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
献给所有为中国民主事业作艰苦奋斗的朋友们和同志们!

赵常青
二OO二年十月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文前自序

这是一篇关于“选举”问题的文字记录。

1997年底至1998年初,也就是在八届全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即将进行时,我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国有八一三厂参加了南郑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的竞选活动。围绕人民代表的竞选我与中共地方当局展开了一长串现实斗争,最终我被陕西省汉中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名义逮捕。时隔不久,又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为了那“神圣的一票”,为了践行民主,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回忆起来,自学生时代开始,我就一直对“选举”问题很感兴趣。在我的中小学时代,“选举”始终和班干部、“三好学生”的评选联系在一起。记得那个时候班主任主持的这些选举还是非常公正的,基本上都是同学们的选票说了算,而且都是“班会”时间公开直接选举,并在黑板上用粉笔划“正”字来统计结果,唱票的、监票的都是由临时抽出的学生担任,很“民意”、很“民主”,这大概是我最早接受的“民主”训练。

后来上大学了,开始从“讲政治”的高度理解“选举”和民主的意义。1989年我还因为争取民主问题而被当局弄得头破血流并被关进秦城监狱……这让我不仅从理论层面而且从实践层面意识到民主对于我和整个国家的意义——正是从1989年开始,我和党国政权因为“民主”问题而较上了劲:党国要给我假民主,我却要真民主,结果我的人生因为这种有关“民主”问题的“较量”而渐次拉开了一幕又一幕政治大戏……

1998年我在汉中竞选人民代表的行为就是这诸多政治大戏中的相对精彩的一幕。当有关方面指责我有“89背景”、是“打着合法性的旗号与共产党进行公开较量”的时候,应该说我的心里是“骄傲”的——我愿意继续扛着“89”的旗帜,继续以实际行动为民主而“骄傲”地“较量”下去!

本文稿初成于2002年秋我在西安某医院治病期间,但还未来得及与外界进行交流,我又因为从事民主人权活动而三度被捕入狱,且一口气关了我五年……让我特别高兴的是,在我入狱的这五年,中国社会在许多方面发生了很重要的变化——就拿选举来说,虽然1998年我竞选人民代表遭到当局的野蛮打压,但到2003年换届选举时,北京邮电大学的许志永博士、湖北潜江市的姚立法老师等人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当地人民代表却取得了成功,这便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虽然这些都是个案,并不具有普遍性意义,但对于中国社会的未来来说,它无疑代表着一种健康的方向。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当今,中国社会的民间维权活动正遍地开花,四处结果,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见,参加人民代表的竞选活动本身也是一种维权活动。明年和后年又将迎来中国基层政权换届选举的时间,我希望通过这些选举个案的示范性作用,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能够勇敢的站出来积极的参与到当地的人民代表竞选当中去,以实际行动推动祖国的民主化,以实际行动为自己的人生谱写出光辉灿烂的新篇章!

最后我想说的是,早在1980年,即在我还只有11岁的时候,胡平那一代人就在高校开展过一次轰轰烈烈的民主竞选运动,这在当代中国民主运动史上有着深远的意义。今年是“80竞选”二十周年的纪念年,我将自己在1998年竞选人民代表的活动整理发表既可以看做是我对自己的劝勉和鞭策,也可以算作是我向先驱群体所表达的崇高的敬意!

赵常青2010.5.4 于凤凰山

目 录

一、困难重重的民意调查
二、围绕初步候选人的斗争
三、民意就是真理
四、第二封公开信
五、工人请我吃饭
六、最后一次讲课
七、第一次传唤
八、抄家行动
九、神圣的一票
十、第一次监视居住
十一、选举结果
十二、师生之情
十三、第二次传唤
十四、刑事拘留
十五、第二次监视居住
十六、被捕
十七、《改革政治体制,走民主化道路》的公开信问题
十八、委托辩护人问题
十九、秘密庭审
二十、宣判
二十一、入狱
二十二、关于98竞选的理性回顾
二十三、关于竞选的历史性展望

一、困难重重的民意调查

国营八一三厂创建于六十年代后期,是毛泽东“深挖洞、广积粮”、大搞所谓“三线建设”的产物,直属原来的核工业部(现在的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曾主搞过一些核军工产品,属地师级单位。八十年代中期由军工企业转为开发民用产品,于是厂里开发了硅钙产品、电解铝产品以及汽车活塞、铝新材等。九十年代中期,铝锭涨价时八一三厂还红火了一阵子,但到九十年代后期,由于企业管理不善、决策失误及内部腐败等原因导致企业效益大幅度滑坡。在此情况下,97年12月中旬,厂里决定从98年元月份开始所有职工削减工资总额50%,譬如说97年12 月你能领到500元的月工资,但到98年元月则只能领取250元了。厂里的决策顿时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和不满,有的说:“当领导的捞够了,少发点工资算什么”,有的说:“厂子被头头们掏垮了,却由我们来承担代价,凭什么”?还有的说:“盲目决策、盲目上马,买来的新机器却不能用,造成了多大浪费和损失呀”,还有的职工说:“我们又没有少干活,干嘛扣发我们的工资”。

就我当时的心理感受来说,一方面和广大职工的感受一样,因利益受损而非常不满;另一方面我当时心里非常愤怒,觉得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巨大伤害,却没有人能够为广大职工的利益进行辩护和斗争,厂领导层说减免就减免,职工代表大会、厂工会及人民代表均无任何异议表示,总之,宰你没商量。广大职工群众的这种逆来顺受、任人宰割的情况让我难以接受,我觉得该自已站出来为广大职工说几句话了。

于是12月18日下午我用蜡纸刻印了一张民意调查卷,上面列举了一些问题,如对减免工资50%的反应,厂内腐败问题调查,八一三厂亏损原因调查等。然后去油印室准备油印,负责油印的老师当时就问我油印这个校长知道不,我说自已是政史地教研组组长,且是高中三个年级的政治课教师,引导学生做社会调查解决实际问题是政治教学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做的是工作份内事,不用校长知道。该老师当时也不好说什么,就给我油印了二百份。

我将油印调查卷分发给高中三个年级的班主任,请他们发给本班学生并收上来,但是校长迅速知道了这件事,当时便将我叫到办公室说这样做不合适,并将分发到各班主任手中的调查卷全部收回,记得那天是星期五,而当时已到下午放学时间,我知道争辩已失去意义,于是决定改变调查策略。

12月19日我重新起草了一份调查提纲,在前面致学生家长的导语中我这样写到:

“尊贵的家长同志,八一三厂发展到今天这样的状况是谁也不希望看到的,但这却是现实。作为企业职工,我们有责任帮助寻找企业长期亏损的原因并共同探寻走出困境的出路。因此,请您根据您所了解的情况如实填写下列表格。”

这份调查表一共涉及下列八个方面的内容:
八一三厂长期亏损的原因分析
减免工资收入50%的反应
八一三厂腐败状况调查
腐败内容调查
摆脱困境的出路探寻
工会工作调查
对上一届人民代表工作状况调查
对厂年度管理费用开支状况调查

