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东部“温和土改”与乌兰夫的文革倒台

 

 程惕洁(澳门大学退休教授)

 

【内容提要】中共国家前副主席乌兰夫,在主政内蒙古自治区期间,曾在40年代东北解放区土改运动中,对中共中央东北局西满分局的极左政策有所抵制,并及时纠偏,改行比较务实的温和政策,收到良好效果,并获中央肯定。到三面红旗阶段,乌以自治为由,继续坚持相对宽松的乡村“仁政”,惠及内蒙百姓和外省流民,而且,应毛周要求,还向京津沪辽等地紧急调运救命粮,成为大饥荒时期比较罕见的特例。

然而,乌的仁政德政,非但不获中央表彰,还被毛周及其在内蒙的亲信嫉妒怀恨,认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进而上纲成“民族分裂”,必欲除之而后快。到四清运动和文革初期,这种源自土改的政策分歧,最终演变为毛周执意打倒乌兰夫的导火线之一。文革后期尽管重新覆出,但有家难归,并无实权,沦为中共统战工具,直至终老北京。

 

关键词:东北土改 暴风骤雨 三不两利  阶级调和  民族分裂

 

  

前言:研究内蒙东部土改,意义何在?

 

七十多年前的中共土改运动,既有模仿苏俄的意识形态因素,也有农民造反“均贫富、等贵贱”的历史惯性,可说是毛时代许多暴政的开端,或始作俑者。研究土改,对理解中共国家行为的内在逻辑,预测中国乡村未来走势,都具重要意义。

今天要介绍的内蒙东部土改,是东北解放区土改“大舞台”的一个小插曲。通过放大这滴水,或有利于看清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中共国家副主席乌兰夫,在主政内蒙20年间(1946-1966年),曾在东北解放区土改运动中,成功抵制并及时修正东北局的左倾政策,在自治区范围内“另搞一套”,温和政策延续到五六十年代。假如东北局主导的是周立波描写的“暴风骤雨”式“暴力土改”,那么,乌兰夫在内蒙古实行的,则是“慎重稳进”式“温和土改”。两者有何本质区别?为何出现这种区别?其后果有何不同?等等,便是本文探讨的主要内容。

这个问题,除了涉及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还涉及乌兰夫家族成员的身世沈浮,敏感性至今不衰。所以,除内蒙本地学者偶尔提及,国内外相关研究很少,甚至连知道这回事的人也不多。为此,感谢宋永毅教授提供这次机会,并惠寄文献资料,让我能完成这篇论文。

本文研究方法,基本采用历史文献法,也加杂个人长期观察和对比思考。我原籍冀中,属于晋察冀边区,没赶上较早土改。但上小学时,常听村民议论“这块地原来属于张三,如何变到李四名下”等等,可见他们对土改的集体记忆犹新。后来在“第二故乡”内蒙古生活13年(1959-1972),开始接触东部土改话题。1965年春,我所在的内蒙师大全校停课,批判校党委书记特木尔巴根的“民族分裂”问题,他的“罪状”之一,是在东部土改工作队期间,包庇其地主父亲关布拉罕,不分地,也没定地主成分。后来才知道,那并非特的个人错误,而是当时乌兰夫和自治政府的特殊政策,名为“慎重缓进”(后被周恩来改为“慎重稳进”,见下文)。深延到牧区和半牧区,则成为著名的“三不两利”政策(不分、不斗、不划成分;牧主、牧工两利)。

乌兰夫倒台之后,我们作为在校学生,又尊照北京部署,全面批判“当代王爷乌兰夫”。此时才知道,乌的“温和土改”,是经毛、周恩准过的,从四十年代确立,延续到五十年代的合作化公社化,和六十年代的大饥荒。该政策对内蒙农牧民,有程度不同的“宽厚仁慈”。尽管乌兰夫的“温和土改”,受到某些汉族领导人(如新疆书记王恩茂)挑战,说它是“阶级调和”,最后毛周等人,居然肯定乌兰夫,否决王恩茂。把内蒙经验树为民族地区样板,进一步向青海、甘肃、新疆、西藏等地推广(见下文)。

然而,恩准乌的仁政,仅是障眼法或遮羞布,北京高层并非真心认同。因此,乌兰夫非但无功,反而得祸,引起毛周警惕,怀疑他有民族分裂野心。到六十年代,这种猜忌防范,演变成内蒙高层权争的聚焦点,最终成为打倒乌的导火线之一。

1966年四五月间,文革来势汹汹。然而,除了校园大字报热闹外,党政军机关表面风平浪静,实际地火运行。先是五月一日,华北局派解学恭率工作组到内蒙,传达第一书记李雪峰对乌兰夫的批评,敲打他有“狭隘民族主义”。接着,中央在北京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华北局召开“前门饭店会议”,实为华北区“闭门小文革”。河北的林铁、山西的卫恒、北京的彭真、刘仁、天津的万晓唐、张淮三等,先后遭到整肃。内蒙的重头戏,则是解决乌兰夫问题。中央派刘、邓约谈乌兰夫,给他确定五条罪状,包括“另搞一套”,“阶级调和”,“地方民族主义”等等。这些所谓“罪状”,追根朔源,都跟40年代内蒙东部土改有关。

其后,内蒙跟全国一样,文革波涛汹涌。“二月逆流”期间,发生首例解放军开枪屠杀学生(韩桐)事件1 。滕海清被毛、周临时点将,从北京军区空降内蒙,组建革委会,实行大清洗,全面推行极左路线,“挖乌兰夫黑线,肃乌兰夫流毒(简称“挖肃”运动)”成为斗争主线,最终演变成“内人党冤案”,历时两年,导致 34万蒙古人遭关押,上百万受牵连,数万人死亡(据不同来源,两到四万不等),成为中共建政以来最大丑闻之一。要知道,当时内蒙的人口总数,不过1300万,蒙族200万,占比15%。但他们的受害比例却非常高,死亡率百分之1-2%,伤残率4%,关押率17%,株连率50% 。

从1966年五月始,乌兰夫便失去自由,被软禁多年。到文革后期,毛周为稳定内蒙,不得不逐步给乌兰夫松绑,恢复他部分权力。邓小平时代,更把乌的名誉地位提升,官拜国家副主席,但不准他重回故乡。两次回内蒙短暂访问,都在严密监控下,受种种限制,最终让乌兰夫跟陈永贵一样,在京城窝囊而死。

乌兰夫死后,他的子女和家族成员,有不少身居高位,但象征大于实权。如同西藏、新疆一样,北京再也没有雅量,让民族干部重掌地方大权,最多不过充当汉族书记的配角。从这个意义上说,探讨七十多年前的内蒙东部土改,不但有利于思考土改本身的功过是非,也有利于认识“民族自治”政策的真假虚实和利弊得失。

 

 一,内蒙古“自治成功”,解放区如虎添翼

 

入题之前,先介绍一点地理历史背景。内蒙幅员辽阔,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占中国总面积的12%,跨越西北、华北和东北,是仅次于新疆的第二大区。四十年代末的内蒙东部,曾属于东北解放区一部分。1949年之后,内蒙大多数时间被划为华北范围。

转说历史。本文无意追踪内蒙民族运动的久远历史,及其错综复杂的派系渊源,那需要追踪到清末民初和北洋时代,还涉及苏俄分裂中国,策动外蒙独立,以及后来的两次国共合作等,跟本文主题关系不大。

这里重点分析,从日本投降到中共建政前后,在东北解放区与内蒙古自治区建立过程中,犬牙交错的地缘政治互动、国际局势变幻、民族恩怨情仇等因素,以便理解,当时乌兰夫主政的内蒙东部,和中共东北局主导的解放区土改政策之间,为什么发生摩擦纠纷,以及乌兰夫最后怎么说服中央,“紧急纠偏”,最终实行了一套“另类政策”。

众所周知,中共势力在东北迅速壮大,跟1945年8月8日,苏俄对日宣战,红军迅速进入东北有关。一周后的8月15日,日本投降。国共开始争夺东北控制权。斯大林搞了明暗两手,表面支持国军接收大中城市,动员共军退守乡村;暗地里,则帮共军扩充实力,更新装备,提升战力。另有十几万训练有素的日本关东军战俘(东北境内六万,苏联境内十万)被红军强制改编,加入林彪的四野。当然,国军也利用日本战俘,但数量不如共军。苏俄当时有何盘算?估计担心八路打不过老蒋,或者,害怕中国内战规模不够大,死人不够多?

