在听取女孩子陈述被城管殴打之后,110警官主动拨打了120救护车热线。

不久,120来了,要女孩子上车。女孩子说包里没有钱,上不起医院。马上还要交房租,哪里有钱进120医院?

再后来,120走了。女孩子正准备随110带进辖区派出所,我向110警官请示,说我要一同前往,以助一个势单力薄的女孩子的气量。

警官说,你不是目击者,你不能去。在场所有的围观者马上起哄了,都一致赞同并要求我一起去。警察无奈,只得默许。

进了派出所,警官询问事由,我站在一旁打开我的手机面板,对准被问话的女孩子,进行录像。一警官见状,立马制止。我说我想对女孩子谈及的情况,视频录制。警官说,如果你要拍,你可以到门外跟她单独拍,我们这里有全程监控录像,你就不要拍了。

我收起了手机.询问半晌,突然警官拿起电话拨打,估计是跟城管那边的头儿通话。通话完毕,警官说,这事情我们处理不了。

女孩子顿时哑然泣泪。我发问:这是明显的抢劫,当事人几十件衣服被一伙人暴力卷走,难道你们还无权处理?难道不构成立案的条件?警官说:我打电话问了,这属于城管正常执法,我们没有资格管他们的事情。

女孩子沮丧无助地看着我,一脸的惶惑。

我从她的眼神里,看出她那份一半失望一半冥冥中似乎又被某种意外护佑着的期待,她急切地想从我这里找到下一步棋该如何走的答案。我说:警官,当事人既然陈述财货被抢,而且数量不少。同时,一个小时前,我也了解过目击证人,一个小区里穿着黄色工作服的扫垃圾的大爷,亲口向我说的。他说是城管开着车,几个人一起把东西给她抢走,在途中一件衣服还从车上掉了下来,路人捡到后,城管还叫他返还。事实无论确凿与否,有多人举证,就可以构成立案要件。你可以不处理,因为你们与城管是隔壁办公,平级单位,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些为难,这我理解,但我们只需要你立个案子,总可以吧?警官说:什么为难不为难的?你说话也太难听了。你以为我们警察是什么人?好像我们在包庇他们一样。

我说:这我都理解。我的要求不多,就是立案。表示今天有人来报案了。至于你们处理与否,都不重要。我们有我们的路径。

警官接着说:你的意思,就是认为我们是一伙的。

我说:你们肯定不是一伙的。只是平级关系,邻居,碍于情面。我懂这些。说不定你们内心里也恨死他们了。

一旁的另一个警察插话:那就给她登个记吧。

女孩陪插话的那个警察做询问笔录,戳印泥,按手印。而刚才那个与我对话的警官,隔着一米宽的大理石砌成的办公台,一直站立着,目不转睛煞有介事地盯着我。我没有在意。当我抬起头来扫视他的时候,发现他依然目不转睛不肯移开投射到我脸上的目光。那是一张健朗、黝黑、棱角分明的脸。

当我们彼此逆目的瞬间,他嘴角发笑,两腮放松的肌纹,扩散着他的顽皮与机趣。我知道他没有丝毫的恶意,甚至这笑容里填写着他平素的和善与平易。

他说:我很喜欢你,我们可以做个朋友。我说:我乐于与任何人做朋友。他要了我的电话,我留给他一个刚刚被电信局特许解放的小灵通电话,而故意回避了那个我一直使用的带有“反革命”数字的手机号码。

他拍着我的肩膀,说让我私下跟他到门外谈两句。

我跟着他到了门外。一阵溢美之词的恭维之后,他说这个女的,完全不值得同情。因为他刚刚和城管那头电话交流了,了解到她所说的一切,与事实根本不符。如果你了解事实真相后,也许你的人生观会发生巨大改变。我以前也和你一样,典型的愤青,恨社会的不公,义愤填膺。现在做了警察,人生观提升了很多,与以前大不一样。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想当然的那个样子,具体的案例,非常复杂。这个女的,城管说她非常坏。如果你了解了内情,也许你会非常讨厌她,你会有一种受骗的感觉。也许以后你都会对此类事情不再关心,并感到麻木。

