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牢里要平反,大法官牢外反西方

——听到要抵制“司法独立”的一点联想


闵良臣



前几天在一家可以自由说话的网站上看到,薄熙来在狱里闹着要平反,也不知真假。想一想,他闹错了吗?本人还真不敢说。

诸位看一看,远的不说,就说岁末年初,一件又一件,哪一件不证明现在搞的正是他薄熙来“进去”前搞的“那一套”?既然牢狱外面搞的就是他薄熙来搞的那一套,凭什么要把他关在里面——大概薄某人也正是这么想的,因此待在里面也就“不老实”或叫“不安分”。此乃人之常情。至于薄某人是否还有其他罪行,另当别论,此处不赘。

众所周知,薄熙来喜欢“唱红”、喜欢文革那一套,而这些,在近段时间,这个国家的一些地方不是一直在上演吗?或曰:政府并没倡导。是。政府没有倡导——不倡导就已经这样了,如果政府再倡导,那还得了,有些极端的毛左岂不有恃无恐要闹出人命,甚至会真的打死人!不信?如果济南政府“倡导”,邓相超还有命吗?前几天在微信中看到有人转发大陆一家叫复兴网站的一篇帖文,内容说的就是要求政府把生活在中国大陆的自由派们统统杀光。你说这有多恐怖!

现在大家心里明镜似的,一些地方政府虽没倡导,可至少不反对有些毛左那么做,甚至还多少让人感觉一些地方政府比如像济南像石家庄,事实上等于在支持一些有极端思想的毛左。不然,山东济南侵犯邓相超名誉权的那一群能逃脱法律制裁!还有后来石家庄那一伙也能得逞!一个政府参事,一名政府官员,就凭一伙有极端思想的人那么一闹,就要免职就要处理,这在民主社会简直就是在开玩笑。可以这么说:处理邓相超、左春和,即证明那地方政府或多或少地在支持或至少是袒护毛左们带有明显的文革行为。而地方政府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不是“大环境”的缘故?

再来说周强大法官反对司法独立反对宪政民主,这些不也是薄熙来在被关进牢里之前他一直在实践着的吗?大家是否还记得几年前的李庄案?那根本就不是重庆法院判的,当时一切听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而当时的王立军又一切听薄熙来的,最后,薄熙来叫怎么判就怎么判——当然喽,他们打的是“党委研究”的旗号,在中国,只要说是“经过党委研究通过的”,就相当于圣旨。在“党委研究”面前,法律就是个屁。

但你把这些都赖到薄熙来头上似乎也有失公允。刚才在自己的电脑文档中搜一篇稿子,不意竟见到两则旧短评,巧得很,这两则短评都作于约七年前,相隔不过一个半月时间。

一篇题目叫《“16万中国律师”有什么用!》,说的是当年重庆李庄案二审宣判后:“李庄被带出法庭时,一边走一边说再见,恳请16万中国律师为其申诉。”事实上当时也确实有很多律师对重庆法院那种判决进行抗议,然而“抗议无效”,他要怎么判还是怎么判。

自己当时在文章说的是:这李庄真是天真得不可救药。难道他李庄不知道中国律师也同亿万国民一样都是一盘散沙吗?别说当时16几年过去,估计现在有几十万了吧中国律师不可能都站出来为他“辩护”,就是都愿意“站出来”,16万中国律师也还是顶不上领导人的一个批示甚至一句话。中国法律,乃至如何“依法治国”的解释权,一如中国对外发言人习惯用语:这是中国内政,外人无权干涉。也就是说“解释权”只归某些人,不,归某些天天说“要依法治国”的人。

两年多前,即2014年十八大四中全会召开前,看到央视为了配合即将公布的会议主要内容议题即所谓的“要依法治国”,采访上海某法官,那法官是一肚子“苦水”往外倒啊。法官告诉央视采访者,这些年,或说在此之前吧,中国的司法审判一直是:审的不判,判的不审。审案的人没有权力判,可判案的人又都不审案。因为判案的都是官员,而具体审案的人都是在判案的人领导下。也就是说,判案者对案子如何判,给人的感觉,不是法律问题。

当时看了新闻,差点没有“背过气去”,如此这般,大半个世纪,也不知弄出多少冤假错案,也不知有多少“屈死鬼”。看着央视节目,心想,这下好了:四中全会一开,中国司法真的要“掀开新的一页”,要“全面依法治国”了。

然而,现在大家都看到了,“雨田案”不说,有周强大法官所说的“司法独立”是“错误思潮”,十八大四中全会也就等于白开了,至于“依法治国”嘛,不过是一个漂亮的水漂。

另一篇叫《不研究公法,不研究宪政,研究什么》。大家可能都已经忘记了,约七年前,北京大学发布公告,将北京大学财经新闻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北京大学宪政研究中心撤消。

为何要撤消,也就是撤消的理由,我们不得而知。人们只是注意到,曾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废止《拆迁条例》的五教授中,除一人外,其余四人分别供职于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宪政研究中心。这就不免让人们产生联想:现在这两个中心撤消了,再出现那种理当废止的条例,这些教授们也就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去上书了。正因此,本人发出质问:这些教授不研究公法,不研究宪政,研究什么?

现在约七年过去,浏览自己两则短评,真可说是“感慨系之”。七年前就感叹中国有16万律师甚至160万律师又如何,只要不是真正依法治国,只要司法不能真正独立,只要审的不判,判的不审,就是有1600万律师,又有什么用!

而至于宪政民主,也还是如自己在短评中所讲:不研究公法,不研究宪政,堂堂一北大,要研究什么?当然喽,以宇宙之大,可研究之多多。可中国人民亟需要研究的,你们不会不知道。不许研究公法,不许研究宪政,难道要研究如何专制不成?要知道,知识分子最可宝贵的还不是他所掌握的知识,他所知道的真理,而是在他掌握知识、知道真理后勇敢地利用知识,坚持真理。否则,知识分子与“无知”的国民又有何区别!

谁也想不到,时隔近七年,周强大法官又跑出来像是要“提醒”中国的法律界、提醒中国那些追求宪政民主的人:你们要走的路还有很远很远,连我这个大法官、中国最高法院院长都不赞成司法独立不赞成宪政民主。如此这般,你们何去何从,希望又还在哪里呢?

真是!中国大陆律师们,中国一切追求宪政民主的人们,再不要盲目乐观,更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哪一个或哪几个人身上,这是我们自己的“任务”,只有我们的努力、我们的抗争,或许才会让真正的司法独立、宪政民主成为中国社会的现实。别的都是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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