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曹三强牧师湖南人,在美国接受神学教育,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回到中国传福音、建教会、建学校、扶贫救灾近三十年。曹牧师在云南做福音工作时介入缅甸瓦邦的扶贫建学工作,于2017年从缅甸返回云南时以偷渡国境罪被捕。今年4月,他被云南省孟连县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个罪名,判处7年的有期徒刑。此案正在上诉。经家人允许,《议报》刊登国内基督徒请求为曹牧师祷告的呼吁书,评介曹牧师的文章以及律师会见笔记。恳请读者关注。

 

紧急代祷事项:曹三强牧师因越境获刑七年

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 淡淡

 

个人背景:

曹三强牧师生于湖南,在美国接受神学教育,曾对主说,如果能够出去读神学,一定回到中国传福音。尽管娶了美国太太,生了两个标致的儿子,始终不忘自己对神的承诺。这一生就在中国和美国之间辗转,大部分时间在中国服侍。为了服侍的方便,没有入美国籍。

 

服侍:

曹牧师参与教会服侍,同时在全国好些地区办了葡萄园学校,学习圣经,英文,希伯来文,学费都是免费。这种学校给很多基督徒孩子们带来了帮助,但是因为非正式,也常常遭受很多压力,或者就被迫关门。

 


 

2008年的汶川地震,曹牧师鼓励跟他学英语的学生们,向灾区群众捐钱捐物,并带领若干学生去地震现场帮助灾区震后救援。

2015年尼泊尔地震,曹牧师带领一些志同道合的基督徒自费去到灾区现场购买建筑材料为尼泊尔的受灾民众建造大量铁制简易房,让无数尼泊尔人民对中国人竖起大拇指,大大促进了中尼两国之间的民间友谊,荣耀归主!

 


 

2013年,曹牧师开始了缅北支教的活动,战火中的缅甸,常常传来平民被炸飞,在战争中逃难的人们,人们生活无着落,孩子更无法在合适的年龄受到该受的教育。曹牧师不畏艰险,几年时间,与同工们一道建立了16所学校。

精神风貌:

下面的诗是他对这几年生活的写照:

                   山头生活

                     曹牧师

 

霞光浮屏峰,公鸡急急鸣。

烂熳云海舞,凉风穿胶林。

山梦酣睡醒,炊烟袅袅侵。

晨祷声声脆,赞美达天庭。

 

挥锄黄土处,沙石变校庭

汗血交替滴,烈日本无情。

亲朋天涯远,孤寂泪抚琴。

使命不敢忘,灵果慰我心。

 

京城名车密,人人话雾霾。

名利色最好,转头一场灾。

佤山路险阻,星月低徘徊。

久违自由获,福音传小孩。

 

                                        2015年4月

 

济贫建校:

曹牧师在国内为贫困山区建了两所学校,一个在云南绿春,全额援建。第二是阳猛学校,是曹牧师在1999年为贵州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塘州乡阳猛村山区的孩子建的,这说明他从事教育扶贫已经近二十年了。


 

(注明:介绍说曹牧师是美籍华人,应该是错的,曹牧师没有入美国籍)

 

曹牧师撇家舍业到邻邦帮助建立16所学校可以容纳2000个孩子上学。曹牧师的善举得到了缅甸瓦邦政府的公开表扬:看链接: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9084449c0102w13k.html

 

这些学校的同工都是曹牧师从国内来的志愿者,在正常教学和学习中。但是,2017年3月5日,曹牧师在从缅北返回云南的途中被中国警方抓获。

判刑:

2018年4月,他被云南省孟连县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个罪名,判处7年的有期徒刑,关押在孟连看守所。

作出如此判决的,是中缅交接的云南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的法院,案号为:(2017)云0827刑初145。

 


 

