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信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你们长期不作为,把我推向了“反共”的立场,本来我不反共,是你们教我反共。为渊驱鱼,为丛驱雀,几十年来,你们干的就是这个。你们但得认真反腐败,我就继续拥护共产党。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们从来如此!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爱国是无条件的,但是爱党是有严格的条件。(李景强)

致信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我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新疆分公司鸿雁池发电厂退休职工李景强,现年64岁,原籍河北省文安县德归镇。1983年7月毕业于河北师大数学系,毕业前在校报名支边,10月进疆。在原丰收电厂子弟学校教高中数学,1999年2月罹患腰椎病,八个月后丰收电厂被撤销,我带病参加集体分流,来到现企业。因病影响上班,于是向厂方提出合理要求,给予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劳资科长范甲贤乘人之危,趁机索贿两万元。我拒绝行贿,遭到不予安排岗位的对待,我直接向厂领导反应。想不到他们是一丘之貉,几年不理不问。在交涉过程中,我了解了他们的利益关系。出于义愤在2006年7月24日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举报,8月中旬开始侦办,9月18日电话通知我:“你举报的完全属实,我们根据你的举报,了解的情况比你举报的严重得多,你举报的尽管符合事实,但远远不够,性质也不够实际那么严重”。 
       10月12日,检察院开始传讯涉案人,几天之内拘留三个人。厂里陷入一片混乱,领导班子主要人无心办公,整天在楼道里转,被限制不得离厂,听候传讯,职工人人叫好。厂党委书记马新的连襟是自治区党委纪委书记符强(还是中纪委成员),符强通过自治区党委干扰司法。指示停止办案,10月26日释放三名涉案人,电厂支付三百万元取保候审。我有意见,到检察院问询,新任检察长松晓明解释为此案件经过自治区党委讨论决定停办,还调整了检察院领导班子。果然我发现原先接待我的检察长何兵同志以及侦办人员杨枫科长都受到冷落,松晓明推诿不过,把原委透露了,一句“自治区党委决定的”算是权威的终极解释。
       不久我又了解到,我一举报万想不到揭出了案底。原来鸿雁池发电厂国家投资36亿,自治区政府代表地方投入24亿,共60亿兴建。自治区和乌鲁木齐两级党政机关参加分红,利益均沾。本案暴露了电力企业内部的许多重大贪腐事实。引起了上下一片恐慌,为了自保互保,压住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腐败案。事已至此,在新疆不能举报了。现在大小腐败分子如惊弓之鸟,举报人打草惊蛇。他们彻底怕了我。我怕什么?最怕司法腐败!乌鲁木齐的司法机关跟电力系统建立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共建单位,实际一方权力寻租。一方花钱上保险。贪腐变换花样。
       贪腐集团既怕我,又恨我。收买邮局私拆我的寄往北京官方的挂号件,我跟踪查询发现了,掌握了证据,提出警告,有所收敛。现在我把信件挂号寄往天津老同学,再转寄北京。我恳请中纪委和最高检派人和我直接联系。以前中央巡视组来乌鲁木齐。住在鸿雁池宾馆,我用挂号信和电话联系,谁知三四公里走了四天,被人偷看了。我的家庭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307号晨光花园B区1号楼4单元102室。我的个人电子邮箱~李景强~<li_jing_qiang@163.com>;我希望得到中纪委和最高检的电子邮箱,还有大量的情况继续反映。十几年来,腐败不除决不罢休。
       中央即使十八大以后不问,可腐败集团延续十八大以前腐败行为,有恃无恐,甚至变本加厉,我行我素,认为你不过打了一个周永康,我们是绝对保险的。你们杀鸡给猴儿看吓唬谁?即使杀猴儿给猴儿看猴儿都不看,更不怕。
       毛主席说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党负责和向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这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这是领袖对全党同志的殷切告诫,可是,现实情况却往往是:“处心积虑为个人牟私,言行完全背离群众,一切从个人的私利出发,而不是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为个人牟私和与小集团勾结的互利性,这就是他们的出发点”。   
       这是当今一切大小腐败集团的共同特征。  
       事实俱在,不怕销毁。十年前就封存在检察院里,我无需再次举报,反映情况如上,请重启司法程序,不除腐败,无以服人!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是他们腐败,就是我诬告,一定要有人负责。贪腐集团把人民的怒火引向了党和政府,不可不严肃认真对待!   
       李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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