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家伟:滥杀无辜的“镇反运动”(上)
 
 
所谓“镇反”运动,就是“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简称。所谓“反革命”则是中共权势者用来构陷对方、置人于死地,且包罗万象的罪名。从1949年至今的近七十年里,中共用这个似是而非、莫须有的罪名,残杀、迫害了不知多少无辜的人士。既有中共的政敌,也有政治圈外的普通民众,更有中共自己的“同志”, 弄到最后连刘少奇,邓小平,贵为“皇后”的江青都被扣上了这顶“反革命” 的帽子。至此,当局才感到这个骗术有些“玩”不下去了,于是才只好“換汤不換药”地改为了什么“煽动颠覆” 之类的罪名。可见这是当局数十年一贯害人的“法宝”。不过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共搞的这个“镇反”主要还是用来报复、杀害它未夺得政权时,政治上的敌对者。
 
 
毛泽东夺取中国大陆政权以后,这个嗜杀成性的独裁者,连历代封建帝王都不如。封建帝王“得天下”后,多少都要搞点怀柔政策,大赦天下,以示宽容,让民众休养生息。毛则恰恰相反,用他在其《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的话来说就是“决不施仁政”。所以他马上就磨刀霍霍向他过去的一切大、小政敌(包括千千万万已经放弃抵抗,愿意臣服的人),进行报复、清算,大开杀戒。其规模之广,其残忍凶恶,古今中外世所罕见。所以决不是“毛左”们说的什么“当时政权不稳,不镇压不行”之类为其开脱罪责的话。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毛是如何的处心积虑,如何的暴戾恣睢,滥杀无辜。名为“镇反”,实则是疯狂滥捕、滥关、滥杀已不再反抗的人,用杀人来“立威”以震慑广大民众。
 
 
食言自肥《约法八章》变废纸
 
 
1949年4月25日中共当局以所谓《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的形式公布了一个被称为是对“新解放区的八项基本政策”。 共八条,故又被称为“约法八章”。 其中第五条黑字白纸地宣称:“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的国民党各级政权组织的一切人员,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 中共的宣传中甚至还说,对这此类人中有一技之长者还可量才录用。真是何等的宽宏大度。然而中共不但言而无信乃其“优良传统”,更善于预埋“伏笔” 以備後用。例如这个第五条中便留有“除怙恶不悛的…….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 一语。日后中共在“鎮反” 中,“怙恶不悛” 和“罪大恶极”便成了中共两把得心应手隨意使用的杀人快刀。 
 
1950年3月中共发布了《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活动的指示》。6月6日,毛泽东在中共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奋斗》的书面报告中就把所谓“镇压反革命”列为全党的八项重要任务之一。所以并不是因为什么韩战爆发才引出了“镇反”(韩战是在1950年6月25日才爆发的),而是当局此前早就决心要“大杀一批,大抓一批”了。7月,中共的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0月,中共中央又发布《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说什么“镇反运动开始后,一度出现宽大无边的倾向”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云云。从1950年12月起,中共更将这一运动推向高潮。而直到1951年2月,当时中共的“中央人民政府”才颁布了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至于什么“约法八章”从来就只是掛在嘴边上的“仁义道德” 而巳。
 
 
由此亦可见,当年所谓的镇压反革命,完全就凭毛泽东在会上大嘴一张,内部下个什么指示,就开始大规模抓人、杀人了,根本无法律可依。几个月后才搞了个什么《惩治反革命条例》,其无法无天尽至于此!而且就是这个所谓的“惩治反革命条例”,也是个随心所欲,可随意定罪的条文。
 
它其中每一项所谓的“罪名”,其最高刑几乎都是死刑。而且极其草率、含糊,根本无细款、细则可循,如同儿戏一般。例如犯什么、什么罪,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情节重大者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几乎条条如此,千篇一律都是这样。甚么叫“情节重大”?全由中共干部说了算。
 
 
杀人竟然按“人口比例”定“指标”
 
 
1950年初毛泽东便认为,华东地区多数都是用比较和平的方法分配土地的,匪首恶霸特务杀得太少。同年2月间,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中共中央专门召开会议,竟然讨论的是:处决人犯的“比例问题”。 并且“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 众所周知,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商业经贸,事先定立个指标,争取高产优质,这还勉强可以理解,杀人这种大恶事,竟也事先便预定“目标” ,不杀多少人决不罢手。则虽商纣夏桀,秦皇雍正也闻所未闻。然而自称是“马克思加秦始皇” 的毛泽东就要干出这样前无古人,“独领风骚”的怪事。公然“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 这哪里是在谈“人”?完全如同说宰杀圈内的牲畜一样。如此灭绝人性,除了共产极权专制,恐怕就只有德、日法西斯可与之比肩了。
 
