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整理人:马 萧

受  访  人:李 海

受访时间:2014年10月9日

 

受访人简介:李 海:出生於1954年,北京人,1989年民主运动期间,系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生,担任“北京大学学生自治会”联络部部长。

1990年因策划、组织“6-4”一周年纪念活动而被“收容审查”209天。1995年,因调查在因1989年民主运动中受到政治审判的受迫害者名单,被以“刺探和搜集国家机密罪”的名义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4年刑满释放。2011年2月,北非、中东“茉莉花革命”期间,遭到任意羁押,时间达40天。

 

马:请您谈一谈1995年那次被监禁的经历。

            

李:1995年那次,是因为我将参加六四运动遭到判刑关押的受迫害者名单调查出来,并将它寄给了美国的人权组织,当时,我一共调查出来一个600人的受迫害者名单,只要是监狱里被集中关押的,我都有调查,是比较完整的。

当时,面对国际社会的质疑,中国政府拒绝承认有这样一批人遭到关押,说这是毫无事实根据的捏造。后来,这家人权组织-在纽约的中国人权就把这份名单拿出来,上面详细地注明了这些受迫害者的名字、被判刑期,关押在哪家监狱,等等,弄得当局很被动,到处寻找调查这份材料的人。

另外,在1995年5月,国际政治环境也非常紧张,当时美国允许李登辉访美,大陆当局很恼火,但它又无法把美国政府怎么样。每当跟西方国家的关系恶化时,它就拿国内的政治异议人士出气,那段时间,实行了大规模的逮捕,抓了好几批政治犯人。

警察开始注意到我,是因为我在“和平宪章”上签了名,这是当时一位朋友秦永敏撰写的一份宣言性的政治文件。同时,我后来又为那些被捕者的家属一一上门送达中国人权的汇款。这当然引起了注意。

1995年5月31日,就在六四前夕,有位妇人来我家,是在一位朋友那里认识的。她当时的所有行为后来使我确定,她是警察的线人。她到我家之后,行为很反常,逐一搜看我每一件写有字的纸张,像在搜寻什么。我警告她不要乱翻,她却继续翻看,这样,我们就吵起来了。吵完之后,她说要告我“非礼”她,就离开了。

两个小时后,警察来了,把我带到了朝阳区看守所,几天以后,6月4日,他们对我家进行了搜查,把所有的东西全部抄走了。一开始,是在预审科,一个半月之后,换成了政保科的人(当时没有国保这个部门),罪名也改变了,从普通的治安案件,变成了完全不搭界的“泄露国家秘密罪”,遭到起诉。
在我失去自由整整1年的那天,我被送到法院。围绕这个罪名,我的辩护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我将所指控的材料送给了中国人权组织。当局确实没有任何证据,也就是说,这个指控在法律程序上是无法成立的。在他们的所谓判决书中,也承认接受了我的辩护。但是,接着它就将我的罪名换成了“刺探和收集国家机密罪”,并且不再开庭审理,不给我为新的罪名辩护的机会。这是一个颠覆罪名。泄密罪的最高刑期是7年,而改换以后的罪名最高刑期达到了9年,换句话说,我为自己辩护换来了一个更严重的罪名。

1996年5月31日,一年以后,我的案件才开庭。开完庭之后,又过了七个月,到了1996年底,判决书终于下来了,我被判处9年监禁,完全没有法庭辩论,把起诉和宣判合在一块了。后来,我又上诉,直到1997年6月4日,我才被送到良乡监狱去服刑。

 

马:请您谈一谈在朝阳区看守所的经历。

 

李:刚开始进去是关押在拘留所,因为警察是以一个治安案件作为契入点的。拘留所相对来说要宽松一些,监室里,一个犯人蹬在另一个犯人的肩上,就可以看到三元桥上的车。十天以后,才转到后面的看守所。

我进去的这间囚室很小,十平米左右,大概关押了七、八个人,板也很小。朝阳区看守所在硬件上比海淀看守所相对要好些,朝阳的囚室是用铁栏杆铸成的铁门,可以目视外面,而海淀是很结实的木门,严严实实的,不通风,不透气。伙食比较差,每天两顿,主食是窝窝头,每两天有一顿白面,菜都是烂白菜叶子。但和之前不同的是,家属可以送钱了,在押人可以在看守所里面买东西,甚至还可以订盒饭,市场的运作方式开始进入到监狱里面。

