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3日福建南平一所小学发生郑民生对无辜学生持刀行凶,造成8人丧生、5人重伤的血案以来,不到40天时间,中国大陆已连续发生5起校园凶杀案。最近的一次凶杀案发生在4月30日,地点是山东潍坊;最严重的一次是4月29日发生在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的凶杀案,32人受伤,由于官方封锁消息,死亡孩子人数不明。这些案件的凶手,都是社会生活中的失败者,他们曾经都遭受过人生的挫折。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与凶手作案动机有关的心路历程,除有郑民生爱情受挫、和医院领导发生矛盾被辞退的简单报道外,其他人的情况媒体都没有透露出半点信息。这就难免引起人们对凶手作案动机的各种各样的猜测。许多人认为是社会不公导致凶手报复社会,但也有人对这种说法予以否定。比如武警广东总队医院有一个叫何日辉的国家级心理专家在《法律界》网站发表文章驳斥了这种社会不公论,他说:“这其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难道真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出了严重问题了吗?病入膏肓了吗?非也!”他认为校园凶杀案之所以接二连三地发生,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和媒体针对凶杀案的原因进行反思时出现了重大失误,将原因指向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过大等社会问题,助长了后续的凶手的犯罪动机,实际上我们的社会根本就没有问题!〔1〕可是我们不禁要问,如果不是社会不公导致凶手报复社会,那么为什么共产党不敢让媒体公开这些人的心路历程呢?毛泽东不是说过“世上决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的吗?〔2〕难道我们不应该问一问,这些人的恨是从哪里产生的吗?如果这些人的恨与社会不公无关,那么尽快公开他们的心路历程,不是正好可以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避免错误的猜测和误导吗?不是对社会稳定有利吗?如果中国的社会是公正的,有关社会不公的媒体反思就不可能助长后续凶手的犯罪动机。众所周知,如果媒体把不存在的犯罪动机当作犯罪动机来评论,比如媒体把凶手穿的牛仔裤说成犯罪动机,肯定不会诱使那些穿牛仔裤的人去犯罪。其实,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中国的校园血案不仅与社会不公有关,而且还与社会冷漠密不可分。何日辉不承认中国存在社会不公,却一口咬定媒体指向社会不公的分析和反思助长了后续凶手的犯罪动机,纯粹是为了掩饰共产党的罪过,这样文过饰非,只会使共产党执迷不悟,使中国社会进一步滑向灾难的深渊。御用文人,罪莫大焉!

何日辉在发表上述高见的时候,完全忘记了共产党的老祖宗马克思的教导。正是马克思把一切犯罪诱因都归咎于社会不公的:妓女是社会不公的产物,小偷是社会不公的产物,消极怠工是社会不公的产物,人情冷漠是社会不公的产物,浪费是社会不公的产物,贪污是社会不公的产物,包二奶是社会不公的产物,见死不救是社会不公的产物,指鹿为马是社会不公的产物,认贼作父也是社会不公的产物……。总之,在马克思眼里,资本主义社会中所有丑恶现象都是社会不公的产物,甚至认为,只要消灭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这个主要的社会不公因素后,国家和法律都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为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下的人根本就没有犯罪的动机了!