与此同时,原满洲国治下的蒙古人,受局势影响和苏蒙两国支持,也迅速掀起民族革命潮,争取“民族独立”与“内外蒙合并”的呼声高涨。他们不仅迅速建立了“东蒙自治政府”,还组建了五个骑兵师,兵力数万,其中许多人经过日伪军校的正规训练。然而,面临国共对峙,这股迅速壮大的民族武装力量,政治立场和方向并不明朗。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乌兰夫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图为乌兰夫与副主席、委员宣誓就职)

关键时刻,乌兰夫受延安派遣,“单刀赴会”(周恩来赞语),代表西部蒙族各派,到东部蒙区做统战工作3 。1946年三月,乌兰夫先到赤峰,拜会东蒙自治政府负责人博彦满都、哈丰阿和特木尔巴根 4,商谈内蒙东西部统一问题。经乌兰夫真诚游说,三位东蒙领袖同意停止“内人党”活动,愿意参加“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领导工作。4月3日,各路人马齐集承德,召开著名的“四三会议”,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包括“接受中共领导”,解散“内人党”,哈丰阿加入共产党,特木尔巴根由苏共党员转为中共党员5,等等 。“内人党”的外围组织“内人团”,则集体转为中共外围组织“青年团”(共青团前身)。

统战基础奠定后,乌兰夫马不停蹄,积极筹建由中共领导的“内蒙古自治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前身),和“内蒙古自治军”(内蒙解放军骑兵)。据《维基百科》的说法,1947年4月23日,内蒙各族代表,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举行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内蒙古自治政府,乌兰夫为主席,哈丰阿为副主席,阿思根、特木尔巴根、奎壁等12人为委员。当时辖区包括六个盟(呼纳盟、兴安盟、哲里木盟、昭乌达盟、锡林郭勒盟和察哈尔盟),即今日内蒙东部和中部(大约占现在版图一半),人口两百多万,其中50万蒙族 6。而位于华北和西北的蒙古族聚居区,当时还鞭长莫及,有些尚在国军控制下。因此,四十年代末开始的东北土改运动,基本包括内蒙自治区东部大部分农耕区,和多数半农半牧区。

内蒙自治政府的正式建立,是极为隆重的大事。据史料记载,环山抱水的王爷庙市气象万千,满街国旗(应是民国旗)飘扬。主席台中央,并排悬挂著斯大林、毛泽东、乔巴山、乌兰夫的巨幅画像。中共西满分局和西满军区代表张平化,辽宁省主席阎宝航,黑嫩省议长于天放等中共东北高官,均到会祝贺。张平化致辞时,还赠送四句话:“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实现自治,争取自决”。他解释说,“中共是坚决赞成民族自决权的,愿以最大努力协助蒙古民族的解放。”又说,“一年来的自治运动是朝着民族自决的大道(前进),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更是大进了一步,是为实行自治,争取自决的必要步骤。” 7与此同时,以白云梯为代表的原“内人党”右翼,则选择跟蒋介石走,正随同国府往台湾转移。

可以看出,在中共领导下,通过乌兰夫控制的内蒙自治区,不仅充满独立倾向立与大一统倾向之间的民族矛盾,还交叉著苏联、外蒙与中国之间的国际互动,也包括亲共与亲蒋势力之间的明争暗斗。因此,刚组建的内蒙自治政府,虽然在中共领导下,但地方和民族特色,起码表面上,还受到延安和毛的顾忌,这可从张平化的上述贺词得到佐证。

几种因素加到一起,促成乌兰夫为代表的延安派获得胜利,主张民族独立和内外蒙合并的东蒙政治派别,被和平收编,最终统一在乌兰夫为首的自治政府领导下。经过改编的原东蒙自治军数万骑兵,成为解放军一支劲旅。在共军机动能力比较差的当年,内蒙骑兵从东北驰骋到广东,为中共夺天下,冲锋陷阵,屡建奇功。后来解放军进藏,遇到困难,毛又说服乌兰夫,派内蒙骑兵增援,重复历代王朝“以夷制夷”的套路。尽管乌兰夫反对镇压藏人,也得服从,此是后话。总之,所有这些因素加起来,应该被视为乌兰夫之所以有胆量,也有能力,可以跟中共东北局据理力争,在土改问题上“有限度”分庭抗礼的原因所在。

 

 二,东北局暴力土改,冲击波祸延内蒙

 

东北解放区土改,大约从1946年冬开始, 1948年冬结束,尽管刘少奇在河北西柏坡主持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的时间,是半年多以后的1947年7月中旬。换句话说,东北是“先土改,后立法”,起码在立法前的半年多时间,土改所依据的,仅是中共的党内指示(1946年5月4日发出的《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严格说,没有法律依据的土改,应属非法,等同掠夺抢劫。

这里,不由想到网传“毛泽东谈宪法”的一段讲话 8,其狂妄无耻,令人乍舌。回顾老毛一生所为,结合江青高喊“和尚打伞,无法无天”,那么,这段讲话,实为党国行为的精彩注解。假如毛共对国家根本大法的态度,都如此虚伪狡诈,那么,随意玩弄什么“土地法大纲”、“民族自治法”等空头支票,还有什么好说?

回到东北土改。著名作家周立波(非同名脱口秀演员)1946年9月到黑龙江珠河县元茂屯(今尚志市元宝镇)领导土改,收集素材,1947年5月回省城哈尔滨,写出长篇小说《暴风骤雨》(后获“斯大林文学奖”),成为东北土改的样板作。请注意,《暴风骤雨》写的故事,离《土地法大纲》正式出台,还有几个月,说明无法理依据。可是,如今的元茂屯,已经建成“纪念馆”,成为红色旅游点。为纪念《中国土地法大纲》六十周年,央视制作了系列片。以没有大纲指引的元茂屯为样板,纪念大纲六十年,有点滑稽。我粗看了几集,感觉净是当年老话套话,空话废话,没有丝毫历史反思。

当然,由于缺乏研究,我无意对中共土改做整体评价,只想笼统说说感觉。如果站在“打江山坐江山”的红二代血统论立场,土改当然功在千秋,利党利国;但如果站在文明进步与普世价值立场,尤其在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的前提下看,我认为台湾的“民国土改”更应该肯定,而中共的暴力土改,则需深刻反思,全盘否定。

我同意清华教授秦晖对中国历代土地问题的基本判断:中国农耕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官民冲突,而非土地兼并与贫富分化。农民起义的原因多为“官逼民反”,而非“无地造反”。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比,中国农村的土地兼并与集中程度并不高,基本是小农经济汪洋大海。若采用减租减息和国家赎买等怀柔政策,避免“暴风骤雨”,同样能实现“耕者有其田”。在土地私有下,通过农会扶植,兴办产供销信贷合作等非政府组织,照样可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与现代化,日本、韩国和台湾,都是这个路数。只要参观对比元茂屯的《暴风骤雨纪念馆》和位于台北松山区的《土地改革纪念馆》,就不难看出两种土改的优劣高下。

至于中共为什么非要“一边倒”学习苏联,消灭地富,走集体化道路?这当然涉及阶级斗争、消灭私有、计划经济,社会主义等意识形态因素,但更为精明的实用主义算计,也是重要原因。比方说,通过抢浮财分土地虐杀地富,强化阶级意识,激化社群对立,为打内战扩充兵源,补充粮草等等,暴力土改确实发挥过很大作用。至于天下归一、政权到手之后,再换个口号,收回土地,走“集体富裕(实为集体贫穷)”之路,那么,面对规模细小的个体农户,要比苏联消灭富农,容易得多。列宁当年搜刮粮食,需武装下乡,跟富农打仗;而中共从农民口里夺粮,基本不费力气,下个通知就行。中国农民一盘散沙,三年饥荒连讨饭都不让,饿死数千万,也没公开抗粮造反。记得政治课讨论合作化时,有个论调说,中国合作化之所以比苏联顺利,就是因为先分土地,后搞集体,从而减少了阻力(经济学叫“交易成本”)。

以今天眼光看,中共土改的整体设计,本来无法可依,已经左得出奇,到具体执行时,基层还要进一步左倾,得寸进尺,添油加醋,宁左勿右,加倍胡来。抢夺粮食浮财,瓜分土地房产,对地富家人批斗羞辱,游街示众,甚至肉体消灭,这些花样,在我们老家1946年土改中,司空见惯。

据中国科大前校长管惟炎先生回忆,他参加东北土改的时候,曾见证过两次离奇的极左狂潮,一次发生在丹东市宽甸县,在抢分浮财时,逼死、打死人的比例非常之高。当时该县人口只有两万,打死两千,死亡率百分之十。另一次发生在辽源市东丰县。贫农出身的县委书记和公安局长,突发奇想,在县城大搞所谓“贫下中农坐天下大会”,把全县地主通通绑起来,从农村押到城里,在十字街口的东西南北四面,跪成两排,贫下中农浩浩荡荡列队,从四面进城,地主跪着磕头。这样做的目的,据说是“把几千年来残余的封建势力彻底打垮”。其实这种行为本身,跟老毛《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写的“躺在少奶奶牙床上滚一滚”,或李自成占领北京后,把崇祯皇帝的叔叔煮熟吃肉一样,本来属于变本加厉的“封建回潮”。