 
 
更令人震惊的是,他们并非只是说说而已,而是说到做到了!整个“镇反”运动究竟“杀”、“关”、“管”了多少人?毛泽东后来有过一个说法,叫杀了70万,关了120万,管了120万。毛的这个说法自然是有根据的,因为它来自于中共一位副部长徐子荣1954年1月的一份报告。报告称:“镇反”运动以来,全国共捕了262万余名,其中“杀了71. 2万余名,关了129万余名,先后管制了120万余名。捕后因罪恶不大,教育释放了38万余名。”以被处决人数71.2万这个数字来计算,已经占到当时全国5亿人口的千分之四点二的水平了。又据1996年中共党史研究室等4个部门合编的《建国以来历史政治运动事实》的报告中称:从1949年初到1952年2月进行的“镇反”中,镇压了反革命分子157.61万多人,其中87.36万余人被判死刑。“计划” 杀千百之一,最后竟杀了“占当时全国5亿人口的千分之四点二”的人。超额四倍完成“计划” !如此邪恶只能令人无语。
 
然而到了1958年5月8日毛泽东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更洋洋得意地说“秦始皇算老几?他只坑了四百六十个儒生,我们坑了四万六千个儒,我们镇反,还没有杀掉一些反革命的知识分子吗?我与民主人士辩论过,你骂我们是秦始皇,不对,我们超过秦始皇一百倍。骂我们是独裁者,是秦始皇,我们一概承认。可惜的是,你们说得不够,往往要我们加以补充”。民间有俗谚云:“人不要脸百事可为”,“ 只有不要脸的人,才说得出不要脸的话”。 毛泽东这番自我辯护与自我表扬,堪作这条民间谚语最好的註脚!
 
血雨腥风的大逮捕与大处决
 
我还清楚的记得1951年3月27日早晨,春天的成都常起大雾。我与邻家一个小女生一起背着书包上学堂。从西门外的抚琴台跨上西安路,这是进入市区的必经之路。由于起雾,能见度很低,所以我们只管大步走,未细看前方。突然,一个端着步枪的大兵出现在我们面前,明晃晃的剌刀直端端地指着我们两人,凶神恶煞般的对我们吼道:“站住,不许动”!那个邻家的小女生,当时就吓哭了。我毕竟是个男孩又比她大几岁,所以没有哭,我说:“我们去读书上学……”那个兵不等我说完,便又吼道:“回去!你找死呀”?这个“死”字真把我吓了一跳,连忙拉着我那位已吓得呆若木鸡的小邻居,一溜烟的便向我家中跑去。
 
这就是我亲见的成都著名的3.27大逮捕早晨的一幕。此行动于3月26日午夜开始全市戒严,直至次日上午十点才解严。那时成都当局动用了军队、警察和一些土改工作队员之类的所谓积极分子“翻身奴隶”,据当时的《川西日报》称, 在十来个小时内 共抓捕了所谓的反革命份子1687人,从当时成都各监狱、看守所处处人满为患来看,应该不止此数。而且据知情人后来透露,当时既无逮捕证、拘留证,也不说明捕人的理由,五花大绑捆起来就带走。弄出去就像装货物一样甩进有蓬的大卡车就拉走。其野蛮竟至于此!
 
一个月后,即在五.一劳动节前,成都祠堂街人民公园,搞了一个所谓的“公审公判大会”。在毛泽东暴政年代,每逢过年或大的节日前都要开这种会,叫做“威慑敌人,教育群众”,也就是要杀鸡儆猴。
 
那天,我所在的成都市七中的学生也停课去参加这个会。当天在这个会上共判了三十多人,死刑占了将近一半。其中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两位。一是第一个被拉出来“公审”的名字叫张君迈,与中国民社党负责人张君励只一字之差。这是一位文质彬彬书生模样的人,张先生被指控的“罪名”是文化“特务”。此君所谓的“罪”,就是说他在报上发表反动文章,骂了中共。而指控他的人,拿着一张纸照着读都读不断句,错别字连天,叫人听了莫名其妙。比如说“在成都临近解放前,还在报上大肆吹‘棒(捧)’成都的的防线‘固若金杨’(汤)”。当审判人问他“这些罪是不是事实”?张昂首挺胸地答道:“文章是我写你,但那不是罪,两党相争各有立场,何罪之有?要是我们国军打胜了,这还是大功。”一个兵走过去就给他一脚,他大叫“打倒法西斯”!最后他被判死刑,拉他上刑车时,他欲喊,却被绳勒住颈喊不出来。而我们这一帮无聊的“看客”却在别人带领下高呼“坚决镇压反革命份子”一类的口号。以壮“声威”。这位张君迈先生,年龄约三十多岁,相貌英俊儒雅,书生气十足,但至死意气昂扬,面不改色。张先生就为几篇文章便被杀害了。真是:“莫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
 
