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他说:“很多著名律师私下相互之间都在吐槽:刑辩环境越来越恶劣了,辩护效果越来越差了”。
现在,他说:“大量案例已经表明,监委办的案件,律师的辩护作用确实有限”。
一年过去,没有好到哪里,好像更加恶劣。我看到文章中有一位“原来就是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领导干部”,现在他的家属也找周泽辩护了。律师说这位当事人现在被以受贿犯罪追诉,也很冤。
丢手绢的游戏终于丢到了他们的屁股后面。这样的冤案,我倒希望多多益善。我想当他们也感觉很冤的时候,离我们洗冤就不远了。只有亲自体验,才会感同身受。只有他们也领教了单独关押在五六平米小黑屋里的各种手段、领教了五六个月不洗澡不放风的特别待遇,方知,什么叫生不如死,什么叫棰楚之下有何不得。
当我们没希望,他们也没希望时,就有了希望。
近期接二连三,每周都能看到这种“原来就是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领导干部”被查办的消息,有的看上去是某人大常委会领导、某国资委领导啥的,仔细一看简历,哈!原来还是“曾经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领导干部”。不知道这是不是上面刀刃挖肉对灯下黑的整治开始了。
前几天,我看到司法机关的公众号陆续开始出现 决战!奋战!冲刺!加速!的口号。不知怎么的,我对这些字眼充满了恐惧和不安。我开始担忧一些人,那是我在网上认识的朋友们的丈夫、兄弟、父亲、儿子,这些人将走上审判台,最终成为司法机关的年终结案率和成绩单上的一个数字。
实际上,近日我已陆续得到一些人被一二审判决的消息,9年、13年、14年、年……,和那些在镜头面前痛哭流涕认罪伏法的被告人不一样,他们全部认为自己是无罪的。
这使我常常后背发凉。两年来,我见证了很多冤案,真是各有各的冤法。韩建忠案能发回重审,除了一审律师团队打下的坚实基础,二审王兴律师团队对一审不公判决的有力批驳、调查取证十分给力之外,还有一半运气,就是我可能刚好遇到了一些善良的、给力的人。
还有几个案子将在近期开庭或宣判,比如四川的县委书记曾长江二审案(大家还记得长江来信吧)、贵州的吴传远校长重一审案、山西的县委书记王现敏一审案等,他们的家属邀请我去旁听,但我被静默在家,无法前往。
他们的案子,都是旷日持久,曾长江被关押快三年了,吴传院被关押四年多了,王现敏关押一年半一审还没开庭,他们的命运如何,实在难以预判,或不敢预判。
而河北朱志明案还纹丝不动。该案五年了一审还没开完庭,他的家人告诉我,目前一审的庭审进程是,质证还没结束,看来,这个庭一时半会儿还是开不完。
这些旷日持久的庭审和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并不匹配。实质都一样:依法难以入罪,依理不敢出罪,强判不能服众,拖着得过且过。
老百姓最朴素的认知:有罪判决,无罪放人,司法机关冠冕堂皇的宣传: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在这些案件中,无一体现!
现实是,有些判决,已经成为了“批决”,需要请示上面“审批”;有些“犯罪”,和“犯法”无关,只跟“犯上”有关。
纵使有一万条无罪的理由,也不能判你无罪。
凭什么,凭什么,我们必须有罪?!
越来越多的人发出不服的怒吼。自去年以来全国200多名蒙冤干部已十次莲名上书,期间也曾得到全国人大和最高检领导重视和批示。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还是收效甚微,大多走过场而已。
看来,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这算条颠覆不破的真理吧!
如是,所有人只能自求多福,不要被“盯上”。
心存侥幸地活着,谈什么安全感;战战兢兢地工作,谈什么责任感。
蒙冤者所遭遇的办案人员大多笃信贝利亚名言:给我任何一个人,我都可以给他一个合适的罪名。他就没想他也是这任何一个人之一,当然他更可能就是百分之百的贪官污吏,所以才如此以己度人。
在韩建忠案中,那个自称“组长”的人,就死活不信韩建忠工作没有个人目的,他挖苦他:你是学雷锋呢?你哄鬼呢?
