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和2010年初的这个冬天,北京不是一般的寒冷。2009年11月1日,北京下了一场雪,温度骤降,全市供暖提前一周,党政机关等部门更是提前10多天。接着,低温创几十年来新低。到了12月25日,刘晓波被判了11年,人们的心一下子寒到脚底。2010年春节前,谭作人、薛明凯被判刑,黄琦、刘晓波二审维持原判。过了元宵节,又下了一场雪。而我,就踏着尚未融化的积雪,见到了已坠入寒冬8载的方桂水和黄全正。

3月1日,滕彪说江西乐平冤案的当事人方春平、黄志强两人的父亲来北京找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诉,问我可否去见证一下这个冤案。滕彪介绍说,方春平、黄志强、陈发根3人为抗议错误的死刑判决、长达8年的冤狱生涯及多年申诉无果,已于2月23日在景德镇监狱开始绝食。我答应了。3日早上突然得知,滕彪楼下有“情况”,他不能离开家门去陪那两个老人,而两个老人已去了最高法。我自己动身了,并将代滕彪跟两个老人直接接触。

因我要等一件与此有关的事,所以虽然动身了,但必须要在一个地方待上近一个小时。我给方春平的父亲方桂水打电话问他们在哪里。他那口浓重的江西普通话听起来很困难,我好不容易搞清了他们在最高法跟一个法国记者吃饭,并说等着我去。

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具体位置,是我昨天刚刚查好的。从地图上看,最高检和最高法虽然分别在东长安街两侧,但相距不远,且在同一条南北大街的西侧。另外,它们都在地铁五号线西边不远,步行也就十多分钟吧。于是,我在崇文门站出了地铁,沿着历史上颇有名气的东交民巷往西急匆匆走去。这条路我是第一次走,走一两百米远就看到一个戴红袖章的人,跟前年的奥运差不多。东交民巷派出所边上的警车很多,这没什么奇怪的。继续往前走,警车仍是来来往往很多。

看到41路公交车了。没错,前面应该是东交民巷与正义路交叉的十字路口,其西北角就是最高法。又往前走几步,发现十字路口通往西边的路口设了路障,有个“前方施工请绕行”之类的牌子树在那里,有两个穿黄马甲的人检查着每一辆试图进入这条路的车。步行往里走没人受到检查或阻拦,没发现有人聚集,也没发现明显的访民模样的人。但我有着本能的恐惧,右前方那座高大的建筑,就是最高法,给我一种明显的压抑感。于是,当我扭头看到右侧,也就是沿着正义路往北去的路边上有公用电话时,我毫不犹豫地向那边走去。

给方桂水的电话打通了,他说他就在最高法和最高检那里。我问到底是最高法还是最高检,他说两个都在一起。两个都在一起?我纳闷了。我又问,是在东交民巷吗?他说是啊,东交民巷27号。我说好,我马上赶过去。挂上电话我走回路口过马路,跟三个20岁左右的小伙子一起到了对面,然后我尽量很自然地往前走。

走不到100米就是最高法的大门,门口站着两个武警。我迅速扫了一眼,除了门东侧一个写着“传达室”的小门洞外,没有可以用来办公称为“室”的地方了。应该是在前面吧。我脚没停,一边紧张思考着一边往前走。至于路南侧,我已看到那是北京警察博物馆,肯定跟上访无关。博物馆门西侧的通道有人进出,我扫了一眼,发现里面不可能是来访处,根据进出的人的衣着、表情来判断,都是些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没一个像访民。我继续往前走。路北侧有个小门挂着“最高人民法院招待所”、“最高人民检察院招待所”的牌子,一个保安坐在门口打盹,里面的房子有些破旧,但路上没什么人。难道来访处(或者叫信访接待办公室之类的名堂)对外名称是“招待所”?又一想觉得不太可能,就继续往前走。快走到头了,路南有个办公楼,门前停了很多车。难道是这里?走近一看,是个什么文物保护单位。路北是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团河?这个名字似乎在哪儿见过。某某地区检察院,一看就知道是驻监所检察机关的专用名称。这儿跟最高法院毗邻,但似乎两者在工作上不会产生多少直接关系,因此这种毗邻可能仅是种巧合。再往西还有路。但我走了几步就停下来,因为我看见了那个大名鼎鼎的建筑物,里面躺着一个已经死了33年多的人。而离我脚下二三十米外,是个五六米宽的台阶,树木掩映下的四五个穿制服的警察露出上半身,全都向那个大名鼎鼎的广场的方向看去。我转回身沿团河地区检察院东侧往北走去,那儿有条约100米的巷子,巷子北部西侧像是个办公楼,门前很多人,既有警察也有明显是访民模样的人。但走过去后,我再次失望了:这是掌控中国最敏感地带的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我原来一直感到极为神秘的这个安全机构就在这样一个隐秘的地方,同时离天安门广场又是这么近!我转身往回走。东交民巷我已全部走完,没发现最高法来访处。这条路边上的树郁郁葱葱,尽管是冬天。而且,我没发现任何地方在施工。

