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義澄(亚衣):劉曉波與共産黨

本文自2010年4月開始寫作,10月初劉曉波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消息促使我完成了這篇文章,交香港《前哨》雜誌發表於該刊2010年11月號,限於篇幅,刊登時有刪節。這裏提供的是未經刪節的完整文本,祈望朋友們批評指正。——作者

自2009年底劉曉波被判處重刑以來,有兩個詞一直在腦子裏打轉:劉曉波,共産黨。於是就寫下這個題目。劉曉波這個詞很清楚,指的是一個住在北京,戴眼鏡,説話有點口吃的“不自由撰稿人”;共產黨這個詞比較模糊,有時是主席臺上一群正襟跪坐的官員,有時是腰纏萬貫的董事長,有時候又成了機槍坦克或法庭判決書。不管怎樣,劉曉波與共產黨有一種非常緊密的關係,這種關係連接到中國當代史上許多重大事件。

劉曉波沒有煽動顛覆中國國家政權
共產黨執政的政權完全可以被顛覆
共產黨在當代兩次顛覆了國家政權

20年來共產黨對劉曉波的重大處置有3次:1991年1月26日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逮捕關押劉曉波,後免予刑事處分(事因劉曉波參與1989年民主運動和避免六四天安門廣場更大屠殺事件));1996年9月26日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對劉曉波處以勞動教養3年(事因劉曉波與王希哲一起發表“致國共兩黨的雙十宣言”);2009年12月24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劉曉波判處11年徒刑(事因其撰寫一些政論文章和帶頭起草發佈《零八憲章》)。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沿革看,今天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以往“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的替代詞。不過,“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內涵與外延遠遠沒有當年“反革命宣傳煽動罪”那樣明確清晰。在文化革命年代,“反對毛主席、林副主席、中央文革就是反革命”,舉國上下對此非常明白。而在今天,並沒有一條法規清楚地表明反對胡主席或溫總理就是“顛覆國家政權”。

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裏的“國家政權”意義也極其含糊,可以被理解為“國家主權”,也可以被理解為執政黨主導的“政府政權”。如果被理解為“國家主權”,那就是説犯罪者(通常應該是國家公務員,主要是高級公務員)要合同敵對國家來顛覆中國,使之淪爲敵國的統治地或者使中國的領土、安全受到損害,也就是在許多國家的法律中所稱的“叛國罪”(Treason)。這種罪名絕對按不到劉曉波的頭上,他沒有也不可能顛覆中國國家的主權。在今天的中國,祇有執政的中國共産黨的各級領導人比如國家主席,政府總理,某部部長,北京、上海之類直轄市的市長,江蘇、浙江之類省的省長,西藏、新疆之類自治區的主席,以及從中央總書記到地方省市自治區的中共黨委書記等官員才有可能叛國。這些官員可以通過與他國政府部門或商業機構簽訂不平等的條約,通過自己掌控的政府的社會政治、經濟政策之制定與改變——比如對與某個接壤國家有爭議的邊界的劃定,對本國貨幣匯率的控制及所持外匯投資方向的操縱,對土地佔有權、使用權的法規制定,來維護某些中外權貴集團的私利而損害中國國家整體或者某一部分的領土、安全、財產等國家主權。這類“顛覆國家政權”的叛國行爲在某些中共官員身上已有發生。

在中國司法部門的實際操作中,給持不同政見人士按上“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通常採用上面所說的第二种理解。中國的檢察官、法官們一般都把“顛覆國家政權”理解為,解釋為顛覆中國共産黨執政的政府或顛覆中國共産黨的政權。不過就這一點來説,劉曉波也沒有煽動顛覆共產黨執政的政府,祇是寫文章對執政者作了不同程度的批評。中國的司法機關歷來認爲批評中共各級政府或者其官員就是“顛覆國家政權”,這在法律上、邏輯上說不通,事實上卻通行無阻。

劉曉波沒有顛覆中國國家主權,也沒有顛覆共產黨政府政權,這是一囘事;但是,這個政權可不可以顛覆又是一回事。如果說改變(change)執政者就是顛覆(overthrow)一個政權,那麽依照現代許多國家中通行的民主法治的觀念,一個國家的現存政府是可以被顛覆的,那就是公民(選民)按照法律,用選票來顛覆——改換一届政府。在大多有政府領導人任期限制的民主國家裏,政府不僅可以被顛覆,而且必須被顛覆,不顛覆還不行。在美國,每4年或者8年,共和黨或民主黨的政府就被選民顛覆一次;在臺灣,國民黨長期執政的政權2000年被民進黨顛覆,2008年民進黨執政的政權又被國民黨顛覆了過來。在民主法制國家,顛覆不是罪,妨礙顛覆、阻礙顛覆倒是罪。美國前總統尼克松製造的水門事件(Watergate scandal),就是試圖妨礙或者破壞反對黨按照法律通過選舉改變政府,因而犯罪。

