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悖论

  当前,改革已从“效率优先”的积累阶段进入了“公平优先”的二次分配阶段,但“先富带后富”的手段无法落实,“公平优先”的目标也就无法实现,而且还走向了贫富差距拉大和社会矛盾频发的危局。原因一是后人在整体能力和权威上处于持续弱化状态,意志力和执行力不足;二是部份难题体制自身无法解决,但社会发展又迫切需要这种转变,这就是改革悖论。避重就轻,回避一切老大难问题,让一些主要涉及体制性的难题“留待后人解决”,必然无法超越自我,这是体制死结。

  改革是发生在人治社会中的一场社会改良运动,它需要由上而下的精英主导和推动。如今改革动力的缺失,就是因为“顶层设计”出了故障和内伤,而周期性的经济轮回也时不待我地赶来考验改革的抗抵力。显然,在内外交困的双重打击面前,经济大局远不如十年前的繁荣景象,“世界工厂”的嘉年华过后,剩下的只是一幅空空如野的残破山河,“拉美化”的冠喻一直让人不爽,但这顶帽子,却也并非任何一个难以为继的后发国家人人都能享有。此时,是继续摸石头,还是直接跨上桥头?

  如果说,改革初期没有经验需要探索,尚可,但现在已有“中国模式”自喻,显然已无“摸”的理由;如果说,二百多年前第一批过河的国家没有模版而不得不是摸石头,那么二百多年后100多个国家多已从桥上走过,或乘坐渡船过,没有谁傻乎乎地放着现成的桥不走,非要下水去摸石头。有桥不走,有船不坐,为什么要摸着石头过河?“因为有人是不想过河的,因为过河意味着失去特权、失去既得的并持续扩大着的利益,失去一言九鼎的地位和前呼后拥的感觉,失去为子孙后代安排的权力和影响力。所以一定会千方百计地阻挠或延缓过河。在民众强烈的过河愿望面前,坚持不过河无法交待,于是磨磨蹭蹭拖延过河或者把过河引向歧路。”

  摸石头本来是过河的手段之一,现在却有意无意变成唯一选择,变成拒绝过河的挡箭牌。人们不仅要问:难道一定要把水里的鱼全部摸完了,才能停止?难道混水摸鱼,才是真实目的?当然,历史已无数次证明,这种拖延战术决非智慧设计,而是自毁江山。


改良与革命

  放大历史的视角,我们发现在农耕文明时代和自然经济条件下,社会、人和生产力组成三位一体的稳定结构,由历史长期沉积而成,互为因果,牢不可破。当今中国仍处在从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大转型的过程中,至于算不算已经到了后期,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特别是一些量化指标无法统一,所以具体时间不好确定。中国的改革具有改良的普遍特征,虽然没有“出大事”但可能“出大事”,这与《旧制度与大革命》所担心的“有时越积极改革,可能越容易出现意外变局,甚至引发革命”的理论看似相悖,实际上是出现了“中国特色”:中国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强化版本:它既有未曾开化的民众做为社会安定的基础,也有与之配套的高度管制的政体框架,还有落后的生产力模式。这就是马克思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

  但是,当历史进入工业文明和机器时代,特别是航海时代和海洋文明的崛起,让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和生产力水平相形见拙。后来的事实证明,只要打破三极中的任何一极,就将面临系统性和结构性崩盘。鸦片战争,是对整体结构的冲击,辛亥革命,是对上层结构的冲击,共产革命,则对下层结构和传统文化进行了全面彻底的颠覆性洗礼。虽然共产革命革掉了传统,也建立起刚性的革命体制,但这场暴风骤雨并不能与中国社会需要的良性转型实现契合,没有成功重塑中国未来发展所需的体制、市场、私产结构,更没有赋于曾经承诺的民主和自由,所以这是一场不完整的革命。革命的不完整必然导致畸形的后果,于是在经历了短短27年之后,即无活持续,新的变革被迫开始。

  高压的社会体制和强权主导是关键因素,在一些威权但相对开明的“新加坡”模式国家中更容易取得成功,在中国,同样如此。改革初邓小平向李光耀学习取经,很说明问题。但中国强大的传统和地位特征,又使得后续发展与新加坡模式分道扬镳,更多地回归变异了的传统。有时候人算不如天算,当互联网出现并走向成熟后,社会格局出现了新变化,中国又面临信息时代二次变革的挑战。此时,不论改或不改,都有可能出现新变局,未来已非人力可阻。

  改革,说到底是因社会分配不公,经过时间积累出现某种压力和危机时,执政团队不得不自我变革和向社会妥协让利的过程。及时和明智的改革,会在社会上下阶层利益落差并不十分巨大时进行,而落后和愚顽的改革,则是在社会危机的重重压迫之下,十分被动地被倒逼进行。但无论哪种改革,只要还能抢在革命爆发的前面,总归是有效的。

  “判断一个政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并不需要做民调,也不必等到这个国家响起枪声,根据现代政治的指标性参数就够了:不选举的政权,就没有合法性,也就不会稳定。人民天生是需要权力的,所以不选举的政权必定需要用暴力去维护;人民天生是反对暴力的,所以政权的暴力就会和反抗的暴力竞争,并在竞争中升级而破坏稳定。在现代社会,专制政权没有合法性(或正当性)。既然宣称权力属于全体人民,那么,未经公民正式而且定期授权的统治者都是非法的。”一个不是经过民选程序且天然缺失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权力,必须经过后期的执政合法性来弥补。就现实境况而言,不论是卢麒元们“明朝灭亡对中国政改的警示”,还是对《旧制度与大革命》“政随改危”的官方解读,无非在改革与危机面前,皆选择了“稳定压倒一切”的惯有思路,却忽视了一条不变的真理:只有“改”才是挽救危机的唯一出路,不改,则没有出路。

2012-10-4初稿
2013-12-20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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