这个罪状可以分两层:第一层次是非法“越境”,缅甸与云南的交界处,隔着一条河流,两边的居民称为边民,在当地办个边民证,可以自由出入,对于外省人,没有合法办理的制度。大家也就这么习惯地每天成百上千地过去过来。边防也没有正式的岗亭,查什么证件之类的工作。但偶尔也会有一些便衣警察。

第二层次是“组织他人越境”。组织谁呢?这些人都是与曹牧师多年来从中国进入缅甸边境与支教有关或者扶贫的慈善人士。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构成中,被告人须以牟利为目的,或者以走私、拐卖人口、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目的。

而根据此条文的判决书所列举的定罪证据,曹三强牧师没有任何的牟利行为,不存在牟利行为或动机。关于曹牧师与其他同工的关系,有位曹牧师的同工说:“至于说‘组织’倒是有点言过其实了。其实情况更像是当有些人看到了曹先生在缅北的一些工作情况和照片后,自己也生起了同样的悲悯心肠,也愿意效法善者的步伐,为有需要的人,提供自己力所能及的帮助。与其说是人为组织,倒不如说是正能量感染,更为贴切。”

我不是法学专业,在网上查了关于偷越国境的处罚:

 

 

理解:

曹牧师多年的行动,不是私下的,而是公开地,得到了海内外无数基督徒的支持和代祷。按国际法,这是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按佤邦法律,这些善举为维护佤邦社会的稳定,为战火中惊魂不定的孩子和大人们带来一线生机。

他自己的生活,朴实又朴实,有个学生写道:

 

我尊敬的曹老师

曹老师是我们的英语老师,我很尊敬他,敬佩他。

原因有二:其一、他属于免费教学,社会上有很多的英语培训机构收费都极其高昂,但是曹老师办的英语培训机构却是免费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曹老师的爱心,他白白的付出不求回报,无私奉献。

其二、他很重视我们学生人格的培养。他经常教导我们学生要勤俭节约,他要求别人时自己先做到。有一次他从外地坐长途火车回来,因为不舍得在火车上买饭吃,吃的一直是新疆的馕,回来后馕没有吃完,又继续带着馕乘车去另外一个城市。曹老师有条件享受优越的生活,但是他总是那么节约,他把节省下来的钱都用在缅甸那些难民身上。因着他对缅甸的捐助,缅甸老百姓非常感谢他,连缅甸政府也对我们曹老师非常敬重。

这就是我尊敬的老师——曹老师,希望人人都向他学习!

葡萄园同学:贾姊妹

 

昨天我读到贾同学对曹老师的回忆,突然想到有一次,他路过我们教会,发高烧,我叫他去看医生,他不去,就躺着难受,他说挺挺就过去了。可能也是节约钱吧。我当时看情况不妙,和另外一个姊妹买药,煮了稀饭给他,感谢神的保守,第二天很快恢复了。又可以继续作工了。

经常会收到曹牧师的群发邮件,每封都是在讲服侍的情况,需要代祷的事项。有次也讲了一件很惊险的事情,就是云南火车站发生砍杀事件时,他刚离开,他将车票拍下来给大家看到那个时间是如此接近。

曹牧师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人,他的性格让人很难看出他的年龄,最近判刑后才知道他近60岁了。

前段时间,80多岁的老母亲从湖南去孟连探望,因为曹牧师重新起诉,警方没有让亲人接见。现在请了基督徒律师,正在努力中,在今天上午的面谈中,曹牧师精神还好,律师转到了各方基督徒对他的问候。

 

盼望:

此文的目的,不在于控诉政府判断不公,不在于说曹牧师因为做了善事,就不该守法。因为公正与否,神都知道!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作为判断的依据。目的只在向主内的弟兄姊妹们表达:我们的肢体需要我们的代祷!这一事件需要我们的关注,需要我们为曹牧师的二审恳切求主施恩怜悯,也需要为他远在美国的妻子、儿子还有年迈的母亲,兄弟姊妹们代祷!愿神赐给他们足够的力量,帮助他们在这些痛苦的日子里靠主支撑下去。

即使曹牧师有罪,政府是神所设立的,也求神感动政府,给曹牧师公平公义和满有怜悯的审判——以爱和公义教化和感染这个道德沦丧的时代、恢复这个民族的凝聚力和在国际形象中展现中国是何等支持国人超越国界,服务邻邦的友好精神!