我将所有这些问题的可能答案都列出来,用表格设计好样式,于12月20日(周日)去到20里以外的汉中市请人打印出来,并复印200份。

考虑到通过班主任下发调查卷是根本不可能的,为避免在调查卷下发到学生手中之前再次被校领导制止,因而我决定直接通过学生下发调查卷,而且我选择的时间是中午放学前,那时候大部分老师已回家,大部分班主任也不在,调查卷一旦拿到学生手中就会被带回家,学校想制止也来不及。如果在其它时间下发就一定会被学校强行追回。

12月21日早晨8:00我带着调查卷去到学校上班,但刚到办公室门口看到校长正站在我的办公桌前与其他老师讲话,我立刻回转身下了楼,因为我担心他会询问我腋下夹的啥东西,如果他一查看卷子,调查工作就一定会流产,因此我下楼去到锅炉房,锅炉工是个哑巴,没文化,我将调查卷存放在他那里是不会引起他的怀疑的。然后我上楼去到办公室,此时校长已走,我从抽屉取出办公室钥匙后迅速去到锅炉房取出调查卷回到三楼那间属于我的小办公室里,我将卷子按初、高中六个班的学生人数分好密封后去到大办公室上班。

上午一共四节课,第三节课下课后我分头将各班班长召集到我的小办公室开会,因高二班的老师上连堂,故只来了五个班长。我说我们政治课不仅要学习书本理论知识,还要学会社会调查,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然后我说八一三厂领导层最近决定减免工资50%,群众反响很大,我说这里有一份调查表,请大家下课后发给本班同学,让同学带回家请家长填写后再收回来。为了防止有些班长在课前发下去坏事,我再三叮咛各班长一定要等到第四节课下课后再发下去。五个班长都答应了,这时上课铃响了,我便让他们都回去上课。

接下来我便静静地呆在小办公室里,我当时想我的调查卷一旦由学生带出校门,便会在倾刻间变成一只只针对专横跋扈的厂领导的小小炸弹,这些小炸弹一定会在厂内职工群众中产生一些冲击力,接踵而至的肯定是自己会受到厂领导的打击。但当时我并没有就此考虑很多,我只是在心里祈祷学生能顺顺利利地将调查卷带回家,同时由于高二年级的班长未来,我必须等到放学时亲自将调查卷发下去。

12:45分,放学铃响了,我拿了调查卷迅速去到高二班门口,见化学老师(任校工会主席)已下课,正在讲台给个别同学讲题,我便推门进去站到讲台上请大家安静下来,然后我简单将情况作了说明便给大家分发调查卷,化学老师欲阻止下发,被同学们起哄,于是高二卷子顺利发下去,出了教室后我看到其他各班的调查卷也已顺利发了下去。同学们拿了调查卷涌向敞开的学校大门。在此情况下,学校是没有办法一个个从学生手中收回调查卷的,见到调查卷被学生顺利带出校门,我的心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但我知道更重要的是调查卷的回收工作。

下午两点我准时去到学校上班,我估计有一部分学生已将调查卷带回来了,于是我便在各班上课前的几分钟回收到几十份卷子,第一节课下课后我又去到各教室收了一些,但许多同学没带来,而且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及校长本人都去学生当中查收,结果有一部分调查卷被校长拿走了。

下午第三节课后,校长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谈话”,校党支部书记也在场。他们两个的核心问题只有一个即“调查卷必须上交。”我问他们我错在哪里,为什么要上交,他们说民意调查不能随便搞,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在学校的组织领导下。我说:“我是高一、高二、高三三个年级的政治课教师且是政治、历史、地理教研组组长,政治课作为一门理论课必须和热点问题、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减免工资收入已经在职工中引起强烈不满,我通过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民意调查是工作范围内的事,既不违犯校规也不违犯厂纪,更何况调查研究还是被你们共产党人所看重的工作方法呢?”书记说:“你说的对,都有理,但目前厂里处在非常困难的时期,稳定大局是压倒一切的工作,你在这个时刻去作这种调查会影响厂里的稳定。”我说:“我既没有煽动工人罢工,也没有号召工人静坐示威,我只不过是做个民意调查罢了,怎么会影响厂里的稳定呢?共产党不是强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吗?更何况我调查的目的是想弄清八一三厂的症结及出路在哪里,怎么会影响稳定呢?”

争论很激烈,结果我不但没有上交调查卷,而且我还要求校长将抢收去的调查卷返回给我,自然这也是不可能的,“谈话”终于不欢而散。

12月22日清晨一上班我就又去到各班教室里转了一圈回收了几十份。在有一个教室,支部书记和我抢着收卷,但书记手里只拿到两三份,大部分学生都把卷子主动交到我手上,有些学生还主动帮我收卷子,这样到22日早晨9:00前,大部分卷子都收回到我的手中,我将所有回收上来的调查卷集中起来,然后请办公室的几个热心的老师集体统计分析(——“集体统计”非常重要,因为在后来围绕调查卷问题的斗争中,有关方面曾别有用心地要我承认调查结果是我一个人弄出来的,从而好给我的调查作文章),就在我们正在进行分析统计时,校长差人把我叫到他办公室,重复前一天下午在他办公室所说过的话,而且态度严厉,我再次据理力争,结果再度不欢而散。

当我同校长争执完毕回到办公室,几个老师已将调查结果全部统计完毕。从统计结果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第一,八一三厂长期亏损的最主要原因是“经营管理不善”。

第二,大部分职工对减免50%工资收入难以承受。

第三,厂内腐败问题比较严重,在113份有效答卷中,竟有90人认为将近三分之一的领导干部存在腐败问题。一个可以佐证的事实是就在我进行竞选的那一段时间,五个厂处级干部因去汉中集体嫖娼而被公安方面抓获,每人罚款5000,此事一时在厂内传得纷纷扬扬。另一个事实是厂领导干部的两座新楼分别被群众说成是“腐败一号楼”、“腐败二号楼”,可笑的是有一位学生家长竟然认为八一三厂不存在腐败问题,真是糊涂到极点了。

第四,在出路探寻中,多数家长最看重的是改善经营原理,建立企业内部各级责任制及相应的民主监督制衡机制,如实行厂长民选等,这充分说明了广大职工是非常清楚民主管理的重要性的。

第五,工会工作很糟糕,未能很好维护职工正当权益。

第六,上一届人民代表非常不称职,因为在113份有效答卷中只有三人说对了两个人民代表的名字,有110个人完全不知道上一届人民代表是谁(坦率地说连我也不知道上一届人民代表究竟是谁)。

12月22日下午下班后,我将调查卷及统计结果拿回宿舍,但又觉得不安全,于是便又将该资料拿去陈女士处,我向她说明了相关情况并说我那里不安全,准备在她这里再做一下统计复查工作。陈女士非常友好热情,对我给予了全力支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我在她房里做复查工作时,她的几个非常要好的同学来看她,老远就喊她的名字,而当时那些调查卷全部摊在床上,如果她的同学进到屋来,有可能会造成一些消极后果。就在我用眼光征询她的意见时,她示意我不要吱声,并嗫手嗫脚地过去把门锁死(上了暗锁)。一会儿她的同学就到了外面的门口,大声嚷嚷她的名字,她却不作任何回应,这时她的一个女同学掏出了钥匙并捅进了锁孔转动却转不开,只听她们说:“灯亮着,门却打不开,怪了……”然后,她们又嚷嚷着走了。这一幕真令我非常感动,要知道当时她是一个连恋爱都未谈的纯真女子啊。有她房子钥匙的女同学来拜望她,门打不开,灯却亮着,很容易让别人产生误解。但陈女士竟然不惜以可能毁损自身名誉的行为对我给予了极大支持,我的心里怎能不感动呢?