如果大家都身处重度雾霾中,你又如何保持自己头顶一片优质空气。
在此要说明的是,韩夫人对某委没有任何偏见。韩夫人的老爸就是从寄委离休的干部,韩夫人现在的朋友,也有几个某委工作的领导干部,她们的家人一样被冤枉着。我只能想,或者是我们运气不好,遇上了仅有的几个坏人。
这些年,周泽律师以及他的泽博所打了最多的冤案 ,如果说国家信访局是官方的伸冤总部,泽博所俨然就是民间的伸冤总部。在冤案群体中,谁的案子冤不冤,看他找的哪个律师就可判断了。所以前述这位原来就是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领导干部,他慕名找到周泽律师,我相信他是真冤。
就用周泽律师的话结尾吧:
周泽:监察部门的领导们在位时应该考虑一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的“相互制约”如何实现,并确保能够实现。不要觉得法律都是为别人制定的,是用来治别人的,被追诉的纪检、监察干部已不少了。不要等到自己也成为追诉对象,希望获得公正对待时,才发现司法公正不可望更不可及,那就太可悲了! |
注:错别字不是错别字。
2022.11.19
断烟斜日正迷茫
原创 太原韩夫人 2022-01-09
晋阳湖已完全结冰,雾霾使天地一片混沌。走在湖边,想起不知谁的一句诗:莫向隋堤凝望眼,断烟斜日正迷茫。正是我心情的写照。
而我恰巧在今天又读到了周泽律师和斯伟江律师的文章。我的心情更加迷茫了。
周泽律师重新执业,冤案求助者应接不暇。周泽律师迷茫于刑辩环境的恶劣,担心辜负了当事人的期待。周泽律师说诸多问题,是仁者见不仁、智者见不智的问题。
说白了,不就是“和不讲道理的人,如何辨论是非的问题”嘛。
我的迷茫是:政法大老虎打死不少、政法苍蝇和政法蚊子也拍死了不少,为什么我看到的冤案越来越多?为什么我们那份按了红手印的喊冤者名单越来越长?
一年多的遭遇颠覆了我对很多事情的认知。我对司法已经不敢像原来那样坚信。直接或间接的经验告诉我司法者违法已见怪不怪,那些法赋或天赋我们的权利,轻易被公权力漠视或剥夺。甚至我们还会被司法人员以法律的名义欺骗。你的想象有多美丽,现实的耳光就有多么响亮。
这使我常常处于既期待法律又怀疑司法的摇摆之中。
去年4月的庭前会议法官不让当事人参加,我们忍气吞声了;于是7月的公开庭审也不让我们旁听了。这次我们学会了抗争。经过锲而不舍的争取,直至反映到中院,在中院的“督办”下才得以有条件解决。
于是,我们的律师提高了警惕,时不时的和法官交流一下,就怕当事人被偷偷宣判。结果呢?怕什么就是什么,我们再一次被法官无视,被现实吊打。
并不复杂的事情,为什么要我们去向上一级或更上一级去反映才能得到解决?是谁在浪费司法资源?这样做又是为什么?为什么可以坐30个人的旁听场所,只能一个人在那里旁听?为什么宣判也要隐瞒,连律师都要欺骗?
本来,你只想遵守规则,依序而行。现实却告诉你“傻等不得”、“抗争才有”。事无巨细,你都得去争。
我原以为司法者掌握着生死予夺之大权,在思想境界上要比普通人高的多,在专业素养上也比我们这些修桥盖楼建水库的工程技术人员严谨的多。
而在遭遇了一系列司法者的敷衍潦草和漫不经心后,我深以为如果让这些人搞工程技术,不知会产生多少楼倒桥塌,溃坝决堤的事故。
我所学习的一些浅显的法律知识告诉我:判一个人有罪,必须具有唯一性、排他性。也即没有第二种可能。我以为罪与非罪必须不能有任何差错,判决的依据一定是严丝合缝没有漏洞,甚至连瑕疵都是少之又少的。
而我看到的法律文书却惨不忍睹。我看到了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我深以为这些人早已对事情的真相失去兴趣,对他人的清白麻木不仁。
他们为自己开脱的惯用口头禅是:我又与你没仇,为何要害你。这样他们就自认为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为什么,你想的只是“有仇“或“无仇”、“帮谁”或“害谁”,唯独不去想“公平”?难道你执法的标准是对你“有仇或有恩”、“有利或有害”吗?难道你不懂得:作为司法者,即使你本人和当事人有仇,你也不能够用手中的公权力去害他!
掩耳盗铃般的表白,实际掩盖的是同流合污。
难怪国家要进行严厉的司法整顿。持续的高压反腐,落马的政法人员数量持续增长。我看到大虎小蚊,他们所有人的共同罪行都有一条:在”工程承揽”或“企业经营”、或“案件办理”中受贿。可是,他们插手过的“工程”或“案件”本身,其结果有没有问题呢?没人提及。
奇怪的现象就是:尽管他们的工作、他们的落马都和“案件”有关,却竟然看不到几起冤案错案得到纠正。
就好像说:他们都徇私了,却很公正。
就如抓了一个小偷,不说他偷了多少钱财,赶快把这些钱财退给失主;光说他打了多少次架、嫖了多少次娼、被没收了多少赌资。
每一起不公正的判决,都会使人们对法律的信仰产生动摇。
但我看到依然还有像周泽、斯伟江律师这样的很多人在坚守。在我们摇摆绝望之际,是他们的坚守将我们扶一把再站稳。
11年前,斯伟江律师在为李庄律师的辩护词中说:违背法律的人,必将被法律严惩。不久之后,我们就看到了被法律严惩的那些人。
当年,斯大律还说,李庄必有昭雪的那一天。我们至今还没看到来自官方对李庄律师的昭雪。但在我看来,人民早已经为李庄律师平反昭雪了。
今天,我记住了斯伟江律师的话,犹如他11年前说过的话一样:
想要做上帝,将冤案变铁案,将铁案变冤案,最终都逃不过上帝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