既然社会不公作为犯罪的诱因被何日辉否定了,那么校园血案凶手的犯罪动机是什么呢?有人说是精神疾病,可是这个因素也被他否定了。何日辉说:“还有一些所谓的精神病专家如无锡刘锡伟等强调郑民生是精神病患者,应该给予郑民生精神鉴定的机会,不能误杀精神病患者!这简直是混球!虽然整个事件中郑民生的确有些表现类似于精神病的症状,但是他蓄谋杀害小学生是事实,其目的自己已经非常清楚的说明是报复社会,说明他有自知力,即使他是精神病患者,郑民生在犯罪的时候也是意识清楚的,即犯罪时有自知力,更何况很有可能郑民生是有意装作精神病,以逃避惩罚!”〔1〕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心理专家,难怪国家要让他来当心理科的学科带头人!虽然他也承认 “郑民生的确有些表现类似于精神病的症状”,可是他却以郑民生能够“非常清楚的说明是报复社会”为依据,来证明凶手当时的意识是清楚的,因此不能给他进行精神鉴定的机会。看来这种心理专家我也能够胜任,我不仅可以根据凶手是不是说出报复社会之类的话来判断其意识是否清醒,还可以根据凶手是不是睁着眼睛走路、拉完屎是不是记得擦屁股、是不是认得出自己的情妇、是不是喊了毛主席万岁的口号,等等,来判断其意识是否清醒。其实,何日辉不给郑民生精神鉴定的机会,完全是因为对自己滥竽充数的心理学知识没有信心,他坦率地承认:“精神鉴定本来就没有一个客观的物理检查手段,完全是凭主观判断,诸如病人的叙述、家属和周围人的描述、精神科医生的观察和经验,因此也出现不同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情况。”〔1〕我就弄不明白,既然何日辉知道在进行精神病鉴定时,专家会有不同的意见,为什么他就唯我独尊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我也弄不明白,既然精神鉴定这么不可靠,为什么世界各国还要把它当作司法的依据?我更弄不明白的是,既然精神鉴定这么不可靠,何日辉为什么还要在心理学这个行当里混得如此人模狗样?他就不怕别人骂他是个欺世盗名的骗子吗?何日辉否定中国存在社会不公,可是,在郑民生这个案子上,剥夺一个合法公民依法享受精神鉴定的权利,不正是社会不公的表现吗?我们还可以追问,郑民生被医院领导剥夺了工作的权利,有没有正当的理由?有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政府的有关部门有没有过问?郑民生的劳动权有没有受到应有的保护?如果政府放弃自己维护社会公平的责任,永远站在权力和金钱一方,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漠不关心,给他们造成了心理疾病,难道就不应该承担责任吗?事实上,所有的精神疾病,除了器质性(医学术语,即人的神经器官本身存在缺陷)的以外,都与社会有关。如果凶手确实患有精神疾病,就不能要求他们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凶手的犯罪动机确实与社会不公有关,我们就应该认真反省以求改进,决不能讳疾忌医,遗患未来。

校园凶杀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对于人类来说,孩子的安全和生命远远超过了父母自己的安全和生命。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凶杀案发生后,由于政府封锁消息使得急切盼望知道孩子情况的家长们心急如焚,当天就有超过10000人聚积在医院门口进行抗议。虽然我并不了解这些家属,但根据中国的国情可以肯定,这些家长中的大多数,平时肯定都是些老老实实过日子的老百姓,他们对政府的野蛮强拆、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枉法裁判、迫害异己、乱收罚款、虐待访民等行为,因为事不关己,所以通常都是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如果希望他们采取一定的方式,哪怕只是签个名声援一下,他们都不敢或者不愿意,更不用说让他们为了别人遭受的不公正待遇站出来抗议了。所有对别人的生死漠不关心的人,都有一个他们自以为理直气壮的理由,那就是:“我不关心政治”。现在,社会不公造成的危害逐渐浮出水面,它不仅伤害着不幸的当事人,而且最终会威胁到生活在这种不公正社会制度下的每一个人!

人是社会生物,政治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权力分配规则,不管你愿不愿意,每个人的命运都要受到政治的影响,比如,在奴隶制度下生活还是在民主制度下生活、在公有制下生活还是在私有制下生活,人们的生活质量是大不一样的。不关心政治,表面上看起来是一种与世无争的处世哲学,其实,本质上却是对他人生死的漠不关心。这种处世态度是一种近视眼式的态度,它会导致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犹如一盘散沙,完全没有凝聚力,最终使那些不关心他人疾苦的人,也会尝到自身不被关心的恶果。从中国大陆移居到西方民主国家生活的中国人,有一个明显的感受就是在那些国家,家长不敢轻易打自己的孩子,如果你的孩子发出恐惧而痛苦的哭声,周围的邻居就会过来过问情况,如果他们发现你是在虐待孩子,他们就会向政府报告,你就有可能被剥夺对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对他人生存状况的关心,会使被关心者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从而形成一种理性的情绪宣泄导向,使社会中的劣势成员更多地从自己身上寻找失败的原因,而不会把自己失败的原因归咎于社会。相反,一个盛行“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自私观念的社会,一个总是以“我不关心政治”为借口来推卸社会责任的社会,失败者的内心就不能形成理性的情绪宣泄导向,他们就不会从自己身上寻找失败的原因,而总是把自己失败的原因归咎于社会。更何况,在独裁国家,许多人(比如访民)的痛苦遭遇本来就是政府造成的,绝对没有理由让个人承担责任。如果非要从个人方面挖掘失败的原因,那么个人只能责备自己没有一个当官的好爸爸,没有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政治后台!