这里再介绍一种连土共自己都看不下去的新花样,叫“扫堂子”,类似文革“红八月”的反复抄家批斗。据央视说,“扫堂子”一般以村屯为单位,由贫雇农组织扫荡大军,到其它村屯揪斗地主、富农、甚至上中农,对他们反复过堂(就像扫地一样,来回扫反复扫),抢分地富的土地财产,不讲政策,一切由贫下中农说了算。可以重定成份,把已经分掉的财物收回来重分,把中农划成富农,富农划成地主,等等。有的甚至成群结队,进城去分“浮财”,陆续发生哄抢城镇工商户的行为。当时在《东北日报》上,还报道了这种做法,为之欢呼,说什么“群众真正起来了”,“革命高潮到来了”。“极左”的“扫堂子”风,还刮到学校。学生成立贫农团,把地主子弟拉到农村,交给贫下中农批斗。有的中学,把老师都拉回村去批斗,学校不能上课,关门了。因为蒋南翔曾对“扫堂子”有所抵制,在东北教育工作会议上,还遭到围攻批判,说他“太右” 9。“极左”之风,一直刮到1948年春土改后期,东北“政委会”才在《东北日报》上发表社论,开始“批左纠偏”。

有趣的是,周立波写《暴风骤雨》的时间,跟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的时间一致,而且接受同一个东北局领导,尽管不是同一分局(内蒙属西满分局,元茂屯归东满分局),但大政策不会两样。因此,暴力土改,经过党媒渲染和文件吹嘘,自然要祸延内蒙。下面是我熟知的一个案例。

内师大同学包却吉(蒙名却吉扎拉森),出生在兴安盟扎赉特旗一个地主家庭,土改那年,六兄弟姐妹都很小(从一岁到十岁),虽然父亲当过伪满旗长,但暗中帮助革命党和抗日联军,本属统战人士,理应受到保护。家人主动交出大部财物,也分掉了多余的土地耕畜,彻底变为自耕农,可勉强维持温饱,自以为平安过关了。没料到,一场大规模的“扫堂子”歪风,从临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吹来,数百外来暴民,不知道包家历史,也不管他威望高低,只顾敛财呈威,手段特别残忍。不但把他家翻箱倒柜,挖地三尺,抄走像样衣物,还把他父亲挂上黑牌,戴上高帽,当众批斗。最后动手打人,捆绑双脚,套上绳索,在地上拉着跑。这个方法在我们老家叫“拉地主”。一帮人拉累了,再换另一帮人,直到把活生生的壮汉,拉成一具僵尸。等家属去收尸才看清,父亲的半个脑袋血肉模糊,另半个已经化为泥土。

父亲死后,全家沦为赤贫,寡母只好变卖剩余家当,带子女迁居到海拉尔,靠给人拆洗缝补艰难度日。后来自治政府落实政策,众弟妹才靠助学金完成学业。

其实,东北土改的极左风暴,并非局限在扎赉特旗,其它区域也相当严重。客观而言,自治政府成立不久,百废待兴,人才和经验不足,未能充分认识内蒙农村的阶级特点和民族特点,尤其是蒙古族农民经营农业的特殊情况,更不知道土改怎么搞,只能尊照上级(西满分局)指示,照搬汉族地区经验,因此,难免左倾之害。

结果之一发生在农区。在斗地主和划阶级时,各地普遍出现打击面过宽现象,伤害了群众的利益。中共中央规定,被分被斗的打击面,不超过人口的10% , 户数的8%。而兴安、呼伦贝尔、纳文穆仁三个盟的打击面,平均占到户数的20.8%,人口的25.6% ,超额一两倍。个别严重地区,更超额两三倍。例如兴安盟西科中旗西太本区,地富被分被斗者,占户数的20.97% ,人口的29.76% 10 。哲里木盟大部分旗县,也出现打击面过宽问题,其中通辽县打击面竟占人口的29%  11

(内蒙古土改,网络图片)

结果之二发生在牧区。内蒙牧区占全区面积五分之三,人口只有20多万,以蒙古族为主。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规定,因为自由放牧的历史传统,牧场土地从不私有,所以牧区不搞土改,只搞民主改革,也就是“减少剥削,合理负担”。然而,1948年内蒙民主改革开始,派往锡林郭勒盟、哲里木盟、和昭乌达盟的工作团,盲目搬用农区土改,提出“牧者有其畜”“彻底消灭封建”“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等错误口号,对牧主和召庙的牲畜财产一律没收,平均分配,还对牧主采取体罚斗争,各地不同程度出现乱打乱杀现象,使日趋稳定的牧区社会,再度出现紧张局面,造成牧业生产混乱,导致牲畜头数急剧下降。据统计,昭乌达盟牧畜总数,由1946年的146万头(只),下降到1948年的93万头(只),损失近三分之一。察哈尔盟的正白旗,在短短几个月内,便损失牲畜5万余头(只) 12

 

三,乌兰夫“中流砥柱”,改“稳进”终获肯定

 

乌兰夫及其同事,面对“暴风骤雨”给内蒙带来的伤害,自然不会无动于衷。他们经过调查研究,拿出充分理由,认为以内蒙特殊的自然、历史与社会状况,不应照搬其它汉族地区的土改经验,必须因地制宜,事实求是,反左纠偏,改行符合内蒙实际情况的“温和土改”。具体而言,他们把内蒙特殊情况归纳为以下几条:

第一,历史传统:蒙古人习惯游牧,不尚农耕,没有土地私有观念。汉族移民到蒙区务农,沿用租佃关系,并无土地所有权,更没土地买卖,这跟汉族农区有很大区别。

第二,“蒙租”与“二地主”现象:清朝晚期,官府鼓励农耕,赐给蒙族士兵和臣民一些“户口地”,导致蒙古人占地较多。但他们不善耕种,于是包租给汉族“二地主”,仅收较少“蒙租”;二地主再转包给汉族农户,收较高地租。因此,汉族“二地主”的生活,往往比蒙族“大地主”更为富裕。因此,单看拥有土地多少,并不能准确判断剥削量大小。

第三,召庙土地:内蒙跟西藏都盛行喇嘛黄教(藏传佛教),因此内蒙东部召庙很多,其主要经济来源,靠官府赐给的庙地,多以招租方式经营。这部分土地怎么分配?涉及民族宗教政策,需要慎重处理。

第四,畜牧和农耕的区别:在纯牧区和半农半牧区,牛羊牲畜,既是牧民的生产资料,又是他们的生活资料,如果牧民辛辛苦苦提高出栏数,却因“富裕”而被清算,自然会多吃少养,造成牧业生产停滞或下降。

经乌兰夫和自治区向中央呈送报告,据理力争,中央最终同意内蒙的意见。于是,1948年7月, 在哈尔滨召开了由东北局主持的“内蒙古干部会议”,总结农村土改和牧区、半牧区民主改革的经验教训。乌兰夫在会上强调: “蒙古族农民农业劳动技能比较落后,上升为富农是不容易的,不宜斗争。蒙古人由牧业转入农业是被迫的,因为不会种地等原因,出租自己的户口地、生计地、抚养地的小地主,也不宜斗争。至于蒙古族中农为数很少,更应特别注意,绝对不许侵犯。”

根据会议精神,自治区政府随即制定六项“纠偏”政策:

一,大中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分给农民,同时必须给家人保留与农民同等的一份,只有蒙奸、恶霸本人不分。

二,对出租户口地之蒙古族小地主,不斗,也不分其土地财产。

三,蒙族富农,剥削不超过总收入50%的,财产一般不动,土地只分多余部分。

四,中农坚决不动,只许增加财产,不许减少。

五,对喇嘛和召庙占有的土地,一部分收归公有,一部分减租减息;对喇嘛实行团结改造方针,鼓励喇嘛从事生产劳动。

六,在牧区实行“三不两利”政策,就是“不分牧主的牲畜,不斗争牧主,不公开划分阶级成份”。大牧主的(零散)牲畜可以分给牧民,但牧群不分,分畜不分群,避免牧业生产下降 13

随着新政策出台,各地迅速贯彻落实,凡执行过极左政策的,必须按新政策“纠偏”,很快退赔改正。错划错斗错分的,经济上要赔偿,政治上要赔礼道歉。比如兴安盟突泉县水泉区,被斗218户,占总户数的16% ,其中112户被错划为地主和富农。经过“纠偏划正”,全区被斗户降至96户,占总户数的5.3%,退回原分走的土地6394.3亩,对错分的房屋、耕畜、农具及衣物等,也限期退还。突泉县的例证说明,“纠偏”幅度之大,超过百分之五十 14。类似情况也发生在哲里木盟,经过重划阶级之后,打击面由原来的百分之二十几,下降到百分之十左右,纠偏幅度,也超过百分之五十15 。这么大的调整幅度,说“纠偏”其实不准,应该算“推倒重来”了。

1949年中共建政后,原由国军控制的绥远省,以和平方式转手,华北和西北许多蒙汉聚居的区域,转交自治区管辖。1951至1952年,包括乌兰夫故乡土默特旗在内的大片农区,开始土改。这里靠近黄河、水利方便、土质肥沃,在农耕集中的土默川平原与河套平原,汉族人口比重较大。原来内蒙东部制定的土改政策,到这里又进一步演变,主要表现为对蒙族农民的照顾。这包括“分走”和“分进”两个方面。比方“分走”,蒙族地主要比汉族地主降一个档次:“凡剥削收入相当于汉族一般中地主的,划为小地主;相当于汉族大地主的,划为中地主;超过汉族大地主的,划为大地主。”在“分进”成果时,无地少地的蒙族农民(贫下中农),要比汉族贫下中农“多分一份至两份”的土地和生产资料 16

换句话说,在“分出”的时候,蒙族降一个等级;在“分进”时,蒙族则高一到两个档次,分到的利益,可以是汉族农民的两至三倍。有点类似于美国少数族裔的平权计划,出发点是减少不平等,实际结果可能导致另一种形式的不平等。我当记者的1968年,内蒙开始全面清算乌兰夫的“三反罪行”,在采访河套汉族农民时,我曾私下问他们,怎么看乌兰夫土改中照顾蒙族的政策?没想到,他们异口同声:“咱们得将心比心说实话,这里本是人家蒙古人的地方,人家多分多占点是应该的。咱们口里外来户,逃荒要饭到此地,人家不撵,让咱们活下来,就不赖了,何必还争什么你多我少?”

