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獄證道,永不屈服

《永不屈服》書序

曾建元

出版緣起

《永不屈服》這一本書,其實是兩本書的合輯,一本是《身陷囹圄三十二載──達那•晉美桑布人生經歷》,另一本是《不屈的靈魂》,訴說的都是西藏政治犯的故事,他們的戰鬥,從草原、街道、校園,哪怕是在黑牢裡,也仍舊在進行,任憑肉體受盡摧殘,他們高貴而不屈的靈魂,益發挺立傲岸,印證和榮耀西藏民族的尊嚴,也為受迫害受苦難的人們照亮道路,帶來希望。

《身陷囹圄三十二載──達那•晉美桑布人生經歷》一書,是以對話錄的形式,呈現達那•晉美桑布傳奇的獄中人生,由拉恰金巴在洛桑卓瑪訪問達那•晉美桑布的錄音稿基礎上加以整理編輯而成,再由藏人行政中央西藏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夏爾宗•德丹翻譯為中文;《不屈的靈魂》一書,則由洛桑扎西蒐集洛桑丹增的獄中同志和西藏大學同學有關記述他的文字編輯而成,再由洛桑丹增的大學同學西藏人民議會前議員崗拉嫫(雪蓮)翻譯為中文。兩本書藏文原文版皆由印度西藏九•十•三前政治犯運動協會出版,簡體中文版由西藏流亡政府外交與新聞(宣傳)部中文組出版發行,現則由臺灣雪域出版社合刊出版中文正體字版。

達那•晉美桑布事略

達那•晉美桑布,一九二七年生於西藏曲水縣達噶爾鄉,一九五二年受聘為西藏第一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費支出設立的藏漢雙語學校拉薩市第一小學教師,其後並到各地基層協助設立新式雙語小學。

一九五九年三月西藏抗暴,中國人民解放軍起而全面軍事鎮壓,達那•晉美桑布親眼目睹布達拉宮遭到砲擊,見證無數西藏護國護教戰士和人民殉難與橫屍拉薩街頭。中華人民共和國廢除〈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達賴喇嘛第十四世丹增嘉措被迫率領西藏噶廈政府和成千上萬西藏難民流亡印度。達那•晉美桑布發現戰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直接佔領的西藏,不再有戰前藏漢民族間的和諧關係,西藏真正淪為漢人國家的殖民地,由是,他的反抗意識開始迅速增長。一九六零年,他即因在校「教給學生煽動性的觀念」而遭到監禁調查。一九六四年中國共產黨發動「清政治,清經濟,清組織,清思想」四清運動,並在西藏加碼實施階級鬥爭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和社會主義前途教育三大教育,而以揭批打倒時任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代主任委員的班禪額爾德尼第十世羅桑赤列倫珠確吉堅贊為其目標,蓋十世班禪喇嘛在一九六二年以七萬言之〈關於西藏總的情況和具體情況以及西藏為主的藏族地區的甘苦和今後希望要求的報告〉上書中共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點明西藏民族文化遭到漢人黨國摧殘的事實,毛澤東惱羞成怒,意欲除之而後快,而將之軟禁。一九六四年二月,十世班禪喇嘛出席拉薩傳召大法會,公開大膽發言承認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為西藏國王,並指西藏人民有復國獨立的權利,當場遭到拘禁,也令傳召法會自此被查禁至一九八三年。時達那•晉美桑布拒絕在拉薩小學和拉薩市人民政府文化處工作人員會議上批判十世班禪喇嘛,他說:「從一九五九年暴亂平息以來,漢民族把藏人壓在屁股和腳下,隨心所欲胡作非為。因此,要相信漢人的所有言論,我辦不到。」達那•晉美桑布因忠於自己的良心,於當年三月十日西藏抗暴紀念日前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逮捕,於一九六五年被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可能依〈懲治反革命條例〉第十條挑撥離間民族與政府間團結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與勞動改造。這是他第一次入獄。

