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内容、原因及诉求

  控告人:王源及其家人
  被控告人:作出东辽县法院(1994)东法刑初字第158号和(1995)东法刑初字第5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以及在此期间的审判委员会成员。
  被控告人:作出辽源中级法院(1995)辽刑终字第2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以及在此期间的审判委员会成员。
  被控告人:王源交通肇事罪一案的侦查人员、法医和公诉人员。
  被控告人:关押王源期间对王源实施酷刑的所有警察。


  我们是吉林省辽源市人,我们的家人王源1994年7月因一起人为制造的所谓的“交通肇事案”,被东辽县法院冤判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但自打冤案开始,王源就被收押入监,在辽源市看守所关押,历时1年零9个半月,直至1996年5月。该案的侦查人员、起诉人员、审判人员和重审审判人员以及当时的审判委员会成员,对王源明显的不构成犯罪的证据事实置之不理,将王源冤判入狱,且在关押期间将王源打伤现在还留有伤残和疾病。案件简述如下:

  1、死者死因不明,不加勘验,是形成冤案的重要条件;

  2、打狗车嫌疑重大,不对其严密侦查,却诬赖王源及同车五人持枪偷盗,多次到王源及同车人家中搜查枪支——主观臆断!

  3、发现自己断案错误不是及时加以改正,而是变本加厉无数次的改卷补卷,只为诬陷成功——维护辽源各级司法机关的颜面!事实如下:

  搜不到枪支也抓不到真正的元凶,又急于破案交差,死者头部的右枕部一处深达颅骨的圆洞,明显不是死于车祸,却偏要诬赖王源车肇事,当天清晨距案发时间只几个小时王源就主动接受了3名交警的检车,什么都没检查出来被放行。而在雨季行驶了500多公里的三天后,一块“黄白色透明体”先是“出现”在路过现场时根本不在车上的右侧护栏上,后又多次被挪动位子,几次送检物质、取证时间、方法都不合法!且驴唇不对马嘴!只为印证他们当时的那句话“有错抓的没有错放的!”有权就可以鱼肉百姓?让坚贞不屈的王源把牢底坐穿??!

  4、卷中当中就有记载——王源车经过以后,那个“死者”还活着!证人证言、时间记载都非常的明显!(后附卷宗当中第29号证人证言)

  这个既简单又明显、连老百姓都能断明白的案件,却让我们王家人到处奔走呼号了16年!这艰辛的历程让我们全家付出了太为惨痛的代价!多人被拘留多次,挨冷受饿捡破烂,吃尽了苦头!终于在2009年9月15日,该案被东辽县法院改判为王源无罪【后附: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9)东辽刑再字第1号文件】。

  王源申请了国家赔偿,在2010年4月才获得了少得可怜的一点赔偿金。这起长达16年的冤案,算是获得了解决,但有多少东西是用金钱无法补偿的?!!尽管有许多方面无法令我们全家心里平衡,(为了此冤案我们姐弟五人三人因此事家庭破裂)但王源能获清白,善良的王源及我们一家多数人都不想再继续追究下去了!因为16年的苦难经历已让我们全家人都感到筋疲力尽了!我们全家人开始新的平静的生活。谁知就这种善良心里却为王家人种下了继续遭迫害的祸根!!!请看(控告原因):

  王源这个坚强的汉子,在以前被关押留下了病根的情况下,于2012年借债百万余元购买机器设备又从关云成手里承包了部分河段(因为该段河道是关云成经过招标从东辽县河道堤防管理站拍卖下来的,关云成办有“河道采沙许可证”,五家分别对其河段进行了承包),王源建了个沙场。 谁知2013年7月1日,东辽县检察院让王源的同学陈伟华(在东辽县检察院工作)给王源打电话,说让王源去了解一下王源沙场的情况,可当王源到检察院后,与王源谈话的检察官就问王源:“你是来投案自首来啦?”王源当即就说:“我怎么的啦?干嘛说我投案自首?”那个检察官接着就对王源说:“我们在一个多月之前就盯上你沙场了!还去你沙场拍了照!你都没发现吗?”王源说:“没有!”之后又问了一些话,到晚上六七点钟才让王源回家。

  7月11日王源接到东辽县检察院姓孔的电话,让他再到辽源市检察院去,王源中午赶到后,他们既不询问也不做笔录也不让人走(直到晚上也不给饭吃,关在检察院的办公室里直至后半夜3点,开始审讯),直到第二天检察院的人一直就说王源的沙场没手续(实际上,王源手里各种相关手续很多,即便有什么不全的,那也真的是应该河段承包人负责和王源没有关系。辽源地区采沙场这么多年都是这么干的!王源才刚干不到2年!后附相关手续资料及证据)。当他们让王源交30万元罚款时,王源说“我的沙场就‘算’是没证件,也应该行政部门处理,不服再到公安机关,你们检察院凭啥抓我?还一张口就要罚我30万?”时,被一处长指着大骂:你别他妈跟我装犊子!