从最高法方向往西来了两队警察。每队十多个人,排成两列,走着零散的步子往西去。后面又来了两列。这是干嘛?我看了看时间,11点半了。可能是下班吃饭吧。路北侧没有车,但路南侧停的车满满的。我到了路南用公用电话给方桂水打电话,问他们到底在哪里。他们仍说在最高法和最高检那里。我问是否就是招待所,他说对。电话通了不到一分钟突然断了。我想他这个江西的手机不至于被北京有关部门即时监控而掐断通话吧,就没理这事,到路北进了两高招待所。门口那个保安也不见了,估计下班吃饭去了。里面一条直着往北的路,路西是一片低矮破旧的平房,不可能是办公室,也没有路通过去。所有可能的办公室应该都在路东。我一直往里走,先是路过挂着“最高人民检察院招待所”牌子的路东小院子门口,里面不像是个来访处。走到尽头一看,是最高法的一个侧门,还有武警站岗呢,牌子上写着“非本院人员禁止入内”。我望而止步,看了看周围没有像来访处的地方,就往回走。最高法大楼外面有一个空闲的通道,我过去转了转,对这里的房子的低矮和破旧程度极为震惊。

出了招待所,我又到正义路南给方桂水打电话。这次又是不到一分钟就断了。我立即给黄志强的父亲黄全正打过去,确认他跟方桂水在一起后,问他们到底在哪儿,因为我刚才去招待所没找到他们。他说他们就在最高法门口,马上就能赶到招待所门口,并告诉我他们的特点是提着一个包。我放下电话,看见最高法方向有两个农民模样的人往招待所走来。我迎上去问你们是方桂水、黄全正吗,他们说是。他们穿的衣服跟身边走的其他人穿的衣服反差太大了。个子稍高的那个,后来得知是方桂水,拿着一个脏兮兮的手提包。我说到招待所门里说吧,那边人少。其时正值下班时分,路上人特多。到了招待所门内,我交代完事情之后,问他们到底刚才在哪里,他们说在来访处,我才明白是听错了。我问来访处在哪儿,他们说就在大门旁边啊。我问是否就是传达室?他们说是啊。我说怪不得我找不到呢。我问他们吃饭了没,他们说没有,早饭吃得晚,法国记者请的,现在不饿。法国记者回去了,一会儿还要来,正等着呢。我说好吧,你们该怎样就怎样,别管我,我在远处盯着。就在我们仨聚在一起说话时,有三四个路过的人看着我们,其中还有两人凑近了看我们拿的东西。这是我决定立即离开的原因之一。我迅速回到了路南侧,方桂水和黄全正在路北侧往东慢慢走去,我给他们拍了几张照片。

其中有一张照片,是我蹲着照的。照完起身后,我发现身后两三米远站着一个戴红袖章的中年男子,紧盯着我看。我立即起身走向50米远的十字路口并往南拐,躲开他的视线。过了一两分钟我又露出头来看看,那人还在往我这边看。方桂水和黄全正慢慢走过来了。他俩替换着去了旁边的厕所。过了十来分钟,我走过去问他俩是否饿了。他俩说不饿,先等着那个法国记者吧。方桂水、黄全正一直站在刚才紧盯着我看的那个戴红袖章的中年男子的视线内,因此我跟他俩站在一起说话,全被那个中年男子看见了。不过十几分钟后,他走到墙边看报纸去了,不再管我们。12点半多了,我突然想起来问方桂水、黄全正,法国记者来干什么啊?他俩说想把冤案材料发给路人,然后记者在旁边录像拍照。我心里咯噔一下,觉得这个办法有点冒险。但我又想这肯定是他们安排好的,我在原计划中是不跟他们接触的,就不多说了吧。于是我继续在旁边等着。后来快1点了,我说打个电话问问记者什么时候到吧。黄全正给我法国记者的手机号码,我打过去,是个女的接的,说她们刚刚接到任务,要立即完成一篇稿子,赶不过来了。我跟两个老人说明情况,决定先吃午饭再说吧。

