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的大面积雾霾引发了广泛关注,官方及御用专家学者们照例是避重就轻,轻描淡写。最令人愤怒的是,报刊又开始忽悠老百姓,详尽列举世界上曾经发生过的恶性空气污染事件,大家都一样,稍安毋躁。1930年比利时发生过马斯河谷烟雾事件,1943年洛杉矶发生过烟雾事件,后来还发生过光化学烟雾事件,1948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多诺拉镇发生过烟雾事件,1952年伦敦发生过严重的烟雾事件等等。在列举了这些历史上着名的空气污染事件之后,编辑会告诉我们,伦敦以及洛杉矶等地,是在经过“长期治理”甚至“努力至今”,才恢复了蓝天白日。也就是说,空气污染的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部分事实加上谎言同样是一种欺骗,可能还是一种更巧妙的欺骗。治理空气污染确实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上述城市很快就得以改善,治理的最为艰难的伦敦,也在十几二十年内实现了根本性转变。所谓“治理数十年”、“治理至今”等含煳其词的说法,是极有欺骗性的。谁都不敢或不愿指出一个基本事实,以上重大空气污染事件发生后,政府当局立即采取了有效措施,情况就开始好转;而在中国,重大污染事件不断爆发,情况越来越严重。一个是一条抛物线,顶点之后就开始下降。一个是一条不断上升的曲线,顶点目前还难以估计。专家告诉你,忍着吧,还要几十年。
我一直说,西方民主国家的污染是知识性污染,中国的污染是制度性污染。从治理角度而言,两者是完全相反的。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洛杉矶烟雾、美国宾州多诺拉镇烟雾、伦敦烟雾,一旦发生,知道了厉害,就会引起关注,得到有效治理。中国则是什么都明白,不光遏制不住,趋势还越来越恶化。
我们以伦敦烟雾事件为例加以说明:
这是一个转折点:
英国国家空气净化协会指出:这是“一条分界线,在那之前,人们普遍接受空气污染的现实,认为它是工业化发展带来的自然后果。但在此之后,人们开始意识到,牺牲人类健康的进步,根本不是进步。”这是一个契机,一个转折点。
为什么一个事件会成为一个转折点?因为民主制度开始起作用:
同所有的政府一样,英国政府也打算隐瞒,也要尽量撇清责任,强调经济发展的理由。但是,他们压制不了记者的穷追不捨,也压制不了民众的愤怒。在伦敦大雾发生的1952年,英国基本上没有什么有影响力的环保组织,但以此为契机,民众自发参与,纷纷建立起自己的环保组织。1958年,英国有200多个社区建立了这样的组织,到1975年增加了6倍。这些环保组织不光是散发材料,还召开集会,举行示威游行。在1970年代,“地球之友”就组织过33次全国性的示威游行。大量环保组织的活跃,还催生了“英国生态党”(绿党的前身),直接参政。在民意的推动下,政府迅速立法,以法律手段遏制污染。在法律约束下,短短8年间,伦敦的废气排放总量下降了37%,冬季日照时间增加了70%。
令人极度悲哀的是,英国的经验对我们中国无济于事。我们的媒体不是媒体,而是当局的宣传喉舌。我们的专家没有独立人格,而是体制包养起来的工具。我们的议会是假的。我们的法官是党任命的。民众既不敢组织,更不敢示威。(除了忍无可忍之时爆发一个群体事件。)至于组党参政,更是连想都不敢想的“颠覆罪”。简而言之,民主制度解决环境危机的一切机制,在我们这里都不存在。因此,我们只能在毒雾中苟活,说几句调侃的话,然后洗洗去睡。
2013年2月5日
转载自《自由亚洲电台》中文网站
http://www.rfa.org/mandarin/pinglun/zhengyi/yw-02052013110805.html
郑义:请不要拿西方历史上的烟雾事件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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