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er>五个流浪儿童的惨死叩问社会

刘国凯

  中国贵州毕节市2012年11月16日清晨,在摄氏7度的寒风中一位拾荒老太太照旧去拾荒。当她打开一个垃圾箱的上盖时,发现里面躺着五个男孩,于是就揭露了令世人为之震惊的五流浪儿童垃圾箱内烧火取暖中毒死亡的悲惨事件。

  文学家们可以以此为素材写出许多催人泪下的作品。这五个7岁至13岁的流浪男童为了躲避严寒的侵袭钻进肮脏腥臭的垃圾箱里。当他们饥饿疲惫的小身躯靠在脏兮兮的垃圾箱壁时在想什么?他们有“卖火柴的女孩”冻死前的那么多幻想幻景吗?他们对未来有许多期待和盼望吗?很可能他们什么都没有。他们只是感受到烧火带来的暂时暖和。对世事一无所知的孩子们,随着暖气昏昏入睡,但没想到这暖气竟是混合着剧毒,在不动声色之中把他们的生命抽离他们幼小的身躯。这轻轻的一睡把他们带到了另一个黑暗和冰冷的世界,永远与阳光与人间隔绝…..

  没有什么比这个惨剧更能震撼神经,首先想到的是谴责那个社会的政治制度。良久再想,暂时抛开政治话题吧,先从经济层面和治理措施去叩问,这样的悲剧是否可以避免?

  在美国我见过许多流浪汉,但从未见过流浪儿童。我曾多次想,为什么社会生产力如此发达的国度会有流浪汉?他们确实是完全找不到工作?对这个疑问我始终没有找到完整的答案,但我能确认美国没有流浪儿童的原因。

  美国社会对于65岁以下成年单身男子的要求是严格的。你不工作,别想拿社会补助(失业金有期限)。但无论你是找不到工作还是不愿工作,政府都不会眼看你饿死冻死,政府收容所随时恭候你光临。严寒到来之时,警察则会奉命把流浪汉带到收容所。

  但是,无论是男人还是妇女,只要有孩子情况就截然不同了。美国是“以子为贵”。有了孩子,就可以申请粮食券,房租补贴甚至免费政府楼,以及现金补助。这样一来,谁家的孩子变成流浪儿,政府都可以追究其父母的刑事责任。理由是政府因为你有孩子而给了你食物和住房,你为什么还要让孩子流浪街头?检察官起诉你疏忽罪,遗弃罪,甚至虐待罪等都在法理之中。

  如果因某些特殊原因儿童流浪街头了,别担心,美国有大量的“多管闲事”者。十来岁的孩子(更遑论七八岁的孩子)夜晚在街头流落,立即会有人报警,警察会立即前来把孩子接到警察局,询问情况,寻找其父母亲人…..总之一切都会迅速“水落石出”。追究其父母在罪责是后话,起码孩子不会变成“垃圾箱里的男孩”。

  在“卖火柴的女孩”童话之后的一百六十六年,中国发生了“垃圾箱里的男孩”的真实故事,这可以追究男孩子们的父母的罪责吗?中国政府向孩子们的家庭提供了需要的食品和住处吗?

  感谢有心人的追索,也拜赐网络世界的无远弗届,使我们大致了解到“垃圾箱男孩”们家庭的赤贫。政府既然没有给赤贫家庭提供应有的保障,那么应向谁追究悲剧的罪责?当孩子的父母都时时处于饥寒交迫之中,当孩子的父母为了谋取最低生活远离家乡之时,还怎么去追究他们?那么追究的矛头该落何处?只能是政府。

  五个孩子从11月5日离家走向25公里外的毕节市,到15日夜间“投宿”于垃圾箱足足有10个昼夜。其间许多人在毕节市的街头发现他们讨食和露宿,警察部门和民政部门本有足够的时间让悲剧不致发生。但是,中国的警察对此不感兴趣。在上级的指示下,中国的警察和准警察部门有兴趣动用大量人力财力去昼夜监督一个盲人陈光诚,而“看”不见上百万的流浪儿童。

  中国政府绝对不是没有经济力量去照顾流浪儿童,而是没有这份心。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中国的平均GDP今年会超过6000美元。只要拿出维稳费用,或公款吃喝费用的百分之一就可让流浪儿童绝迹。然而,竟有为政府辩解者说那五个儿童“宁愿流浪挨冷挨饿也不去民政局”,原因是“那里没有自由,要定时上厕所,吃的住的都难受”。原来这五个幼小生命的死须由他们自己负责,原来这几个小学都辍学的孩子竟有那么高深的“自由”追求,追求到饥饿的小身躯中毒倒毙在垃圾箱中。

  至此,我不得不从纯经济角度又回到政治角度。是的,一个不由民意产生的政府大可以在做面子民生工程的同时视底层民众的生命如草芥。在五个流浪儿童的可怜遗体被焚化为灰烬之时,许多城市里又落成了许多漂亮的住宅楼。这难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表征之一?这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还要“维稳”多久?

201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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