另一个叫许绍谦,“罪名”是“不法地主造谣煽动”。此人已66岁了,老态龙钟。一口一个“请求政府宽大”。他究竟干了什么呢?从揭露出来的看,最严重的一条,恐怕就是他所在的那个居民委员会的一个”积极份子”指称的:有一天两人在一起看报时,许绍谦对这个”积极分子”说,美国的艾森豪威尔出任北大西洋公约联盟的总司令了,此人厉害啊,可能会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不还只是个“可能会爆发”吗?至于厉不厉害,谁都可以自已作出评价。就为这点事,竟然又是死刑立即执行。张君迈先生那样“宁肯站着死”固是一死;而许绍谦老人这样“跪着”以求生,仍然是死。可见什么只要“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 纯係骗人的鬼话。而且就依中共的那个《惩治反革命条例》十条3款“造谣破坏罪”最高刑也就是无期徒刑,可是加个“不法地主”四个字,“造谣破坏”也要判死刑。可见就按中共自己炮制的法律都是在滥用滥殺!
 
惨不忍睹的杀戮现場
 
此后成都的“镇反”运动便进入了疯狂的大屠杀中。载着死囚的所谓“极刑专车”一天几批的从成都市内开向北门外昭觉寺附近一个乱坟岗和老西门外的抚琴台。“极刑专车”一出动,凄厉的警笛声如鬼哭狼嚎,令人毛骨悚然。我当时就读的成都市七中就隔宁夏街关押死囚的市大监不远,有时我们正在上课,刑车警笛声呼啸而来,老师只好停下不讲。当时成都一天杀二、三十人算是“吉日良辰”,多则五、六十人,最多一次一天杀了将近一百五十人。大街小巷贴满了杀人的布告,几乎到了无空处可贴之状。许多杀人布吿头一天才贴上去,次日便又被新佈告覆盖了。毎张佈告上面尽是红叉叉,一个红叉就是一条人命!正如张献忠“七杀碑”上写的“杀,杀,杀,杀,杀,杀,杀”!
 
而我的家就在杀人的抚琴台附近。原来这里小桥流水,田园景色,宁静宜人,我父亲才选在这里居住。这下好了,成了杀人的刑场了。当时一到天黑,附近居民连门都不敢出。一天有个年龄比我大的邻居男孩张志强,玩耍中约我去看北门外昭觉寺杀人刑场的景况。我对此本无兴趣,但他便笑我是“胆小鬼”,旁边又有几个女生也跟着起哄笑我胆小,叫我不好意思不去。结果到了昭觉寺附近杀人的刑场一看,真吓死人。原来那时杀人方法特别血腥残忍。行刑的刽子手按指示一律把枪刻意对准死囚的后脑袋射击。并为此还专门取了个名字叫“敲砂罐”! 也就是说在当局看来,杀一 个人,就像打破一个罐子一样的简单和随便。真是当局草菅人命的绝妙的自供狀。因此我们看见横七竖八倒在行刑地上的那些死囚,“好”一点的还有一半、或一小半脑袋,更多的只有身和颈子像个木桩。尸体都还是五花大绑地捆着。血与脑浆遍地都是。我见此情景顿时就想恶心呕吐,回头就跑。张志强也大概受不了,也跟着我跑了。
 
 
我回家后,饭也吃不下,老是恶心。一睡着就在恶梦中惊醒又哭又叫。在家人严厉追问下,我才“坦白交代”了。当然获得“从宽处理”,只被父亲狠狠地骂了一顿,但病状依旧。那时我祖母还在,她老人家有她的古老“治疗”法。把一个鸡蛋埋在柴火灰里烧,听得“膨”一声响后,鸡蛋烧熟爆裂了。她拿出来左看看,右看看,说我的“魂被吓掉”了。于是祖母点燃一炷香,左手拿着鸡蛋,右手拉着我的耳垂,喊着我的名字说:“孙儿,快回来,快回来”!我则答曰:“奶奶,孙儿回来了,回来了”!你别说,经过这一番“折腾”症状大减,几天后就好了。后来学医才知道,这大概就是巴甫洛夫的“心理暗示”疗法。后来我也在病人身上搞过。但不是我祖母那“中国特色”的,而是从西方“照抄照搬”来的,例如神经官能症患者的失眠,用1ml生理盐水注射在他皮下,对他说:“这是特效安眠药”。他一会儿就睡着了。
 
 
祖母啊,您具有中国特色的心理疗法,虽然当时解除了我的心理障碍。但那些恐怖的阴影,一生一世也留在了我的心里,无法驱除,挥之不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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