其实陈女士很早就对我有过特别的关照了,由于她与我住斜对面,我们平时有些来往,她喜欢读书,二胡拉得不错,学校毕业后,供职于厂宣传部(播音员),具有良好的品质和正义感。记得有一天晚上和她闲聊时,她对我说过这样的事情,她说一年前厂保卫处政保科长就找过她,要她充当“线人”,注意观察我与外界的往来和动向,并及时给予汇报,她当时就拒绝了,声称自己不会去做这种事情的。也正因为她对我有如此的交心,所以我和她之间就有了一种相互的信任。这一次当我遇到新问题时,我自然又想到了她,而她呢也毫无保留地以实际行动支持了我——当她同学去后,我向她表示了谢意,同时我又说由于担心调查卷放在自己房里不安全,我想将调查卷暂时存放在她那里,她满口允诺下来,并说她会妥善保存好调查卷的。

但是第二天中午我还是从陈女士处取走了调查卷——我不想让一个女孩子冒太大的风险而且我确实害怕调查卷被弄丢了——一个要好的办公室同事答应将我的调查卷放到他的家中,于是我将卷子交给了这位可敬的同事,却没想到第二天(12月24日)早晨这位同事在家人的巨大压力下又将那些调查卷给我带到了办公室(他爱人亲自将调查卷送回我手中,并说了声“不好意思”),对此我能理解,因为有关方面如果诛连起来他们必定会受到伤害。

为了确保原始调查卷的的安全,我于12月24日中午去到汉中将113份调查卷全部加以复印。回来后将复印件封存在办公室的抽屉里,将原件从邮局给寄到远方的友人处存放了。

我只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确信本次调查结果会被公布出来,而一旦公布出来,必然会惹怒厂领导层,那时有关方面可能要检查调查卷,我若将原件交出,就缺乏说话根据了,因此我将原件转移,将复印件保留(必要时将复印件交出)。同时在统计调查结果时找了数位同事集体统计,以防有关方面在调查卷问题上做我的文章,正因为我防患于未然,在后来有关调查卷问题同安全局的斗争上我便掌握了主动权,这是后话,后面再说吧。

二、围绕初步候选人的斗争

就在我进行民意调查的时侯,新一届人民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正在有关方面的筹备当中,八一三厂虽属“地师级”单位,但由于地理位置属于南郑县,因此八一三厂作为一个独立选区只能选举两名县级人民代表参加南郑县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工作。

12月23日上午,几位没课的老师在办公室议论我进行民意调查在厂里造成的一些反响,他们在职工中听到的大部分议论都是支持我的,认为我下发调查卷的行为事实上是在为他们说话。这时有两个老师便提议我去竞选人大代表,其他几位老师也随声附和,认为我去竞选人大代表没有问题,利用人大代表的身份去为职工说话办事更好。

不恰当地说,几位老师的提议正中下怀,可以说与我本人想到一块去了。竞选是政治生活民主化的一个关键环节,离开了竞选是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的,正因此,早在上大学时,我曾参加班干部竞选(当时全班49个同学中我获得了46票,但由于辅导员的强行干预,不让我当班长,只让我当宣传委员,故我拒绝接受)。97年8月我在致中共中央的改革意见书里曾提出六条政改建议,其中第六条便是“修改《选举法》,在八届人大换届选举来临之际,允许县级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长官实行民主竞选”,当时只所以提出县级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长官实行民主竞选,是因为我觉得希求中共一下子实行省级乃至全国人民代表的公开竞选是不可能的,根据台湾的民主改革经验,我认为大陆完全可以首先在县市范围内实行民主改革,而不要老停留在村一级。正因为自己始终热衷于竞选民主,正因为我在改革意见书中提出过在县市级人民代表选举中实行民主竞选,因而当几个老师提议我去竞选人民代表时,我便决定试试,我想以自己的亲身实践看看追求民主究竟会在我的祖国遭遇些什么。

但是我知道竞选人民代表必须首先成为“初步候选人”,而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只要有10个以上的选民联名推荐,就可获得“初步候选人”的资格,想到这一点,我就对几个老师说:“竞选人民代表我可以试试,但必须要有10人以上的联名推荐我才有资格去竞选,这个工作咋办?”代老师说:“这个工作好做,交给我吧”。

说干就干,代老师立即取出一张纸,上书:“下列选民联名推荐赵常青为人民代表初步候选人”,代老师第一个签上自己的名字,宋老师第二个签上自己的名字,其他几个老师也跟着签上,然后,代老师又到其他几个办公室去走了一圈,便有三十多个老师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同事们推举我竞选人民代表的事情传到厂里后,有关方面迅速召开会议商量对策,其结果12月25日,厂选举指导小组向各单位下发了这样一份文件——

八一三厂选举指导小组材料之三
关于县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推荐、提名的方法和要求

各选区、各单位:
圣水镇已下达我厂县人大代表两名,其中一名为男性,中共党员,厂级领导,另一名为女性,群众。各选区、各单位根据上述范围及以下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和素质,尽快组织选民推荐提名,以处室、分厂、车间、工段班组集体提名或10人以上个人自由组合提名均可,但每位选民只能按以上范围、条件各提一名(女性群众代表在全厂范围内提名)。由各选区、各单位统计,按得票多少次序排列初步候选人名单、初选结果原始资料联同提名填写候选人登记表,一同务必于十二月二十九日上报厂选举办公室。

附:推荐、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应具备的素质: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能经常深入群众,联系
选民,认真吸取和反映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
3.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议政能力。最低应有初中以上文化,有一定理论水平,有一
定文章书写,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在有关会议上能积极主动发言,陈述自己的观点,反映民声、民意、民情。
4.有改革开拓精神,工作中成绩较为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八一三厂选举指导小组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抄报:圣水镇选举指导小组。
抄送:厂级领导、党委委员、党委各部、团委、厂选举指导小组成员。

这份有关人民代表初步候选人提名的文件至少有如下三处是违反现行《宪法》和《选举法》的。
其一,男性代表必须是中共党员的规定。
其二,男性代表必须是厂级领导的规定。
其三,有关“初中以上文化”的条件规定。
因为《宪法》第34条,《选举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如果按照八一三厂选举指导小组下发的文件去执行,则非中共党员、非厂级领导的广大选民都被非法剥夺了被选举权,那也就意味着既就是你在群众中有很高威信,既就是大部分选民支持你,但只要你不是中共党员,不是厂级领导,你也不能当选人民代表。