对社会关爱缺失负有最大责任的当然是政府,不同政治规则下组成的政府,在给予失败者社会关爱的行为上有着巨大的差别。民主政府不但自己在社会舆论的监督下,必须履行社会关爱的职责,而且还鼓励社会成员成立各种各样的公民团体进行相互关爱。独裁政府却不同,它本身就是社会不公的最大制造者。它把社会舆论监督视为对国家的攻击,严禁社会成员自行组织公民团体,对擅自关爱他人的爱心人士十分警惕,把他们当作别有用心的阴谋份子进行打击。比如禁止北京市民自发组成的“阳光公益”关爱那些因上访而在北京露宿街头的可怜访民,就连他们在正月十五给访民送碗饺子的活动都遭到警察的驱赶。这个公益团体的组织者刘安军就是因为表现了爱心而多次遭到逮捕。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也是因为替备受政府欺凌的法轮功学员打抱不平而遭到警察非人的折磨,未经任何司法审判而被长期关押。正因为大多数中国人的沉默,才使得独裁政府越来越猖狂。当然,独裁政府肆无忌惮地侵犯人权,不可能不激起受害者的反抗。有的受害者会勇敢地反抗政府,著名“刀客”杨佳在遭到上海警察的野蛮毒打并导致性功能丧失后,经过长达半年的时间得不到合理的赔偿,愤怒之下持刀冲进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杀死6名警察的英雄壮举,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可是,并不是所有的受害人都那么理智,总可以确定出合理的复仇对象,有的人很可能会将对独裁政府的仇恨转换成对整个社会的仇恨,因而使其报复行为失去明确的对象。其实,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心理体验,当自己在单位上受到领导的不公平对待,或者在其它方面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不公平对待,既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又得不到周围同事和朋友的理解和安慰时,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厌世情绪,在这样的情绪支配下,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发泄的对象。设想有一个因为拿不到工钱而悲痛欲绝准备跳楼自杀的建筑工人,当他站在五层楼上犹豫不决的时候,楼下的围观者不但不安慰他、劝阻他、站在他的立场上谴责黑心老板,反而大声嘲笑他是在做秀的情景,这个准备轻生的可怜人会有什么感受?如果他突然放弃了跳楼的念头,转而冲进一所小学校或者幼儿园实施对社会的报复,你绝对不应该觉得奇怪!最近发生的校园血案,不就是这个道理吗?所谓的“冤有头、债有主”,并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进行明确区分的,而是与当事人所处的角度有关。比如杨佳怒杀警察这个例子,站在杨佳和老百姓的角度上,杨佳复仇算是找对了目标,因为大家都仇恨警察。可是站在闸北区公安分局那6名被害警察家属的角度上,杨佳就是滥杀无辜,因为毒打杨佳的并不是闸北区公安分局的警察,而是闸北区芷江西路派出所的警察。顺着这个思路再分析下去,我们还可以设想,就算杨佳杀死的是闸北区芷江西路派出所的警察,也不一定恰好就是打他的警察,这样,对那些被害警察的家属来说,杨佳还是滥杀无辜。