“按民族区别对待”,究竟合不合理?可能人言人殊。类似于“美国原住民和外来移民”应不应该平等?如何平等?非常覆杂,没有简单答案,容易挑起种族情绪,所以还是绕开它,顺着主题往下说。总之,乌兰夫和自治区的“温和土改”,最终不但获中央认可,也受到各族百姓拥护,产量明显提高,牲畜头数增加,等等,都可预期。回顾中共建政以来,每次社会创伤,都是鬼抽筋的结果,只要少分少斗不折腾,社会自然和谐,安居乐业不难,这容易理解。

比较奇怪的是,毛共高层,对乌兰夫“另搞一套”,居然投了赞成票,前后有过三次“明确无误”的表态支持。第一次是上文提到的1948年7月,在哈尔滨召开“内蒙古干部会议”,全面总结内蒙东部土改的经验教训,特别强调内蒙与其它汉族地区的区别。虽然整个东北土改,也有过“宁左勿右”和“纠偏调整”,但范围和程度,与内蒙的“特立独行”,不在同一个层次。这是毛共高层,少有的“开恩”,给“温和土改”开绿灯。会议由东北局主持,把内蒙各级干部,请到东北局所在地哈尔滨,中央安抚地方、汉族安抚蒙族的意图,十分明显。

第二次是1950年5月,在总结内蒙东部土改经验的时候,乌兰夫在报告上提出 “慎重缓进”策略17,被周恩来修改为“慎重稳进” 。宰相一字之改,“缓”变成“稳”,似乎表明“稳中求进”,其实乌兰夫的“缓进”语义类似,在实际执行上,更无区别。但可说明,周恩来和毛共中央,对内蒙古特立独行的土改政策,在效果上是满意的,所以才表态支持。

第三次是1956年,在中央召开的“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大会上,乌兰夫和新疆书记王恩茂发生分歧。讨论牧区的阶级路线,究竟“依靠什么人”的时候,王恩茂提出依靠“贫苦牧民”,乌兰夫则主张依靠“劳动牧民”(包括牧主在内,因为他们也参加劳动),两种意见争执不下。毛泽东征求乌兰夫、刘少奇等人意见后,明确表示,“关于牧区社会主义改造,以内蒙古的提法为宜。”于是,到同年7月25日,“中央批转《关于新疆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对新疆提出的‘依靠贫苦牧民’这个口号,认为是不妥当的。“少数民族的畜牧业,跟农业区的情况很不相同,……提出这个口号,容易使牧主和牲畜较多的牧民误解为‘贫苦好’,因而就可能发生屠宰牲畜的现象。既然我们在牧区不准备公开划分阶级成份,就不必提出这个口号。内蒙古提出的‘依靠劳动牧民’中央认为这个口号是适当的,你们可以采用。”  从此之后,包括新疆、甘肃、青海、西藏、四川等省区在内的草原牧区,都遵照中央指示,采用了乌兰夫的提法和政策18

 

 四,“行仁政”惠及全国,“黑社教”风向突变

 

从1957到1959这三年,尽管经历整风反右、合作化、公社化、大跃进等一系列疯狂,但对内蒙古来说,仍然经济发展较快,日子相对好过。因为此后三年是大饥荒,再往后是四清、文革,最终折腾到“崩溃边缘”。

1959年我升初三,从河北农村转学到呼和浩特,赶上农村户口准许迁入城市的最后一班车。我对内蒙的印象是,“三面红旗”紧跟中央,“大炼钢铁”和“工业上马”,比河北省不差,甚至更左,包钢、二冶,一机、二机等大型项目,都是那时候搞起来的。城市工业膨胀过快,一度无节制吸收外来人口,出现粮油紧张。但在农村牧区,乌兰夫继续推行宽松政策,有利于缓解食品短缺,对嗷嗷待哺的千百万饥民,雪中送炭。有三个事例可以说明,为什么乌兰夫在土改中奠定的仁政,到三年大饥荒当中,更加显示出优越性,因此,至今被百姓怀念不忘。

第一件,死亡边缘,救人无数:内蒙原本地广人稀,加上土改政策宽松,闲散土地容易找,只要肯下辛苦,填饱肚子不难。所以当大跃进失败,工业下马的时候,内蒙并没有逼迫那些内地农村来的劳动力(俗称盲流)返回原籍,而是允许他们在内蒙自谋职业,或者下乡务农,因此,等于挽救了许多来自内地的农民及其家人,如果返回原籍,其中许多人难逃冻饿而死。最令人感动的一幕,当数内蒙牧民,带头收养“上海孤儿”的事,我在草原采访时,曾见过几个。以下是维基百科的介绍:

 

所谓上海孤儿,是指大饥荒时期,被抛掷在常州、无锡、苏州和上海各大城市,之后被转移至华北地区收养的大量弃婴。……

时任全国妇联主席的康克清,为此问题找到乌兰夫,希望他能从牧区调拨一些奶粉。乌兰夫在请示了总理周恩来之后,做出更大决定:发动整个内蒙古,将一批孤儿接到牧区,交给牧民抚养。此后,仅仅在1960年,内蒙古就安置了2000多名南方来的孤儿。号称三千“上海孤儿”,就这样在内蒙草原找到了新家。

之后,陜西、河北、河南、山东等省,也陆续接受了江南弃婴。这次大转移,直到1963年粮食形势好转之后,才逐渐停息。据有限材料推断,总人数当在万人以上 。19

 

除了有组织接收上海孤儿,还有大批自发流动人口(统称“盲流”),继续从内地乡村进入内蒙。其实他们根本不“盲目”,大都经过亲友指引,到内蒙逃难谋生,属于经济难民。尽管在接收还是拒绝的问题上,内蒙历来有同情、容忍和反对等不同观点,但总体说,“走西口”的历史传统,从来没有停止过。据一份新华社内参透露,截至1960年4月,内蒙共接受内地流民28万20 ,其后数量应该更多,没查到准确资料。

例如巴彦淖尔盟乌拉特中旗,与我生活过的乌拉特前旗交界,面积两万三千平方公里,半农半牧,现有人口14万(当时人口不足十万),据《乌拉特中旗志》中记载:“1957年至1961年,由外省各地流入旗内的人员达2万余名,以山东、山西、河北、陜西、河南等省居多。对上述流入人员,通过说服动员,共遣返2000余名(十分之一),并使他们的生产、生活得到了妥善安置” 21。这样一个小旗县,可安置近两万外来移民,那麽,全自治区百余个旗县级行政区,其中许多,农牧业条件都比乌特特中旗更好,因此,估计总共接收上百万,应该可能。 据我采访过的移民说,他们到村里后,先借住在村民的小土房(凉房)里,从生产队借几十斤救命粮,在队里指定的闲散地上随便种点什么,也到队里挣点工分,到秋季归还借粮,慢慢也就成了没有户口的“编外“社员。几年以后,上级有政策时,允许他们把农村户口从原籍迁来,甚至还把年迈父母一同接来,慢慢落地生根,成了内蒙农民。可见,比较而言,内蒙农村牧区,还是容易生存的地方。这跟乌兰夫在土改中实行温和政策,给农牧民留有比较宽松的生存空间,应该有因果关系。

第二件,内蒙虽然也饿,但明显好于内地:我本人1959年迁到呼和浩特,但每年暑假都会返回河北农村,探望母亲弟弟,参加集体劳动,帮他们挣点工分。为观察不同地区,我经常从呼和乘火车到北京,在亲戚家住几天,然后,改乘公交车,途经保定或天津及沧州,返回饶阳。许多人想当然认为,北京天津等直辖市的食品供应,一定比其它省市好。真实情况并非如此,我通过多次对比,觉得京津两地供应情况,略好于河北的保定和沧州,但明显没有呼和浩特好。唯一区别是呼和浩特细粮比例少,雑粮比例高。但那个年头,只要能混饱肚子,品种花样退求其次。比方说,呼和浩特供应莜麦面,属于雑粮,但比较好吃,且热量高,劲饿。这是内蒙常见作物,抗寒耐旱,但产量较低。农民说它“地里产量低,肚里产量高”,所以很受欢迎。