当然,有关方面出台的这个文件就其矛头指向而言显然是针对我的(我既非中共党员,更非厂级领导),但为了捍卫自己及其他广大选民的尊严和权利,12月25日上午在学校召开的会议上,当校长刚一宣读完这份文件,我就站起来指出,厂里发的这个文件是违犯《宪法》和《选举法》的,因而是无效的。会后,我又以书面文字的形式给厂选举指导小组写了一份抗议书,我在抗议书中明确指出《材料三》的非法性,并要求选举指导小组回收所发文件并向广大选民承认自己的明显错误,对于我的抗议书厂选举指导小组接收了,但未作任何回复。

12月29日是各单位提交人民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的日子。出于厂内有关方面的巨大压力,原来签名推荐我的老师里有五、六个划掉了自己的名字。考虑到选举的严肃性,我又找来了一张厂里打印的候选人提名登记表,请宋老师重新为我征集签名,结果有33位老师联名推荐我为候选人。而令人十分难忘的是有一个办公室是我亲自去征集签名的,当我请了几位平时关系很好的同事签了名后准备离开时,一位平时不大交往的女老师(景丽君)走过来笑笑的说:“为什么不让我签名呀?”我说:“你不担心什么呀”,她笑着说:“你能站出来为我们说话,我又有什么可怕的呢?”说着便在登记表上也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面对此种情景,我的心当时竟非常地感动起来,而且每当想到这件事的时侯,那份感动就不由自主地涌上心头。而更让我感动和意外的是12月29日下午厂生产处的一位朋友来学校告诉我,说他们处的职工也推荐我为初步候选人,原来生产处领导在开会时要求大家使用无记名投票,结果全处30多人里就有20多人投票推举我为候选人。(后来这位领导因此而受了批评),这样我总共就获得了61人提名,完全符合《选举法》有关初步候选人资格的规定。

在此情况下,厂里只好承认了我作为人民代表初步候选人的合法性。12月30日,厂选举指导小组在办公大楼前公布了所有被提名的初步候选人名单,其中女性初步候选人有50多位,既有厂领导,也有普通职工,但男性初步候选人只有八位,这八个人中除了我一人是普通职工外,其他七位有五位厂级领导(三位副厂长,一个党委书记,一工会主席)、两位处长。不用怀疑,在所公布的名单里,我的名字被安排在了最后面。

但不管怎么样,在围绕人民代表初步候选人的斗争中我最终取得了胜利。

三、民意就是真理

围绕初步候选人的斗争我虽然取得了胜利,但这只是一个非常小的胜利,按照《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人民代表的程序是先由选民提名产生“初步候选人”,然后再由各方面从被提交的初步候选人里“酝酿”产生“正式候选人”,最后才是正式选举。中共只所以制订出这样的法律程序关键就在于它想一手操纵人民代表的选举,防止“异议人士”的当选。因为既就是有群众基础的选民被提名为初步候选人之后,如果不合当局的心意,也肯定会在“酝酿”环节被“赶”出正式候选人序列,当然当选也就非常困难。

尽管我心里非常清楚这一点,尽管我心里非常清楚中共当局操纵下的选举不会将我列为正式候选人,但为了从实践上推进祖国的民主事业,我决意将竞选进行下去。

于是元月4日我起草了一封致八一三厂全体职工的公开信,我在信中首先向大家汇报了十二月下旬民意调查的相关结果,对在民意调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阻压和苛难作了说明,最后我向大家表明我准备竞选人民代表并提出了五点“竞选纲领”。

元月5号我去汉中将这份题为“民意就是真理”的公开信打印了1200份,全文如下:

民意就是真理——致八一三厂全体职工的公开信

各位家长、各位朋友、各位同志:
我叫赵常青,现为子校高一、高二、高三三个年级的政治课教师,政史地教研组组长,前不久,我冲破种种阻力和压力,就八一三厂长期亏损的原因等八个问题进行了民意调查。总共下发调查卷190份,回收到我手中的139份,其中有效答卷113份,废卷(空白卷)26份。经过学校几位同事集体统计分析,现将有关结果向各位汇报如下:
1.在对我厂长期亏损的原因分析中,有80位家长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经营管理不善”,有37位家长认为是“市场滑坡”,有46位家长认为是“能源、原材料涨价”(注:在原因分析中,有的家长选取一项,有的选多项,统计结果由认同该项原因的人数累加而成)
2.在对减免工资收入50%的反应调查中,只有5人认为是“合理”的,有10人明确认为“能够承受”,有69人明确认为“难以承受”。
3.在对我厂腐败状况的民意调查中,113位家长中有27人认为60%以上的厂内干部都存在着腐败问题,有26人认为50%的厂内干部存在着腐败问题,有17人认为40%的厂内干部存在着腐败问题,有20人认为是30%,有10人认为是20%,有8人认为是10%,只有1人认为我厂不存在腐败问题。
4.对腐败内容的调查中,有38人认为我厂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贪污问题,有83人认为我厂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公款吃喝问题,有37人认为我厂存在着严重的受贿问题,有47人认为我厂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干部嫖娼问题(含公费嫖娼)。
在摆脱困境的出路调查中,113位家长中有77人主张“改善经营管理,建立企业
内部各级责任制(如实行厂长民选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罢免制等)”;有60人主张“变卖非生产用小汽车充实企业财力”,有20人主张“减免工资收入50%共度难关”,有30人主张“下岗分流”,有29人主张“实行股份制改造,变国有为民有,明晰产权”。
在对厂工会维护职工正当权益方面做得怎样的调查中,有一人认为“做得很好”,
有7人认为“做得较好”,有45人认为“做得一般”,有24人认为“做得较差”,有32人认为“做得很差”。有家长甚至明确说工会“有跟没有一样”、“只收会费不起作用”等等。
在对92年冬我厂选出的南郑县人民代表的民意调查中,只有一人知道两个人民代
表的名字,另有3人答对其中一个代表的名字,有60人明确写上“不知道”,有50人的答案则是空白,明确回答称职的只有4人,有家长还明确说:“不知道人民代表是谁,在五年内好像没有此组织(指人代会)或人民代表一样”。
在对97年厂管理费开支1400万元、财务开支500万元(注厂年度工资支付总额
为2000万元)是否合理的民意调查中,有54人明确认为“太高”、“高了”、“很不合理”或“不合理”,有三人认为“合理”,有52人回答“不清楚”或没有答案。有家长明确质问说:“很不合理,全厂年度工资支付总额为2000万元,而管理支出却达1400万元,究竟把钱用到何处去了”。
对于此次民意调查意见,有家长说:“但愿这样做有一点点作用”,有位家长的
意见很令人感动,他说:“希望这张表格能对八一三厂起促进作用,别浪费我们的感情。”