在現代民主國家,沒有和平顛覆政府之罪,祇有暴力或鼓吹暴力推翻政府之罪。其罪並不在於推翻或顛覆政府,而在使用暴力或鼓吹使用暴力——而且一定要是即時發生實際後果的暴力,比如鼓動軍隊政變,組織民間武裝起義;如果僅僅是著書作文演講主張使用暴力——那還屬於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範圍。劉曉波一介文人,從未使用暴力,也未鼓吹使用暴力。多年來,在他連篇累牘的政論文章中,有很多主張對暴政的“反抗的非暴力原則”的話句,甚至得出結論說“群體性的暴力反抗,很容易導致以暴易暴,使社會陷入暴政的惡性循環,而且新暴君比舊暴君更為殘暴”,並因此招來民運隊伍中某些激進人士的嚴厲批評;劉曉波還從基督教的理念,引出“對人類的愛、對敵人的寬容”,“寧願接受暴力鎮壓和惡法的審判及其懲罰,甚至不向上帝提出懲罰劊子手的要求。”(《人性惡與自由憲政》)共產黨檢察院、法院的辦案人員一定看到過不少這類言論。無論從哪個角度,使用暴力或鼓吹使用暴力的罪名都加不到劉曉波的頭上。

包括捷克前總統哈維爾等人在内的一批國際政治家提議諾貝爾獎評審委員會將今年的該獎項頒發給劉曉波,一個重要理由就是認爲劉曉波“在過去20多年的時間裏,毫不退縮地堅持和平改革的主張”(always the way to peace, unswervingly pursue reform,《紐約時報》2010年9月20日) 。本屆和平獎委員會的頌詞也指出,將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頒給劉曉波,是“表彰他為促進中國基本人權,長期且非暴力式的抗爭。”這裏所肯定的,均是劉曉波堅持的和平、非暴力行爲,與暴力顛覆道路完全相反。

那麽,在中國現代史上有沒有“顛覆國家政權”的事件呢?有的。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終結了中國幾千年帝王時代,成立了中華民國,是一個宏大的歷史顛覆。1921年中國共產黨誕生以來,就成了中國當代史上國家顛覆、政權顛覆的最大肇事者,在中國大地上成功地實現了兩次大規模的顛覆。第一次是以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為標誌的對中華民國的顛覆;而且不是用選舉的方式,是採用暴力手段,通過殺人,發動多次大規模國內戰爭、武裝奪取政權的方式,甚至包括借用敵對國家日本侵略者軍事力量的方式顛覆了中華民國。至今人們對共產黨1949年確立的這個政權的合法性時有質疑,原因就在於此。第二次是文化革命結束之後30年號稱“改革開放”的政權顛覆,把原先“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中國顛覆為權貴資本主義、閥族資本主義(nepotic capitalism)私有制的國家。雖然中國的執政黨依然是中國共産黨,但是這個政權已經不是原先列寧主義和毛澤東思想意義上的政權,這個國家已經不是原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那種社會主義國家了。共產黨的第一次顛覆由毛澤東領導完成,第二次顛覆由鄧小平領導基本完成。所不同的是,第二次顛覆基本上採用和平演變的方式,雖然其中夾雜了1976年逮捕四人幫的宮廷政變和1989年六四軍隊鎮壓的暴力手段(這裏所說的“第二次顛覆”是一個非常值得單獨研究的理論課題,包括它是不是1949年第一次顛覆的必然的邏輯延伸)。從這樣的歷史看,共產黨確實歷來祇許州官防火,不許百姓點燈。祇許它前28年井岡山造反,南昌城起義,百萬雄師過大江;後30年白貓黑貓橫行,抓百姓當老鼠,官僚子弟政商勾結掠奪公有財產先富起來,農村強制圈地城鎮武力拆遷,坦克血洗長安街,而不許大學生們上街遊行,訪民們進京告狀,文人們寫批評文章。

中國檢察機關從劉曉波寫的近800篇文章約500余萬字中挑出6篇文章及《零八憲章》中的300餘字作爲罪證。從這些罪證中可見劉曉波對執政黨的一系列批評沒有說錯,毫無“顛覆”之意。退一萬步來説,即使批評錯了,也不為罪。此外,根據法院的“判決書”統計,自2005年至2008年的3年多來,劉曉波的6篇文章被點擊得最多的為748人次,最少57人次,共有2207次點擊,平均每篇文章為368人次;在點擊的讀者中,按照毛澤東喜歡使用的90%以上群衆是共產黨擁護者的説法,劉曉波文章可能煽動的總數量不超過220人次。中國《刑法》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並無相應的定量標準(如稱被煽動者超過200人可判10年以上徒刑),祇說“首要份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13億人口的國家裏,煽動總量不超過220人次,肯定算不上“罪行重大”。

