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情报法出台标志着中共政府犯罪将合法化
五月花


    2017年5月1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官方网站上,悄然出现国家情报法(草案)征求意见。在这之前,中共已经出台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我们都知道到专制政权下的所谓情报部门,国家安全部门都是党的爪牙, 他们的最主要的任务既不是反恐,也不是收集危害国家安全的情报,而是做党的爪牙,走狗,收集个人信息然后以间谍,恐怖主义,危害国家安全的名义肃清异己。

    在一个正常的法治国家中,情报部门是往往是最低调的一个政府部门,他们既不承认任何事情,也不否认任何事情,虽然有一定的灰色地带,但是也不敢轻易触碰法律的红线,他们秘密做事,通常的普通人甚至很难察觉到他们的存在。但是在极权主义的国家中,就是另一番景象了,比如纳粹德国时期,国家安全部是由党卫军组成的,第一任部长就是臭名昭著的莱因哈德•海德里希,纳粹的国家安全部收集情报,更多的精力是为希特勒铲除异己,屠杀犹太人,在德国大肆搜捕所谓的纳粹的敌人。希特勒掌权几个月后,盖世太保的特工开始挨家挨户搜查希特勒的敌人。社会党员、共产党员、贸易联盟领导人以及其他发言反对纳粹党的人纷纷遭到逮捕,其中一些人被杀害。1933 年中,纳粹党成为德国唯一的政党,几乎所有反对纳粹政权的组织均已被消灭,德国的民主政治彻底消亡。东德的国家安全部(斯塔西),其办事处和下属机构更是遍布整个东德,斯塔西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监视东德的民众,主要是通过广泛庞大的情报员网络来收集民众方方面面的信息。斯塔西绝对服从东德共产党的决定,集秘密警察、情报侦察、甚至犯罪起诉和审判准备功能于一身。在东德国,没有一块空间是斯塔西不能接触的,斯塔西的标语是“我们无处不在”,至1989年,东德有约600万人被建立过秘密档案,超过东德总人口的1/3,所以斯塔西被认作当时世界上最有效率的情报和秘密警察机构之一。在中国国家情报法草案中,我们看到这样一句话,让我们不寒而栗:“中国将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分工协作、科学高效的国家情报体制”。

    中国的情报部门本来就拥有了几乎无限的权力,甚至可以任意暗杀他们想暗杀的各类人物,甚至能够跨越边界去泰国抓人,破坏一国两制去香港抓人,为什么现在还需要出台一部法律去装模作样的规范一种根本无法制约的权力?就是为了让政府犯罪合法化,经过改革开放的30多年,西方国家各种类型ngo在国内活动,外国的传教士在中国传教,这些对现在的中共政府来说都是潜在的威胁,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这类罪名已经被用烂,而且帽子扣的太大,难以让国际社会信服。中共做婊子又要立牌坊,怎么办?与时俱进,以国家安全,反间谍,反恐的名义进行的调查取证,最后再进行审判,一整套司法程序下来,有法律为依据,既能肃清异己,打压公民社会,又可以宣传自己是法治国家,减少西方国家对中共的抗议,将一切政府的犯罪都变成合法的行为。

    中国情报法的出台,可以说标志着中国由警察国家开始转向秘密警察国家,《1984》中所描述的国家可能再次在中国上演,科技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并没有很好的用来发展经济和教育,反而在共产党手里成为洗脑人民,监控人民的利器。正如盖世太保和斯塔西不能保住专制政权一样,即使中国情报法的出台,再多的秘密警察机构的设立,在世界文明民主潮流面前,也是不堪一击,更加无法守住中共的邪恶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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