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2015年9月中旬中共釋放出新一輪改革的信號,這一輪的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以管資本為主體的資本授權經營管制。如果鞭擗進裏的進行分析,我們不難發現,這次改革只是中共一次重新劃分地方與中央經濟利益的手段,其根本目的只是借改革之名來穩固中共的統治,所謂改革,從來都是一場通過經濟權利有限恢覆為手段,達到穩定中共統治的目的。下面,我們從一個全新的視角,從中共改革歷史揭開借改革之名的經濟覆權本質。

  對於改革開放(Chinese economic reform),大陸官方的說法是“中國實行的對內改革、對外開放的政策,改革開放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同時宣稱改革開放的實質是要“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提高綜合國力,進一步解放人民思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但是,實際情況卻是如何?

  我們首先要從人類文明的發展條分縷析,看看中共所宣揚的改革開放,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一、從經濟層面看

  自原始社會開始,人類就有了擁有私人生產資料(如石斧、弓箭、繩索、漁網等)的權力,隨後有多余的私人財產(如食物、衣服)之後,全世界人類就都開始自發地進行商品交換。這種被天然賦予的商品交換的權力,從誕生之時起至今人們從未喪失過。當然了,赤色國家除外。

  毛氏,把蘇聯那一套所謂的“計劃經濟”搬到中國,這其實就是一種配給供應的社會財富分配手段。從1953年開始實行的國有化改造直到1956年才基本結束,持續了整整四年,這種暴力搶奪中國社會的私有財產的做法,使得大陸社會的國民從此失去了生產資料,也喪失了自由生產、自由進行商品交換的一切條件。此後人民幣以及各種票證,不再具有完整意義上的貨幣特征,它只是勞動小時和配給憑證的代表。由此更引發了社會生產力下降、社會財富分配不公平,以及無可避免的社會動蕩。

  由於中共內部權力鬥爭,從1957開始的大饑荒、四清運動、文化大革命一直到毛氏死亡,整個中國社會經濟幾乎崩潰。鄧氏在1978年開始掀起的改革開放,經濟層面看,拋開一切空洞的口號,也就是恢覆了大陸國民的經濟權利,自原始社會人類就擁有的權利——“個人可以擁有生產資料、商品交易合法化”。但令人感到荒謬的是,明明是恢覆了人們本來就該擁有的權力,卻被中共大肆宣揚成了不世之功。

  二、改革開放的兩個階段

  1.第一個階段:

  (1)在農村實施土地承包。這本是中共1949建政前就承諾分給農民的土體,過了30年後才以承包的方式再拿到農民手中。

  (2)在城鄉逐步允許個體工商戶在有限的自由市場上進行商品交換。當然,很多利益巨大的行業依然控制在國家體制手中,比如:石油、電力、煙草等。

  即便如此,勤勞的中國人也迸發出了極大的創造性和勞動熱情,在短短10年內,中國的經濟增長取得了巨大的進步。

  因此我們稱為:有限的經濟權利恢覆。

  上表:1980-2010年中國大陸GDP列表(按國際匯率換算成美元),取自世界銀行數據庫

  (註釋:因為中國大陸實行匯率管制,80年代中期人民幣曾大幅貶值,所以1986年GDP換算成美元時候數值出現下降現象)

  2.第二階段:

  國家層面,1992年鄧氏南巡前後,掀起一波國資重組的浪潮。此次機構“改革”,裁撤改組了以前的若幹部委,如:煤炭工業部、石油工業部、核工業部、國家輕工業局、紡織工業部…..這些所謂部門裁撤改組,其本質是在立法不健全的情況下,將大量的國有資產轉移到了個人手中。這些個人,當然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僚,經過這樣對龐大資產的瓜分,一批官員及家屬迅速暴富。

  恢覆了對外正常貿易的門檻後,中共特權階層對民眾的盤剝,實際上從以前吃特供、住大面積房子的級別待遇腐敗,陡然上升到了向國外轉移巨額財富,通過離岸公司對國內進行敲骨吸髓。然後再通過移民、轉移財富,來享受在國內盤剝的成果。

  節選紅色家族所控制的行業(2014年數據)

  三、綜合解析

  改革開放,從政治、經濟角度上連貫起來解讀,能夠得出如是結論:1949年以後,經過各次運動特別文化大革命後,中共在大陸的整個政權體系面臨分崩離析的局面,使鄧氏不得已恢覆了國民本來就應該有的經濟權利(私人擁有生產資料、可以進行有限的商品交換),以此來獲得國民的支持,從而使中共在大陸岌岌可危的統治得到了延續。這裏,我稱為49年之後經濟權利的恢覆,簡稱:經濟覆權。相比於前蘇聯及東歐各國,都是在國內經濟崩潰的情況下導致政權崩盤,中共成功地延續了他們在大陸的統治時間。在此之後,中共變本加厲地從經濟覆權所帶來的經濟增長中,獲得了更加巨大的利益。據此,我們可以明白,經濟覆權,只是鄧氏不得已而為之的軟性維穩手段之一,任何觸碰到他們統治底線的人和事必將遭到消滅,譬如“六四”、“法輪功”、乃至如今的各種維權事件。

  我們應該明確的一點是,在部分經濟權利得到恢覆後的中國,社會能得到空前發展,並非中共所恩賜,這些原本就是每一個國民的天賦人權之一。我們在這片土地辛苦勞作,上天所賦予的無上權利,卻被人為地剝奪了。時至今日,世界人權公約裏提到的各種權利,包括“自由遷徙、自由生育、享有同等醫療、教育權利、言論自由、安全得到保障等等”,在中國大陸,卻依然沒有得到實施。

  撰寫此文,是希望大家能從根本層面認知所謂“改革開放”的本質,中共還欠大陸國民若幹權利沒有履行,不要因為可以通過自己勞動吃口飽飯,有個遮風避雨之所,就忘卻了作為“人”,所本該擁有的權利。

  或許若幹年後,當人們評議改革開放的時候會采用這樣的語言來進行描述:改革開放,是為維護和延長當局的統治,采取“經濟覆權”來達到軟性維穩目的的政治行為。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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