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这样的信息表明,在中国大陆,权大于法的状态还会持续,法治的道路还很漫长。

去年夏天,重庆市重拳出击高调打黑,成果显著。不但端掉了一大批黑社会集团,还抓捕了一批保护黑社会的高官,此举受到了广泛好评。

然而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出现了不同声音。一些网友认为,法治时代打击黑社会,清除保护伞应成为常态,没有必要搞运动。一定要重证据、重程序,防止扩大化,把打黑变成黑打。

其实,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在许多时候,人们出于好心,想办好事,但由于程序、方法不当,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政治运动接连不断,每次运动都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留下了大量后遗症,这样的教训难道还不能汲取吗?

然而,出于对黑恶势力以及护黑官员的痛恨,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期待更多打黑成果,各地盼望出现“薄青天”的声音不绝于耳,对打黑是否严格依法办案却很少提出质疑。

中国社会的前进方向是实现民主法治。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大家,特别是掌握权力的政治家模范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这一次重庆方面调集所有资源全力以赴打黑,一次性端掉如此之多的团伙,固然大快人心,也犯了办案不能搞运动的大忌。

法治社会讲究的是公平公正,依法按程序办事。其执法原则是宁纵勿枉,效率虽低,却少出差错。这一次重庆公安、武警集中全部兵力打黑,固然能取得速战速决的效果,但也给日后司法审判留下众多隐患——这正是李庄等一大批律师有信心前来辩护的原因。

事实上,处理每一起黑社会案件都需要占用大量司法资源,旷日持久的会战往往把相关办案人员累得焦头烂额。这一次,集中处理的团伙如此之多,背景如此之深,案情如此重大,涉案官员级别如此之高,要想在短期内办成铁案,对每个人、每件事都做到公平公正,让大家心服口服,比登天都难。

问题在于,重庆当局既然选择了运动式打黑,必然会继续选择运动式审案。所以才有了重庆司法局长要求律师顾全大局的告诫,所以李庄之类的外地律师就为重庆当局所不容,所以才会出现法院审判所有证人都可以不到场的奇观,所以才有大量嫌犯声称受到刑讯逼供,而迅速抓捕李庄之类前来“搅局”的律师也就成了题中之义。

打黑是好事,把好事办好并不容易。重庆当局能下决心打黑值得敬佩,但是能不能取得打黑的最后成果必须经受公平公正的司法检验。其重要标志就是能不能给律师提供足够的空间,让他们充分行使辩护权利。如果有关方面只按自己的逻辑办事,容不得批评置疑,甚至把打黑转变成打律师——就等于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继续穷折腾的恶性循环。

打黑说到底只是治标,而不是治本。没有保护伞,黑社会不可能成气候。高官们之所以敢于庇护黑社会,是由于官员权力不能受到公民权利的有效监督制约。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探索和尝试,热衷于制造轰动效应,固然能哗众取宠于一时,却不能产生实质意义的社会进步,对这样的政治明星,我们应保持高度警惕。
(独立中文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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