另外,北京天津的蔬菜市场,凭副食本供应,精确到每人几斤几两,像南瓜、萝卜、茄子等大点蔬菜,有时需要切开卖。呼和浩特没这种情况,都是论斤,取整数,多几两少几两,就四舍五入了。

除了市场供应,内蒙还有两种代食品,值得一提。一种比较难吃的是甜菜渣(也叫糖菜渣),是甜菜轧糖后的下脚料,通常掺在动物饲料中。困难时期,人们也偶尔加在粮食中,当饭吃。虽营养不多,有股怪味,但比吃草根树皮观音土,还好许多。1961年寒假,我回河北,在沧州火车站,看见装卸工人,正从内蒙来的车皮上卸甜菜渣。据呼和浩特糖厂干部说,困难时期,他们的糖菜渣,曾免费运往内地许多省份,河南、山东、安徽最多。

另一种代食品比较稀罕,叫蒙古黄羊。是边境草原常见的野生动物,样子有点像麅子,繁殖快,成群结伙。当时没有保护野生动物观念,所以鼓励人们去打。一般夜晚围堵。车灯一开,黄羊群不辨方向,容易猎获。打黄羊是边防部队开的头,经验传到地方,凡有枪弹和机动车的机关、民兵、体育部门等,都纷纷去草原打黄羊。我父亲所在的呼和运输公司,也打过几次,我家分到一只,味道介于山羊肉跟麅子肉中间。

1960年冬天,应北京军区要求,内蒙往北京运送了几车皮冷冻黄羊,北京军区还送给中央首长“尝鲜”。此后,北京不少单位,纷纷到内蒙猎杀黄羊,一时成风。因为不进市场,只在单位内部分配,所以,经常有机会吃到黄羊肉的人并不多。有消息说,上世纪70年代,内蒙草原尚有野生黄羊300多万头。到世纪末,仅剩百余万头。最近20年,由于过度开发,生态恶化,加上非法盗猎,尽管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人估计整个内蒙古,也只剩数千头了 。22

从直辖市没有特惠这一点看,当时的毛周高层,尚存一点点“共甘苦”理念。至于高干“特供”、“内部商店”和“侨汇商店”等等,据我所知,大都发生在大饥荒以后,此处不赘。

第三件,应中央要求,紧急调运救命粮:如果说上述两件事(接收孤儿和支援副食品),不过是小打小闹,聊胜于无的话。那麽,再看看内蒙向内地支援救命粮的事。要知道,内蒙虽然面积辽阔,但劳力少,气候差,技术落后,并非产粮大区,加上工业发展迅猛,城市膨胀过快,粮食基本不能自给,要靠内地省份支援。然而,拜托“温和土改”和比较宽松的“三自一包”等惠民政策,大饥荒的肆虐程度,没有某些内地省区那么严重,于是,乌兰夫在最困难的1959到1960年,应中央要求,居然能动员民众,向京、津、沪直辖市和传统产粮大省辽宁,紧急调拨救命粮11亿斤。当时内蒙人口1300万,相当于每个居民贡献85斤,以平均定量28斤算,大约是三个月口粮。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怪事,居然发生了。要不是宋永毅教授提供资料,我这半个内蒙人,还从来没听说过。

信息来自毛纯礼于1960年4月26日写的一篇《新华社内参》,题目是“内蒙古积极调运粮食支援京津沪等地”,摘引如下:

 

1959——1960粮食年度,全区上调任务为十一亿斤(贸易粮),到3月底已经上调粮食六亿六千万斤,占计划的60%,下余的四亿多斤必须在5月10日前完成。

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集运问题。……采取上述措施后,仍然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是各地增添的车辆还没有达到任务数量。其次,请求中央调入的汽车尚未落实。……第三,汽车零件不足,出车率很低,由于缺乏零件,基本上不能工作。

(二)铁道部门的配车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呼和浩特铁路局,已经出现不能按期完成配车计划的现象。

(三)内蒙古大批外调粮食以后,在工矿城市供应方面可能出现品种单调现象。同时,当前全区有外省流入人口二十八万左右,加上扩大耕地面积和基本建设规模的增加,粮食的需要在不断增加,因此完成上调任务后,库存是很紧的。内蒙古希望中央在安排第三季度计划时,为自治区调进一部分粮食 。23

 

编印材料的这个“批乌联络站”我很熟悉。在滕海清支持下,最早拼凑乌兰夫罪证,往“挖新内人党”方向引的这帮人,包括蒙族作家乌兰巴干,和我熟悉的两位报社同事。奇怪的是,这明明是给乌兰夫表功,怎么倒成了他的“罪状”?至于说乌强调某些困难,那也不是胡编,只不过讲了实话。岂不进一步说明,内蒙面对困难,自己勒紧裤腰带,也要对中央和内地无私奉献吗?我就此事询问过许多内蒙朋友,他们也没听说过此事。这份内参,很可能被滕办以泄密为由,扣住没发,也说不定。

言归正传,就在乌兰夫无私支援内地粮食之后,不过两三年,随着经济状况好转,政治气候开始改变,中苏、中蒙关系公开破裂,重新强调阶级斗争,开始“四清”和“社教”(全称“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下乡的叫四清,留城的叫社教,也叫“城市四清”,都是阶级斗争。四清未完,接着文革。现在回忆,匪夷所思。这里只捡跟东北土改相关部分,略做介绍。

文革初期,批判刘邓,有种观点,说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是整“党内走资派”,而四清、社教是逆流,把斗争矛头指向普通干部群众,比如王光美的“桃园经验”,因此称为“黑社教”。我本人,就是在黑社教中被整的反动学生之一。

要是站在中间立场,客观评价乌兰夫政绩,应该说功过相当,或者过大于功。温和土改是主要功绩,其它左倾害民的坏事,也没少干。起码在文革前,几乎所有毛共在内蒙造的罪孽,都有乌兰夫一份。在对待前国民党军政人员上,乌兰夫比北京更左。比如,同样跟随傅作义、董其武起义的国军将领,在北京算“革命军人”,在内蒙算“反动军官”,屡遭迫害。乌兰夫的同乡,抗日名将高理亭将军,原国军骑兵旅长,起义后任解放军36军副军长。在镇反运动中,以莫须有罪名遭枪决 24。另外,以反“地方民族主义”为名,在整肃东部蒙古人方面,他也毫不手软,只有少数上层统战对象例外。

记得从大二到大三(1964到1965)这两年,包括内蒙师大在内的各高校,都参加了这场运动。除我们外语系之外,师大各系轮流下乡四清,讲蒙语的到牧区,讲汉语的到农区,半年到一年。留校者则半天上课,半天社教。其中一个学期,内蒙师大集中搞“民族政策学习”,专门批判已被停职的党委书记特木尔巴根,和他包庇的蒙族师生。弯腰、低头、检查、声讨,除了没戴高帽游街,其它阵势,跟57年打右派完全一样。当时,乌兰夫尚在台上,表面地位稳固,还对四清社教频发指示,声称“既反对大汉族主义,也反对地方民族主义”,从印发的材料看,我们隐约感到事态严重,因为文件精神互相矛盾,好像中央和华北局,已经插手内蒙具体工作,华北局派庞大的工作组(清一色汉族老革命),到内蒙参加四清,不少人都留在内蒙当了领导,有明显的“掺沙子”味道。

另外,还有东西部蒙族的关系问题。我校批判的特木尔巴根,跟内蒙高院院长同名,也是东部蒙族,参加过自治政府和东部土改的领导工作。在批特过程中,内蒙党委派来以潮洛濛为首的工作组坐镇。潮是土旗蒙族,延安民族学院出身,属于乌兰夫亲信。而跟随特木尔巴根一起被批判的两个学生,也是东部蒙族。其中之一满都格其,特意安排在批判大会亮相,被公安厅当场逮捕,做秀味十足。同学们私下议论,这是一场东西部蒙族的内斗。乌兰夫试图通过公开整肃几个有“民族分裂”倾向的东部蒙族,来证明他所代表的西部“延安派”是正确的,而东部的前“内人党”或“东蒙自治派”,则跟中央对着干,因而是错误的。

其实,乌兰夫试图强调的东西“路线分歧”,在北京看来,是非常表面,甚至毫无意义的,因此才说他是“舍车马保将帅”。因为在北京眼里,从东部土改开始,在一系列经济社会与文化路线上,乌兰夫都试图“标新立异”“另搞一套”,说好听点,是“维护自治”,难听点,就是“跟毛主席革命路线唱反调”。中央一再姑息容忍,现在已到“是可忍孰不可忍”程度。因此,从“四清”“社教”开始的新一轮折腾,应该是乌兰夫和自治区命运盛极而衰的转折点。

 

