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寧:香港議員梁美芬說,習近平不會用綁架這麼低級的手法來對付賣書的人。是這樣嗎? 如果真是中共綁架的,會怎麼處置他們?

雪笠:梁議員雖然很維護習主席,但她顯然跟習主席還不是很熟。我們出生在大陸的人都知道,中共這些領導人遇到類似的事情是很玻璃心的,不止是斤斤計較,而且是睚眥必報。

文革的時候大陸有一個惡毒攻擊偉大領袖罪。根據以往公佈的數據估計,從67年到79年,觸犯惡攻罪被逮捕的至少五百萬人,被殺害的不下一百萬人。

惡攻罪取消以後,要羞辱毛澤東還是會有麻煩的,惡攻一下其他中共領導人呢好像就比較容易馬虎過去了。但是到了習近平,又經常有人因為惡搞他的幾張圖片或者批評他的幾句言論被抓起來。可見他對自己的形象很愛護,現在銅鑼灣這幾個人是要出書曝他的情史呢,他能不找他們嗎?

人已經被抓回去了,下一步怎麼處置? 刑法現在沒有惡攻罪了,有侮辱罪、誹謗罪。這類罪屬於自訴罪,沒人告就沒人管,但是有兩個例外,其中一個就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包括侮辱、誹謗國家領導人。不過誹謗罪最高量刑只有三年,不知道夠不夠消習主席的氣。以前還有個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現在改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煽顛的方式包括造謠和誹謗,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可以判五年以上。當然也有可能給他們安上走私之類的經濟罪名,也可能迫於國際壓力,嚇唬他們一段時間要他們保證不重犯以後悄悄放掉,總之呢都需要國際力量儘快動員救援。

                                     

冬寧:請華盛頓來賓從法律角度談談中共會怎樣主張它對這幾個人的管轄權?

雪笠:刑事管轄通常有四個原則,屬地原則、屬人原則、保護原則和普遍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第6到9條分別定義了這四個原則。普遍原則要求是侵害各國利益的國際犯罪,在這裡不適用。保護原則必須是按中國和犯罪地的法律都是犯罪,也不適用。

那麼我們看第六條的屬地管轄:「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除法律有特別規定以外,都適用本法」。而且,「犯罪行為或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他領域內,就認為是在他領域內犯罪」。

第七條屬人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這兩條都有個很模糊的名詞:領域。這裡的領域到底是指領土還是法域,我記得我當初學法律的時候理解的是領土,但是這個概念在香港好像一直有爭議。如果是指法域,香港跟大陸不是一個法制領域,那麼中共應該會主張屬人管轄,反正它的國籍法只認血統,不認其他國家的護照;它也可能同時以犯罪的一部分構成發生在大陸為由來主張屬地管轄。假設這裡的領域是指領土呢,那這幾個人就適用第6條的屬地管轄,但是注意,第6條有一個例外,那就是「除法律有特別規定以外」,這裡的特別規定就包括基本法,而刑法不在基本法附件3,也就是説,第6條對香港不適用。我認為刑法里的領域是指領土,否則的話,第6條沒必要把香港基本法列為例外。

簡單地說,如果大陸刑法里的領域像我所理解的一樣是指領土,那麼第7條屬人管轄和第6條屬地管轄都對銅鑼灣書商不適用,不要說違背刑事程序的越境綁架了,哪怕是通過正當程序,中共也沒有理由拘捕他們。我覺得這一點對救援很關鍵,我們應該要堅持主張。

 

冬寧:美國對這件事有什麼反應?

雪笠:桂民海等人失蹤以後,這件事已經發酵了幾個月。現在李波又失蹤了,而他有英國護照,英國已經問北京要人,英國首相表示任何針對李波的指控都應該在香港提出。歐盟也表示極度憂慮,呼籲各方展開調查。

美國作為英國的親密盟友,美國國務院在週五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也表達了關切,發言人科比説,美國很不安,美國和香港一樣密切關注此事,並且點了梁振英的名。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國務院因為是直接和中國打交道的行政機構,國務院的關切比國會的關切更有力度。所以我認為釋放他們的希望還是不小的,但這需要國際社會繼續保持壓力。

柏毅:一國兩制在香港為什麼會失敗?對台灣有什麼警示?

雪笠:一國兩制聽上去很好,但這裡面一開始就埋伏了一個陷阱。

中共的一國兩制這個「國」不是泛指我們傳統地理歷史和民族感情上的「中國」,而是特指政治實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別支持「兩制」的兩個政府呢,一個是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政府,一個是特區政府也就是特殊的地方政府而已,兩個不平等的政府就註定了他們所銜領的兩個制度是不平等的, 特區制度必須讓步於中央制度,這在基本法上體現得很明白。具體而言,港府對香港沒有主權,沒有自己的軍隊,甚至也沒有獨立的治理權,不能按自己的方式選特首。所以說,香港的一國兩制壞就壞在,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下的一國兩制,看上去兩制是平行的、並列的,其實是不平等的。先天地位不平等,不能保障勢均力衡,就不免要失敗。

臺灣和香港不一樣的地方是,中華民國是比中華人民共和國存在更早的主權國家,有獨立的治權,有獨立的軍隊。中華民國政府就算和中共談判「一中」架構,也必須堅持這個「一中」或者是一中各表的中華民國,或者是歷史地理意義上先於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存在的中國,一定不可以接受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國」或者「一中」,一定不能放棄主權包括對大陸的主權主張,也一定不要放棄中華民國這個國號。

我為什麼強調不能放棄對大陸的主權主張,也不能放棄國號呢?

香港被「回歸」的悲哀,就在於她是一個已經沒有宗主國的後殖民地,無續無統。而中華民國國號法統俱在,並且是中國的正統,有句詩:一日未亡猶正統,普天何處不中原。中華民國的正統,是中共最心虛的。因此,臺灣更要保護好中華民國這個中共又怕又愛的正統,不能將中國這個名詞的詮釋權拱手讓給中共。中華民國是捍衛臺灣和平和自由的最佳保障,一旦沒有了中華民國,臺灣才會分分鍾變香港。

上半場總結:

雪笠:一國兩制裡原本更優越的港制沒有能夠取代內制,反而被内制蠶食,一 方面是因為地位上的先天不足,一方面是和跟美國和平演變中國沒能奏效一樣的問題:你有誠意,他沒誠意,你緩他急,你守他攻。今天台灣要吸取這些教訓,不能輕敵。臺灣有自己的優勢,那就是中華民國。臺灣如果將中華民國這個資產用好了,或許還有機會改變大陸,但是臺灣需要爭分奪秒。

———————————————————————

王雪笠 公民议报主编

转自美国之音


【转载请加上出处和链接:https://yibaochina.com/?p=236748
【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