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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709大抓捕开始,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拘押了数百名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本周四,维权律师周世锋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胡石根和翟岩民也在法庭接受了审理。胡石根被判7年半有期徒刑,翟岩民被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2016-8-5

现在中国经济已经进入全面衰退期,其根源是滥发货币和践踏法治。去年709对维权律师的大抓捕,就是践踏法治的明显表现。今年804大审判,则是向全中国宣布,法(8)临死(04),法治已经濒临死亡。最近发生的《炎黄春秋》事件也一样,说明中国法治濒临死亡。计划经济是公有制时代不要法治的经济,当中国抛弃计划经济企图实现市场经济时,践踏法治、践踏财产权的结果,就是经济的衰退和走向崩溃。

中国几千年历史,从来就没有法治。法治的核心是“限制政府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现行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了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明文规定了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这是一项人作为人的起码权利。游街示众,是为了摧残、剥夺人的尊严的手段,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国竟然让人在电视台违心地面对全国“认错悔罪”,这是更严重的摧残、剥夺人的尊严的手段。人的权利,包括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的自由,也包括不说自己不想说的话的自由。现在用电视台来强迫人面对全国,说自己不想说的话。这种对人格尊严的摧残,是史无前例的。
几千年人治的国家,要实现法治,不是提倡什么“君主立宪”、“党主立宪”或设计一部宪法就可以实现的。

宪法不是写出来的,而是在一个国家的土地上成长起来的。

今天的维权律师的维权行动和他们遭受的苦难,就是缔造中国法治的过程。实现法治,第一原则是要有效限制政府和凌驾于政府之上的党的权力,切实保障人民的权利,要使法治观念为每一个警察、每一个法官、每一个狱吏、每一个党官、每一个电视台主播、每一个人普遍接受,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并成为行为准则。中国无数电视连续剧在传播国民党和汪伪时期的监狱酷刑和种种摧残人格尊严的做法,在无形中给警察、狱吏、党官、法官、主播种下了一颗颗“坏种子”,时机一到就发芽了。

维权律师是缔造中国法治的中流砥柱。


转载自明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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