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解放”以前,民间——至少四川民间,没有“地主”这个词语;那时对乡村中拥有一定土地和社会地位的人称为“乡绅”或“绅良”。所以,地主是共产党的产品,而乡绅则是传统社会的产物。两者似是而实异。
党的地主
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的,是推翻“三座大山”,即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其中的封建主义,就是指地主阶级。
毛泽东说过:“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都要先造舆论。”为了打倒地主,当然要把地主“打扮”成凶狠残暴、十恶不赦的敌人,从而制造阶级仇恨提高群众“觉悟”,找出一千条、一万条理由去打倒它消灭它,而不管真实的地主是不是这个个样子。为此,共产党调动了一切宣传舆论工具,制造出大量人神共愤的地主形象,广为宣传家喻户晓。最著名、也是共产党最“理想”的地主,是《收租院》中的刘文采,《白毛女》中的黄世仁,《红色娘子军》中的南霸天,《半夜鸡叫》中的周剥皮。
这些被制造出来的地主有如下的特点:
一、霸占田地,巧取豪夺。共产党认为地主所有的土地都是从农民手中抢夺霸占,或者用欺骗、高利贷等手段从农民手中夺取来的。正如电影《洪湖赤卫队》中的唱词:“彭霸天,丧天良!霸占田地抢占茅房……”
二、欺压百姓,无恶不作。党的地主往往集官僚、恶霸、军阀、土匪、反动会道门于一身,他们逞强称霸,横行乡里,欺压百姓,鱼肉乡民、无恶不作。例如刘文采的庄园内就有刑具室、行刑室、水牢等设施,可以任意逮捕、刑讯、关押佃户。南霸天、彭霸天都勾结官府,拥兵自重、称霸一方、仇视革命、围剿红军。至于强奸民女,纵奴行凶、估吃霸赊、欺行霸市……等等,则是地主的“共性”。
三、贪得无厌,残酷剥削。地主都是不劳而获的寄生虫、吸血鬼。他们不种地不做工,却坐收地租,役使佃户,剥削农民;还放高利贷,使农民倾家荡产……例如《白毛女》中的黄世仁用高利贷逼迫杨伯劳,《半夜鸡叫》中的周剥皮,剥削长工的手段刻薄卑鄙没有人性。所有地主都是靠剥削农民起家的。地主的发家史上就是血淋淋的剥削史。
四、骄奢淫逸,腐化堕落。地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他们穿的是绫罗绸缎,戴的是珠宝玉器,吃的是山珍海味,住的是高楼大厦。地主都是妻妾成群,荒淫无度;还吸食鸦片,嗜赌嫖娼,过着极其腐化堕落的生活。
总之,党的地主都是有百恶而无一善,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妖魔鬼怪。地主,就是罪恶的代名词、同义语。
虽然“我党”加工制作成刘文采等“完美”的地主形象,而且批量生产,贱价上市,几十年畅销无阻,对亿万百姓进行洗脑颠倒是非功劳巨大,但随着民众觉悟的提高,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真相渐次揭露。现在,在网络中出现在的,绝对不是党文化中的地主。大量的事实把颠倒了的是非重新颠倒过来,使群众知道了许多真相。例如刘文采并不是“我党”打扮的那么可怖,刑具室、行刑室、水牢之类骇人听闻的东西根本不存在,而是精心“创造”的仇恨教育。刘文采被当地百姓称做刘善人,有修渠、办学、修路、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显著功劳,至今令人难忘。南霸天的原形张鸿犹,晚清贡生,开明进步,几代人以教书为职业,对社会多有贡献。周剥皮原名周春富,是个勤劳节俭的好人,对佃户对长工极为善良,可惜无端地被那位没有良心的部队作家给毁了。至于御用文人在延安窑洞中凭空捏造出来的黄世仁,则根本不存在,现实生活中也难找到如此“丰满”的地主形象……
共产党善于造神。它造了两尊神,一尊是“正神”,那就是大救星毛泽东;一尊是“恶煞”,那就是地主。只不过随着真相的揭露,民智渐开,知道这尊“正神”原来是个极权、专制、残暴、伪善、权谋、嗜血、荒淫……的大暴君。而这尊“恶煞”,倒是乡村社会中的正能量。
乡绅——农耕社会的精英
社会的发展,总是让那些精明强干、勤劳节俭的人积累较多的知识和社会财富,于是就在传统的农耕社会形成了乡绅这个精英阶层。这个阶层有以下的特点和作用:
一、拥有土地而来路正当,出租土地而租金合理。乡绅的土地大约来源二种途径:一是继承遗产,二是购买所得;购买的资金或做官所得,或经商所赚,或勤劳所积。都来自正道,都为当时法律所允许。说地主抢夺霸占农民的土地,无任何事实根据,而且为任何私有社会所绝不允许。这种论调,只不过是一个强大政权对公民的栽赃而已。