与此同时,金钱伴随着腐败也进入到“号子”里头,我们隔壁“号子”的牢头,他睡的褥子下面满满一层全部是钱,都是抢夺其他在押人的。如果遇上这样的牢头,那么,其他在押人就会很难过,因为外面亲人寄的东西完全送不到他手上,中途被牢头给占去了。

在囚室里,在押人与在押人的真实关系其实完全取决于狱警。如果禁止囚室里虐待其他在押人,牢头就不敢虐待,如果不准殴打其他在押人,牢头就不敢打人,我们的囚室换了很多个牢头,但这种管理文化却一直在延续。

第一位牢头是一个杀人犯,因为用刀捅人致死,最后被判了十一年。我刚进去,和他讲了我的情况,他一听我是受到构陷被送进来的,就没有殴打我。

第二位牢头是一个流氓,他的胆子特别大,花钱去收买武警,给他买酒喝。在囚室里是不允许喝酒的,结果他喝得醉熏熏的,扒着牢门大声地骂看守。

第三位牢头也是一个混混,把“号子”里的一小孩弄成了他的“鸡奸”对象。他让那小孩给他按摩,按着按着,他就把这小孩搂到被窝里去了。

第四位牢头是诈骗犯,他比之前几位都显得要平和,在牢头的位置上呆得时间也最长。

第五位最坏,在被送进来之前是个商人。专门殴打外地人,因为外地人相对来说好欺负,对其他在押人的克扣也很厉害,因为是个商人,所以他有心计,很精明,善于见风使舵,欺软怕硬的一个家伙。
我在里面处于中间的状态,既不去欺负别人,别人也不敢欺负我,还在里面参与了两起颠覆“号长”的行动。

法院的判决书下来后,我不服判决,又提出上诉。1997年4月,裁决书下来了,维持原判。我从看守所转到了遣送处,一直在那里呆到6月3日,才被送往监狱。

 

马:请谈一谈您在遣送处的遭遇。

 

李:遣送处是一个非常恐怖的地方。犯人一进去要登记,可怜巴巴地蹲在楼道边上,让你大声报自己的姓名、罪名、刑期等个人信息,然后,狱警会拿电警棍“吱”你一下、两下的。

 
在囚室里面,有很多规矩,比如,在通道里迎面遇到警察,脸要贴在墙上,等警察走后,你才能走。还有,分到各班,在班里,不允许抬眼看人,如果抬头,就要挨揍,或者直接电你。每个班有十个人左右,每个班配置了一个“班长”。每天起床,用尽全力反复练习“报告、到、是”,由值班的犯人带,狱警在外面监视。

白天要劳动,当时我们是包筷子,就是快餐店里的那种“卫生筷”。犯人规定了劳动的任务,每人每天必须完成一万双的工作量。如果完不成任务,犯人就不允许睡觉,也不许吃饭。犯人经常用这些筷子来挠痒痒、捅脚气,所以现在那些“卫生筷”实际上是不卫生的,这是我的一个经验。

进去之后,队长对我说:你和他们不一样,他们是危害社会,你是和政府作对,只要你老实,我们不会虐待你。因此,我一开始就被放在“特管班”。所谓的“特管班”,主要是公、检、法内部的人,因为他们平时作恶太多,所以一旦犯事被送进“号子”,会被犯人打得更惨,为了免去被犯人殴打的痛苦,对这些人进行单独关押,叫“特管班”。后来,有人揭发我,于是,我又被降到了普通犯人班,由两个犯人专门看着,但我不需要参加劳动。后来,我和那两个看管我的犯人也干起了活,三个人共同包一箱筷子,每个人两千双左右,用来打发时间。

在遣送处,主要的酷刑是电刑。狱警每天都会拉一些人去电,其实在普遍恐惧的情况下,很少有人故意真正去捣蛋。狱警看谁不顺眼,随便找个茬,就把他拉出去,惩罚或不惩罚,完全由警察随意决定,这样做的目的是让犯人加深对狱警和监狱规范的畏惧感。