谢谢了,尊贵的家长同志,在这里,我对你们的热情合作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在本次民意调查过程中,我也遇到了种种压力和阻力。有关方面又是让我上交所有调查卷,又是责令我写检查,又是要我承认“错误”,并准备给我纪律处分。想起来真是令人感慨万千。其实,民意调查是群众监督的一种形式,它能够使我们的管理者及时地了解人民在关注什么、抱怨什么、渴望什么,它能够使我们的“执政者”能及早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并以此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也正因此,以毛泽东先生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才特别强调社会调查的重要性。早在二十年代,当国民党右派反动势力大喊农民运动“糟得很”时,毛先生就通过实地调查而得出了农民运动“好得很”的结论。井冈山时期,毛先生在《调查工作》一文中更是明确地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光辉论断,认为离开实际调查就会产生唯心的阶级估量和工作指导。正因此,我们就必须重视调查研究,通过实际调查,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唯如此,才能更好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却为什么会出现各种借口的阻拦呢?
令我非常欣慰的是绝大部分职工对我的调查还是很欢迎和支持的,家长们在调查卷上的意见和建议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根据前面的统计结果,大家一定会发现我们厂在经营管理方面、在厂风厂纪方面、在工会工作和人民代表工作等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这种情况是很令人忧虑的。尽管民意调查不是严格的法律性结论,但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意就是真理。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中有一段童谣也说:“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称砣是老百姓”。所有这些说的都是我们老百姓的重要性,说的都是真理掌握在人民的手中。因此,我们必须重视民意,根据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来分析和解决我厂所存在的系列问题。为此,我准备竞选人民代表。
本来我是不可作此奢望的,我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中学教师,甚至我连党员也不是。但是我曾接受过十五年的正规学校教育,在十五年求学的生涯中我努力地接受了人类在其历史进程中所结晶出来的优秀价值观念。我追求真、追求善、追求美,追求民主和法治,追求自由和正义。我所接受的优良教育使我不能容忍丑陋与邪恶的存在。正因此,在89年的学潮中我才积极的参与并组织学生反“官倒”、反腐败;正因此大学毕业时我才在许多同学的留言薄上写下了“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临别赠言。我相信在今后的人生行程中我将会以实际行动去践行我在学生时代所接受的珍贵理念并为人民的现实福利而奋斗,奋斗到底!!!
所以今天,我非常冒昧的却也非常坦诚地宣布我准备参加人民代表的竞选,我愿意为我厂的振兴与繁荣,愿意为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作出自已力所能及的努力。令我非常荣幸的是我已被厂内许多职工提名为人民代表初步候选人。我感谢各位同志和朋友所赐予我的那份荣誉,我定将不辜负你们的信任。元月十四号就要进行正式投票了,为了使广大选民对我有充分的了解,现在我想给大家谈谈我心中的几点计划,也可作为我的“竞选纲领”吧。
第一,如果我能当选,我将以人民代表的名义要求对企业内部进行民主改革,如实行厂长民选,各级领导竞争上岗,并建立起相应的民主监督制衡机制,使企业法人不仅要对“上面”负责,更重要的是要对“下面”负责,对广大职工负责,不称职就下台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如果我能当选,我将以人民代表的名义提请有关法纪部门来我厂彻底清除腐败问题。包括对1400万元的厂年度管理费进行调查,腐败不除百姓遭殃。
第三,我个人认为要求广大职工与企业管理者、决策者承担同样的风险损失是不合理的。据我了解,绝大部分职工是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包括非生产性单位如学校、医院等),他们不应该承担50%的损失,因此,如果我能当选的话,我将以人民代表的名义要求全部支付广大职工的劳动报酬,至少支付90%的工资总额,并提请有关方面追究决策失误者的责任。
第四,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人权。为解决部分职工生活困难问题,我将以人民代表的名义要求变卖部分非生产用小汽车,将之作为厂内扶贫基金。
第五,我个人认为厂工会的工作是很难令人满意的。不说别的,仅就这一次厂里有关方面作出减免广大职工合法收入50%的决定时厂工会不但没有提出异议,而且竟轻而易举的给予通过,单就这一点就违背了《工会法》第六条工会必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规定。因此,如果我能当选的话,我将以人民代表的名义要求改组工会,使工会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从而防止工会从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蜕变成一个“只会收费”的小衙门。

同志们,选举人民代表是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因此,如果您认为我的上述主张能够代表您所说的话,如果您认为我能够为您的利益而奋斗的话,那么就请您投下神圣的一票。如果我不是正式候选人,而您仍然认为我能代表您的利益的话,就请在选票上的空格内写上我的名字。如果我能当选的话我将以实际行动来回报你们的信任,以实际行动来证明我对你们的忠诚。
春节将到,敬颂大家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此 致
崇高的敬礼!
赵常青
98年1月6日
草于炼庐

当我将这封公开信请人打印出来后,我的心里有些微微的激动,因为我知道对于那些无能而又腐败的厂领导来说,这封公开信一旦散发出去将会是一个重磅炸弹——无论从民意调查结果看还是从我之竞选纲领看,都会在八一三厂掀起一股巨大的冲击波,而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公开信的散发不仅能够对那些积极参与民意调查的学生家长有个明确的答复,而且在于以民意调查为切入点能够有效地调动选民对自己竞选人民代表的支持。

对于如何散发公开信我当时确实费了脑筋,生产区、办公室都是不能去的,因为很容易被有关方面以干扰生产秩序的名义抓起来,到住家户散发也不太合适,容易背上干扰居民生活秩序的罪名,同时散发时间也不宜拖得过长,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最多的人了解我之公开信的内容,当然也不能让学生代发,因为那样做很容易被人攻击成是利用学生的幼稚无知……想过来想过去最后我终于决定在第二天早晨到各个停车棚去散发,让职工将我之公开信带到车间和办公室去传阅吧,我相信一个车间只要有那么一两份就会迅速传开。

元月6日早晨5:30我就起床了,因为是冬天,天很冷很黑,我穿上大衣,戴上围巾,然后将调查卷夹在腋下就出发了。我先去到单身楼停车棚,看车师傅和我很熟,关系也很好,我向他简单地说明了情况,他非常热情说:“你发吧,我非常支持你”,于是我便象散发广告似地在每个自行车筐里放了一份公开信,若自行车没有车筐我就将其夹到车后座上,由于时间是早晨六点,因而当我将这个车棚发完也未见一个人上班——这非常好,因为还有好多个停车场在等着我呢。

然后我又骑车去了西区停车棚,看车师傅不见人,于是我进到里面迅速散发了200多份,我从停车棚出来后还不见看车的,也就不准备打招呼了。由于时间有限,我骑车直奔东区,因为东区人口多,影响大。

这时天色已经微明,路上已有一些上下班的工人,我去到一个停车棚挨车散发。就在我正在散发时,进来一个推车的,我们并不认识,他还以为我是做广告的,说:“做啥广告的呀,一大早就来了”,我笑着说:“不是做广告,请你看看吧。”他打开看了一会儿,就说:“唉呀,你真行,我是车队的,来,我帮你发。”看他一副真诚的样子,我就分了些给他,并说了声“谢谢”,他说“不用谢,这里有我,你去别的地方发吧”。我的心里顿生一种热感,忙说:“那就拜托了”,说完我就出来了,骑车直奔另一个停车场……