  到了12号晚上20:40几分,才通知王源妻子,说需要罚款30万,要立即交到检察院!王源妻子和家人千方百计的筹措到22点钟,当王源妻子带着好不容易才筹到的3万元到达检察院的时候,王源已被送往看守所了!!告诉家属的是东辽县检察院,硬说王源非法抠山(王源只是在自己承包的河段内采沙,从未参与过抠山),说是因“非法采矿罪”被拘留。在王源被拘留期间,检察院找多名证人并对他们诱供逼供,让他们说王源与别人合伙抠山(我们已多方取证)!事实也给了这些检察官们一记响亮的耳光!王源不仅没参与抠山,对于他所购买的沙子是非法采来的也根本不知情(有铁证)!

  2013年7月17日,检察院姓孔的检察官带着王源到沙场将王源的沙场查封了。姓孔的对王源说“你王源把法院检察院都告懵了,法院检察院正掐枪等着你呢!这回你可撞到枪口上了!”

  种种迹象表明:检察院是对我家以前上访、冤案得到平反的报复!!!

  首先,辽源地区各个采沙场历年来都是这样采沙、买沙、洗沙(历史事实不容更改)!同样的沙场,人家有干了10几20几年的!王源刚干不足2年!而且是照着别人干的方法学着干的!人家怎么都无事,唯独我们的沙场被封、人被抓???!!!

  第二,检察院怎么会是“非法采矿罪”的办案机关?主管采沙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从未有过任何的通知说不让采沙洗沙!就算有罪也该公安机关办理该案。

  第三,你们检察院既然1个多月之前就已知道有人在抠山卖沙子给王源,且当时那个人抠山才刚刚几天,你们为什么不及时制止?以避免国家财产遭受更大的损失??而是隔岸观火,眼看着他犯罪!你们只顾盯着王源的沙场,好让你们一解王源交通肇事冤案平反的心头之恨?好让你们别掐着枪白等???是你们的不作为,让那个抠山的年轻人继续实施着犯罪而不知晓!是你们的不作为让国家的财产遭受了更多的损失!!还故意殃及已经被你们曾经的错误及犯罪害得伤痕累累的王源!!!老百姓这样做都有道德的缺失,难道你们这些头顶国徽肩扛盾牌的检察官们这样做就心安理得吗?

  第四,那个人抠山,据说是在村里买的山,有相关头头的应允(一调查便知)!更何况他每天大白天“明目张胆”的抠山,要是不合法,那村里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领导为何不制止???王源只是一个买沙子的人,他又怎么知道这个人卖给他的沙子是否合法?执法部门都不管的事,他王源管得着吗????

  王源原本有很红火的车辆运输生意!是你们司法机关滥用职权制造冤假错案,让他负债累累没有了营生!冤案平反后,他没有给政府添麻烦,自己借钱做生意,本该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帮助与支持,即便有错,不是出于他本人故意,也应以教育为本,令其改正错误!王源是个非常正义的人(后附王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解囊助人、勤劳诚实做人等相关真实资料)!他不会知错不改的!!!更何况,据我们所知:辽源地区与王源一样经营沙场生意的人不下百人!光此次被检察院招去接受处罚的就不下几十人!如此众多的非组织性集体犯罪,不恰恰说明了在此行业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着太多的问题吗?????不在政府职能部门内部纠正错误,而在不知错在哪里的小老百姓身上找毛病,岂不是本末倒置——大错特错了吗?????

  众多人犯同样的错误,王源是受处罚最重的!也是目前我们所知唯一一个被关进监狱的一个!也是目前唯一沙场至今仍被查封的一个!(别的沙场明的暗的都已开始生产,我们有证据!我们不是嫉妒别人生产——人家没什么大错,应该让人家生产!更何况,东北地区的气候条件决定,现在还不让生产,今年一年就赔透了!!!)为此,王源本人及家人多次找社区、并向检察院申请让王源恢复生产,可检察院明确的告知王源“不许生产”!为什么唯独不让王源生产? 难道真应了从检察院传出来的那句话?“让他家这次的损失比他们得到的那点儿赔偿金多几倍!”???

