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恨犯罪與族群歧視:

對洪素珠偏激行為的解讀

◎ 孫瑞穗

   近來由於台灣民政府高雄二州議員洪素珠女士偏激行為,用鏡頭和言語攻擊老榮民,而引起了媒體軒然大波。甚至,立刻引發了中國國民黨立刻動員立法院黨團在立法院提出「反歧視法」來回應,實在叫人有些錯亂。過去,台灣的公共領域中只有傲慢而標準的國語人/外省人,公然歧視和取笑語言不標準和社會位階低下的台語人/台灣人,曾幾何時竟然反過來,由被歧視過的台灣人來「暴力驅逐」曾是文化霸權之上的外省人?! 除了應有的江湖道義和公平正義地共同譴責暴力、主張「族群和諧」之外,我們該如何理解這樣的「族群歧視的反轉與變遷」?

  嚴格來說,洪女士的偏激行為,並非傳統的族群歧視,而比較接近近年來在西方社會中經常出現的「仇恨犯罪」(hate crime),意味著經由偏見(bias)和歧視(discrimination)的原因而出現言語羞辱和暴力攻擊行為。在言論和思想保守的美國中南部州郡之中,被稱為聖經帶(Bible belt)的地區,當人們發現了社會中有「同性戀者」、「外國人」或「異教徒」出現時,基於社群趨同排異的保守性格,有些人會因過度歧視而來的偏見或刻版印象,對這些「外人」或「異類」進行暴力傾向的攻擊。以前,我們知道日常生活中有這種暴力存在,卻找不到語言可以形容,直到這些聖經帶地區發現竟然這種仇恨式犯罪可致人於死後,才發覺事態嚴重,需要正式給他一個名稱來嚴格管理。換言之,這不是傳統的刻版印象式的象徵性歧視,而是感情和認同上有強烈的怨恨或仇恨而引起的報復行為,這種暴力行為幾乎等同於犯罪,輕則干擾被攻擊者的日常生活或公民權益,重則有時會危害他們生存處境或生命安危。這確實需要一種強而有力的國家法律來嚴格規範和保護。

  然而,筆者認為,洪素珠事件更引人深思的地方是,她是由一個原本弱勢階級/身份出發對昔日的優勢階級/身份進行仇恨攻擊,由傳統弱勢的女性向昔日強勢的男性進行攻擊,是這種「強弱勢的翻轉」讓我們錯愕和錯亂,也值得我們反覆深思。它彷彿訴說著,解嚴後台灣將近三十年的各種民主改革和公民運動已經翻轉了許多在戒嚴時期不太正常的事情。好比說,戒嚴時期通過不正常的體制

,移民的少數族群變成不正常體制的特權者和文化霸權主宰者,現在國家比較正常了,那些移民者就真的回歸數量上和象徵上的少數。換言之,族群的多數和少數,以及族群文化霸權上的多數/主流和少數/非主流,在國家體制正常化和政黨正常輪替之後,逐漸地回復正常比例了,然而,族群之間的恩怨與怨氣並沒有消失。國家和民間社會正常了,本省人變成了多數,台灣人開始主宰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分配機制,我們也該注意族群政治的變遷和可能出現的多數/少數族群歧視的反轉。

  再加上,近來在台灣全球化不順利的狀況下加上全球經濟不景氣,中下階層人民苦無出路,很容易出現同樣弱勢者互相踐踏的狀況。非社會主流階層的洪女士,會去干擾和踐踏已衰老而比她更弱勢的老榮民,她的偏激行為讓我們看到弱勢者如何把不滿情緒發洩在更弱勢的人身上。甚至,在選舉恩怨及台灣建國運動屢受考驗的緊張情勢下所引起的社會族群對立,產生「自己人」和「敵人」分類範疇的暴力,如何反映在國內的族群政治上。好比說,激進的台獨份子如何把仇中意識,誤導成仇視外省族群的仇恨式犯罪等。或者,在藍綠選舉對立的氣氛下,政黨如何不當利用族群張力來為他們的政治服務等等,都是值得關注的新議題。

  舉凡正常的現代化國家,都是多元族群共治,讓不同的族群與社群可以共同分享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然而,台灣畢竟是戒嚴了三十年,這個太過長久的不正常體制,仍累積了許多扭曲的族群偏見和怨恨,我們或許該認真思考,如何及早做好歸零和轉型正義的動作,才不會造成冤冤相報的惡性循環。無論如何,一個正常國家,總要從一個正常的世代和一個正常的公民開始。如何導正新世代族群融合和相容共生的正確觀念,以制定嚴格的法律來保護弱勢族群和移民社群的權益,便是一個正常化的開始。

(作者是美國加州大學城市規劃系博士候選人)


江飛宇:洪素珠其實源於虛構的仇恨——駁孫瑞穗先生(鏈接:http://www.yibaochina.com/FileView.aspx?FileIdq=6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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