我不大喜欢对事件枝节性地细化分解。我更在乎大是大非的判断,更在乎怜悯慈悲人性的至高无上。

我说,我要到城管那边走一趟。这个警察哥们儿,看到我很固执,阻拦不住,就指了指方向。那个女孩子估计也曾到过城管办公室,她轻车熟路地带着我到了那儿。

进门所见,五六人在灯火通明的约摸40个平方的办公室内,悠然自得地各行其事。临门的一排椅子上,坐着三个青年小伙,看模样,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临时工”吧?三个青年都姿态放纵地歪斜着,最靠近门口的那个高个子小伙,手里摩挲着小手机,大拇指噼噼啪啪在手机面板上不停地按动。整个身子,像一个大弧形的弯弓一般,仰卧在长长的黑皮靠背椅上。硕大的裤裆,突兀而彰显,颇不协调地挑衅着观者的眼睛,在弯弓的背景衬托下,令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没有章法随意放矢的箭头符号。
门口正对的桌子旁,坐着一个四十出头,穿着长长的深蓝色治安制服的中年男子,两腮泛着与年龄不相匹配的红晕。

“你是干啥子的?”中年男子颐指气使地问我。

“不干啥子的。”我答。

“你是干什么工作的?”

“不干什么工作的。”

男子箭一般地从桌子背后的软皮椅上跳将起来,气恼地站立在桌子的一旁。女孩子慌忙地语无伦次地解释:“他……他就是……就是陪我一起来的……他看到我的东西被抢了……才来帮助我。”

那男子一脸正气地继续质问:“我问你是在哪里上班?”

我轻蔑地反击:“你没有资格问我在哪里上班。”

男子暴跳如雷:“这是我的办公场地,我有权问。”

“你屁的个权!”

“这是政府办公室,你搞清楚。”

“我知道这是政府办公室,是你私人的场地,是你起居的卧榻,我就不会来了。”

“我们不欢迎不相关人员进入政府机关。”

“你敢?!”我依然冷言冷语轻蔑地瞪着他,“知道办公地点的属性吗?办公办公,就是对公众开放,你以为这里是你的卧榻,睡觉觉的地方?真是你睡觉觉的地方,你就可以轰我走,可是这里是政府大楼,是为民办事之所,而我是持有中国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合法公民,你敢撵我走?”



男子估计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七个字震慑了,忽地楞了一下。见来者不善,一下子冷了半截。

“你什么目的?”男子问。

“什么目的?不要给我摆官腔!一会儿要质问工作,一会儿又问目的。请把你的官架子放下来。本夫不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不偷鸡摸狗,更不在你眼皮底下混饭。屁大的个官,摆什么架子?”

“我摆什么架子了?我没有摆什么架子啊?”

“瞧你那副德行,还没有架子?不自知了吧?平素喝令怒叱,习惯了吧?一个为民服务的为官者,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自以为是,洋洋自得。你连最起码的为人民服务的素养都还不具备。”

“直接说你今天来是想图个啥?”男子矮了一截问话。

“东西是不是你们拿走了?”我问。

“在那个地方,原来是多少,现在还是多少。不会少一件。”男子胡乱地指了指屋外的某个方向。

“没收的东西,你经过当事人核准了没有?有么有没收清单?”

“我们不是没收,是暂扣。”

“有么有暂扣清单?”

“东西都在,不会少的。原来多少,现在多少。”

“退给别人!”

“当官的不在。”

“你不是当官的吗?退给别人。”

“当官的下班了。明天来。”

“必须要明天来吗?今晚不可以处理?作为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不要动不动就抢别人东西。人家一个社会底层的女娃子,山区农村里出来,不偷不抢,不卖淫。寒冬腊月,就在露天小区里卖点儿东西,影响了啥?你连这个最起码的最可怜的生存手段,都要忍心剥夺?”

“明天上午9点后来解决。”

“一定要明天上午9点后来解决吗?”

“是的。她都老油条了。知道规矩。”

“不要这样羞辱别人,好不好?如果她有更好的条件,如果她有一张可人的脸蛋,我相信她也绝不会做这等低下无奈的生计。人为了活着,放弃了很多尊严和优雅。我们应该给不幸的人,一条可以走下去的活路。”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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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5 20: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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