五,毛、周、邓秋后算账,乌兰夫如梦初醒

 

本节转谈中央如何对乌兰夫秋后算账,彻底整肃。中央对乌的态度,其实经历了一个从基本信任,到部分怀疑,再到基本否定,最后彻底打倒的转变过程。另外,毛周对乌的态度,有所区别。但如果毛要“清君侧”,打倒一大批革命元老,周别无选择。就连“刘邓陶谭,彭罗陆杨”都如此,何况一个地方官员乌兰夫?所以,在整肃乌的过程中,周刘邓三人,都是毛的帮凶。

中央态度的转变过程,大致经历了以下五个不同程度(或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跟华北局的路线分歧,由暗转明。1963年10月,乌兰夫公开表示对中央的阶级路线不满,说“没有划阶级完成了民主改革的任务,公社化以后,社会主义时期,为什么非划阶级不可?牧民脑子里是没有阶级的,硬给人家划阶级是主观主义。”  1964年夏天,华北局第一书记李雪峰到内蒙视察,指名批评乌兰夫,说“内蒙一潭死水”“在民族问题上右倾”等等。此时,“三不两利”政策,已经成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对立面。在中央压力下,乌兰夫只好让步,到1965年,自治区才发了一个“牧区划阶级的《规定》” 25。据牧区四清的蒙族同学说,那个《规定》其实也是走过场,并没有认真执行。

第二阶段:为争取民族“自治”,跟中央顶牛,导致关系恶化。乌兰夫虽然已经汉化,不会讲蒙语,但他所受的教育,包括蒙藏学校和留学俄国,还基本属于传统熏陶和原教旨训练,而非儒法之道,对权术不够精通,所以真心信仰毛共对民族自治、自决的虚假宣传。他也用这套理念收编东蒙领袖,以为他领导下的自治区,真可以高度自治,实现振兴蒙古民族的梦想。因此说到底,他太天真,“太过认真”或“太过理想”,所以酿成大祸,栽了跟头。

既然连宪法都当儿戏,何况民族自治法?乌兰夫和自治区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哪些需要报批,哪些不用?都是糊涂账。实践证明,事无大小都请示,比较稳妥。就算自治条文白纸黑字,说某某不用报批,但你要真自作主张,圣上哪天要整你,必是罪过。这是王朝政治的“优良传统”,至今依然。这里点评四件比较重大的“顶牛”事件。

第一,对藏区“平叛”的态度。早在1955年平定所谓“川藏叛乱”,乌兰夫就说过“对少数民族打仗是下策”26 ,但人微言轻,没人听他。到1959年事态闹大,内蒙也不得已派骑兵参与,回来之后,有些“英雄”还巡回演讲,我感到头皮发麻,见识了什么叫“以夷制夷”。乌兰夫当时的矛盾心理,在毛周心目中,已经留下芥蒂,后来也成了他的罪过之一。

第二,对蒙文改革的立场。还记得自治政府成立时的主席台领袖像吗?外蒙的乔巴山跟内蒙的乌兰夫并排悬挂,这个镜头显示了内外蒙古一家亲。在苏联殖民下,外蒙把从上往下写的老蒙文,改成从左往右写的斯拉夫字母(新蒙文)。老乌觉得,新蒙文有利于统一各地蒙语方言,所以主张学习推广。但北京坚决反对,表面理由是汉语拼音采用拉丁字母,其它民族语言,也应该拉丁化27 。真实理由,还是不希望他们文字统一,防止为内外蒙合并提供方便。最后结果如何?当然是乌兰夫宣布放弃。

第三,反对草场乱开垦。这个问题历史悠久,一向是汉蒙矛盾,农牧矛盾的聚焦点。乌兰夫其实知道,完全固守自然游牧,绝对禁止农地开垦,不但在内蒙行不通,也不利于经济文化发展,甚至不利于草原现代化建设。他所反对的,是不管条件好坏,不搞科学论证,无规划的“胡乱开垦”。于是1962年,经过调研考察,乌下令关闭19个国营农场中的7个,把已开垦但不宜耕的200多万亩土地,还草还林 28。这件事触怒了王震和北京高层,成为乌兰夫搞“独立王国”的新罪证。

第四,扩大自治版图,与邻省争地。自治区成立后,有数次扩大版图行动,特别在中部和西部,许多汉人省份的蒙古人聚居区,陆续划归内蒙,例如察哈尔、绥远、热河、甘肃或宁夏的部分地区,也划入内蒙。具体执行中,难免有省区之间的争议。但当时可是执行毛的圣旨《三五宣言》,他曾放言“恢覆内蒙古历史的本来面貌”,乌兰夫当然愿意。但到了要整肃他的时候,原本的圣旨也就没人提了。

第三阶段:反对“大汉族主义”,重印《三五宣言》,触犯大忌。上述种种摩擦,让乌兰夫痛感内蒙古难以“自治”,阻力来自“大汉族主义”肆虐,所以,他误判自己,1965年底,下令重印《三五宣言》,即有名的《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这是红军长征到达陜北后,于1935年12月20日,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名义发表的。主要五条内容:1,归还原来属于蒙古人的所有土地;2,蒙古人有权管理自己的事情,建立自己的政府,有权与其他民族结成联邦,也有权完全分立起来;3,内蒙古境内的其他民族,享有跟蒙古族同样的权利;4,把汉族占领的盐池交还给蒙族,在长城附近开辟贸易区;5,中共不进攻内蒙草原,愿与其他民族缔结同盟,共同对付日寇和中国军阀,等等 。29

当时我们也曾人手一份。读完之后,不敢公开议论,只好请党史课老师辅导。记得他说,基本精神是共产党信仰列宁和斯大林的民族理论,尊重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和自决权。但不能机械理解,必须历史地看。现在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各民族已经平等,所以还是要维护多民族的大家庭,云云。乌兰夫当年的大胆盲动,其实触犯了一个王朝大忌,那就是用过去的老圣旨,给今日朝廷脸上抹黑。这就像前几年,有人编辑《历史的先声》,让北京脸上无光一样。

第四阶段:改组党政机构,重用亲信,最终招致强烈反弹。如果说,前面三个阶段,乌兰夫与北京的摩擦,主要表现在具体事务上,触及灵魂的程度,还不足以让毛周下决心拿下乌兰夫,那麽,到第四阶段,发展到政府重组和人事安排的关口,就一发不可收拾,逼得内蒙受到排挤的干部,非向中央告状不可,而中央也就断然决定收拾乌兰夫了。所以说,1966年初,乌兰夫改组政府架构的冒失举动,终于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从1965夏年到1966春,乌兰夫做了四项改组内蒙党政机构的重大决定:

1,把秘书室与党委调研室合并,任命夫人云丽文为主任,颇有“举贤不避亲”意味;

2,更换党委秘书长,将原秘书长周明调离,由副秘书长张鲁代理,准备让土旗蒙族浩帆接任;

3,虚化架空原常委,新设代常委13人,其中六人(包括儿子布赫)是土旗蒙族;

4,撤销原厅局,成立5大委(农、计、财、工、文),原35个厅局的主要领导大幅变更。新任组织部长陈炳宇,准备对更多干部做进一步调整 。30

如此伤筋动骨,逼迫受到威胁的干部们,别无选择,只好群起行动,向华北局和中央告状,揭发乌兰夫“排斥异己,包庇坏人,任人唯亲,个人专权”等问题,终于促使中央下决心,对乌兰夫采取行动。

第五阶段:《华北局前门饭店会议》,乌兰夫的滑铁卢。1966年4月25,自治区召开党委扩大会,主要领导82人出席。乌兰夫主导会议,大批“大汉族主义”,高锦明、权星垣、周明等人成为批判对象。乌兰夫和他的亲信意气风发,认为大权终于牢牢掌握在自己人手中。岂不知,这竟是他们的最后盛宴。五天后,华北局派解学恭率工作组赴内蒙,传达李雪峰(代表中央)对乌兰夫的批评,说他“狭隘民族主义”。接着,工作组找告状人谈话,之后,于5月3日做出裁决:说“乌兰夫犯了严重错误,其性质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一夜之间,乌兰夫就成了“三反份子” 。31

乌兰夫当然委屈、疑惑、满腹牢骚,立刻赴北京,借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的机会,向中央陈情。此次北京之行,竟然是他“失去自由”的开始。这恐怕是包括乌兰夫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始料不及的。

政治局扩大会议(1966年5月4日至26日)的主题,是讨论通过《五一六通知》,宣布文革开始。不等扩大会议结束,紧接着就召开《华北局前门饭店会议》(从5月22到7月25),历史64天,解决华北五省区的领导班子问题,而内蒙的焦点,就是清算乌兰夫及其亲信。会议规模之大(146人出席),时间之长,变化之快,斗争之烈,令人乍舌 。32

前文说过,前门饭店的斗争目标,并非乌兰夫一个,华北五省市区,都有务实派高官下台,但内蒙的斗争似乎更为激烈,除了路线之争,还夹杂着蒙汉民族的派系之争和权力之争,所以更为覆杂。两个多月唇枪舌战,经历了五个惊心动魄的斗争阶段:

