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互联网出现之前,我们有多少案子判错了,直说,就是弄了多少冤案,咱不得而知,而且估计无数的国人和俺一样,也是不得而知。咱们只能“往前看”。
反正从这个世纪初,也就是信息时代真正来到这个国家,单是官方公开报道出来的冤案就不止十起八起,其中有几起还是“冤杀案”。像呼格吉列图,像聂树斌,有的还不到二十岁啊,天真地去报案,结果就把人家弄起来,然后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从抓人到执行死刑就两个来月——想想这种事,就不寒而栗,就后脊背发凉,就愤怒无比!
这是天地难容的事啊,那些人怎么也敢做!前不久,从公开报道中看到,在呼格吉列图一案中犯有重大过错或罪责的前刑警队刘姓队长自杀了。说什么好呢,只觉得,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报应”吧!这种报应,亘古未变。
这两天,“女辅警”一案,用网民的话说,简直刷屏了。为什么?人们吃惊啊:怎么会出这样的案子?又怎么能如此判决?一点良心、一点官德都不要了吗?就算那几名公职人员不要了,判案的法官也不要了吗?网民很奇怪,一个派出所的小领导怎么会有那么多钱让女辅警“敲诈勒索”?有位律师更是幽默地说:“还是这些领导智商高啊,睡了人家小姑娘,摇身一变,又成了受害人,不仅把嫖资追了回来,还把该女子判了13年。”
此外,这个前女辅警家中情况咱一点都不知情,只是从网上公开发表的文章中看到说,不仅没收了这个女辅警所“敲诈勒索”的全部款项,而且还对她罚款500万元。那么这500万元要她怎么还呢?有篇文章透露女辅警的妈妈好像是个卖菜的,可依靠卖菜,这一辈子能还得完吗?为什么要这么判?我真想知道:天地良心,还有没有?
这种判决如果不是在最高院的判决文书网公开(据说现在已经看不到了),谁个知道?尽管女辅警上诉了,还在等二审,可根据“家丑不可外扬”的“中国优秀文化传统”,如果不是现在引起了热议,你能想到二审还会有怎样的改判吗?像这种案子,怎么好深责“自家人”,怪只怪那个“不要脸的”前女辅警,谁叫她“敲诈勒索”呢?二审的法官就能跳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圈子?我不信。
这也正是引起众怒的关键。一个女辅警,在正式警察堆里有什么尊严,可以说谁都可以使唤她,她谁也不敢得罪。至于她最后“走上敲诈勒索的道路”,也一定是她把有些人看透了,至少明白了她所在的那地方中有些人是怎么一回事。如果个个都是堂堂正正,执法为民,拒黄色,永不沾,她一个小辅警,借个胆子给她,也不敢勾引正式警察甚至是自己的领导啊。
现在很多网民“不服气”:到底是女辅警睡那些公职人员,还是那些公职人员睡女辅警?还有网民问道:招女辅警干什么?队伍里现在真的连女警察也缺到要招“女辅警”的地步了吗?再说句有点诛心的话,是不是在招女辅警时就已经动了歪心思?
现在看,出了这么一个案子,已经很丑了,可案子出来后,当地害怕影响形象,不仅要求撤消判决,还到处要求网民包括法律人士删帖,给人的感觉,他们没有什么做不到的。
可那些人忘了,你们只是区区一个县级,没有封堵网民正当传播的资格不说,连新华社都站出来“干涉”,认为删帖不得人心,“公众质疑需要公开解答”。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就“代表党和政府”,更不要以为你们就是什么“化身”,做得对错网民都不能批评。
果真有如此念头,大错特错,今后还会裁大跟头。
二
没有统计——除了大数据,个人也很难统计,女辅警案子出来后,微信中的零碎帖子不说,单是微博和公众号发表的帖子有多少,谁都说不清。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政府所设的有关“社情、民情”研究机构说得清吗?也许心里明白,但囿于某些因素,未必会形成文字报上去。这些年,对有些着警服者在这方面干的龌龊事时有耳闻,然而不仅没有有效监督,就算知道一点内情,也未必有勇气说出来。“寻衅滋事”、“跨省抓捕”,这些都是让人听了难免要“打寒噤”的罪名或行为,只要还想“好好活着”,没有人愿意给自己惹来这种麻烦。
虽没专门学过心理学,可只要是个人,都或多或少了解一点同类心理。你让一个人不舒服,不管大人还是已懂事的孩子,他都会在适当时候表达出来。你让他感觉不舒服的越多越重,到他一旦表达时也就越激烈。我们不是听过“忍无可忍”一词吗,若让一个人不舒服到忍无可忍的程度,爆发出来就会有很强的“杀伤力”,所谓“火山爆发”也是这个意思。
即使大山里头,现在差不多也都有了电视,因此,是个中国人,都听得懂什么叫“扫黄”。而在“扫黄”打击中一般都是这么处理的:对所谓卖淫者,罚款或拘留,或既罚款又拘留。对嫖客呢,往往也是如此操作。不过,嫖客如果肯交多的银子,肯为拘留他们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增收”,往往拘留也就可以免了。至于说单纯因卖淫或嫖妓被判刑的,好像没有——因咱不可能了解全部,所以只能说“好像”。
但据本人所看到的消息,之前往往处理嫖客比处理卖淫者要重些。只有这一次,即女辅警案子,似乎搞颠倒了。当然,你会说她犯有“敲诈勒索罪”。是啊是啊。可到底是怎么回事,到现在怕是瞒不住了——这个女辅警敢敲诈勒索派出所所长?敢敲诈勒索公安局副局长?说出来,恐怕没有人不认为你是在开玩笑。所以说,这次之所以把女辅警送进去,与法律无关,与权力有关,很可能是那几个嫖客不想继续支付嫖资想出的毒招。
那几个穿着警服的嫖客万没想到这次会弄巧成拙,不然,就是再多给女辅警一倍甚至三倍五倍的钱他们也愿意啊。现在倒好,我担心,进去的女辅警会走出来,而设计让她进去的几个嫖客会被带进去。谁不信,咱走着瞧。不然,那几十万一百万的嫖资是从哪里来的?再把这几个嫖客好好查一查,看看他们到底利用职务弄了多少钱,或者私吞了多少罚款而没有上交。到那时,几个公职嫖客才会在心里叫苦,甚至简直要恨死自己了:不是作,不是想把自己弄成“被害人”,怎么会弄到现在这样不可收拾的地步!
说了这么一堆,感觉还是没有完全讲清网民为什么会狂欢。为什么?概括起来说,其实就那么三两句:积怨太多,民愤太重,如果不是有这样的龌龊事爆出,哪个敢说他们个不字。可也正应了那句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古语,别人不能说便罢,一旦有权利可以说的时候,他们就不再沉默,而是把积压在心头的怨气一古脑儿全“发泄”出来。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情形了,只是我们很多人包括一些部门一直不肯这么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