第二次入獄是在一九七零年三月,實距第一次出獄約一年多時間,這次也不幸觸犯了〈懲治反革命條例〉,外面的說法是他協助姪女越境逃往印度向達賴喇嘛送交情報,他自己的說法是拉薩地下組織小虎隊有成員為其舊日學生,帶著有達那•晉美桑布在列的照片偷越西藏印度邊界被捕,黨國看圖說故事,循線找到達那•晉美桑布,對相關被告進行刑訊逼供,最後他變成反革命組織小虎隊的幕後策動者,為此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直到一九八零年三月服刑期滿才獲釋。

達那•晉美桑布只擁有短暫三年的相對自由,一九八三年九月,為了聲援在大禮堂公司張貼西藏獨立標語而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洛桑旺秋,他也在拉薩八廓街和大昭寺門口張貼宣傳西藏獨立的標語,他當場被公安警察逮捕,被拉薩中院以反革命宣傳和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這是達那•晉美桑布的第三次入獄。

第三次入獄是漫長而似乎永無止期的,達那•晉美桑布頑強地在獄中進行了反抗。弔詭的是,能夠讓達那•晉美桑布在黑牢中支撐過來的,是他對於西藏獨立日益堅定的信念,但正又是因為他在獄中仍堅定主張西藏獨立,而被不斷追加刑期,坐穿牢底。一九八七年八月,他因靜坐閉目養神,而為典獄人員誤會是在念誦〈達賴喇嘛長壽祈請文〉,而藉口其在進行打禪之迷信活動,而對他施加毒打和關禁閉之處分,達那•晉美桑布不服,憤而絕食抗議十天。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他在一個外國代表團對他所關押的西藏自治區第一監獄(扎基監獄)進行訪視時,高呼「西藏獨立」的口號以明志,他的刑期因此被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處反革命罪而延長了五年。扎基監獄在一九九零年正式對國內外開放參觀,一九九一年十二月,由瑞士聯邦駐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使舒愛文(Erwin Schurten berger)率領而成員包括人權工作者的一個代表團到扎基監獄參觀時,達那•晉美桑布再度把握機會呼喊「西藏獨立」口號,這讓他於一九九二年四月再度被追加刑期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這意味著他的刑期若到二零一一年截止,他出獄時也已是一個八十歲的老人了。扎基監獄是西藏政治犯主要被關押的監獄,獄中抗爭不斷,但達那•晉美桑布一個人演出兩次震驚國際的抗爭,卻已是前無古人之壯舉了。

達那•晉美桑布的處境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特別是他的身心長期受到折磨,但又誓死不屈,不改其志。二零零二年四月,第五十八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瑞士日內瓦召開前夕,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迎戰一項有關西藏人權問題的決議案,乃決定讓達那•晉美桑布在二零零一年年底前以保外就醫的名義開釋並流放美國,藉此減低國際壓力。達那•晉美桑布拒絕簽署折辱他尊嚴的永不返回中國保證書,使他的釋放被拖延到二零零二年三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才不得不屈服,放棄一切政治勒索,讓達那•晉美桑布得以成行。這一位獄中的愛國戰士,在他七十六歲的時候,帶著一身傷病的光榮勳章,終於獲得自由。他實際坐牢三十二年,是全球被關押時間第三長的政治犯。而正因為瑞士對他的加刑八年感到伯仁之痛,乃力邀他到瑞士接受政治難民的生活照顧,而由位於蘇黎世州(Canon of Zurich)州首府策爾(Zell)的日貢寺(Tibetan Institute Rikon)迎去終老。