我本想沿着十字路口往南去找个饭店吃饭,他俩说那边没有,就在最高法对面的正义饭店吃吧。于是我们仨进了正义饭店。这个饭店很小,满打满算坐不下30个顾客。但这个时候里面坐得满满的,只有靠门口的一张桌子刚刚空出来。我们仨坐下,服务员收拾好桌子,拿来菜谱,我让方桂水、黄全正点菜。我从对面看着菜谱,大多是18块钱1个菜。黄全正只看着菜谱的第一页点了两个菜,我翻开菜谱说后面多着呢,再点吧。黄全正点完3个后不再点了,我又加了一个。问清他俩不要汤以后,我们要了6小碗米饭。倒上一杯茶水,等着上菜。我一开始没吭声,因为周围吃饭的人看起来没有一个像是上访的,而更像是周围的上班族。但他俩显然没多想,慢慢开始说起话来。他们说,希望有更多的记者关注这事。孩子们在绝食呢。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他们已经绝食9天。9天哪,有几个人经受过9天不吃饭的苦?黄全正说,希望你们多在网上发帖,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事。在国内网上贴的帖子很快就撕下来了,但有一个香港的记者在网上贴了帖子,撕不掉,温家宝都看见了呢。要是能在香港,在国外,多贴帖子,就好啦,撕不掉呢——黄全正重复了五六遍“撕不掉”。我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我丝毫没有去纠正他的错误的念头。对于一个在江西农村靠种田为生的将近60岁的老人来说,纠错是多余的。

吃饭时,他俩很拘谨,基本只吃靠近自己的盘里的菜。我一再让他们,他们才在别的盘里夹几筷子。我问他们平时怎么吃,方桂水说喝开水,吃冷馒头。对江西人来说,馒头是很少吃也很难吃的主食,何况还是冷的。我说使劲吃啊,少吃饭,多吃菜,别把菜剩下。我先吃饱了,他俩也吃饱了,还剩下一半多菜。坐在外边的黄全正喝了杯茶水后从兜里摸出钱来,我说不用你,我去买单。他不听,往柜台走去。我追上并拦住他,问服务员多少钱,服务员说74,我拿出一张100的给了服务员,黄全正还要把钱递给服务员,我再次拦住他,他才收起来。结完账后回去坐下,他俩栖栖惶惶地说了好几遍已经让你帮忙了怎能还让你花钱呢,我说我知道你们已经把家里的钱花光了,案子还没头绪呢,你们能省点钱就省点吧,以后花钱的地方多着呢。然后把剩菜打包,黄全正还客气地问我你带回家吧,我说你们晚上留着吃吧,我回家有饭吃呢。

出了饭店我问,你们打算下午怎么安排?他们支支吾吾说不出个啥。我说那就再等等看吧。他们又到最高法门口站着,虽然没有任何人理睬他们。过了一二十分钟,他们往东边的十字路口走去。我跟他们聚在一起问你们不去传达室递交材料了吗?他们说去了也没用。我说记者今天也没来,你们把冤案材料分发给过路行人也没什么意义,很可能还要被抓,今天就算了吧。他俩说也是。我说你们去过最高检吗?他们说没有,也不知道最高检在哪里。我问你们来北京,被带回家去过吗?他俩说没有,一次也没有,只是在南昌被带回家一次。我给滕彪打了个电话,滕彪说今天就回去休息吧,如果最高检他们觉得有必要去,去一趟也可以。我问他俩你们确定最高检的办事处就在最高法这里吗?他们说是,他们来过好多次了,肯定是在这里。我说既然如此去最高检也没啥用处了哦。他俩问我最高检在哪里。我说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北,三四站路就到了。他俩说反正也没事,就去吧。于是我在前面,跟他们拉开一二十米的距离,往北走去。

过了北京市政府门口很快到了长安街。长安街上熙熙攘攘,每个角上都有警察。就是地下通道里,也有一个武警而非保安在站岗,尽管通道里空空荡荡没人。那个站岗的武警显然很无聊,就一个人练正步走。到了长安街北侧,就是南河沿大街。路边上有个戴红袖章的人站着,我给这人照了张照片,照完后扭头一看,又一个穿同样上衣、戴同样红袖章的人骑自行车而过,我又匆匆给他照了一张。