我们相信神的恩典和能力,我们期盼中国“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我们需要您的关注,为此事献上诚挚的代祷!愿神成就他的旨意!

我恳求您,读完转发出去,为几千名直接从曹牧师受益的孩子们,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让他们知道,很多不认识他们的叔叔阿姨们,在他们的老师遭受困苦时,曾施予了援手!

这不仅帮助他人,也激励我们,在同一时代,一同承受上帝所托付的使命,以基督的爱和人道主义精神为世人做见证!

在基督里感谢各位花时间阅读和分享!

 
 

被“组织偷越国边境罪”的牧师曹三强

 

雷志锋 湖南律师 基督徒

 

这几天,只要静下来,心里便有一种催逼,想要为那因福音的缘故被云南孟连县法院以“组织偷越国边境罪名”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的宣教士曹三强牧师写点什么。

 

我与曹三强牧师只有过一面之缘。曹牧师温文尔雅。那还是2014年的夏天,在香港的一次特会上,我第一次听到曹三强牧师介绍了他在云南边陲的福音事工。他播放了他在宣教地拍摄的一些相片,画面上,都是一些穿得很破烂,看起来非常穷困的孩子,曹牧师告诉我们,像在这些地方,到处都是这样的孩子,这些孩子从来没有听过福音,十分的渴望知识,连饭都很难吃饱,更没有零食和玩具;他们没有任何可供阅读的书本、没有课桌、没有校舍,也更没有可以教他们识字读书的老师。很多并不真正了解中国边境地区的人,以为中国到处都十分富有,处处都像北上广深。其实,在距离各种大大小小中心城市几十公里,甚至几里地的地方,却是另外的一番景象。在那里生活的居民的贫穷,宛若是另外一个世界。

 

他并没有过多介绍自己,只是号召有感动、有能力的弟兄姊妹,为那些需要的孩子邮寄些旧图书、衣服等物资。明显看出,他眼神里全是对这些穷困地方的孩子的爱和牵挂。那次的见面,他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和感动。因为,若是没有耶稣般的式样,很难会有人,对远在天边的一群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人,有着那样深的牵挂

 

当我再次听到他消息,是2018年4月,他被云南省孟连县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个罪名,判处7年的有期徒刑。原来,这么多年,他的脚踪,依然停留在他所牵挂的那些孩子们那里。但是,当局认定他所做的这一切,是有罪的。

 

作出如此判决的,是中缅交接的云南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的法院,案号为:(2017)云0827刑初145,但这完全是一份无法令人信服的判决。

 

一方面,这份判决名义上虽是云南孟连法院作出,但却明显是奉了上方的旨意。

 

这一时期,仅仅在云南省,就我所知道的,至少就有多起在省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的,专门针对特定宗教信仰群体(主要是“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体系外的基督徒)的系列打压行动。

 

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一是,公检法司统一行动,将原本在形式上互相监督的公安的侦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法院的审判三个程序,变成是一个程序。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了能用来定罪的条款有用外,其它的可能相反的制约完全不起作用;其二,明明是打压信仰群体为目的,但却故意避开并隐藏这样的目的,西双版纳、云县、凤庆、楚雄等地,全省统一抓捕了二百多名农村基督徒(最终定罪判刑了多达五十多名),但使用的却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所谓罪名。同样,判决书中所列明的所谓罪状,被认定邪教人员的所谓被告人,除了传扬福音,宣扬耶稣基督是救主以外,实在也没有其他任何破坏法律实施的所谓罪行,被法院当邪教书籍认定的,也多是如《荒漠甘泉》、《永恒在召唤》等传统主流基督教会所通用的辅助用书;其三,千方百计的多方阻扰被告人家属所委托的基督徒律师为他们辩护。我接受的凤庆、楚雄的基督徒当事人阿威各各、李云秀的案件,尽管案件不在一个县,背后似乎都有一双手在控制,所使用的套路都一样,一是将案件反复延期(直到找到各种理由,成功解除家属委托的基督徒律师)、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的警告要求退出、无故阻扰让律师无法见到当事人等经历。