既然乡绅占有的土地来源正当,那么出租土地收取租金也合理合法。租金多少由主佃双方自由协商达成协议,形成契约,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互相选择基础之上,与政治压迫毫无关系。把乡绅出租土地,收取地租认定为政治压迫,十分荒谬。
租金到底有多少?是否“残酷剥削”?根据笔者的了解,在故乡川南农村,凡租佃水田者,在租佃协商时根据田地的常年产量,一般为5:5对开,即主佃双方各得一半;如果丰收,业主并不任意加租;灾年歉收,经过协商业主也可酌减。这是指主产物水稻而言,旱地上的产物如薯类、杂粮等是不计租金的,归佃户所有;山上的柴薪佃户也可自由取用也不计租金。还应说明,乡绅收租以后还有完粮纳税的任务,而佃户只向主人交地租,并不向政府上交公粮。这样算下来,佃户实际所得超过乡绅,这种情况与学者高王凌在《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一书中的论述一致。如果租佃的是旱地,租金常为4,6开或3,7开,即乡绅得4成或3成而让佃户多得一些;在一些偏远的瘠地,乡绅让利还要多一些,基本上是象征性收一点。特别是那些拥有田地较多的乡绅,对于佃户十分宽容,并不在斗升之上计较。说“地主残酷剥削”,是一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恶意宣传,并不是实事求是、严谨的学术研讨。说“地主的残酷剥削激起农民揭竿而起”更是无稽之谈,历来都说“官逼民反”,哪听说“绅逼民反”的?乡绅与佃户之间的矛盾纯系个案,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大可不必提着脑袋去“揭竿”。
另外还要指出,当时中国总体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财富不多,即便是乡绅,收入也十分微薄,远远不能与现今一个普通公务员相比。他们必须勤劳耕作,克勤克俭,精打细算才能维持并不富裕的生活。这样的地主,怎能把山珍海味、绫罗绸缎安排在他的日常生活中去?即使有这样的地主,只怕比大熊猫还要稀少。把乡绅的生活都说成奢侈腐化,如果不是无知,就是恶意。
如果把乡绅对佃户的“剥削”与毛泽东对农民的榨取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回想在毛泽东统治下的合作化、公社化时期,农民变成公有制土地上的农奴而没有生产积极性,粮食生产本来就少,每年都要交公粮、交统购、卖“余粮”、卖“爱国粮”,然后生产队的储备粮、公益金、公积金……把一切搜刮完毕之后,分到农民手中的不过每人1、2百斤粮食、3、4百斤红苕。这还是“丰年”。如果遇到大跃进那样的年代,就只能是饿殍盈野!虽然后来农村进行了改革,但直到2000年湖北省监利县李昌平给国务院总理朱容基的信,还称农民“负担如泰山,盲流如洪水,债台如珠峰,干部如蝗虫,责任制如枷锁,政策如谎言,假话如真理”。究竟谁残酷剥削,不是再清楚不过了吗?
二、有较高的文化教养、道德水准和社会声誉。乡绅一般都受着儒家思想的熏陶,忠孝仁爱礼仪廉耻这些伦理道德,是乡绅们的基本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所以乡绅一般都比较温和、理性、谦让、守法、宽厚、仁慈,在乡民中享有较高威信。何况在当时的农村,善恶报应、生死轮回之类的思想还有广泛的社会认同,任何人,包括乡绅在内,都不会也不敢做出超出人性底线的恶行。生存在这种文化环境中的乡绅,其基本特征是“性善”而非“性恶”。
传统社会是封闭自锁的熟人社会。同住一个村子的多是同姓宗族、亲戚故旧、邻里乡亲,他们以亲情、乡情聚集成一个彼此之间知根知底,诚实友善,和睦相处的联合体,相互之间绝少欺诈、瞒骗之类的恶行;即使有感情冲突,也会碍于情面隐忍不发。如果有人敢于撕破脸面骄纵拔扈横行霸道坑蒙拐骗,既会受到乡亲父老一致谴责,更会受到宗族长辈的申斥制止。熟人社会对于非理性的行为有很强的防御抵制能力。把乡绅描绘成十恶不赦的妖魔鬼怪,违背了基本的社会历史常识。
三、是社会的凝聚力和治理者。任何社会都需要凝聚力。现代社会以政党为核心凝聚社会力量。中国传统乡村没有政党政治。因此,乡村社会的凝聚力自然地落到享有一定公信力的乡绅头上。乡绅中的德高望众者常常被推选为族长、村长而维系乡村的正常社会秩序。在我国古代社会,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统治力量相对薄弱,官府设置一般到县为止,有“政权不下县”的说法。在广袤的乡村,其实是由乡绅代为治理的。进入民国以后,虽然有区乡保甲等行政建制,但是行政力量也薄弱,起作用的仍然是乡绅。这种乡绅治乡的现象,是我国数千年农耕文明的产物。
