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远在金门的母亲捎来一通电话:「昨天接到一通民调公司打来的电话,问我支不支持把核废料置放在乌丘?」由于近日担任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委托国立台湾大学执行之《台湾选举与民主化调查》研究,桃、竹、苗区域督导一职,因此此事引起了我极大的关注。此时,我回道:「你怎么回答他?」母亲回答:「媒体一直播报日本核灾的严重影响,我会怕,所以当然要拒绝之。」这时,我回答:「你的决定,为你的子孙树立了一件非常正确的典范。」

  邻避情结(NIMBY)乃是not in my backyard的简写,其主要内涵系指「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情结与相伴的政治诉求。像是垃圾场、焚化炉、核能发电厂、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场等,此种有害当地居民生存权与环境权的公共设施,均在利害关系人的拒绝之列。台电与原能会欲将核废料置于乌丘,造成金门岛上居民安全,即称之。

乌丘核废料对金门县民影响

  日本距离台湾2500公里,去年核灾后,辐射尘伴随风向,若是外泄量大快速扩散,吹往台湾的话,根据原子能委员会指出:即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但如果量少就不用避难。乌丘距金仅72海里,从地理位置观察,对金门影响将是直接的,周围的中国大陆也免不了。

  影响的层面将是广泛的,如:生态、环境、经济、安全等。以日本核灾为例,「碘片」这字眼一定不陌生,此种管制性药品系用来保护身体甲状腺,去年就因日本核灾辐射随风、雨夹带下到台湾,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因而疯迷一时,它最大的作用就是阻止碘131侵入甲状腺,而造成癌变,但如果过量服用也会有致死可能性;而海洋中鱼类遭辐射污染后食下肚后,同样也会影响身体,最可能引起的疾病,像是基因突变生出畸形儿、白血病、肺癌、甲状腺癌、乳腺癌及其它癌症等等。

核废料真的安全吗?

  若非高危险物质,也不需要大费周章到乌丘选址:只要有乡镇愿意接受地质检测,提出申请后就可以拿到一笔高达3000万的探测金。而核废料指的即是低阶放射性核废物,除「高放射性废弃物」指:核子燃料本身外;另一种就是「中放射性废弃物」指的是:高放射性废弃物以外,所有接触过的诸如衣服、鞋子、帽子、零件及遭辐射物品,我国相较于其它国家不同,将此归类为「低放射性废弃物」,像这种接触过辐射而且放在核子燃掉附近的零件,具有高度的放射性,在其它国家分类上都系归为「中放射性废弃物」,因此,在台湾分类上备受争议。

  另外,又依据国立清华大学原子科学系教授钟坚于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联合报》刊登之投书表示,乌丘处置核废涉及国防安全与两岸关系,岛上戍守的官兵与阵地部署密集,基于防卫安全考量,不可能因为设置核废处置场而撤离。小丘屿距中国大陆最近点的南日岛鹭鸶屿只有八里多,近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犯台演习多在乌丘附近操演,平添凶险。

  所以,在分类上,虽然相关研究无法证实核废料具有立即危险如:爆炸,但从日本核灾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凸显出接触过核废料的人都会危害到健康与生命,轻则掉头发,重则死亡;再则,中央应作系统性规划,尤其在国防安全上更应纳入考量,如果把核废料放在乌丘,届时还会有士官兵愿意与核废料住一起、担负起保家卫国的责任吗?

《宪法》名存实亡

  乌丘乡居民仅五百六十九人,总面积为一点二平方公里,位处于金门与马祖的中心点,原属福建省莆田县,民国四十三年国防部颁布命令由金门县政府代管。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十条第十二项明定:「国家应依民族意愿,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参与,并对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卫生医疗、经济土地及社会福利事业予以保障扶助并促其发展,其办法另以法律定之。对于澎湖、金门及马祖地区人民亦同。」

  乌丘岛上的教育、水电、医疗资源皆相当贫乏。在民国九十八年之前曾经设有金门县立乌丘国民小学,由于人口锐减,今日已无任何教育机构,孩童与年轻人都到外地就学;次者,水电的部分,则依靠每十日为一单位的军舰运输,提供水需求;电力则需军方维持基本的生活供应。在医疗方面:仅依靠海军陆战队之野战医务所施以必要的基本救护,对于重症病患乃需直升机送往三军总医院。在先天是离岛,又后天无法获得中央资源挹注下,不用等以后两岸实施「一国家两种制度」,乌丘乡人民现在的处境与一国两制有何差别?

放置在离岛合理吗?

  柿子挑软的吃,这就是中央的政策,台电无视民意代表及学者反对,欲将核废料建置在乌丘,视金门民众权益牺牲于不顾,此种丑陋行为在台东县兰屿乡的渔罐头事件即有前例。

  事件可以回溯到一九七四年,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通过《兰屿计划》,意图将核废料置放于兰屿。当地居民以为是要兴建渔罐头厂。一九八二年五月十九日,岛南龙门地区的国家放射性废料第一储存场接收一万零八桶放射性核废料,此种严重诈欺而违反社会正义的行为,经发现后引起达悟族人的抗议行动,台电始自二零零二年开始草拟迁场计画。现在,又想以同样方式,以三十亿回馈金饵诈乌丘乡民。如果核废料真那么安全,何不放置于台北市或高雄市?离核电厂又近,定可降低设置及运送成本;再者,基于使用者付费原则,乌丘乡从未使用台电公司供应的电,又何以成为储存核废料场之选?

结论

  《公民投票法》规定,举办地方性公民投票须以县市为单位,因此未来政策转向,由金门县民直接投票来决定核废料是否设置在乌丘,则极有可能。这将会有一问题:金门居民不居住在乌丘,又怎具投票权?因此,基于「正义」及「永续」的原则,身为金门县一份子,为后代子子孙孙着想,倘若举办公投,我们都应该拒绝把核废料设在金门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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