中國共産黨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共產黨執政的中國政府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形式邏輯可以解決的簡單問題,在相當多掌權的共產黨高級領導人腦子裏始終沒有弄清楚或者也不想弄清楚。爲了不讓有權者將如此嚴重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再加在普通百姓頭上製造冤假錯案,2004年2月,劉曉波等102人曾經就湖北省網絡作家杜導斌被指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發表呼籲信,提出確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犯罪主體制條件應在主觀方面具有以暴力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現行政體的動機,在客觀方面有主張或支持以暴力方式顛覆國家政權的煽動行爲。籲請最高人民法院就此罪的犯罪構成及其與“憲法”確認的言論自由條款之間的界限作出相應的司法解釋,避免司法機關濫用該款踐踏公民權利;籲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此作出相應的立法解釋,刹住地方當局利用此罪打擊不同政見、壓制民間和平批評建議、妨礙中國政治文明進步的惡劣趨勢,結束中國因言獲罪的司法歷史(《北京之春》2004年3月號)。遺憾的是幾年之後,這一含混不清的罪名又落到了劉曉波的頭上。

第二,劉曉波有恩於中國共産黨
共産黨今日執政者恩將仇報

人們曾經將1989年風雲時代在天安門廣場與學生一起絕食、六四清晨又與戒嚴部隊談判促使最後一批學生市民和平撤退的侯德健、劉曉波、周舵和高新統稱爲“天安門四君子”。1993年劉曉波在美國接受本人採訪時說他討厭“四君子”的稱呼,但也再次明確表示,當時如果不談判,學生不撤退,後果不堪設想。戒嚴部隊的指揮者某上校告知“我們接到的是死命令,不惜任何手段,天亮前清場。”(亞衣:《流亡者訪談錄》,香港夏菲爾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第230-240頁)劉曉波等人的行動避免了天安門清場過程中更多人死傷,這一點連得當時共產黨官方也承認。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1990年1月關於劉曉波案的刑事判決書中清楚地説明,“劉曉波在戒嚴部隊進入天門廣場前,呼籲、組織學生、群衆撤離天安門廣場,阻止暴徒使用武器,有重大立功表現,……”(轉引自《末日幸存者的獨白》,臺灣時報出版公司1992年,21頁)。當時劉曉波他們是兩頭冒險:一是在戒嚴部隊大軍壓境前的冒險,二是在堅持擁有“徒有虛名”的武器(學生領袖柴玲演説中用語)的廣場上“視死如歸者”前的冒險——劉曉波曾聲淚俱下地跪求兩名市民放棄一挺重機槍。

如果沒有劉曉波他們的談判促成的最後一批廣場堅守者的和平撤離,天安門前真的會血流成河,共產黨擔負的殺人罪名將嚴重得多,之後它要度過六四屠殺造成的難關也會艱難得多,也許就過不了這個關頭,歷史就得重新寫過。當然,歷史的虛擬式沒有現實的價值,祇有思維操練和邏輯推演上的意義。但無論如何,今天共產黨當權者至少不應該忘記,當年劉曉波等人挽救了廣場上數千名年輕人的生命,也挽救了中國共産黨,對中國老百姓和政府當局都是一個大善,是歷史功勞。
有些批評者指責劉曉波六四事件之後在電視講話中說六四那天在天安門廣場沒見有死人是為中共的屠殺“洗脫罪名”,這種批評缺乏事實根據。由於中共當權者對資訊的壟斷和刻意掩蓋,人們對於六四屠殺事件的全過程以及死傷的確切人數至今無法得到清晰的暸解。劉曉波是1989年6月3日晚至6月4日清晨在天安門廣場的當事者,他所表述的是在自身所見範圍(天安門廣場,而不是木樨地、復興門或長安街)獲得的事實。個人的經驗判斷祇能用個人的經驗判斷來否定,而不能用一般的邏輯判斷來否定。如果批評者中至少有一個也是當時天安門廣場的在場者,此人提供其所見事實是在6月3日深夜XX時或者4日淩晨XX時,在廣場XX地段見到XX個人被軍人所殺,這種批評就有説服力。可惜在那些起勁的批評者中,似乎沒有一個人當時在廣場呆過,祇是遠距離的隔岸觀火者。

回想共產黨執政幾十年來,在處理那些紅軍時期、八路軍新四軍時期、解放軍時期出山的各類老幹部中的犯罪者時,從來都充分考慮到他們的歷史戰功,採取將功抵過或者將功贖罪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現時的中共執政者對今日無罪昨日有功之人劉曉波判處得如此狠毒,無疑是恩將仇報。人們不需要太複雜的思考就可以看到,與20年前相比,在對待劉曉波和其他持不同政見的異議份子的處置上,胡錦濤政權比鄧小平、江澤民政權似乎更爲兇狠。