就这样在早晨7:30之前我赶发了四个停车场地,7:30——7:50是上班高峰,于是我手拿一卷公开信,站在一个丁字路口向人散发,与此同时,我注意到有好多人的手上已有了一份公开信。随着上班的人群分流到各个车间处室,将近1000份公开信也被广大职工带到自己的岗位上……

随后我回到学校,给各个办公室和一些老师发了几十份。

中午11:00后我去到一停车棚询问有关情况,看车师傅气愤地说:“有一些人上早班时将你的公开信拿走了,但八点半左右,保卫处的人便来这儿将你的东西全搜走了,并命令我将车棚看管好,不准再有类似的东西”。我又去到其它几个停车棚,情况都差不多,从8:30开始,保卫处便分头派人到各个停车棚搜查我的公开信,与此同时我还听到了好几个人对我说:厂有关方面上午召开了紧急会议,要求各车间处室查缴传单,而各车间处室也都开展了查缴行动,不过,也有一些从车间下班回来的工人告诉我:“头儿开会要拿了传单的人上缴,但收效甚微,除了个别人外,大都将公开信藏了起来,并在私下传阅”。

我心里虽然很气愤却也无可奈何,何况公开信被查收是我意料中的事,唯一的办法只有尽可能地多发些公开信,于是我又回到房子将剩下的200份拿去西区一个丁字路口散发,但我还没发多少就被赶来的政保科长刘建刚强行从我手中夺走了,我大声抗议也无济于事,围观职工随之起哄,刘威胁说:“喊啥呀,谁再喊就跟我走一趟”,人群安静下来,刘趾高气扬地走了。

我非常气愤,当时就打电话把这个情况向武汉的秦永敏先生作了通报,秦先生当然非常支持我,要我经常和他保持联系。

当天下午在办公室里就听到有同事说:“汉中来人了,你要注意。”所谓汉中来人大概是指汉中市的警方来人了,对此我倒不在乎,因为我反复推敲了自己的所有行为,觉得一切都是合法的,没有什么把柄能让警方说三道四,倒是有一位同事提醒我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被惹恼的厂领导雇用流氓打人,对此我还真有一些担心,但担心归担心,该做的事总还得做下去的。

当天晚上在我正准备出去时,房子来了几个年轻人,我并不认识他们,但他们说自己是××车间的,说工人们看了我的公开信后非常感动,问我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如果有一定吭声,我说暂时不需要帮什么忙,只要你们支持我就行了。不一会儿又来了几个年轻人,他们是打听到我的住处的,他们说自己没有看到那封信,问我还有没有,如果有的话给他们一份,于是我在房里给他们找了一份。他们又说能不能多给几份,因为别人还要。其实我只剩下上十份了,是准备自己保留的,可他们亲自前来索要,我只好给自己留下两份后,剩下的又给了他们。他们还没有走又陆陆续续来了一些人,将我那间小房子挤得满满的,都是谈我的公开信在他们单位所引起的反响,比致一致的看法是普通职工非常支持,领导干部非常恼火,由于公开信已没有了,他们建议我再印一些。

元月7日上午我又碰到一些人向我索要公开信,在此情况下,我于当天中午去到汉中赶印了500份,当天下午就散发完毕。

可笑的是晚上下班后厂广播站播出了《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且反反复复播诵了好几天,这显然是做给我看的,有关方面想以此恫吓来迫使我偃旗息鼓,但他们也太不了解我这个人了,半途而废可不是我的本色。

晚饭刚结束,同住一栋楼的小英子就来到我的房间说:“你的公开信太令人感动了,我们车间一些工人今天下午在商量为你捐款的事,他们推我与你商量一下募捐的具体事宜。”我听到这话很有些吃惊,这是我没有想到的事,坦率地说我确实非常缺钱,打印《公开信》所花费的500元钱都是借的,但是为防止有关方面寻找整治我的借口,我婉言谢绝了小英子及其同事们的募捐计划,我对他们的好意表示忠心的感谢,但募捐绝不能搞,我说:“只要大家支持我,到时候投我一票就行了”。小英子说:“你是为了大家的利益去竞选的,你个人哪来那么多钱去花,大家因为感动而有意帮你点忙,你怎么就不接受呢?”我只好向她分析了我不能接受募捐的原因,她听了后也觉得有道理,于是就只好放弃了,但她却突然从自己衣袋里掏出200元钱,说:“你不接受募捐的原因我明白了,我明天给她们说一下就是,这点钱算是我个人的一点心意,请你收下”,我说这也不行,我现在不能接受任何人的馈赠,她说:“那就算你借我的好不好?”想到自己快没生活费了确实需要借钱,我就把这200元钱收下了,并说:“那我就先收下了,等过一段时间再还。”想不到时间不久我就被捕判刑,今年二月出狱后又被遣送回老家,故四年后,这个钱也未还。当然因竞选在八一三厂同事里借下的1000元的欠帐到现在也未还,但我一定会还的。

小英子回去后不久,我又去到曾为我收藏调查卷的陈女士那里了解一些情况,她对我说:“今天下午有两个铝分厂的工人到广播站来为你点歌,但被我们部长拒绝了。”我说“有这事?”她肯定地说:“他们要为你点唱《国际歌》、《真心英雄》、《好人一生平安》,但头不让点”。陈女士在宣传部工作,她对我很好,我相信她的话是真的。

从陈女士处出来后我没有回房子,我觉得自己的心十分感动,于是我便一个人去到田间小路上散步了。

尽管天已黑了,但由于月光和附近厂区灯光的作用,田间小路还是能看得见的,况且自己平时常来这里散步。汉中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如春,因此,尽管是冬天,但田里的油菜或麦苗却是长得很好的,一个人走在柔柔的夜色里,激动的心情,很快地恬适下来。我在想,其实群众心里的是非界限是非常明确的,只要你能关心他们的实际利益,哪怕只是为他们说说话,他们也会对你非常的感激。而从下发调查卷以来的基层职工反映看,群众对我的评价和支持都还不错的,并且对我充满期望,我想自己应该努力地干下去,只要选举公正进行,自己当选人民代表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而一旦自己拥有了人民代表的身份,无论是说话和办事其份量当然就不一样了,再说自己已经28岁了,应该做点实事了。

11月8日早晨刚去到办公室,宋老师就告诉我:“你竞选人民代表的事外电已经报道了”,我很吃惊,以为他在开玩笑,宋老师却一本正经地说:“真的,昨天晚上十一点左右,钙分厂两个工人下夜班在路上收听到的”,这是怎么回事,我和外电并没有直接联系,消息怎样传出去的呢?后来我才弄清楚是武汉的秦永敏先生将我竞选的事情透露给国际媒体了。

其实国内的朋友对我当时的竞选是非常支持的,武汉的秦永敏,合肥的沈良庆,长春的冷万宝,西安的杨海,北京的张晓平等人,都对我的竞选表示极大的支持。北京的何德普先生还写信来告诉我竞选中应注意的问题,如要多和下层群众接近交往等,还将香港卢四清的电话告诉我,武汉的秦永敏先生还将自由亚洲电台及法新社、路透社、美联社的联系电话告诉我,但在整个竞选过程中除了在12号与香港的卢四清先生有过一次通话外,我没有主动和外电联系过,主要原因是我不想炒作自己,同时自己经济支付能力十分有限,而且自己宿舍里也没有电话,通讯条件十分不便。