1,前两周学文件,包括《五一六通知》,《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毛泽东同志给林彪同志的信》等等,统一思想,营造斗争气氛;

2,第三周是“揭盖子”。经过周密策划,让积极份子们,把准备好的“炮弹”甩出来。解学恭指出,自治区问题的要害,是不抓阶级斗争、路线斗争和走资派,反而宣传“民族斗争是阶级斗争的本质”,“反大汉族主义,不反修正主义”。反乌左派(王再天、权星垣、高锦明、雷代夫、郭以青、宝音巴图、高万宝扎布等)紧跟华北局定的调子,揭发乌兰夫和自治区更多问题。当然,也有保乌右派(李贵、陈炳宇等土旗蒙族)为乌兰夫评功摆好,保驾护航;

3,第四周是“挖根子”,由华北局领导李雪峰、解学恭、李树德亲自挂帅,对乌兰夫问题上纲上线,批评定调。李雪峰指出,“内蒙古党委的错误相当严重,闹民族分裂主义就是闹独立王国,就是反共。……我怀疑内蒙党委有一帮修正主义份子在那里操纵。”区党委书记处随即做出组织决定,“取消代常委,停止浩帆党委副秘书长的职务,隔离反省,收缴所有枪支”等等。随着压力增加,保乌派开始分化,有的降低调门,有的开脱自己,说本人也是乌兰夫的受害者。乌兰夫本人也开始软化,于6月14日忍气吞声做检查,给自己扣上两顶帽子,一是民族偏见;二是自卑感。这样的所谓检查,反而招致更大批判火力。

4,第五和第六周,进入“深揭狠批”阶段。21人大会发言,26人书面发言。批判会由内蒙党委扩大到全体成员,批判对象也从乌兰夫本人扩大到他的“死党”李贵,陈炳宇、石光华、墨志清、奇俊山、李文精、云瑞等。乌兰夫做第二次检查,把自己的错误升级,承认近半年来所犯的重大错误。

5,第七、八两周,是“穷追猛打”阶段。反乌左派对他的第二次检查进行面对面斗争,说他“假检查真进攻”“对要害问题避而不谈”,开始触及他的历史问题,生活作风,以及私人交往,包括跟杨尚昆、习仲勋、张闻天、李维汉等人的关系问题。

6,最后两周是“收尾”,反乌派全面胜利,保乌派彻底失败。乌本人做最后检查,上纲上线更高,可谓“唾面自干”。7月25,会议结束。四天之后,华北局起草的《关于乌兰夫错误问题的报告》呈送中央,确认乌五大错误:(1)反毛泽东思想,自立体系;(2)反对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3)对修正主义卑躬屈膝;(4)以《三五宣言》为纲领,搞民族分裂和独立王国;(5)安插亲信,篡党夺权。最后结论是“五顶帽子”:三反份子,民族分裂份子,修正主义份子,内蒙古最大的走资派,埋在党内的一颗定时炸弹33 。从此,“当代王爷乌兰夫”的称号不胫而走。

回望53年前的斗争,不难发现,促使乌兰夫缴械投降的决定因素,除了毛周精心布置的前门饭店会议,还有会议期间,刘少奇、邓小平代表中央,对乌兰夫的当面约谈(训话)(康生、刘春、奎壁在坐)。

谈话围绕一个中心议题:民族主义。刘少奇说:“中央强调的不是你说的那个反对大汉族主义,而是反对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民族问题,不外是地方民族主义,大民族主义,两者都是资产阶级民族主义。都要反对,都要肃清。”

邓小平更为直截了当:“牧区阶级划分问题,内蒙落后于新疆、宁夏、青海、四川,还会落后于西藏。……你不如赛福鼎同志,他还站起来反对地方民族主义。你现在走的路是包尔汉的路,刘格平的路,扎喜的路,搞独立王国。再走,就走到达赖、班禅的路上去了。有这个危险。你拼命强调地方民族主义,哪里是前线,面对苏修、蒙修,不搞阶级斗争,你把内蒙引向什么方向?你不从这个地方深挖,是极其危险的。”34

对刘、邓代表中央对乌兰夫的定调,我有三点感触:

第一,尴尬滑稽的历史场景:中国的两个“最大走资派”,此时已陷入毛的天罗地网,他们主导的“资反路线”正在肆虐,试图重复五七年“反右”,把贴大字报的学生打成反革命。没料到毛很快反击,让他们遭灭顶之灾。就在这当口,他俩却代表中央,郑重其事教训内蒙的“最大走资派”。他们不久的下场,甚至不如乌兰夫。因为民族身份护佑,乌兰夫没遭刘少奇的杀身之祸。这种滑稽安排,不知是历史巧合,还是毛周的巧妙盘算。

第二,违背事实的前后矛盾:曾几何时,毛周和中央,赞扬乌兰夫的“温和土改”和“三不两利”,适合少数民族草原牧区,还号召新疆、宁夏、青海学习内蒙。怎么一转眼,内蒙又落后了?不搞阶级斗争,不正是内蒙的长处吗?是好是坏,什么标准?不合逻辑,自相矛盾。

第三,因果颠倒的内外关系:把内蒙和乌兰夫的事,拉擡到与苏蒙对抗,对于恐吓乌兰夫和蒙古人当然管用,谁也害怕“通敌叛国”罪名,为身家性命计,只能低头。但问题是,当年为打日本,中共停止土改,改用“减租减息”和“三三制”,把土豪劣绅都团结起来。为什么苏蒙外敌当前,就不能缓和国内阶级矛盾,非要强化不可?当然,被告席上的乌兰夫及其同伙,除了接受“宗教裁判”,别无选择。至于心里服不服,就无从追踪了。

接下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乌兰夫及其亲密战友,从此失去权力和自由。乌兰夫一家,先被“监护”在北京,后被移送湖南。所谓“监护”就是“监督、保护”的意思吧,跟软禁类似。反乌左派书记们,返回内蒙之后,在对待造反派上,又分化改组,形成两大对立派系。一直闹到解放军开枪杀人,周恩来直接介入,派滕海清中将空降内蒙,组建革委会,事态才逐渐平息。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滕海清在中央授意下,随即施展“雄才大略”,要通过“挖肃”,把乌兰夫的社会基础连根拔掉。于是,朝“挖新内人党”方向发展,把蒙古人整得鸡飞狗跳,“家家闻哭声,处处设牢房”,最终造成人间惨剧,死亡率百分之1-2%,伤残率4%,关押率17%,株连率50%  。35

最后物极必反,毛周终于意识到酿成大祸,边平反昭雪,边调兵遣将,以“准备打仗”为由,全面军管并肢解内蒙,把五分之三的面积和五分之二的人口,分割出出,并入东北的黑吉辽和西北的甘宁,以防内蒙更大动乱。在这一新背景下, 1972年的九届二中全会上,乌兰夫才被毛周逐步“解放”,回到北京,当选中央委员,恢覆部分权力,出任统战部长等职。

乌兰夫回忆他的复出过程,说是周说服毛,念及他当年“单刀赴会”,去东部统战蒙古人,为中共打天下有功,云云,我认为他言过其实。论功劳,乌能比过刘少奇、彭德怀、贺龙?他们还不照样被整死?关键是稳定内蒙凝聚人心的作用,无人替代乌兰夫。挖肃和内人党冤案,把内蒙搞乱,难以收拾,只好请乌兰夫重出江湖,充当偶像,不让他拥有实权。这才是毛、周、邓的如意算盘。乌兰夫的名义地位,到邓时代继续上升,到委员长和国家副主席,但统战意味浓厚,防范之心不减,也不给他充分自由。仅有两次破例,特许他短暂回乡访问。

关于乌兰夫最后一次内蒙之行,我写过另一篇文章,引证如下:

 

(女儿)云杉还提到,他父亲获准去成陵祭拜,并受到守灵马队的隆重迎送。但她不便说的是,实现祭扫成陵的强烈愿望,是在多次据理力争之下,才获得北京恩准。更鲜为人知的是,乌兰夫屏退左右,独自一人,在成吉思汗塑像前默哀良久,痛哭流涕。此时此刻的他,内心想些什么?口中默念什么?怕鲜有人知。据笔者揣摩,他不会不想到「四三会议」那场路线之争,内蒙东部的“温和土改”和“三不两利”,以及后来发生的「挖肃」与「内人当」冤案;更不会不想到,成千上万亲密战友和蒙族精英,侥幸躲过战争浩劫,却在和平年代,遭受酷刑折磨,含冤而死,情何以堪?