 

曹牧师在当地扶贫宣教二十多年,他的一切工作,完完全全是在当局的掌握之下,如果真有违法,等不到现在。但是,现在想必顾不得那么多,就用了一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罪名来给他治罪。并且,这些案件都发生在中国家庭教会全面打压最严重的情况下。还是不是个案,一目了然。

   

第二方面,从法律上,孟连法院作出的(2017)云0827刑初145号刑事判决,明显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首先,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所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构成中,主观要件,一般要求构成此罪,被告人须以牟利为目的,或者以走私、拐卖人口、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目的。而即使根据该判决书所列举的定罪证据,曹三强牧师不仅没有任何的牟利行为,甚至,支教志愿者交通费,往往都是他替人垫付,何来所谓牟利;

 

其次,所谓越境的目的,是出于扶贫支教的善举,这些有辩方提交的,曹三强二十多年在当地建校、扶贫、支教的这些铁的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而这些行为,无论按国际、国内还是佤邦法律,都是善举、义举,只要是正常的人类,都不会违反常理而认为这些善举、义举会是违法的;

 

再次,所谓越境,其实不过是当地的佤族傣族拉祜族居民日常的通行方式。现突然却以当地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成千上万居民同样的过境方式,单单给曹三强牧师定罪并且如此重判,实乃有失常理。可以说,除了曹三强牧师,当地法院拿不出第二份这样的判决。

 

曹牧师案所谓组织偷越国边境案,实乃宗教迫害。

 

也许是因为近年的大面积拆除十字架、关闭家庭教会、抓捕基督徒等信仰逼迫案让人目不暇接;也许是因为宣教的工作性质,曹牧师做所的一切并不太为人所熟知,当曹三强牧师被云南方面,以这个明显的牵强附会的刑事罪名判刑时,应该完全足以震惊文明世界的事件,但却没有引起国际社会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曹牧师是美国永久居民,妻儿都生活在美国,如果不是因为福音缘故,一个即将年满60岁的人,又怎么可能舍弃妻儿,离开家园,到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去;如果不是爱着中国的缘故,又何须保留着这个不仅不会给他保护,反而成为一个获得司法管辖而给他治罪的中国国籍。

律师会见曹三强牧师简要记

 

    5月29日晚上,我们受孙瑾环女士委托,分别从贵阳市和厦门市,乘动车、飞机,又驾车到了边陲小县城孟连县。30日上午9:30,我们来到孟连县看守所,出示律师会见介绍信,顺利的进入律师会见室。一会儿,曹三强牧师被带到我们面前,坐定后。我们看到曹牧师理了平头,没戴眼镜,两眼有神却闪现出诧异,我们知道他不认识我们,因为之前有两位律师。所以,先开口说:“你好,曹三强牧师!”他回答:“你们好!”“我们先自我介绍,我们分别是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李贵生律师,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杨晖律师,均是基督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接受的你的母亲孙瑾环委托,指派我们二人担任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案件二审辩护人,你是否同意?”

