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在汉语中是个老词,《周易》中说“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就是变革,“命”就是天命,在“君权神授”论看来,商王汤讨伐夏桀和周武王讨伐商纣,并且取而代之,都是顺乎天命和应乎人心的。孙中山说:“革命之名字,创于孔子。中国历史,汤武之后,革命之事实,已数见不鲜矣。”这里所谓“革命”,指的是“改朝换代”的意思。孙中山起事时并没有当皇帝的想法,因此他没有说自己是“革命”,只是说“起义”、“造反”。1895年,孙中山来到神户,见到当地报纸上说“支那革命党首领孙逸仙抵日”,感到十分惊讶,当他了解到日文中用“革命”来翻译revolution,法国的revolution就是法国革命,感到“这个意思很好”,就对陈少白说:“以后我们就叫革命党罢”。从此,汉语中“革命”的词义便丰富了起来,也常常会导致意思的混淆。

在辛亥革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有三股“革命”力量。其中最强大的一股势力,是“传统革命”者,即谋求改朝换代的人。清廷逊位,主要不是因为远在长江流域的起义军,而是因为袁世凯手下的北洋军逼宫,这是时人和史家都承认的,所以孙中山才会把“大总统”职位让给袁世凯。袁世凯并不像孙中山那样向往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也无意当“中国的华盛顿”,所以才会上演“登基”、“称帝”的闹剧。鲁迅笔下“咸与革命”的阿Q,大概也属于这一类革命者。改朝换代对于穷困潦倒者通常是有好处的,或者抓住机会大捞一票,或者在新朝初始时享受一段“太平盛世”。

第二股力量是“种族革命”者。这股力量的主要根基在南方,从清初以来,各种帮会一直在从事“反清复明”的活动,其势力范围所及,从江浙、两广、两湖一直到四川。兴中会、同盟会、光复会都与帮会有着密切的联系。同盟会以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政治纲领,但很多同盟会会员对于后面两句并不理解甚至并不在意,他们主要是受到前面两句的激励。“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出自朱元璋《谕中原檄》中的“驱逐胡虏,恢复中华”,只是把蒙人改成了满人。邹容《革命军》宣称:“披毛戴角之满洲人应予杀尽,可比登三十六天堂,升七十二地狱。巍巍哉革命,皇皇哉革命。”应当说,在少数族群统治多数族群的情况下,“种族革命”比一般的改朝换代更具有号召力。家庭殷实、地位显赫者通常不会轻易地“造反”,但是他们会积极地投身“种族革命”。就整体而言,我们可以把同盟会列入反清的“会党”之列,在宋教仁把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之后,它才向现代意义上的“政党”转化。

第三股力量是“政治革命”者。同盟会中的“先知先觉”者要“创立民国”,这显然已经超出了“种族革命”的范畴。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立宪派,则更是以“政治革命”来抗衡同盟会的“种族革命”。梁启超说:“种族革命者,民间以武力而颠覆异族的中央政府之谓也。”他认为这种革命并不会带来“共和”,反而会延续专制。“久困君主专制之国,一旦以武力颠覆中央政府,于彼时也,惟仍以专制行之,且视前此之专制反加倍蓰焉,则国体庶几可定,所谓刑乱国用重典也。”他主张:“政治革命者,革专制而成立宪之谓也。”有人说,辛亥革命正确路线的代表是宋教仁和梁启超,他们二人都是“政治革命”者,也是民初“政党政治”中两大党的党魁和领袖。

宋教仁当国民党党魁的时候,孙中山已经退出了政治第一线。当时孙 认为,在自己此前鼓吹的三民主义中,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目标已经达到,今后只需着力于“一民主义”——民生主义。二次革命后,孙中山再倡“二民主义”,1914年7月制订的《中华革命党总章》称:“本党以实行民权、民生两主义为宗旨。”“本党以扫除专制政治、建设完全民国为目的。”进入1920年代,孙中山重新回到“三民主义”,但此时的民族主义已经不再具有反满“种族革命”的含义,而是纳入了列宁主义的新内容。孙中山的遗嘱中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主要指的是“政治革命”——“扫除专制政治、建设完全民国”的目标尚未达到。