又往前走了没几步,我回头一看,他俩没跟上来,方桂水见到一男一女两个老外,拿出冤案材料递给他们。看起来两个老外不懂中文,莫名其妙但带着笑脸收下了。这一幕,我曾在文章中看到过,也听别人说过,似乎我没有任何惊讶。但我想到了另一件事,那就是方桂水、黄全正老家的那块红土地,曾经把一支军队供养壮大,那支军队后来占了天下,却要杀方桂水、黄全正无辜的儿子们,而方桂水、黄全正却不得不向曾被那支军队赶走的人求助!这是怎样的一个讽刺,却又是怎样的一个悲剧!

又往前走了几步,到了公交车站,我问他俩是否坐车,还有两站。他俩说不坐了,走吧。过了东华门大街路口,看到了路西最高检门前的两个石狮子。我对他俩说,你们过去问问能否接材料,能的话,就试着把材料递上去,不能的话就回去。我就不过去了,在这里给你们照相。路东的绿化带里有人行道和休息用的凳子,我坐在其中一个凳子上看着他俩小心翼翼躲过川流不息的汽车,到了对面最高检门口。站岗的武警拦住他俩,一个警察过来跟他俩嘀咕了十几分钟。这期间,路边一个拿铁锹的清洁工打扮的人紧紧盯着我看,因为他看出来我显然是冲着那两个人照相的。我趁这人转身时给他照了一张背影照。

十几分钟后,方桂水、黄全正回到了马路东面。他俩来到绿化带的人行道上,跟我说那个警察给了一张纸条让他俩去最高法。就是说,最高检的来访处果然跟最高法的来访处在一起。我们仨找了个凳子坐下,黄全正挨着我,跟我说得多。

黄全正出生于1952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四),根据农村的算法,过了春节就虚岁六十了。方桂水出生于1955年,虚岁五十六。黄全正说,从2003年起,他们每年都要来北京至少两次,总共20多次了。黄志强是老大,下面有两个弟弟。黄志强从小聪明,小学没念完就下学了,出事时是家里的顶梁柱,老婆和三个孩子全是他一个人养活。说到这里,黄全正开始抽泣:“我跟儿媳妇说,只要我活一天,你和孩子我就给养着。但我已经60了,还能干多少活,能挣多少钱?我经常忍不住哭,眼睛都哭得看不见了……”黄全正说到这里哭了,用袖子擦了会儿眼睛,停了停说:“比日本鬼子还恶呢!他们用的那些办法逼供,你想都想不到呢!”他说,他来北京,就是为了让最高检抗诉,“抗诉就有希望了。可是最高检不接。最高法也不接。去过全国人大,倒是接了,但让我们找政法委。政法委没有来访处,我们只好还找最高检。”他神情黯淡地说:“如果还不行,就靠你们了,靠你们在网上多贴帖子,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人权委员会、大使馆,我们都去了。我们还往外国车上插我们的材料。我让那个法国记者一定要亲自写信寄给温家宝。我们写的信落上我们的地址,人家不给递,要是落上法国记者的地址,人家就给递上去了。”顿了顿他又说:“我只念了几年书,几十年早忘光了,只能靠你们这些人了。”方桂水补充说:“我们只能打、接手机,其他都不会用。如果没有你们,人家更不会理我们了。”

聊了十几分钟,我一抬头突然发现开始曾盯着我看的那个清洁工打扮的人在离我们十米远处,仍是死死盯着我们看,根本没有打扫卫生的意思。我对黄全正和方桂水轻声说,走吧,这人从一开始就盯着我们,不是好东西。我起身在前,给后面的黄全正、方桂水和那个人一起照了张相。