并不是只有直接针对施害人本人进行的报复才是正当的,只有当施害人的权力背景与被害人完全相同时,提出这种针对施害人本人进行报复的要求才是合理的。如果使杨佳致残的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市民,那么杨佳报复的对象就只能是殴打他的那个市民。可是,杨佳和警察具有完全不同的权力背景,警察之所以敢于肆无忌惮地暴打杨佳,完全是因为他们具有警察这个身份,这个身份表明警察的行为属于有组织的政府行为,任何人都不得进行反抗,如果有人胆敢反抗,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比如袭警罪。正因如此,警察这个组织就应该对其成员的错误行为负责,受害人针对警察这个组织的报复就不能算滥杀无辜—即使最终遭到报复的人并不是错误行为的直接实施者。现在,我们知道了对狭义的组织来说,它应该为其成员的错误行为负责,那么,对广义的组织—社会来说,它是否也应该为其成员的错误行为负责呢?答案仍然是肯定的。比如,有十个互不相识的人组成一个临时团队出去旅游,其中有个成员在路上偷了别人的一个手机,被失主发现后迅速混入该旅游团队。由于夜色朦胧失主没有看清小偷的相貌,因此他不让那十个人离开现场,要大家等警察来后接受搜查。很明显,除了小偷以外,其他九个人都是无辜的。他们如果不配合失主,在警察到来之前非要强行离开,就是对失主的不义,对小偷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失主就有权把他们每个人都当作小偷对待。他们如果不想受到小偷的牵连,就应该为了正义主动指出谁是小偷。由此可见,为了不被牵连,一个社会中的所有成员都有义务互相监督,清除害群之马,如果没有尽到这个社会义务,就没有权利对自己受到的牵连进行抱怨。共产党就是中国社会的小偷,正是它偷了老百姓的尊严和自由,推翻共产党的独裁统治,就是清除中国社会的害群之马。对于那些看见别人跳楼还幸灾乐祸高声怂恿的人,对于那些以“我不关心政治”为借口拒绝给予别人适当帮助的人,对于那些为了个人利益而为虎作伥的人,谁敢说整个社会的堕落与自己无关呢?每个人都对社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每个人都必将吞食社会堕落的恶果,而且没有人逃避得了,或迟或早而已。谴责校园血案的凶手是冷血动物,不如谴责自己是冷血动物。在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铭刻着德国教士马丁•尼默勒的名言: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在我们拒绝关爱别人之前,想想这段话,就会明白我们应该怎么做?如果我们在那些针对社会的报复行为中受到了伤害,也想想这段话,就会明白我们有什么该做的却没有做?

校园血案发生后,共产党政府一方面封锁消息,不允许媒体探讨凶手的犯罪动机,继续人为制造和谐假象;另一方面,指示警察到学校发放什么防割手套、辣椒水喷射器、强力闪光灯、伸缩警棍、长柄钢叉等等警用器械,教学生军体拳,甚至安排武警接送学生。这么高昂的成本,社会能不能承担得起?就算中国真的富得流油了,以致政府有钱给每个公民都发一辆坦克来保证安全,但是这不是对共产党所吹嘘的、他给中国建立的社会制度是人类最先进的社会制度最大的讽刺吗?如果我们再用动态的眼光看远一点,我们就会知道,社会不公这个根本问题得不到解决,学会了军体拳的学生长大后,如果他们双手戴上防割手套、拿着强力闪光灯和长柄钢叉闯入学校怎么办?所以,解决校园血案的关键,还是要解决社会不公,而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是每个中国人责无旁贷的义务!

是的,我承认中国社会太大了,共产党太强了,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力量推翻共产党的独裁统治以改变中国社会,但这决不应该成为我们推卸自己社会责任的借口。单凭受害人孤立无援的零星斗争,是改变不了这个社会的残酷现实的。我们应该向独裁政府大声发出自己的心声,对它的野蛮行径高声说:“不!”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事情做起,比如,针对具体事件写匿名信谴责政府,给维权律师打个电话表示支持,给具体的受害人打个电话表示同情,给正在监狱服刑的政治犯捐款,向国外的新闻媒体报料揭露共产党的暴行,通过电子邮箱或QQ群传播好文章,在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参与政治辩论影响亲戚、同事和朋友的政治态度……。总之,可以做的事情很多,只要我们愿意,我们就一定可以改变这个社会!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校园血案以及其它报复社会的类似惨案的大量发生,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无忧无虑地生活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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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何日辉. 校园凶杀案反思的重大失误导致凶杀案连续发生!.法律界. http://news.mylegist.com/1604/2010-05-03/25032.html
毛泽东.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66:827.

后记:本文完稿后才5天,即5月12日,陕西省南郑县林场村幼儿园又发生了一起砍杀幼童事件,当场造成7人死亡,20多人受伤。同时,据国内网站报道,北京市也发生了七起袭击小学校的未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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