洛桑丹增事略

洛桑丹增,一九六六年生於西藏拉薩市城關區吉日街道八朗學社區。一九八七年畢業於拉薩市第一中學,以高分應屆考取西藏大學藏文系文學班,擔任班長。當年九月二十一日,十四世達賴喇嘛在美國國會發表〈有關西藏問題五點和平計畫聲明〉,其內容為:一、把整個西藏轉化成為一個和平地區;二、中國停止危及藏族生存的移民政策;三、尊重藏族人民的人權和基本權利;四、重建和保護西藏的自然環境,中國放棄在西藏製造核子武器及儲存核子廢棄物;五、對西藏未來的身分地位以及中國人民和藏族人民關係的問題進行真正的會談。五項主張引發境內藏人澎拜的民族情緒和熱烈迴應,二十七日拉薩街頭出現群眾示威遭到鎮壓,十月再爆發官民衝突。這是大一新鮮人洛桑丹增的迎新禮,也許從這一刻起,他,作為一個西藏的青年知識份子,意識到了自己即將承擔西藏民族命運的責任。

一九八八年二月底,大昭寺舉行傳召大法會,這是藏人的新年盛會,中國共產黨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丹增與來自北京的兩名國務院副部長都坐在大昭寺內樓上觀禮,因此安全戒備如臨大敵般嚴密。三月五日法會的最後高潮,是信眾迎接彌勒佛繞境的儀式,大昭寺五百喇嘛一出寺院,走上八廓街,即展開示威,高喊西藏自由獨立以及達賴喇嘛法號。六名甘丹寺喇嘛,當場向自治區黨政高層請願,要求立即釋放西藏政治犯。松曲熱廣場則爆發警民激烈衝突。原本即緊張的空氣一觸即發。位於八廓南街繞賽一巷七號大昭寺南側的邦達倉大院,即今天的邦達倉古建酒店,是武警部隊佈置的制高點,由武警員袁石生和楊玉成駐守,負責監控遊行現場。當衝突於街頭發生後,有三十多名在示威中受傷的群眾被送至此處避難,未料到竟與武警在此狹路相逢,旋即爆發衝突,武警部隊聞訊調派四十名兵力前來支援,與群眾打成一團,袁石生與楊玉成槍枝皆被群眾奪走並負傷,袁石生倉皇中由三樓跳窗出逃,落到電線反彈後再落到地面時頭部撞牆,不幸死亡。場面遭到控制後,群眾交出楊玉成,而為吉日派出所派員逮捕,武警則有二十九人負傷。官方對於放棄休假支援任務的袁石生之死極為憤慨,在其認定中,袁石生係生前被打死,屍體被群眾由三樓拋下。這一衝突被稱為三五事件,西藏九•十•三前政治犯運動協會的「三」,就是指三五事件。五月,袁石生被武警部隊追封為革命烈士。

大學生洛桑丹增被指控主使在現場謀殺袁石生,而與索南旺堆、才讓頓珠、江村曲培、巴珠等其他四人同時被以反革命殺人罪名起訴。一九八九年一月,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武警軍營內召開三五事件公開宣判大會,有數千名群眾圍觀,洛桑丹增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索南旺堆等被判無期徒刑,另外有二十五名藏人被判三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庭宣判結束後,洛桑丹增在押往囚車途中,被一名憤怒的警察用槍托猛擊頸部,當場打爆頸部血管,致令洛桑丹增昏倒在地。三月七日淩晨十二點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布在西藏實施戒嚴,洛桑丹增則被移送扎基監獄。一個月後,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死亡,天安門學生運動藉機爆發,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鄧小平調兵北京血腥鎮壓。

洛桑丹增顯然是三五事件的代罪羔羊,被同仇敵愾的武警拿來為殉難弟兄祭旗,也遮掩了五三事件緣出於漢人黨國高壓殖民統治的本質。試想,洛桑丹增何德何能可以在混亂的現場主使一群彼此不相識的群眾來謀殺袁石生,僅憑他是大學生嗎?而如果群眾有意要殺害武警,為什麼要放過楊玉成,將他交給武警部隊?袁石生的殉職,事實上是警民衝突的結果,而究竟是跳樓重傷致死還是被傷害致死或殺害後被棄屍,真正死因還有許多疑點有待釐清,但拉薩中院選在武警軍營舉行公審,法官心證不會受到武警軍營氛圍的干擾嗎?再者,洛桑丹增和二十幾位被告有可能在公審中受到公平審判的權利保障嗎?