但听到外电报道的消息后我还是很高兴,国际社会有所关注可以扩大竞选活动在国内的影响,有助于在其它一些地方产生连锁反应,这对于祖国的民主化事业来说,无疑是有重要意义的。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好多人都告诉我说自己从收音机里收到我的消息,有VOA、BBC还有从法国台、加拿大台及台湾广播中收听到的,我没有时间收听收音机,也就没有特别在意。

我比较关心的是8、9、10三天里我所知悉的其它一些厂内消息,如8日选举指导小组正式向各单位发出通知说经“酝酿协商”,八一三厂人民代表正式候选人为石某(副厂长)、孙某(副厂长)以及另外两女的,要求大家从这四个人里选举产生一男一女两个代表。我被“酝酿”出局一点也不意外,但在下来的日子(9日—13日)有好多人告诉我厂里有关方面连续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车间处室努力做好本单位职工们的思想工作,绝对不要让我当选。最有意思的是就在厂领导被我的民意调查和公开信弄得焦头烂额、狼狈不堪时,核工业总公司却正式下文批准八一三厂自建一个火电厂,同时还将做了两年代厂长的刘××正式任命为厂长,总公司的文件让厂领导如获至室,厂广播站将这个消息在广播里连续播报三天。(其实核工业总公司在这个时间下发这样两个文件,恐怕不能算作时间上的“巧合”,我想这很可能是总公司高层对我之竞选所作出的“曲线反应”吧。)

针对上述情况,我感到自己有必要再对广大职工群众说点什么,于是我起草了第二封公开信。

四、第二封公开信

基于第一封公开信(《民意就是真理》)发表后有关各方面所表现出的不同反响,元月十日晚上我在宿舍起草了第二封公开信并筹借了500元钱,元月十一日上午去到汉中打印了两千份。公开信的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有关各方的不同反响;
第二部分是重申自己的竞选计划和竞选纲领;
第三部分是从《宪法》、《选举法》和《刑法》中摘引相关法律条文,从而提醒广大选民以法律为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民主权利。

第二封公开信全文如下:

为了心中的那份良知,我请求支持
——致八一三厂全体职工的第二封公开信
各位选民、职工同志们:
你们好!
元月6日我曾冒昧地给你们发过一次公开信(见《民意就是真理》),各方反响比较强烈,大多数职工对我的行为表示支持和认同,一些朋友给我提出了非常良好的意见和建议,还有一些朋友准备给我点歌表示支持(但遭到有关方面的拒绝),所有这些都使我非常感动。可我无法表示心中的谢意,我只能对你们说:我将永远忠诚于你们的信任,永远忠实于自已的良知!
自然,对于我的公开信也有批评和反对的意见 ,如有关方面要求各车间处室查收我的公开信,并在某些会议上对我进行点名批评,甚至还有些人想把我送上法庭。想起来真让人感到奇怪,其实我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我国法律并没有不许进行民意调查、不许公布民意调查、不许向广大选民进行自我介绍的明文规定,因而根本用不着大惊小怪、小题大作的,但是有关方面却高度紧张,生怕我会惹出一些麻烦来。对此,我能理解,俗话说“各有各的难处”,谁家没有一本难念的“经”呢?
元月14日就要进行正式选举了,对于本次选举,我还有几点意见需要向大家说明:
首先,八一三厂选举指导小组97年12月25日下发材料中有关男性代表候选人必须是“中共党员、厂级领导”的规定将非中共党员、非厂级干部的广大男性选民排除在被选举人之外,这是违背《宪法》第34条、《选举法》第3条、第29条、第31条的有关规定的(有关法律条文见后附,下同)。自然在此文件精神指导下产生的男性代表候选人也是不合法的,因此,广大选民完全可以根据《宪法》第34条、《选举法》第37条来自由行使自己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其次,据传有些单位的某些领导在以变相的威胁方式要求选民选谁或者不选谁,这是违背《选举法》第37条、第52条的有关规定的,我个人希望这种事情不要发生,否则,我将依据《选举法》第52条、《刑法》第256条向有关方面进行起诉。同时,我希望广大选民及职工朋友们发扬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密切关注本次选举,一旦有选举舞弊的事情发生,立即用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与我联系,也可向有关司法部门或新闻媒介反映。我认为,我们大家应该响应江泽民先生在中共十五大上的号召,将“以法治国”落到实处。
再次,尽管我个人被有关方面“酝酿”出正式候选人之外, 但为了心中的那份责任和良知,我仍将继续参加人民代表的竞选,也渴望一切有志于为人民服务、有志于为八一三厂全体职工服务的其他朋友也勇敢的站出来参加竞选,让我们以自身的行为和实践去接受广大选民庄严而又公正的选择!
最后,为了使广大选民对我有充分的了解,我再重复一遍我于元月6日给大家谈过的几点想法——
第一,如果我能当选,我将以人民代表的名义要求对企业内部进行民主改革,如实行厂长民选、各级领导竞争上岗,并建立起相应的民主监督制衡机制,使企业法人不仅要对“上面”负责,更重要的是要对“下面”负责,对广大职工负责。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既就是能源(电厂)问题解决了,也不能保证八一三厂的振兴与繁荣,这一点恳请广大选民仔细考虑。
第二,如果我能当选,我将以人民代表的名义提请有关法纪部门来我厂彻底清除腐败问题。腐败不除,群众遭殃。
第三,我个人认为要求广大职工与企业管理者决策者承担同样的风险损失是不合理的。据我了解,绝大部分职工是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包括非生产性单位如学校、医院等),他们不应该承担50%的收入损失,因此,如果我能当选的话,我将以人民代表的名义要求全部支付广大职工的合法劳动收入,至少支付90%的工资总额,并提请有关方面追究决策失误者的责任。
第四,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人权。为解决部分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及下岗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我将以人民代表的名义要求变卖部分非生产用小汽车,将之作为厂内扶贫基金。
第五,我个人认为厂工会的工作 是很难令人满意的。不说别的,单就这一次厂里有关方面作出减免广大职工合法收入50%的决定时,厂工会不但没有提出异议,而且竟轻而易举的给予通过,仅此一点就违背了《工会法》第六条工会必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规定。因此,如果我能当选的话,我将以人民代表的名义要求改组工会,使工会密切联系职工,听取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从而防止工会从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蜕变成一个“只会收费”的小衙门。
同志们,选举人民代表是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为了我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为了八一三厂的振兴与繁荣,您一定要珍惜自己的这分民主权利,尽管我不是正式候选人,但如果您认为我仍然能够代表您说话、仍然认为我能够为您的利益而奋斗的话,那么我请您在选票上的空格内写上我的名字,如果我能当选的话,我将以实际行动来回报你们的信任,以实际行动来证明我对你们的忠诚!

此致
崇高的敬礼!

