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平
人们普遍感到惊奇,不是首都北京,也不是国际性大都市上海,而是处于中国西南一隅的重庆市,它的政府3月27日公布一项新的法规,凡是使用网路“翻牆”工具收看海外媒体的公民,一旦发现,将被警告,训诫,或处以罚款,如果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近日重庆市公安机关网路监管行政处颁发的一项法规的主要内容,由于它与宪法和刑法存在很大的矛盾,并进一步扩大了公安人员的执法权,压缩了公民的自由空间,給人们一种时光倒流,重回文革的感觉,故引起海内外媒体关注和批评。
此前,不论中国的“网控长城”多么宏大,总有一些懂得电脑技术的网络高手,可以通过工具“翻墙”收看海外自由媒体,并把一些批评中国政府的消息,进一步传播,尽管各地的网络警察,也暗中掌控一部份敏感人士名单,但因法不责众,而不予追究,这是多年来社会发生的比较宽松的好迹象,但重庆市政府,却开历史倒车,走“文革”前惩处“偷听敌台”人员的老路,把“翻墙”视为违规犯法,令人惊奇,究其原因,一是近年来,重庆自“薄王”事件之后,一直为舆论焦点,海外网站有大量的不利于重庆官方的言论,特别是有关黄奇帆等人以权谋私,贪腐枉法的报道较多,而薄王虽倒,其大量余党还盘踞在官场要位,他们要不惜任何代价,打压言论,剥夺民众的知情权;二是,由于媒体封闭,老百姓不明真相,薄王倒台后,原先紧跟薄王徇私枉法的公检法司人员还在,一些遭受“黑打”的民企老板和家人,不断申诉,却被冷处理,他们越来越多地受到海外有关言论的鼓舞,有人甚至直接到海外喊冤,这使重庆政府十分恐慌,尤其是中共19大召开前夕,重庆地方的贪官庸官,害怕失去官职,故采取“掩耳盗铃”的办法自保。
但是,为了遮人耳目,给外界一种内容宽泛,执法公平,出于公心的假象,这次修订后的新规定,也有一些针对黄色网站的内容,比如,有一些人转播海外某些成人网络视频或图片赚钱,等等,法规指出,对于初次“翻墙”违法的人,如果不以盈利为目的,会面临停止使用网路、给予警告的处分;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违法所得在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责令停止使用网路,给予警告,同时没收违法所得,至于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责令停止使用网路、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但更主要的问题,不在“成人网站”,而是政治新闻,重庆警方要千方百计地保护薄王余党的自身利益,他们想要人们立即遗忘2008年至2012年的“唱红打黑,抢钱买官”运动,忘记“091专案组”,忘记被包装和虚构成“黑社会”的640个民企,忘记冤死和关进监狱的数以千计的公民,忘记有关彭治民,黎强,陈明亮,樊奇航,李修武等“黑老大”的故事。
的确,很多人已淡忘,薄王带领公检法联合专案组,多达270个,人员7000余人,他们随意给民企老板强加“黑帽子”,不等法院判决,就肆意抢劫,扣压,侵吞了数以百亿的财产,其中有的是现金,多达数以千万计,由于有很多嫌犯关押在看守所以外的“打黑基地”,即,度假村,农家乐,小旅店,等等,比较分散,偏远,没有进入国库的大量现金,没有财务监管,被私分,挪用,挥霍,不仅王立军有责任,而且每个专案组的领导,都有程度不同的问题,他们担心有关“抢钱运动”的真相被彻底披露,行政上要被处罚,经济上要退赔,有的还要坐牢,故此,对海外要求平反重庆冤假错案的言论视为洪水猛兽,必禁之而后快。因此,重庆“薄王”余党猖狂反扑,规定“翻墙”有罪,不足为奇。
当然,中国政府加强对网路翻牆工具的限制和打压,是一种普遍现象,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年1月曾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路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其规定,未经上级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网路“翻牆”工具展开跨境经营。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后极权时代”的统治,只不过重庆形势更加严峻而已,毫无疑问,重庆此项法规不可能不请示上级而出笼,有可能先是地方试点后,等条件成熟,它再推向全国,如果那样,整个中国就成了“二次文革”,向过去大步倒退,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因“翻墙”入狱,就像文革时,有不少人因偷听外台而被戴上“反革命”帽子坐牢,甚至处死,因此,不要小看这一地方法规的问世,重庆市公安机关网路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于2016年7月27日起就已经试行,如今正式搬上台面,是一个十分危险的路标,它表明,薄熙来当年所搞得“唱红打黑”,“二次文革”运动,代表社会上一批人的利益,还有一定的市场和相当大的欺骗性,薄熙来的幽灵还在重庆游荡,随时出来吃人的可能性,不能说不存在,最可怕的是,一条没有薄熙来的照样极左的路线,将把中国引向动乱与崩溃。
2017年3月31日于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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