曹牧师说之前家里人为其聘请了二位律师。我们说你母亲已经分别向他们二位表达了解除委托,现委托我们为你辩护,如果你同意,请在文件上签字同意,如果你不同意,我们不可以担任你的辩护人,由他们二位继续为你辩护。他表示一直希望有基督徒律师为其辩护,能够了解他的所思所想所为,这下太好了!遂同意他母亲的意见,解除对原来律师的委托,改由我们辩护。

我们请他谈谈对一审判决的意见,他说对一审判决不服!他没有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虽有越过国境到缅甸,是为那里百姓办学、扶贫、医疗、戒毒,都是做好事,对我们中国也只有好处,没有一点坏处,却判他有罪,十分不理解。且一审开庭时没有证人出庭,所谓证人的笔录都与事实不符,视频没有播放,总是打断说话。所以认为一审判决是错误的,已经提起上诉。

 我们对于他去年3月5日一早不到六点多一点入境被抓感到不解,他认为自己的手机通话短信多年来一直被监控,所以一过河到勐阿就被守候在树林里的公安抓住。

   我们请他介绍为何不在美国与家人一起,而要别妻离子到佤邦?他说2013年到缅甸佤邦,被那里的贫穷、落后所震惊。自己是个基督徒,向上帝祷告后,发现这是自己该做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几年在国内外倡议在佤邦做以下四项工作:

   1、办学。办中文学校。倡议国内每个有负担的教会为他们办一所学校。负担这所学校的教师、资金。
   2、扶贫。他们那里说起来很惨,20多岁大姑娘没衣服,赤身露体。在此后的三–四年时间里为他们募捐了约100吨的衣服。
   3、医疗。此前他们的小孩死亡率50%。我为他们筹集了很多医疗资源,组织北京医疗队去义诊。现在凡是办学周围的儿童就没有死的。
   4、抵制毒品。佤邦是金三角一部分,毒品泛滥。孟连的毒品全部%来自佤邦。组织大家挨村一家一户宣传,要他们远离毒品,不要把毒品搞到中国来。并且已经同当地政府商量好,筹备开戒毒所了,但被关押后,事情就没法做了。很可惜很无奈。

   他感觉很纳闷,自己做的事情都是好事,对中国政府有百利而无一害。为什么要把他关起来。

   我们问他,既然需要常常来往中国云南和缅甸佤邦两地,为什么不去办通行的合法证件?

   他说:因为1985年出国留学,当时的政策是将出国人员户口吊销。回到中国也只能凭护照证明身份。而现在仅凭护照无法办理通行缅甸的边境证。但是要在缅甸那边做这些事情,人又需要过去,所以被逼只能如此。这些事情是不能等的,如果等允许办证后再过去,有些小孩就会失去生命,有些小孩就错过受教育的年龄,耽误一辈子了。三十多年,我一直持中国护照。

   我们请他介绍一般如何过缅甸去的?他说在中缅边境像孟连这些地方,两地边民自由往来有数百年习惯,大家都没把这当成违法的事情。你坐班车快到孟连勐啊时候,就有人上车来问有没有到佤邦的。车到站后,更是好几个人上来问你。价格都不贵,给他们几十元百把元就把你用摩托送到界河,那边有人用船摩托艇这些把你送过去。这是当地不少村民谋生的主要手段。

看守所的作息时间是早上九点—–十二点,下午二点半—五点半,上午我们会见到十二点二十分。实话说,孟连看守所干警对我们远道而来的律师是礼貌和客气的。我们主要做刑事案件,业务遍及全国各地。一部二十多年的《看守所条例》,早已不适应现实。各地看守所具体做法不一样,有的看守所不准带电脑手机到会见室,有的下班前半个小时就开始催促律师结束会见了。孟连看守所允许律师带电脑手机会见,到点才催促,主动说没弄完下午继续,不另外再开律师会见专用介绍信。

也许是许久没有遇到主内弟兄,也许是话太投机,我们都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他头脑非常清楚,反应敏捷,接受证据概念很快,比如说,没有具体细节的“事实”不是事实,魔鬼藏在细节中。很快就判决书上几个证人证明的内容,一一作了具体的否定。对叶朋、王强、王仁抓、吕铁留、贾恩泽等五位基督徒,有的是他所办葡萄园学校的学生,有的是学生所办教会的会员,所作的不实证词感到不解。对载人渡河的当地村民岩衣、开三轮车载人的当地村民范琼粉的证词也提出了质疑,这些证人的证言对定罪有重大影响,尤其是前五位的证言,希望当庭対质,但遗憾的是一审一个证人都未出庭,而法官全部被采纳了警方做的笔录。

