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23年,匆匆。其实,邓小平活着时,也想解决。否则,镇暴-风波-春秋之交-过滤词,吃饱撑的?笔者耄耋,一肚子“人民”世故。六四,名义上是政府代表的国家行为。中国是党国制。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共和是国体,是虚的。各级党委,村-乡-县-地-市-省(部)-中央,及省部至县对应条块单位,均”以党代政”。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军事化行政。故党国制=虚国空政实党制。所谓“党天下”,亦即“天下(各种资源),各级党首的天下”。

  六四,无疑是中共中央的“党行为”,严格说,与共和国和国务院凤马牛。让中共中央去解决,充其量是:名义平反、落实政策(包括对甄别误杀死者,如16岁以下未成人“国家赔偿”)。但,这种平反,邓小平及中共中央必须下“罪己讲话”及“罪己文”。党国制下的底线实施机遇亦丧失殆尽矣!故,六四,只能结束“党国制”,实行真共和的国体,民选的政制去“历史解决”或“解决历史”。如中华民国台湾政府,解决“二.二八”及“白色恐怖”受难者。无非是:正名、国家道歉、国家赔偿、勒石、建碑、国耻日……永驻不忘。

  从最近“薄,谷、王、海伍德”及“盲人赤脚律师陈光诚逃北京美大使馆”等事件看:这是个前兆,“人民”向“公民”转变加速。党官、党民不再甘当奴才和奴隶了,党国制难以为继了,让真正共和国政府去解决六四的曙光显现、光大。

201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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