共產黨的政治手段有很大的隨意性,這種隨意性在西方民主國家的政客那裏也有,在臺灣政客那裏也有。但是由於憲法、法律的限制,法治國家中政治手腕隨意性的空間比較小,而中國共産黨的政客可以將這種隨意性發揮到極致,這是當代中國的一大悲哀。

第三,共產黨極權統治造成了中國的非常態社會和人物
共産黨使得包括劉曉波在内的許多知識份子不務正業

劉曉波的經歷非常獨特,可以説是非常態的中國社會中的非常態個體。以後在研究中國當代史的中外學者中,估計會有人撰寫關於劉曉波的專論(劉曉波獲獎消息傳來,我與朋友商議準備編一本《論劉曉波》文集,後聽説香港有這類書飛速出版而放棄)。劉曉波屬於人們簡稱為“老三屆”之後的一批人——我在這裏試稱之爲“後老三屆”或者“外老三屆”。老三屆是值得中國歷史學家、社會學家研究的一個複雜的特殊群體,指的是文化革命開始時尚就讀於初中和高中的,應當在1966、67、68三屆畢業的學生。後老三屆或者外老三屆更為複雜,他們年齡更小,那時還沒有進入中學大門;或者雖然年齡相仿,但是由於種種原因脫離了中學學業。他們帶有老三屆的大部分特徵而且表現得更加強烈。老三屆被文化革命强行中斷了中等教育,又被阻止按常規繼續獲得高等教育;後老三屆或者外老三屆則從接受初等教育開始就變形,並與老三屆一樣到農村“接收貧下中農的再教育”。簡言之,對於老三屆和後老三屆,社會沒有提供常態的學校教育,卻讓他們過早地在工廠農村取得了超越自身年齡層次的社會經驗;也同時擺脫了傳統教育制度的羈絆,在少年時代獲得了普遍不自由社會中一小片自由的天空。這種特殊經歷對他們今後的發展帶來了長期深刻的心理影響。上世紀70年代末期,大批“老三屆”、“後老三屆”以及“老大學生”(指文革中在大學就讀的1961至1965年入學、1966至1970年畢業的大學生)通過1977年恢復的高等學校入學考試和1978年恢復的研究生招考制度,潮水般地湧入了全國各地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由於高校考試科目的基礎覆蓋面較大——比如文科也要考數理基礎,而研究生考試科目相對集中在專業課及專業基礎課,此時發生了一批人在77年高考落榜而在78年順利靠上研究生的“奇跡”)。這些年輕學子們在大學圖書館和閲覽室中找到了前所未見的新世界,閲讀西方大師小師們的著述,一往情深地追求思想的自由、制度的民主,人本、人性和人道。他們一下子站上了巨人的肩膀,發現以往熟知的語錄之淺薄,看看中國那些個“精神領袖”、“青年導師”也不過爾爾。他們帶有痞子風格勇敢地批判各種權威,向各個領域包括自己不懂得不熟悉的領域無畏地進軍,尋找捷徑快速出名成家,形式風格比較張揚。在之後80年代“反傳統”、“全盤西化”和“文化熱”中,他們東衝西撞,作文演講,充當急先鋒。

劉曉波成了其中的一個典型。文革開始時候他才11嵗,學生時代和文化革命同時起步;14嵗隨父母下鄉到內蒙古,19嵗作爲知青插隊到吉林省農村,繼而在長春市當工人。1977年22嵗時考入吉林大學中文系。1982年畢業獲學士學位,進入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讀碩士,1984年獲碩士學位留校任教,1986年開始讀博士學位,1988年獲文藝學博士學位。劉曉波的學歷是不完整的,幾乎沒有小學、初中、高中的常規基礎,大學本科5年比較厚實,隨後兩個兩年獲得碩士、博士學位則顯得快捷。之後,崇尚創造力以及私有制、民主政治、言論自由、法律至上,認爲全盤西化就是現代化且討厭“中國特色”民族性的北京師大青年教師劉曉波,將矛頭直指以研究康德批判哲學和闡述美的歷程起家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李澤厚,用個人主體性駁斥集體主體性,以“現代化”立場反對“傳統”,成爲中國文化界的“黑馬”。