我问他俩住在哪儿,他俩说离最高法不很远。我说现在你们没事就回去休息一下吧,他俩同意了。我问怎么回去,他俩说坐20路车,在长安街上有。到了东华门大街路口,我跟他俩说今天就这样了,我要去东边坐地铁,咱们就在这儿分手吧,有事再联系。我伸出手跟他俩握手,一边握着手一边过绿灯。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路口南侧那个警察突然冲正在走过来的黄全正和方桂水说,你们是干什么的,拿身份证看看。警察根本就没看我。我一看情况不妙,赶紧走到边上准备过马路往东去。往东去的是红灯,我只能等着。我看着那个警察拿着方桂水和黄全正的身份证查看方桂水那个放着冤案材料的手提包,偷偷拍了一张照片。那个警察扫了我一眼,同时好像向马路东边二三十米远的那个警察打招呼。换了绿灯,我快步往东走去,路过那个被打招呼的警察,他慢慢向第一个警察走去。我一路小跑,找到一个公用电话,给滕彪打电话说明了情况,滕彪说他马上给他俩打电话。

2010年3月3日14:50,在“两会”盛宴开始前10分钟的时候,在距离人民大会堂约2000米的地方,江西乐平冤案绝食当事人的两名家属,被“盛世”“和谐”了。

3月3日当天下午,黄全正和方桂水被江西有关部门强行接走了,准备过两天遣返回老家,理由是“两会期间不许上访”。3月5日得知,在景德镇监狱绝食的方春平等3人已在3天前停止绝食,江西省监狱管理局的官员与3人见面后答应转交该案材料。但是,黄全正和方桂水被遣送回江西乐平后却被行政拘留10天,3月15日获释回家。

附:江西乐平冤案回放

1999年9月9日,江西省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登高山上发生抢劫强奸杀人案,邹福新被杀,熊峻被轮奸致轻伤。2000年5月24日,在登高山下的中店村境内,蒋泽才被杀害,郝强失踪。上述两案被江西省公安厅列为特大重案,责令限期破案,但直到2002年也没侦破。乐平市公安局因此受到来自居民和官方的双重压力。

2002年5月25日、5月31日、6月2日,中店村村民程立和、黄志强(又名黄志祥)、方春平(又名方有平、方小平)分别被乐平市公安局以涉嫌销赃罪刑事拘留。6月6日,该村村民程发根被乐平市公安局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以上4人均押于乐平市看守所。6月上旬,乐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9.9案和5.24案告破,给办案警察记功并颁发了奖金。6月19日,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被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逮捕。

随后会见律师时,4人均称被拘捕后被办案警察刑讯逼供,身体受到严重摧残,有罪供述完全是被迫的。7月22日,程发根之妻周枝花、方春平之妻王金霞、黄志强之妻方爱华致信景德镇市检察院和法院,请求“依法重新查清事实”,并陈述了认为3人无罪的10点根据。8月8日,乐平市公安局作出关于此案的说明。在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提审时,4人全部推翻此前承认犯罪的供述,并向检察院控告他们被办案警察刑讯逼供。

2003年3月4日,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向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月31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4人当庭否认此前的有罪供述,并指出是办案警察对他们实施了刑讯逼供。4月29日,法院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6月5日,检察院向法院递交了新的证据。7月11日,未经再开庭质证,法院宣判4人死刑。4人提出上诉。2004年1月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04年4月27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要求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补充证据材料。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退回乐平市公安局补充侦查4次后,向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1月9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11月18日,在没有任何新的证据材料的情况下,4人再次被判处死刑。4人提出上诉。2006年5月3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月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9.9案证据不足,不予认定,但认为4人均参与5.24案,改判4人死缓。2006年,4人被送至景德镇监狱服刑。

2006年,黄志强在景德镇监狱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理此案,撤消有罪判决,宣告其无罪。2007年3月19日,4人委托家属和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许志永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乐平市公安局的刑讯逼供。同时,4人家属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未获受理。5月,滕彪、李和平、邬宏威、程广庆、许志永等法律界人士一致认为本案疑点极多。6月,辩护人张赞宁、刘文元等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关于江西乐平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涉嫌抢劫、强奸、杀人案事实严重不清、证据严重不足的情况反映》。11月,4人家属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未获受理。2008年9月,方有平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提交申诉状。2009年3月14日,黄志强、程发根、方有平、程立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

自2002年4人被捕以来,先后有20多位律师参与,全部做无罪辩护。其中程发根受酷刑的情况曾得到联合国关注。4人被实施的酷刑主要是:用手铐铐住双手,连续几天几夜悬吊,剥夺睡眠;严重时手腕骨头暴露,惨不忍睹。4人均有确凿证据证明,案发时其本人没有作案时间。此案只有被告人供述,所有物证都不能证明该案和4人有关。现场提取的烟头、血迹、毛发、衣裤,警方均未做DNA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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