這一場突如其來的冤獄,讓洛桑丹增成為一個真正的戰士,在一夕之間長大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九八八年十月批准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西藏扎基監獄成為國際亟欲訪視的重點。一九八九年五月,死刑犯政治犯米瑪扎西、達瓦,連同甘丹扎西和頓珠共同推舉洛桑丹增為領導籌畫越獄,此一行動不慎敗露,頓珠遭刑求而供出所有成員,一九九零年五月,米瑪和達瓦遭執行死刑,甘丹扎西被加刑九年有期徒刑,頓珠為寬大處理,洛桑丹增則送禁閉,未當場判決,但被銬上腳鐐。十月,監獄副指導員白瑪仁青等人對其所認定平日不服管教的受刑人進行集體報復,十九歲的前拉薩第一中學青年會會長拉巴次仁因不堪獄警私刑凌虐,於十二月死亡,洛桑丹增乃為亡友發起抗爭,在獄中放風時進行示威遊行。原本獄友都擔心越獄事件尚未處理的洛桑丹增會因拉巴次仁事件而受到處決,洛桑丹增也早有慷慨就義的心理準備,但卻因其針對獄方不當處理拉巴次仁的批判義正辭嚴,加以洛桑丹增案為達賴喇嘛在歐洲呼籲而受到國際關注,為政法系統所忌憚而未予追究,反而於一九九一年三月五日,為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減刑為無期徒刑。

一九九一年四月六日下午,洛桑丹增事前從中文廣播頻道得知,美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使李潔明(James Roderick Lilley)將來到扎基監獄參觀。洛桑丹增遂效法同獄前輩達那•晉美桑布的做法,由獄友丹巴旺扎趁獄方不備,向李潔明遞交了有關全西藏無自由,特別是在中國監獄中服刑的犯人遇到各種問題的請願書,該請願書為接待李潔明的漢人女警官所沒收,但洛桑丹增又留了副本,再設法送出獄外,請願書副本最終仍舊送達到還停留在拉薩的李潔明手中。洛桑丹增等人的行動惹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在李潔明返回北京駐所地後,中國人民解放軍開進扎基監獄協助鎮壓,洛桑丹增和丹巴旺扎被關禁閉,並遭受報復性的凌虐。李潔明發現他訪問西藏的經過,到了中央電視臺和新華通訊社的報導裡,都變成他對於西藏的讚歌,連洛桑丹增也被官方媒體扭曲成因為接受共產黨的改造成功而獲得減刑。李潔明氣得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抗議。扎基監獄重刑犯政治犯最後全部被移監至西藏林芝地區波密縣扎木鎮當曲監獄。這是西藏生活條件最差的監獄。四月三十日至六月二十四日的一個月零二十三天內,洛桑丹增密集地前後四次被關進禁閉室。而此後就很少再傳出洛桑丹增獄中抗爭的消息了。

一九九四年洛桑丹增再被減刑為十八年有期徒刑。二零零一年,洛桑丹增等政治犯從當曲監獄移監左那監獄。二零零八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北京舉行,三月十日拉薩哲蚌寺五百名僧人進行請願,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鎮壓,引爆三月十四日起西藏各地之暴動。原本應在二零零九年服刑期滿獲釋的洛桑丹增,因為不明的理由,被延長刑期,他的藏大同學崗拉嫫,聯合校友索朗多吉、達瓦扎西、普瓊澤仁於六月共同發表聲明〈請解救我們的同學洛桑丹增!〉,請求國際社會予以援救。洛桑丹增在經過長期不人道的監禁和虐待,身體備受摧殘,而有腎病、關節炎、風濕性心臟病、經常性劇烈頭痛、視力退化和無法挺腰等疾患,他的同案被告索朗旺堆,則早在一九九九年即不堪身心負荷,以四十三歲壯年瘐死獄中。二零一二年六月,洛桑丹增被以保外就醫的名義,從監獄送回拉薩家中軟禁,總共在獄中二十三年,而至今仍未獲得自由。