回京之后,他思乡之情更重,也更加郁郁寡欢。每逢有熟人去内蒙,或者有内蒙亲友来看他,他都要求带点家乡的土特产,像筱麦面、山药蛋、酪蛋子、奶豆腐、沙葱、苦菜之类东西,虽然不出名也不值钱,但可聊慰乡愁。

就这样涯到八八年底,终于一病不起,与世长辞 。36

  

六,三条简短结论:

 

从东部土改政策的不同思路与不同后果,到民族自治的假戏真演,再到乌兰夫的郁郁而终,我认为起码可以得出如下三点结论:

第一,“温和土改”与“暴力土改”孰优孰劣,不难判断。两种土改的各自后果,在大饥荒中突现出来,对比明显。一向缺粮的内蒙,居然能紧急动员,迅速援助京津沪和辽宁十一亿斤救命粮,很说明问题。内蒙古之所以有条件“另搞一套”,自有其错综复杂的历史原因,由当时的天时、地利、人和促成,其它汉族地区的土改官员,未必都缺乏人性与常识,不知道“暴风骤雨”对乡村经济的破坏与族群关系的撕裂,但他们没有乌兰夫的有利条件;

第二,从中共对乌兰夫“温和土改”先容忍后清算,也能反思共产党“民族自治”政策的真假虚实。汉族大一统观念,不但始终占据“顶层设计”的主导地位,也是多数汉族干部的亚文化和潜意识。一纸“自治空文”,没有法治基础,缺乏监督与纠偏机制,并不能有效保障合法权益。乌兰夫的教训是过于认真,甚至天真,深信延安承诺,执著于早年信仰,所以身受其害,直到晚年经历惨痛教训之后,才参透其中奥妙;

第三,通过东部土改与乌兰夫的遭遇,再次验证一个规律:即共产极权暴政,对治国人才实行倒筛选,“媚上紧跟”与“求真务实”难以兼容,不分民族。而“非我族类”的民族干部,就更加如此,无论如何忠心耿耿,都不会获得真正信赖。越有才干的民族干部,水平越高,政绩越好,其仕途也就越发凶险。

或许,这就是我们从内蒙东部土改的历史轨迹中,可以引申出来的三条经验教训。

   

注释:

 

    1. 参见高树华、程铁军:《内蒙文革风雷》,明镜出版社,2007年,第220-229页。

     

    1. 参见图门、祝东力:《康生与内人党》,中央党校出版社,1996年,第2页,数字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6万人被关押,1.6222万人被迫害致死, 8.1808万人致残;另有两种非官方说法:一是蒙古族学者巴赫的说法:逮捕关押了80万人,50万人致残,5万人被迫害致死;二是内蒙古大学编写的《内蒙古自治区史》的说法:2.79万人被迫害致死,12万多人致残。目前学术界比较公认的数字是:致死两三万,致残12万,关押50万。参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内人党事件。

     

    1. “单刀赴会”是指1945年10月,延安派乌兰夫去锡盟苏尼特左旗,解决那里出现的《内蒙古共和国临时政府》问题,周恩来称赞乌机智勇敢。后来,也泛指乌成功收服东部蒙古民族各派系。参见乌兰夫革命史资料编研室编:《乌兰夫回忆录》,中央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第251页。

     

    1. 这位特木尔巴根,跟我校书记同名,但地位更高,资格更老。1901年,特木尔巴根生于卓索图盟喀喇沁旗。1925 10月,进入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国际班。1928年加入苏联共产党。1945年8月,任内人党东蒙党部执行委员, 1946年1月,任东蒙自治政府委员兼经济部长。1946年4月,参加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由苏共党员转为中共党员,同年5月,任兴安省政府主席、兴安省工委委员。1947年5月,被选为内蒙自治政府委员兼经济部长。中共建政后,历任自治区财政部长,政协副主席,中央民委委员,内蒙高级法院院长。文革期间,受残酷迫害。1969年1月30日,死于呼和浩特狱中,终年68岁。参见维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特木尔巴根。

     

    1. 参见维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 内蒙古自治政府。1946年3月30日至4月2日在承德召开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会议上,以博彦满都、哈丰阿为代表的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与以乌兰夫、刘春为代表的“中共延安派”,就东西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整合、如何实现自治、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未来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4月3日,确定了东西内蒙古自治运动的合并。解散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停止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活动等一系列决议,史称《四三会议》。

     

    1. 参见维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 内蒙古自治区,刚成立时,自治政府辖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兴安、锡林郭勒、察哈尔五个盟,下设34个旗(市)、1个县,总面积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00万,其中约50万人为蒙古族。

     

    1. 参见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编:《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档案史料选编》,北京,档案出版社,1989年,第226页。

     

    1. 参见毛泽东论宪法(未公开发表的讲话):“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份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转引自https://newsabeta.blogspot.com/2011/09/blog-post_579.html,毛1954年,在宪法讨论会上的发言。

     

    1. 参见CCTV央视纪录片,2007年12月29日《暴风骤雨》——东北土改纪实,第四集“砍挖”运动 ,解说词,来源:http://www.cctv.com/history/special/C20441/20071229/101546.shtml。

     

    1. 参见《内蒙古日报》1948年3月21日第2版。

     

    1. 参见李鸿范、徐鹤京、丁修:《哲里木盟农村牧区的民主改革》,见《曙光照耀哲里木》,民族出版社1988年1月版,第129页。

     

    1. 参见赛航:“内蒙古牧业区的民主改革”,载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与社会主义改造》(上),第457页。亦请参考哈斯木仁:“解放战争时期内蒙东部地区的土地政策与土地改革”,载《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3月,第40卷第二期,第20-25页。

     

    1. 参见启之:《内蒙文革实录——“民族分裂”与“挖肃”运动》,天行健出版社,香港,2010年,第58页。

     

    1. 参见突泉县人民政府编《突泉县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版,第234页。

     

    1. 同注10。

     

    1. 参见郝维民主编:《内蒙古自治区史》,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1年6月,第90页。

     

    1. 参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编:《中国共产党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与社会主义改造》(上),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1年,第160页。

     

    1. 参见钱占元:“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乌兰夫领导牧区工作”,载《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2006年第6期。

     

    1. 参见维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上海孤儿。

     

    1. 参见《新华社内参》,来源:《毒草集——乌兰夫反革命言论选编:第二集(1955——1964)》,呼和浩特革命造反联络总部“批斗乌兰夫反党集团联络站“编印,1967年10月。

     

    1. 引自网刊《蒙古新闻》http://mongoliinmedee1.blogspot.com/2014/07/blog-post_23.html。

     

    1. 参见网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ec87b41a0102v2rr.html“草原精灵内蒙古黄羊哪去了?——天地自然志愿者内蒙东北考察记(1)”。

     

    1. 参见新华社记者毛纯礼:“内蒙古积极调运粮食支援京津沪等地”,新华社《内部参考》,1960年4月27日。转引自呼和浩特革命造反联络总部“批斗乌兰夫反党集团联络站”编印:《毒草集——乌兰夫反革命言论选编:第二集(1955——1964)》,1967年10月。

     

    1. 参见高树华、程铁军:《内蒙文革风雷》,明镜出版社,2007年,第441-442页。

     

    1. 参见王树盛等著《乌兰夫传》(1906-1988),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521页。

     

    1. 参见文革出版物《学习材料》,1967年,无出版单位,无页码。

     

    1. 乌兰夫:《关于蒙文改革的讲话》(1956年),载呼和浩特革命造反联络总部“批斗乌兰夫反党集团联络站”编印:《毒草集——乌兰夫反革命修正主义言论摘编:(四),1967年10月。

     

    1. 参见王树盛等著《乌兰夫传》(1906-1988),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528页。

     

    1. 参见毛泽东:《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全文,1935年12月20日,转引自《南蒙古时事评论》,http://smglnc.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1799.html。

     

    1. 乌兰夫未经中央批准,擅自变更内蒙党政机构,发生在文革前夕,我曾亲历。亦可参见华北局《关于乌兰夫错误问题的报告》,详见注32。

     

    1. 参见文革出版物《‘当代王爷’乌兰夫反革命‘宫廷政变’大事记》,无页码。

     

    1. 《前门饭店会议》大致过程,可参见巴彦泰著《挖肃灾难实录》,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整理,网站:https://www.smhric.org/IMPRP.pdf。

     

    1. 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乌兰夫错误问题的报告》1966年7月27日,以及1967年1月20日,内蒙党委请求华北局转发该《报告》,华北局1月23日请示中央,中央最终于1967年1月27日批转。文件可参见启之:《内蒙文革实录——“民族分裂”与“挖肃”运动》,天行健出版社,香港,2010年,第152-164页。从华北局报告出笼,层层请示转发,到北京批转全国,中间有半年空档,什么原因?耐人寻味。

     

    1. 参见刘少奇、邓小平:《与乌兰夫的谈话记录》,原载“内蒙古党委机关红旗联合总部”编印的《文革资料》(2),1967年8月。

     

    1. “内人党冤案”悲惨结果,参见注2。另见哈斯格尔勒:“‘内人党’冤案亲历记”,载《炎黄春秋》网刊http://www.yhcqw.com/34/4029.html。

     

    1. 参见程铁军:“乌兰夫盖棺论定”,载《中国时报周刊》,1990年6月17日,第76-80页,署名彭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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