我们问他是不是佤邦所有学校的总校长?他回答说:这里有个误会要澄清。大家都叫我曹校长,是指我是以前在国内开办的葡萄园学校而言,并非是说我是缅甸佤邦这些学校的校长。缅甸这些学校是国内教会建的。一个教会承包1到2个村,建一个学校。学校的老师、费用是教会自己负责,每个学校在勐阿开一个银行账户,自己支配,与我无关。教会自己筹钱给老师。每个学校的老师都是由自己安排。这些学校共同设立一个理事会管理公共事务。

我们问:听说有关部门很关注你,是不是真实的?他说从2008年奥运会前开始,有关部门就开始关注他了。开办英语学习班、家庭教会,都受到特别的关照,但一直坚持做。他认为这次被抓捕、起诉到审判,不可能与这些活动没有关系。

我们说注意到起诉书上说二次退侦,从先前的辩护人处了解到,孟连县公安局去年3月5日对你和景如霞是以“偷渡国境罪”立案的,5月下旬侦查完毕,也是以“偷越国境罪”移送审查起诉的,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二次退侦,起诉时罪名改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二者量刑差距很大。说明公安机关和检查院对案件性质看法不同。对此,你有何看法?曹牧师说,估计是有特别关照吧。

最后,我们说,我们三人有相同的信仰,但我们俩是律师,首先要依法。一定会依照法律,尽心尽力的为你辩护,请你相信我们。我们互相配合做好二审审理的事。我们会收集对你有利的证据在法庭上出示,也将让指控你的每一个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尽力说服法官让关键证人出庭。让证人在公开的法庭上说的话作为定罪与否的证据,而不是只对警察说的话(笔录)作为定罪与否的证据。我们还将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包括在看守所的休息权、饮食权、通信权等权利。曹牧师说谢谢你们了!

我们说,外面你的许多学生、朋友,大多是基督徒,让我们转达对你的问候。

  1. 方浩全:a、有何需要,让转告律师,尽力办;b、家人与母亲身体安康,担心你瘦的过分,请自己保重。c、要相信神的能力。

  2. 张恒牧师国内五大家五大团队问候!

  3. 贵阳苏天富问候

  4. 龚小翠转达母亲多吃点,上次见到瘦了,一定保重身体

  5. 湖北的万民问候

  6. 罗伊问候

  7. 张艳文佤邦福来学校来老师,问候。

  8. 贵阳苏鹏程 溪水家人问平安

  9. 葡萄园众门生问候平安

  10. 江苏杨弟兄问候平安

  11. 贾爱玉问候品安

  12. 兰波问候平安

  13. 程辉问候

  14. 福州张品考问候

  15. 彝良事工余正风、春雷问候

  16. 卫玲问候!

 

  案子的事谈完了。我们三人由曹牧师领着祷告。

祈求上帝让那些参与帮助佤邦贫穷的孩子们的弟兄姐妹,不要受曹三强身陷囹圄的影响,继续荣耀神在那地的大爱!

祈求上帝在曹三强的案件上彰显公义!

曹牧师在看守所写了不少诗词,其中,佤邦支援扶贫记共十三首。我们看了一些,已感受到他国学底子的厚重,有古读书人之风,内容丰富,非常感人。摘录三首,作为这篇律师会见记的结尾词。

  1. 山巅伫立白云低,茅庐遥隐几家稀。送门教学羊肠走,一个灵魂一次机。

  2. 孟看独坐并非孤,圣灵赐乐圣徒抚。同钉十架主陪伴,神语给力不怜躯。

孟看:指孟连县看守所

  1. 蚕室低徊七步忧,共筑长城御毒钩。三顾礼贤成旧梦,出师大捷反遭仇。

***议报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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