可以在此時的劉曉波身上找到一些矛盾的現象:一方面,他對西方學術界精細嚴密的邏輯,從亞里士多德的形式邏輯到的羅素的數理邏輯大加讚揚,另一方面又頻頻對諸如“中國人”、“中國知識份子”這類全稱概念發動猛烈的攻訐,全不顧自身邏輯上可能出現的漏洞;一方面他力主平等的批判辯論,宣稱不做俯視衆生的神仙和仰視權貴的奴隸,另一方面,在書名爲《選擇的批判——與李澤厚對話》中,對所抨擊對象的言論不加徵引,沒有出處,一瀉千里地自說自話,毫不遵守學術辯論的規則;一方面被公認爲是新時代的狂人,宣稱中國需要300年殖民地,指責北歐漢學家大多是廢物,另一方面又不乏自知之明,坦承自己空白得太慘,落伍太久,心甘情顧地從頭學起。1988年,在反自由化運動的餘波中,在教委主任何東昌的阻攔中,無所畏懼的劉曉波聰明地請來50年代的胡風分子、時任上海市委宣傳部長的王元化出任其博士論文答辯委員會任,這位思想包容,又是體制内官員的坐鎮,使得劉曉波的論文順利通過。

在這些看似矛盾的行爲後面,劉曉波始終如一地堅持的是崇尚自由,反抗權威的價值觀和學術立場。其博士論文討論的是美學,也可以看作是一份自由宣言書:祇有當個人從各種集體性的束縛中解放出來時,自由才有可能。劉曉波痛斥“在保持和鞏固絕對的等級專制的權力的前提下,通過把群體、社會、人民抽象化、偶像化、神聖化而全部剝奪掉每個個體的具體權利。”

作爲共產黨主要文化對手之一的劉曉波就是這樣產生出來了。1991年我在一篇文章中曾經將當時走紅的全國政協專職委員何新(與劉曉波同屬“後老三屆”)與受難的劉曉波作過一個比較:“多年前在大陸與學生閒談如何成名,我戲稱有兩種方法。一種叫劉曉波法,一種叫何新法。前者是抓住一個名人開戰,後者是拉一個名人作依靠。當年劉曉波作爲一個博士研究生,確實是在對李澤厚進行學術批判後才為學術界知曉的。我和同事們知道何新的名字,是在讀了李澤厚爲何新第一本著作《諸神的起源》寫的序言之後。……劉曉波、何新所走,代表了兩條不同的具有典型意義的道路。劉曉波繼續在反權威的道路上走了下去,從反李澤厚這個學術權威到反專制政府這個更强大且可怕的權威。何新繼續在依靠權威的道路上走了下去,從借助李澤厚這個學術權威到靠向中國共産黨這個超級全能的權威。”(“評何新《世界經濟形勢與中國經濟問題》”《中國之春》1991年3月號)

劉曉波的碩士論文研究的是中國古典美學,博士論文《審美與人的自由》1988年由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1988年他應邀赴挪威奧斯陸大學講授中國當代文學,之後又到美國作學術訪問。在一個常態發展的社會裏,劉曉波在大學任教之後理應繼續在自己的專業領域中搞文學批評和美學研究,這個學術領域够他折騰一輩子。可是,1989年的中國改變了他的學業航程。這麽多年來,從劉曉波筆下吐出來的幾乎全是政論時評。文學——美學博士演變成了一個政論寫手,可以説是道道地地的不務正業,而這種不務正業又是共產黨一手造成的。文化革命結束之後的中國共産黨曾經宣佈撥亂反正,但是很快又重韜覆轍。當權者製造的大環境把大批中國知識份子引上或逼上了新的歧路。就1989年之後的劉曉波而言,還是鍾情於自己原有的專業領域的。在1993年劉曉波再訪美國時我對他的採訪中,討論過他在中國大陸所作的關於大衆文化的1500人的調查。當時他表示自己將來還會寫文學評論、美學和哲學方面的東西(亞衣:《流亡者訪談錄》,230-240頁)。回國之後,他果然與小説家王朔合作了文學批評對話論集,並在2000年由長江文藝出版社出版了《美人贈我蒙汗藥》。這本書通過王朔與老俠(劉曉波)的對話,對大衆文化、知識份子、中國電影、傳統文化以及現代文明等話題進行了尖銳鋒利的評論。大眾文化的無聊和某些知識份子的無恥是書中兩大論題。其中對紅燈籠張藝謀、黃土地陳凱歌導演們的投機,對余秋雨故作深沉的一唱三嘆,趙本山裝瘋賣傻的庸俗小品此類渾濁、劣質文化的抨擊,可謂入木三分,精彩之極。在我知道了劉曉波這個頗爲成功的專業活動之後曾經設想,也許幾年以後他會再出一本文化批評續論,書名就叫《回她什麽猫頭鷹》——這可以説是中國知識份子對中國當代文化發展的本份貢獻。沿着這條道路走下去,劉曉波很有可能成爲當今中國一代宗師式的文學評論家和美學家,深受學生歡迎的大學教授。