  7月30日,王源父母及弟妹和姐姐再次找到龙山区西宁社区,请求社区领导帮助解救还在看守所被关押的王源,检察院要求社区领导:一定要让我们全家人在他们事先拟好的“不上访保证书”上签字按手印!之后才能够考虑给王源办取保候审(后附保证书全文)。8月3日,由王源的表弟(人民教师)作担保,才将王源取保候审回家!但至今不允许生产,经过这段时间几次大雨,王源的沙场损失惨重!!!

  综上可见,此次王源沙场被封、王源被抓一事,绝不排除检察院对王源交通肇事冤案得到平反的打击报复!!!有道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王源今日的遭遇,都是他太过仁慈、委曲求全的结果!我们全家人16年为他的冤案到处奔走呼号,他和他的妻子从未参与过!!!冤案平反后,有人主张让我们一追到底,追究造成冤假错案的人的责任,可王源说:咱们还得在辽源生活,别太得罪人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就这样,我们放弃了追究!有些事情我们一忍再忍、一让再让,但就有人把这种忍让看成是我们的软弱可欺!!!现今的这又一起冤案,让王源及我们全家人都得到了教训和警醒:对害人者的容忍,就是对善良者的残忍!!!对执法犯法者的宽容,就是最大的天理难容!!!


诉求:

  故此,王源及全家人一致表示:对王源交通肇事冤案的全部责任人一追到底!绝不宽容(不包括几位知错能改的人)!

  另外,特向上级部门反映这一起恶劣的知法犯法、司法报复案件,请求严密调查、依法处理,责令东辽县检察院停止对王源的继续伤害,允许王源恢复生产,避免更大的损失!并追究这两起案件违法办案的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以彰显法律的尊严!!!我们全家拭目以待!许多正直的人们在等待消息!如果此事的处理再要有失公允、像以前那个冤案一样,我们全家一定要将这两起冤案同时公诸于众,请求国内乃至国际社会给予全民公决!!!


控告人:王源全家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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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内弦外音



  王源全家人被这多起事情搞得已对家乡失去了信心,前段时间申请过离开祖国大陆去台湾避难,但现在,我们决定:誓死与那些站在执法岗位、执法犯法的害群之马们战斗到底!宁可拼尽最后一滴血!!!我们不离开家乡,因为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我们热爱家乡!我们是革命者的后代(我外公李世荣是建国前参加革命、解放后又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革命,对家乡的建设也作出过重大贡献!),我们应该坚决与邪恶势力作斗争!决不能临阵脱逃!!!

  另外,我们的家乡现在越来越美丽,近几届及本届的政府对辽源的市政建设及远期规划都很令我们拥戴!并且,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我们家的事也给过同情与帮助!在此,我们全家人表示深深的感谢!但由于行政不能干预司法,有些事情他们也爱莫能助!我们也深深理解!

  我们殷切的希望辽源地区司法机关的个别人,摆正你们的良心!王源冤案得到平反,正说明我们的国家正在往正规化的法制建设上发展!这是一个好的预兆!更何况我们原本就没有也不想追究任何个人的责任!冤案平反没让你们个人受到任何损失!你们脱下制服,也是一名百姓!老百姓无冤不告状!都说人心是肉长!异地换处境,方知应不应!你们换位思考一下:假如王源的冤案摊到你们自己的身上,再让你们也蹲上近两年的监狱,你们就愿意一直背着“交通肇事逃逸的罪名”而不告状??更何况王源被迫害入狱,本就是屈辱,还有人故意往他和他家人的伤口上撒盐!此次王源又被收押入监,有人竟用“二进宫”这样的话来挖苦他!各位官老爷!长点儿人心吧!这都是拜你们这些手握法律大权、制造冤假错案的官爷们所赐!!!更为气人的是:前几年渭津镇有人家被盗,王源及王源父母家竟成了警察们经常光顾的地方!(后被王源那要强了一辈子、教子极严的母亲痛斥了一番才悻然离开!)事怕颠,理怕翻!这事儿往你们头上摊一摊,看你们喊不喊屈,叫不叫冤!别说是个爷们,就是个娘们,也无法咽下这口气不是吗???这16年的酸咸苦辣不求你们同情,但你们总不该还要为此来报复我们家吧?!和谐社会,求求你们大度一点吧!中国司法界的形象已经被像你们这些个别人践踏得够呛了!

