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出来几天了,自已一个字都没说,包括跟帖。不是说崔永元不该做,更不是说他做错了,而是觉得这是用脚趾头都能想到的,而且也绝不会只是像我这种人才会想到,而是也不知有多少中国人都想到了。然而大家都不说。吃瓜群众不说,“有关部门”也不说,甚至更不说——你说“有关部门”绝对不知道吗?不可能。

 

早就有人说了,在中国没有不偷税漏税的。

 

可就连崔永元,也是因为他认为或他感觉到侵犯到他个人权益了,才像说着玩儿似的在微博上说几句(否则他应该举报),即使如此,大概也没料到会弄到现在这等“地步”。

 

一个“有一抽屉”证据的人都不想说,我们这些没有也不可能有证据的人还会说吗?再说,如果不是他崔永元有一抽屉证据,又是名人,又是大腕,几乎到了“万人注目”,还不早被人“吃”了或叫“灭”了。那个说大话的什么大校“国际级试飞员”,真是无耻之极,好像他这么一个东西就能一手遮天。中国如果真到了那等地步,我宁愿去死!

 

那么掌握着真凭实据的崔永元为何不说呢?咱只能凭猜想——大约也跟咱想的差不多吧:这种事,类似的事,在咱大中国多了去了,且不仅多了去了,比这偷税逃税更该谴责甚至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事儿也不知有多少。一个国家既然连无数人神共愤的事儿都说不清或没人说(主要是不让说),那像这“等而上之”的“事儿”又算得了什么呢?当然,崔永元没有选择举报的理由是不是这样,咱不能肯定,前面说了这是猜的。

 

“躬逢盛世”,对时代热点即使不说,也还是不免要有所关注。早上点开手机,一连读到三篇有关这个话题的文章:朱永杰的《其他都闲磨,我就关心崔永元那一抽屉阴阳合同》,王爱忠的《公权力造成的不公正要比偷税漏税本身罪恶百倍》,还有太阳雨的《范冰冰:斗倒了戏子,你就有钱了吗?》。凭心而论,最喜欢王爱忠的,算是说到本人心里去了。

 

本作者觉得王文真是一针见血,比如,文中说:“在这个国家,体制为了实现对社会的全面控制,政府对企业设置了根本无法承受的税率,迫使每一个企业都不得不违法经营。这对一个企业来说,无疑是在头上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只要不听话,随时就可以把你罚得倾家荡产,或者让你蹲监狱。有句话说:‘中国的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这并非戏谑,这是中国企业家真实的生存环境。”

 

说得真好,本人愿意给这段话点一百个赞。

 

再比如,“在这样的一个国家体制背景下,偷税漏税必然就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各行各业,企业、个人、明星都如此。这实际上就赋予了偷税漏税行为一定的内在合理性和正当性,否则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无法生存下去。因此在偷税漏税这个行为上,遭遇被查,被处罚的企业和个人只不过是选择性执法的结果,这本身就是公权力造成的严重的不公正,而公权力造成的社会不公正要远比偷税漏税本身罪恶百倍、千倍。”

 

同样,对这段话也还是想点一百个赞。

 

为什么这么起劲地点赞,因为王文说的也正是自已想说的。上面这个题目就是昨天夜里睡到床上就想到今天早上起来要做的,不曾想一个叫王爱忠的已经做到本人前面了。

 

按说已经有人说了,我这则文字可以不做,但觉得跟那么多评论家挞伐演员们偷税逃税相比,像王文这种文章又嫌实在太少,因此本人决定再续一篇。

 

一提到演员偷税逃税,激起公愤,于是口诛笔伐铺天盖地,而且大概所有文章一路绿灯,平常我们所想得出的那只控制网络的“黑手”不会干涉所有媒体发表这类文字。这其实就是在告诉我们,一切都在他们掌控之中,让你说什么,你才能说什么。让你说的,你可以尽管说,不让你说的,你就不能说,当然说也白说,而且是真正的白说,在上媒体时就给你掐死了。这也就是我们有很多比偷税逃税更能激起公愤甚至是人神共愤的事儿却在公开媒体上难得一见的缘故。