 

马:请您谈一谈您的监狱生活。

 

李:良乡监狱的管理是非常严酷的,据说,它之前是劳教所,改成监狱之后,警察没有改变,仍然还是那些人,所以他们都是用劳教的思维来管理监狱的日常事务。

我一进去,狱方就安排了几个犯人来盯我,开始一两年,他们逼我认罪,我不认。后来,狱方又指使一些文雅的犯人来劝诫我,使用软、硬两手,都没有在我身上奏效。管我的狱警想立功,就亲自出马,逼我认罪,我不认,他就拿电警棍真正“吱”了我几下。

监狱里的活主要是各分监区的犯人分别去找,经常是犯人的家属帮忙去联系业务,如果给监狱联系到了业务,这个犯人在监狱的待遇就会好过一些,有时,狱警也会去揽些活。当时,监狱的工作主要是缝裤子,这是和外面的厂家联系好的,出口到日本的学生校服,由厂家先把裤子的成品做好,完了以后再由监狱的犯人把裤子上的线头清理干净,有些地方需要缝的再缝起来。

一个犯人一天要完成60条裤子,有时高达90条。关键对质量的要求非常高,每条裤子上不能留有一个线头。因为犯人每天要完成60条的任务,所以会尽量加快速度,但速度一快,质量就难以保证,而复查的时候,如果发现你的质量不过关,还留有残余的线头,或者数量没有完成,狱警就会拿犯人出去电,很恐怖。有两个新进去的犯人,从第一天早上干到第二天早上,24小时没有合眼,才把60条裤子的任务完成,但第二天的任务接着又来了。

当时在良乡监狱,没有一点时间是由你自己来支配的,所有的时间都由狱方给你安排,除了这种高负荷的工作量,平时,一有空闲的时间,就要求犯人站着或坐在小板凳上,手要放平,腰要挺直,并且不能靠床坐。中午也不允许午休。总之,一天的时间,要么你就要干活,要么就站着,要么就端端正正坐在那里,没有任何自由支配的时间。而且当时是夏天,天气炎热,很多天都不允许犯人到水房擦身子,这是要折磨你,不让你消停。

最大的问题还是睡眠不足,中午不能休息,晚上经常要加班,很晚才能睡,一般的犯人撑到十二点,是很正常的事。我一天最多能完成三十条,干不完也要加班,不过,加班到十二点,狱方还是允许我睡觉,但别的犯人就不行,必须完成当天的全部工作量。

还有就是叠被子,要折成方块,要见棱见角,合乎监狱方的标准,如果他们认为不行,就可以随意电你。伙食的标准也很恶心,主食是大米白面,菜是萝卜,没有油水。这完全都是用劳教的思维来管理监狱,让你在里面始终很难受,不让你过轻松的日子。比如,刚进去的时候,有一次,我囚服上面有一粒扣子没有扣好,被狱警看到了,我在夜里被罚去抄监狱规范许多天,每天抄到十二点。

后来,从“二监”转过来一批犯人,他们都是重刑犯,被调到良乡监狱来服刑,因为监狱的管理过于严苛,他们就抗议,说这样的环境是管理短刑犯的,如果照这样的监狱管理标准,他们活不到出狱的那一天。他们的到来冲破了良乡监狱一些固有的框架,比如,中午可以午休,还可以分班到水房去擦身子,等等,大概是我去一年之后。

良乡监狱的酷行当时主要是电刑。“严管队”里有一棵很大的柿子树,狱警喜欢把犯人用手铐铐在树杆上,然后用4到6根电警棍对犯人实施电刑,直到电棍的电量耗完为止,基本上,犯人也就虚脱了。
我们队里有个犯人抽烟,在监狱,犯人是不允许抽烟的,他偷偷地抽,结果被发现了。狱警把所有的犯人全部集合,将这位犯人铐着,踩在脚下,就用电警棍“吱”他。当着众多犯人的面,就电他,大家都听着他的惨叫声。

刚开始那两年,狱方围绕我的主要是认罪的问题,用尽各种方法让我难受,专门找我的茬,安排犯人骂我,挑我的刺,说我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写了一些日记,让他们偷走了,我的书也被他们拿走了,刚进去那两年是最没安全感的,通过种种方式对我进行精神折磨。