乡绅对于乡村社会的治理,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个领域,如政府与百姓之间政情下达、民情上传、社会治安、修桥补路、扶危济困、文化娱乐、办学兴教、调解纠纷……等等。尤其是异族入侵民族危亡的时候,乡绅往往是抗敌的中坚。例如在伟大的抗日卫国战争中,无论是后方还是敌后的广阔乡村,不少乡绅毁家纾难、送子杀敌。至于动员民众抗日、筹粮、筹款、征集兵源、救济难民、抚恤阵亡将士家属……等等,则主要通过乡绅的代表——乡、保长来进行。抗日卫国战争浸透着乡保长们的心血。但是被“解放”后,乡保长们几乎无一幸免地惨遭屠杀!而他们的功绩随即灰飞烟灭。
四、文化传承与乡村建设。如前所述,我国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中的传承,是乡绅的功劳。乡绅们通过私塾——这种极具中国传统特色的办学形式,来阐释儒家精义,弘扬儒家精神,规范乡民行为。不少乡绅是孔孟之道的饱学之士(如前面提到的张鸿犹),他们或者自己开馆授徒,或者延师教学。正是因为有儒家正统思想的广泛传播,才维持了乡村社会的长治久安、稳定、和谐。
进入现代社会以后,西学渐进思想启蒙。乡绅中的先进分子或他们的子女外出求学,学成之后报效乡梓,一些人从事社会活动宣传民主共和;一些人创办学校传播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启迪民智;一些人践行实业救国,创建工厂、农场传播先进科学技术……如我国著名的农业经济学家、乡绅董时进先生不但自己亲自创办农场,还提出建立美国式农场的农业改良之路。吾乡乡绅吕志谦先生创办叙永县私立护国中学为社会培养人才;还将自家的土地建成农场传播现代农业技术,功垂史册。还有更多的乡绅参与梁漱溟先生、晏阳初先生倡导的乡村建设、贫民教育而推动乡村社会的发展。只可惜他们的历史功绩,因为一顶罪恶的地主帽子而湮没无闻。
历史证明,乡绅不仅能够传承优秀文化,还能自我更新。他们是农村社会的改良者,致富的带头人,社会前进的推动力。
消灭乡绅后的恶果
首先,消灭乡绅,也消灭了乡村社会中的知识精英和传统文明,政治上的愚民化、暴力化、野蛮化不可避免。从此,中国乡村进入了一个既不讲仁爱信义,也不讲科学真理;既不谈天地良心,也不分是非曲直;既无道德操守,也无精神信仰的时代。广大的“革命主力军”们,成为无知无畏、善恶不分、蠢智难辨的阶级斗争工具。他们对于“阶级敌人”随意打杀,残暴无比而无所顾忌;他们肆意掠夺、瓜分乡绅财物而不受良心谴责;他们对于乡情、族情、亲情、人情可以视而不见,在“革命”的名义下任意撕裂人性而毫不自责……回忆一下土改运动中那些对于乡绅血肉横飞的暴行,除了捆绑吊打这些已经极其残忍之外,还有点天灯、背火背篼、割乳房、用玉米芯通阴道……等等闻所未闻、卑鄙无耻、丧尽天良的酷刑,是何等血腥!
可惜这些暴行不是乡绅的专利。不数年,在集体化、大跃进、公社化和公共食堂年代,那些曾经用暴力消灭乡绅的“革命主力军”们,也享受了暴力的轮回:被捆绑、鞭打、饿饭、进劳改队、劳教队……直到被打死、饿死。又过了几年,到了文化革命,那些原来残害乡绅的干部又成了走资派,同样被捆绑、吊打、戴高帽子游街、坐喷气式、坐牢、直到被整死……消灭乡绅以后,中国农村进入了最野蛮、最残暴、最黑暗的时代。
其次,消灭乡绅,土地公有,使农业的发展迷失了方向。共产党消灭乡绅是为了消灭土地私有。土改后农民从乡绅手中夺得的土地,很快又被共产党夺走。农民并没有成为土地的主人,反而成为公有制土地上的奴隶;在土地上种什么,种多少,怎样种,株行距多少……等等纯技术问题都得听从党委书记的统一指挥。这种耕作方式,倒退到奴隶社会的井田制时代。在这样的经营模式下,农民没有起码的主动性积极性;再加上统购统销、合作化、公共食堂、公社化、农业学大寨……一个接一个的坑农害农运动,造成农业生产的大破坏、大倒退,农业生产力极其低下,农民生活极其悲苦,农业发展陷入绝境,还强迫农民“割资本主义尾巴”。改革开放后虽然作了一些调整,但土地所有权这个根本问题没有解决,“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三农”问题,直到今天仍然困扰着共产党。消灭乡绅的后果,至今仍然难以消除。(2014年4月22日完稿,2015年7月3日定稿)
編者按:本刊所發表文章均不代表本刊觀點;本刊鼓勵各種正反意見熱烈爭鳴。
《公民议报》首发,转载请注明:文章来自公民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