 

然而这就正常吗?一篇小文章,也说不多,借着话题今天就说两件。

 

一件是医疗。我们很多人不知道或知道也没办法。北京的咱不说,那是绝对不许说的。那就说地方吧。从乡镇开始就有四大班子,还有各“民主党派”。这是制度安排,咱也认了。你做你的官,我做我的民,充其量,也不过一瓶能喝的水本来成本价只五分钱,卖到我们手里最低要一块钱而已,说白一点,每个中国百姓多纳点税。

 

令人生气的是,只要一够级别,去医院就成“大爷”,要住最好的病房,要吃最好的药,要用最好的医院器械。当然这都是医院最喜欢的,所以医院最欢迎这种人。城市里,北京不说,特别是像省会这种城市,最好最高级的药,最好最贵的医疗器械,住院最好最高的享受,往往也都是这种人占用了。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们用得起。而普通百姓,除了极少数大富豪,你叫他享受,他也会退避三舍,因为他消受不起。

 

你不要以为只有当朝执政者够级别的官员才会有这种享受,不是。民主党派只要够级别的官员,一样。总之,只要够级别,就可100%的报销,就可要求享受他那个级别的享受。曾有人亲口对我说,唉哟,医院一见到这种特殊“病人”去了,高兴得要死,不光是医院领导,就是医生护士都喜欢死了。为什么呢?不单又可以为医院带来大笔收入,而且只要能与那特殊“病人”套上近乎,让那“病人”帮忙买个进口药之类,小菜一碟,因为人家是100%地报销啊,只要那单子上写的是这特殊病人大名,没有人管他是不是需要那种药,或买那种药什么用途。

 

无数中国普通百姓天天叫着看病难看病贵,那都是因为这个国家有一种人,他们看病一点不难一点也不贵,说得难听点,这种人根本就不知道“难”“贵”这两个字怎么写的。用无数国民不能享受免费医疗的代价,来供一大群官僚十分奢侈地享受免费医疗,我不知道中国“五千文明史”是否曾经出现过这样的社会。

 

另一件是所谓退二线方面的事。说起来,像我这种人怎么也想不通。一年富力强官员,就因为他那个单位是事业行政单位,这么说吧,是政府单位,那么,大概只要到了处一级,即使办公室主任这样一个级别的官员,也有“退二线”之说,这就是男姓到了56岁,你就要退居二线。退居二线是什么意思,就是你可以回家天天抱孙子或叫“含饴弄孙”,单位里什么活都不需要你干了,什么心都不需要你操了。但请你放心,你在位时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丝毫不减,仅仅是没有权力不管事了。就这样,那退居二线的官员一直等到(想敲成熬到,又觉得确实不能用熬字)够退休年纪,再按制度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大吉。

 

一个国家这样的二线官员有多少我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你就掐着指头随便算一下一个省会城市吧,估计也有几千乃至上万。也就是说,这些官员退居所谓二线那几年,啥都不干,不为这个国家(不想说还有人民)出一分一毫的力,却要享受在位时所有的一切享受。难道这样做,也是“为人民利益着想”?跟娱乐界演员导演一干人偷税逃税相比,负面影响哪个大?只能说无数国民或纳税人不了解罢了。

 

我当然知道,这一定也是制度规定,否则没有哪个单位敢这么做。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制度规定呢?为什么没有人给我们这些纳税人一个公开而合理的解释呢?

 

演员偷税逃税,按规定处罚,我举双手赞成,可像这种不合理的官员待遇享受,且不论是那种奢侈的医疗享受还是退居二线的享受,真的也是经过纳税人同意或叫“历史选择”吗?

 

我不信!

 

2018年6月6日星期三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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