實情的真實發展並非如此。手頭有一份劉曉波2005年至2006年我所經手的他在《北京之春》上發表文章的清單,其中大多是政治或者政治史的評論。2006年,博大出版社出版了劉曉波的論文集《單刃毒劍——中國當代民族主義批判》,劉曉波認爲民族主義本爲善惡雙刃劍,獨裁政權煽動的民族主義連“雙刃劍”都不是,祇是單刃毒劍。——順便說一下,這個書名在語文上就有問題,因爲世界上沒有單刃之劍,凡劍均為雙刃;單刃兵器謂之刀。沒有單刃劍,單刃毒劍也就無從談起。劉曉波此書名是對被文人們普遍使用的“雙刃劍”這個冗詞或赘詞的不當引申(詳細可以見拙文:“關於‘雙刃劍’一詞的質疑”)。語文用詞的錯失還不是大問題,可是倘若有細心的讀者將劉曉波書中一系列對民族主義、愛國主義的深刻批判文字同1996年8月他與王希哲合作發表的《致國共兩黨的雙十宣言¬——對當前我國若干重大國是的意見》中激昂的民族主義語調作一對比,還會發出更多疑問。現在無法就此向劉曉波求證,我猜測“宣言”中有關這一内容主要是王希哲的觀點,這可以在1996年我對剛到美國的王希哲的訪談中找到佐證(亞衣:《流亡者訪談錄》130-132頁)。

共産黨製造的社會環境使得包括劉曉波在内的中國許多知識分子不務正業。劉曉波以大量社會政治題材作爲寫作主題,一方面是良知和正義感的驅使,另外也是出於無奈。他痛惜失去了酷愛的大學講臺,沒有可能再從事原先的專業研究,而且還需要稿費收入維持生計。常態社會裏的自由撰稿人和非常態社會中的不自由撰稿人爲了稿費寫作,如同工人職員上班拿工資那樣無可厚非。也因爲如此,來到海外的一批流亡者,無論以往專業領域爲何,祇要會寫字,都可以成爲政論家。劉曉波近年來的寫作題材絕大部分與原專業無關,也有比較明顯是為稿費寫作的。共産黨剝奪了他正常就業、做學問的權利,又迫使他不得不以許多精力鑽入非本行的題材中辛苦經營。可以這樣說,共産黨毀掉了一個優秀的文學批評家、美學——哲學家劉曉波,共産黨又造就了一個傑出的政論時事評論家、憲政民主政活動家乃至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劉曉波。人們常説時勢造英雄,這個時勢正是當權者共産黨造出來的。寫到這裏,我想起當年採訪劉曉波的時候他說的一段話:對手的愚蠢給你製造了許多莫須有的光環,大陸的英雄嚴格地講是共產黨製造的。

挪威諾貝爾和平獎評定委員會在今年宣佈劉曉波得獎前後曾經遭到中國政府多次施加壓力。其實挪威方面完全可以坦率地告訴中國當局,正是中國共産黨造就了劉曉波這個和平獎得主。我以爲,一年前中國法院重判劉曉波的時候,缺乏遠見的中國共産黨領導人中沒有一個會想到今天的這個結果。

第四,劉曉波給中國知識份子的啓示
這一次諾貝爾和平獎對中國社會的雙重意義

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劉曉波在全世界面前得到了一次立體顯示的機會。我以爲其個人特徵少可以給中國大多數知識份子提供如下三點啓發。

一是他所具有的嚴厲的懺悔精神,毫不留情,有時簡直鮮血淋漓的自我解剖。這種精神在他年輕時代的文章講演中已經具有,在六四之後出版的《末日幸存者的獨白》中表達到了極致:其中有對自己投機、自私心理以及“認罪”行爲的深刻懺悔。儘管他是最後撤出天安門廣場的人之一,仍然懺悔沒有在大屠殺後的血腥恐怖中挺身而出。也許這種自我解剖過於徹底,反而招致有人對他的懺悔心生疑慮;有些人則被劉曉波對“偉大運動”中的醜惡的批評觸到痛處,反過來說劉曉波給太陽抹黑;共產黨歷來不容許對革命、人民、黨的正義性之類有任何懷疑,當然絕對談不上懺悔。中國需要的是懺悔,而不是故意抵赖或無意忘卻。共產黨建政以來,在包括反右運動和文化革命在内的歷次大小政治運動中,製造出大批變節、出賣、背叛、告密和同流合污者,可是有多少人真誠地懺悔過?1989年六四前後撤退、轉進、外逃的英雄們中,又有多少人為當年的真假激進行爲和過失檢討自責過?劉曉波是至今爲止我在中國知識界遇到的最具有自我解剖精神和懺悔行爲的人,這種精神和行爲與幾十年中國共産黨的黨文化完全對歭。也正是基於這種精神,他在監獄裏聽到諾貝爾獲獎消息之後流着眼淚對妻子表示,這個獎屬於六四亡靈。