两年之后,我连带看守所的两年时间,刑期已经过半,让我认罪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狱方这才改变对我的态度,不再逼迫我认罪,给我安排了一个较为轻松的活,负责一个房间的卫生工作,一天大概一两个小时的工作量,其余时间可以自由支配,但对我的各种限制一直持续到出狱。

我在监狱一直属于“二级严管”。“严管”和“普管”的区别:“严管犯”不能买吃的东西,没有和家人通电话的机会,一家人吃“亲情饭”的机会没有,不过,最后两年,监狱安排了我和家人团聚,就是跟家里人吃个饭。比其他普通犯人好一点的地方就是我的存书比其他人要多一些,家人在探视时间,我和他们在狱警的监视下,可以单独会见。

最后两年时间,我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自由活动的空间,监狱不给我放风,也不让我参加劳动,我不能离开监室一步,像一只被锁在笼子里的鸟。最后我抗争,监狱不得不作出一些让步,给了我一个机会,可以和搞卫生的犯人一起去倒垃圾。垃圾存放在离监室大概有几百步远的地方,但这几百步的距离对我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

 

马:请谈一谈您第三次被羁押的经历。

 

李:第三次发生在2011年的“茉莉花革命”期间,警察把我送进了朝阳区看守所,看守所的环境比之前有所改善,比如,伙食较之前有所好转;对在押人的管理也更加有序一些;“号子”的铺板也加长了,十七、八个在押人都可以躺,不过,“流动号”是个例外。

刚进去的时候,“国保”员警来见我,说:你反对我们,你知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随便找个罪名就判你十年八年的,等你出来你就老了,如果我们要倒台,在我们倒台之前先把你们给活埋了。他们把我关押在一个“流动号”,流动号经常超过囚室可以关押的人数,新送进来人就扔在铺板中间,因此,铺板的中间部分就特别挤,他们故意把我放在铺板中间特挤的位置,每天只能睡两个小时,睡眠严重不足。

十六天之后,狱警又把我从“流动号”调到里面,没几天又给我“取保候审”。有一件事情让我记忆深刻,对我来说相当于酷刑,因为我是深度近视眼,要戴1300度的眼镜,我一进去就把我的眼镜给摘掉了,完全看不见东西,所以我在“号子”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比如,上厕所有时候都把大便拉在便池外面。我在之前的看守所生活中,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当时是白天可以戴上,晚上就把眼镜取下来,放在“号子”外头。

还有就是“坐板”,从早到晚,一天都没有伸腿的时间,总是蜷着腿,坐在那里,很难受,在“流动号”坐板比之前更严格一些。

 
“取保候审”之后,警察并没有把我释放,走出看守所的大门,就过来一人,问:你是李海吗?我说是。他说用黑头套往我头上一套,手铐一铐,两个人架着我,塞进车里。车开两个小时,到了位于密云的黑监狱,这是国保单独设置的一个单位。

进了房间,把我的头套取下来,劈头盖脸地就把我揍了一顿,打完以后,摁着我跪在地上,对我说:这个地方没有法律和人权可以讲,让你如何你就得如何。过了一会,提审,完了把我拘禁在一间屋里,铐在椅子上,两个警察看着,四小时一班,一天六班,轮换。

上厕所就给我打开手铐,上完了,继续铐上。房间的窗帘被拉得严严实实,没有光,没有声音,睡觉必须等到晚上十二点,睡在一个床垫子上面,睡的时候手铐不解,铐在椅子上,手无法动弹,只能用一种固定的姿势睡觉,换姿势就得起来搬动椅子,因此,很难睡着,早上六点起来,再接着铐。

被释放以后,警察还警告我,不许对外面的媒体说,说了随时可以再弄进来。我在这里一共被关押了十四天,这不像刑事拘留,“刑拘”毕竟有个规范,合不合法有标准去衡量,而这种任意羁押的行为越过了所有法律的规范,他们明白无误地告诉了我这一点。


 
 
 
 
 
 
 

定稿:2014年10月17日

公民议报》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5/2/7 20:52:43


【转载请加上出处和链接:https://yibaochina.com/?p=236365
【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