赵常青
98年1月11日
草于炼庐

附:
选民同志们,元月14号就要进行正式选举了,为了使大家能够很好地行使法律所规定的民主选举权利,现将有关法律条文抄录如下以备参考:

第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宪法》第三十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第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摘录
《选举法》第3条内容同《宪法》第`34内容(见前引,略)
《选举法》第29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选举法》第34条:“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
《选举法》第37条:“选民对于代表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
《选举法》第39条:“投票结束后,由选民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和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选举法》第52条:“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
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
和被选举权的;
第二,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
制报复的。

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刑法》第256条:“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防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五 ,工人请我吃饭

元月11日下午我便抽空去散发第二封公开信,公开信再次受到基层群众的热情欢迎。许多人——包括一些车间工人、老头、老太太还有一些小商店店主都愿意代我散发。但元月11号晚上厂里有关方面再次召开紧急会议,将厂里生活区划分成片,由保卫处(市公安二分局)的干警分片负责,哪里再有我散发的公开信,承包干警便要接受处分,在此情况下,元月12日上午我在单身楼、西区、东区的散发根本无法进行,你走到哪里都有干警看着。在单身楼区散发时,承包干警因为认识,他明确对我说:“这里请不要散发了,作为普通职工我能理解你的行为,我甚至到时会投你一票,但上面压力很大,我们已承包到片,谁出问题谁下岗,我还要吃饭,你就不要为难我了吧。”因为是熟人,我不好驳他的面子,就往西区走去。

在西区丁字路口,我老远就看见有三个警察在不同地方盯着我,其中一个是学生的家长,我认识,他们看见我准备散发,就赶紧过来加以制止。那位家长还比较客气,两小伙则干脆将我手中的卷子夺走了,我大声抗议说:“你们不能这样做”,但他们根本不理这一套,围观群众有人说“看发的啥东西,大家看看呗”,有的说:“局里这样做,怕不太合适吧”,但大家也都无能为力。我看在那里发不成,便抽出身,朝一栋家属楼走去,因为大衣里面还有卷子,我准备挨家挨户地散发,但我刚上至二楼,两个年轻警察就撵上来将我拉下去,在一楼僻静处对我说:“上面压力大,我们也是为了混口饭吃,请理解一下吧。”在此情况下我想西区是发不成了,一看已是中午下班时间,我骑车迅速赶到东区一片家属楼前,从怀里掏出上百份公开信给下班的人群发,由于下班职工很多,停车要传单的人一会就将我围了起来。正在这时却见一辆警车从西边马路上迅疾开到我跟前,车一停,只见政保科长刘建刚从车上跳下,一把从我手中夺走公开信,非常专横地对我说:“再散发对你不客气”。说完不容我回辩就又上车走了。

这时从围观人群里走过来一个五大三粗的中年人拉着我的胳膊对我说:“走,吃个饭去”,我一听愣了,我连认识都不认识,吃什么饭呀,而且正在气头上,我说:“我回食堂吃,不去”,他却不由分说胳膊往我肩上一搭,把我架着就走,另外有三个男人也跟他一块向前走,我想坏了,肯定是厂领导雇佣的几个流氓要对我下毒手,我便试图挣脱他的胳膊,嘴里说:“我不认识你,我不去”但他力大无穷,我一点也挣不动,而几个观望的妇女则对我说:“去吧,他们叫你去你就去吧”。

在此情况下,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了。但在众目睽睽之下,与其让他挟持着往前走,还不如自己下来从从容容往前走,于是把心一横,说:“你让我自己走,我去就是了”,我看自己究竟会遭遇什么。

哪知道他们四位把我带到了一个名叫“四季香”的酒家后真叫了一桌子菜,要了一瓶酒,然后才介绍说他们都是电解铝车间的一线工人,元月6日看到我散发的公开信后心里感动得不得了,第二天(元月7日)便到厂广播站为我点歌但被宣传部阻止,今天刚好碰上一块吃个便饭,以表示他们的敬意。我听后才知道自己是虚惊一场,原来要为我点歌的,竟是他们,我忙举杯为他们的热情支持表示感谢。他们向我诉说了一线工人的辛苦,诉说了厂领导的腐败和社会的腐败,甚至认为我在做着“翻天”的事业(我们的谈话被有关方面窃听,后来警方指控我时便将有关“翻天”的谈话当作我的罪证),我向他们表示感谢并希望他们继续支持我的竞选,他们说没有问题,到时一定投我的票。遗憾的是那四位工人师傅我现在只能准确的记得两位,他们是铝分厂的常树光和刘跃中,还有两位,现在想不起来叫什么名字了。

吃完饭后我去到学校上班,看到黑板上通知下午4:00钟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我想这个会恐怕又是和我有关的吧。再说后天(14日)就要选举了,学校恐怕是要为选举做群众思想工作,但不管怎么样,自己是要参加会议的,等开会时看领导传达什么。

但令人吃惊的是在3:50分左右,校党支部书记将我找下去说要“谈话”,我还真以为要谈什么话,就去到书记办公室,不料书记将门一关,把炉子捅了捅,给我倒了一杯水,然后漫不经心地和我拉起家常来,什么老家在哪里,老家情况怎么样,什么时候结婚呀等等让人莫名其妙的问题。我一想不对劲,其他老师都去开会了,却让我在这里谈一些无聊的问题,会议肯定是针对我的,于是我和书记闲扯了一会儿后,我就说:“以后再陪你闲聊吧,我现在要去开会,”说完也不等他的同意,便走出书记办公室,直奔会议室。

推开会议室果然见校长正在那里说着什么,校长见我突然进来显然有一些吃惊,便停止了讲话,目送我坐到下面的一个空位上,沉吟了半响说了一句“今天就说到这里,散会”,我也感到吃惊,这显然是一个不便于我参加的会议,正因为学校认为我不能参加,才有书记找我“谈话”的一幕,而我不愿谈话来开会了,自然这个会也就不好再进行下去了。

会后我了解到原来是厂领导及有关方面在当天上午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会议由公安局长(保卫处长)钱俊明向予会中层领导通报了我的背景(主要是89背景及海内外联系的背景,说我是打着“合法”的旗号“公开同共产党进行较量”),并说有关方面已经介入对我的调查,要求各单位领导将此情况传达给各自所在单位的职工,并要设法阻止我的当选。

当天晚上又有一些职工朋友去到我在单身楼的住房反映情况,说自己单位这两天天天开会,领导反复强调后天选举谁选我后果自负等等,群众压力很大。针对这一情况我给一些朋友说,明天晚上我准备在厂俱乐部门前做个演讲,请你们明天互相转告一下,但立即就有一个人说:“这怕不合适,因为这两天警方控制很严,群众集会不容易搞,既就是群众能来,到时说你非法集会,把你弄起来不是就有了借口吗?”我一想也有道理,集会演讲恐怕难搞,但想到后天就要投票选举了,群众压力又很大,便觉到应该设法作一次演讲,于是我便退一步对来访的职工朋友说:“你们回去先告诉大家我准备演讲,到时看情况再说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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