二是堅守知識份子的獨立品格,遠離權貴,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年輕時敢與權威爭高下,到如今不向霸王讓半分,這是劉曉波的真實寫照。看看今日中國的醬缸,“學而優則仕”的優秀傳統年年發揚光大,且不說那些寄生於中南海的皇家幕僚和智囊,或者各個層次的賣身投靠者,即便是號稱“體制外”的一些個体,也已經鍛煉得几乎爐火纯青。他們盡心提高打擦邊球的球藝,常常恰到好處;他們關懷着老百姓的痛癢,同時又考慮到當權者們的苦衷,精确地評估文字風險,確保自己出入國境和出版新著的自由;他們以自由主義者自居,卻喜歡以上帝的名義打壓其他異議人士;某些名聲嘹亮,以敢於發表新論著稱的“公共知識份子”用優雅的姿勢和堂皇的理由避開了在高危險的《零八憲章》上簽名。在海外,當年共產黨的精英,昨日民進黨的賓客,今天國民黨的貴人,三套衣服在一些人身上換穿不停。文人理應崇尚傲骨,在祇見媚骨的當代,劉曉波的傲骨與反骨顯得更加難能可貴。

三是始終不渝地堅持對極權體制和平的長期不屈不繞的抗爭,這不是一時怒髮衝冠的拍案而起,而是長期不悔;不是以暴向暴,而是和平理性。爲了中國百姓的未來,甚至可以作種種妥協,一批人因此在反對劉曉波得諾貝爾和平獎的公開信中稱劉曉波是一個“有爭議的‘合作派’代表人物,甚至說《零八憲章》主張的和解合作是“少數人的幻想或者騙子的騙術”。說這些話的人不妨回顧一下1977年捷克的《七七憲章》——它聲明不打算變成政治反對的基礎,不打算提出自己的政治或社會改良或社會變革的綱領,企圖與政黨和政府當局進行建設性對話,在可能犯錯的衝突場合中擔任調解人角色。

我理解簽署《零八憲章》是一個“和而不同”的運動。此文件最初簽名者有300多人,後來發展到上萬人,這麽多人不可能對一個文本的解釋毫無歧義。但是在自由、平等、人權是人類的普世價值,民主、共和、憲政是現代政治的基本制度上,大家認同一致。而在國家政制、公民權利與社會發展方面提出的19項主張中,在財稅改革,聯邦共和,尋求社會和解上都可能會有不同意見;至於“中國還處在威權主義政治生態”的結論,也大有可商榷的餘地。《零八憲章》在技術上也略顯粗糙,記得我當時收到這個文本的時候就發現,“憲章”對簽署者規定的格式是寫明姓名,所在地,職業,但是有40多人在“職業”欄中寫的是“維權人士”、“人權工作者”、甚至還有“北大右派學生”這類非規範表達。所以當時在《北京之春》發表《零八憲章》的文本時不得不在最後作了一個説明:本刊依來稿原件發表,對文章內容未作任何删改,包括某些簽名人士未按照簽名規則規定之簽名格式填寫職業項目之類。(《北京之春》2009年1月號)。

《零八憲章》所宣揚的基本理念與專制政權截然對立,《零八憲章》所主張的前進道路是和解合作,正因爲這樣,這個簽署運動才引起中共當局的恐慌和鎮壓,才導致對劉曉波的重判。此時此刻,一群男女精英和非精英在海外自由安全的環境中高呼革命的激進口號,一臉正氣地反對在中共監獄中坐牢的劉曉波的和平妥協,真可謂是一幅滑稽的圖景。有人在網絡上以寫偵探小説般地猜度中共當局判處劉曉波重刑“其中是不是有什麽樣的猫膩”,那更是落井下石的不厚道之擧。

劉曉波在法庭的“最後陳述”中表揚中國政府做出簽署聯合國兩大國際人權公約的承諾,肯定人大修憲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憲法,還特地提到北京半步橋看守所設施上的改善及人性化管理,提到劉姓管教的真誠、正直、負責和善心。在這裏,劉曉波以最大的善意對待共產黨政權的敵意。可以說,“我沒有敵人”的最後陳述,是打動諾貝爾和平獎評定委員會,使得劉曉波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重要文件。面對罪惡的國家機器,面對着判處自己重刑的共產黨人,受害者劉曉波大聲宣稱“沒有敵人”。這就是和平獎得主的境界,一個很多旁人聼不懂、學不會的境界。