洛桑丹增曾說:「對當局低頭,那就是抹煞自己的足跡。」一個西藏大學生的半生青春,就在他大一時的一場冤案中被統治者斷送,這是何其殘忍和悲壯的命運。洛桑丹增選擇將自己獻祭給西藏,這成為他人生的唯一目標,活下來的理由。

小牢與大牢:西藏民族如何擺脫命運

達那•晉美桑布和洛桑丹增兩案,不能簡單被視之為只是中國共產黨政權司法迫害的兩個個案,這兩個個案都反映了西藏紅色恐怖政治案件的通性,是專制和殖民政權對西藏民族的雙重壓迫。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為期甚晚,一九七九年才有〈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制定,〈監獄法〉的立法更是一九九四年的事。而直到今天,黨大於憲法還是憲法大於黨的問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成為定論,司法獨立甚至是共產黨七個禁止大學課堂討論的主題。共產黨由中央到縣各級黨部,都設有政法委員會,統轄行政區內一切公安、檢察和審判部門,也對重大治安的司法處理進行協調或做出具體指示。一般平民百姓案件皆可由政法委來決定處理方針,涉及西藏的政治案件,每一個更都是政治審判,都必然是共產黨統治意志的貫徹。達那•晉美桑布因不願配合共產黨揭批十世班禪而獲罪,是典型的沒有「不說話的自由」,而洛桑丹增則成為黨國洩憤的對象。從憲政民主國家的角度來看,他們的所謂犯罪事實,在證據力上都顯得十分薄弱,況且,整個偵查、起訴和審判程序,都在在缺乏正當法律程序和一個中立公正的司法。如果在臺灣,在〈憲法〉保障思想良心自由以及定罪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他們根本就不會成立犯罪。而西藏要有這麼一天,則只有等待黨國退位,民主轉型,然後再來政治清算與冤案重審。

然而就算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充滿統治工具色彩的法律,至少從一九八八年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承諾要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了,可是我們看到政治犯單就獄中處遇進行的抗爭,就令其不斷加刑,便可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暗無天日的黑牢,完全是黨國的統治手段的極限發揮。在本書中便揭露了不少的黑幕,我們看到受刑人被吊打的情形十分普遍,更有以塑膠袋套頭使之瀕臨窒息、夏天潑熱水、冬天潑冰水,用電棒戳生殖器等私刑,常有受刑人不正常死亡之情形。一九九八年以前西藏監獄聲稱將政治犯和刑事犯分別監禁,在此之前,當局最愛用刑事犯管理政治犯,因為刑事犯多半較缺乏自律性和自主性,他們不是嫉恨政治犯,就是甘受利用迫害政治犯,以便換取個人的有限利益。但最可悲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把政治犯當成人質,把政治犯流放國外作為對價,而拿來與國際社會談判利益的交換。這就意味著,每一個人民都是人質,也都是潛在的政治犯,都可以為統治者的利益而犧牲。最為折辱人的,就是強迫被流放國外的政治犯簽下永不返國保證書,讓政治犯屈服黨國最後的政治勒索方能得到自由,但卻完全無視回家是人的基本權利,更不論西藏本來就是西藏人的西藏。

目前西藏境內還有無數的政治犯還被關押著。其實,不能民主自決,也不能自由申請護照簽證出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的藏人全體,也在坐大牢。第十一世班禪喇嘛更登確吉尼瑪,雪將、扎西文色、益西曲珍、拉莫嘉等等,都是國際倡議優先援救的西藏政治犯,但他們也都只是象徵或指標而已。全西藏人民都在坐牢。只有西藏人民擁有自己的國家,做自己的主人,他們才能徹底擺脫被奴役的處境。但請想想,中國大陸人民又何嘗不是處在同樣的境地。我們必須認識到,如果藏漢和各族人民為了自己民族的自由解放而不能團結合作,共同戮力於促進中國的民主化,那就只能任由統治者的威脅利誘與分化,而使自身在中國共產黨的鐵桶江山中,永世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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