  最后,送给你们几首小诗:

     知古以鉴今,正道是非分,
     国耻民不忘,富国要强民!
     革命征程苦,为民谋幸福,
     警民鱼水亲,别忘百姓恩!!!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王源前一个冤案的昭雪,也应该给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人一个警示了:别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害人如害己!现在国家有错案责任追究制!!!王源只不过是个窝囊得不能再窝囊的小老百姓而已,已经被你们害得够呛了!一直替他打官司的人是他现已年迈的父母!羸(lei:病弱)老不堪的小老百姓,不值得你们再陷害下去了!他们已经被你们害得处在社会最底层了!!!如果你们还不解恨,就把我们一家人都拉去弄死吧!)

  再送无题诗一首:

     多见贪官少见廉,司法腐败是根源!
     执法犯法不严惩,百姓何日见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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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属李春霞一家十六口申请赴台湾政治避难



尊敬的台湾陆委会主委、高雄市市长:

  我叫李春霞,女,1973年3月4日生, 我爷爷李淼、奶奶王惠卿、姑姑李清美和叔叔李振宇均系高雄市居民。我姑父还系军中少校,因我公爹一家长期被吉林公检法部门报复、打压以致全家无法生存,现特向台湾大陆事务委员会(陆委会)和高雄市政府申请政治避难。

  1994年,我老公的二哥王元被错误地牵连了一起所谓的“交通肇事”案,该案历经16年,全家人前赴后继无数次进京,吉林基层法院与吉林省高院累计13份判决书与裁定书,后经吉林省高院的批示重审,王元于2009年9月终获无罪判决。

  在错误的、漫长的羁押过程中,王元遭受了太多的侮辱与殴打,身体多处陈旧性创伤、脑部陈旧性积水,王元的营运车辆也被扣押至报废,兄弟姊妹五人中的三人因投入过多精力为此冤案奔走呼号而导致婚姻破裂,全家人中多人因上访而多次被拘留……王元虽然得到国家赔偿,但制造冤案及一味维护错案的相关责任人却一个都没被追究!!!那个所谓的“交通肇事案”的真正元凶至今无人追查!一起害得我婆家几乎家破人亡的冤案,现在就这样不了了之……

  2006年,我的大伯哥王泰因给朋友帮忙,参与一次矿产纠纷,在双方群殴中,王泰夺郑连印的刀并刺中了郑连印的肩部,刀尖刺破了郑连印的左肺叶部上缘,后因抢救不及时,郑连印失血性休克死亡。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王泰无期徒刑,同案几个被告人均以〝判决过重〞为由不服上诉至吉林省高院。此后,吉林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该案重审过程中王泰家人凑钱赔偿了受害人家属,受害人家属也表示了谅解。然而,在王泰家人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并要求法庭轻判的情况下,辽源中院重审后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泰死刑。王泰不服,以只有伤害的故意而没有杀人的故意为由提出上诉,吉林省高院二审仍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只是将死刑改判为死缓。

  在我因大哥事向陆委会求助期间,(台属吉林冤案申请台湾异地审理),我二哥王元又被当地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之名刑拘至今不放,我二哥的沙场证件齐全,又在承包前交清了所有费用,当地检察院这样做分明是把我全家往死路上逼,是对我二哥之前冤案平反进行打击报复,我们一家历经十六年一个冤案接一个冤案,现已经被吉林公检法部门逼得走投无路,吉林公检法的这种做法不仅给我、也给我们全家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故以台属的身份特向台湾陆委会主委、高雄市市长提请政治避难。也请救我二哥大哥于水火中。

  我爷爷李淼和台湾著名作家柏杨曾一起参加军事干部训练班培训,1949年到台湾后我爷爷任新竹县中学教务主任,还曾收留过柏杨,这在柏杨的回忆录中均有记载。现在我的爷爷李淼、奶奶王惠卿、姑姑李清美和叔叔李振宇均为高雄市居民,在历经一次次的诉冤无门却屡遭打击后,我们对吉林省公检法的做法已经彻底绝望,我们全家也身心憔悴、疲惫不堪,我们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离开这块给我们一家造成一辈子伤痛的地方,到姑姑、叔叔、的身边,和他们一起享受人间亲情!

  因此,我谨向台湾陆委会、高雄市政府提出政治避难的请求,望尽快批准为盼!

申请人:李春霞(18603902129)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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