劉曉波獲得和平獎,表明了國際社會對上述的劉曉波的懺悔精神、獨立精神、和平精神的充分肯定,對中國當代社會的政治進步具有重大意義。如哈維爾等人所說,通過頒授此獎,將傳達一個信號,那就是:中國和世界上的許多人,將與劉曉波攜手並肩,繼續為13億中國人的自由和人權堅定奮鬥。劉曉波得獎為中國人樹立了一面旗幟,和平的憲政民主的非暴力的旗幟。這面旗幟會使得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普世價值在中國逐漸深入民心,獨裁專制或者權威主義威權主義不得人心;使得和平非暴力的憲政民主道路在充滿暴戾之氣的中國深入人心,暴力革命以牙還牙的方式不得人心。從達賴喇嘛的中道思想到劉曉波的憲政民主,和平、和解之意一脈相承,它會在十多億中國人心中潛移默化。越來越多的人將認識到,僅僅宣稱熱愛和平遠遠不夠,還需要那種深入骨髓的和平理念,包括將殘酷迫害人民大衆和自己的政黨和個人也不視爲敵人。今天還在監獄中的劉曉波讓以往輕信暴力革命救中國的人換一種思考:祇有憲政民主才能救中國。共產黨怕的不是高舉大旗上街號召人民拿起槍桿武裝抗暴,怕的是挨家挨戶輕聲言説保障憲法實施和維護公民權利。

興高采烈地歡呼劉曉波得獎的人們應當預見到這一事件對中國文化知識界可能發生的負面作用。那就是,在遠離政治喧嘩的專業學術領域中的努力創造者會更加稀少,在非專業領域中冒險投機者會增多。上世紀70至80年代,就在劉曉波們到處呼風喚雨奔波演説,一批人競選人民代表的時候,少數不爲時風所動,願意沉下心來走純學術道路的研究生基本上在自己的學術圈子裏苦心耕耘。20多年來他們已經在專業領域中顯示出領導作用,成爲今天中國各門學科的棟梁。然而,當年他們耐得住寂寞,今日卻擔憂弟子寥落。

幾十年來中國現代文化得不到順利發展的原因,就是共産黨造成的制度脅迫、誘惑知識份子向權貴獻媚靠攏,充當各級書房行走;剩下的優秀知識份子又不得不爲民請命,隨時隨地挺身而出在非專業領域不斷發出抗議的聲音,擔任公衆社會利益的代言人,使得在專業領域中從事創造性勞動者越來越少。共産黨造成的社會環境讓包括劉曉波在内的中國許多知識份子屢屢不務正業,在自己並不熟悉的政治領域中忙個不停。在一個正常發展的社會裏,知識份子應當在自己的專業領域裏從事知識產品的創造和生産,而不是在現實政治中過多地發表意見。知識份子的社會責任與人道關懷是一回事,在本專業領域中的學術生活又是一回事。幾十年間,共産黨的政治體制讓太多的中國知識份子以太多的時間與精力關注份外,過問政治;這不是正常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劉曉波不幸成爲其中突出的一員。文學評論不見了,美學和哲學的批判不見了,大學的講臺消失了,社會的現實政治關懷蓋過了他的原先成爲博士的專業領域的創造性活動。這是共產黨對中國知識界、學術界的最大的毀壞,是中國知識界(包括人文、社會、自然和認知科學)落伍的主要原因。共産黨迫使劉曉波們走上了這一條道路,又利用强權將走上這條道路的劉曉波們判處重刑,犯下了雙重罪行。國際社會給予劉曉波和平獎,是對共產黨反人權行爲的否定,又是對共產黨將劉曉波從美學家、文學評論家改變爲政治活動家這一事實的默認。這個事件可能助長本來已經嚴重政治化的中國知識份子,尤其是年輕知識者不務正業的傾向。現代中國需要的是諾貝爾的物理獎、化學獎、生物醫學獎、經濟獎乃至文學獎;從1989年的達賴喇嘛到2010年的劉曉波,兩次諾貝爾和平獎落入非官方人士身上,顯得太多,並非中國社會的榮耀;就此而言,獲得和平獎的劉曉波也並非中國學朮界的榜樣。

我想以20年前曾經就文化創造與知識份子問題寫過的一段話與中國知識界同行,尤其是年輕一代共勉:

“立志爲中華民族的文化發展做出貢獻的知識份子,要有一種健全的心理狀態。一方面,不能與現實社會隔離,把自己鎖在職業專家的小圈子裏,要像愛因斯坦、羅素那樣伸張正義,對社會問題負責地發表意見;另一方面,又要注意不可過深地陷入政治問題,被權力和利益的魔性迷住心竅,分散了自己潜心於清文化創作的注意力。要以自己的智慧和才能,盡力修築人類的清文化的象牙之塔。在這裏,興趣獲得了滿足,痛苦尋到了解脫,理性被充分光大,這是知識份子幸福之所在。”(“清文化與知識份子”《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1988年第三期)

(2010年10月16日。本文關於法律部分的寫作得到過北京莫少平律師、美國紐約項小吉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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