从同盟会纲领中的“平均地权”可以看出,在辛亥革命时期还存在着第四股革命力量,只不过当时还比较微弱而已。这就是“社会革命”者。梁启超在与同盟会进行革命辩论的时候,除了主要针对“种族革命”,也曾附带《驳孙文演说中关于社会革命论者》。在这个时候,梁启超、孙中山都已经接触到欧美社会主义思潮与运动。当时所谓的“社会革命”,是马克思、考茨基意义上的社会革命。20世纪初已经传入中国的社会主义运动,是无政府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1903年,张继翻译了《无政府主义》的小册子,次年又出版了《自由血》,鼓吹无政府主义尤其是俄国无政府主义者的暗杀行为。1907年,由张静江出资,李石曾、褚民谊、吴稚晖主编的《新世纪》在巴黎创刊,该报宣传无政府主义,标榜反对强权、私产和宗教。辛亥革命后,刘师复发表了大量的宣传与探讨无政府主义的文章。《无政府共产党之目的与手段》提出了五方面的主张:一是主张社会一切财物归公有,废除私有制,废除钱币;二是废绝一切政府机构,无军队、警察,无监狱,无法律条规;三是废除婚姻制度,男女自由结合;四是人人享有平等的教育和工作权利;五是世界大同,采用所谓“万国公语”,使“远近东西全无界限”。刘师复曾说:“无政府党未有不主张社会主义者,故无政府主义可兼赅社会主义,社会党则多数不主张无政府主义者,故社会主义不能代表无政府主义”。“中国近日所称之社会主义,已为中国社会党(江亢虎发起)所习用,其主张视欧洲之社会民主党尚不能及”。他在《孙逸仙江亢虎之社会主义》一文中说:“以吾意言之,则二氏之言,均为社会政策,而非社会主义也。”江亢虎原来也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1911年7月10日,他在上海张园发起成立“社会主义研究会”,辛亥革命爆发后,他于 11月5日以社会主义研究会发起人名义召集特别会,提议“改组社会党”。这不仅是中国第一个社会党,也是中国第一个以“党”命名的政治团体。

马克思说:“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他所说的“社会革命”,是指废除私有制,实行社会所有制。到了列宁、斯大林,便突出了“阶级革命”的含义,不仅从身份上,而且从肉体上消灭资产阶级和富农。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列宁、斯大林的思想与实践,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对于“革命”有一个经典的定义:“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在1949年之后的几十年中,毛泽东思想统治了中国思想界,从“社会革命”、“阶级革命”的观点看问题,辛亥革命没有改变现存生产关系,也没有开展阶级斗争,当然是一次失败的革命。

在辛亥革命一百年之际,我们重新反思和检讨那个时候的各种革命观。“大丈夫生当如此”、“彼可取而代之”式的“传统革命”,到袁世凯已经画上了句号,今天还想当皇帝的中国人,大多是精神病患者。但是皇权政治的残余还在,譬如山呼万岁,譬如把尸体放置在天安门广场。“驱逐鞑虏”式的“种族革命”,在辛亥年间就已经被否定,取而代之的是“五族共和”。源自梁启超的“大民族(中华民族)主义”压倒了孙中山的“小民族(汉民族)主义”。如果今天继续鼓吹“种族革命”,只能成为“西藏独立”、“新疆独立”的理论基础。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波尔布特式的“阶级革命”,在大红大紫之后,已经在世界范围内退潮,原来以为在喜马拉雅山南麓还能有一块保留地,现在看来也已经变质。马克思、考茨基式的“社会革命”,至今在世界各地还有信徒,但是已经从“全盘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转向“混合经济”和“二次分配”。中国在2004年修宪时,也写入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至今仍然值得肯定而且尚待完成的,唯有梁启超意义上的“政治革命”。

为什么“革专制而成立宪”的目标迟迟未能实现?不是因为中国的国情特殊,也不是因为国人的素质低劣,首先是因为倡导者缺乏坚定的信念。梁启超和孙中山是“政治革命”的首倡者,但是他们同时也是“破坏民国”的始作俑者。1920年9月,访欧归来的梁启超受“一战”后席卷欧陆的左翼思潮影响,在《改造》发刊词中宣称,“同人确信旧式的代议政治,不宜于中国”。孙中山则受到苏俄的拉拢,最终把“党国”模式引入了中国。从此,中国与“政治革命”背道而驰,离“立宪政治”越来越远。一直要到半个世纪后,顾准才重新肯定议会政治;又过了四分之一世纪,国人才首次从境内出版物中了解到顾准的思想。当思想先行者还没有重新确立信念,也还没有赢得国人广泛共识的时候,怎么可能实现宪政民主的目标呢?

既然“革命”的概念如此混杂和宽泛(诸如科技革命、军事革命、文学革命……),既然百年前的各种革命观唯有“政治革命”仍保有正面价值,不妨换一个词来取而代之。这个词也是一个老词,而且从戊戌到辛亥的先驱者们也曾经使用过,就是“革政”。

《史记?天官书》:“﹝太白﹞经天,天下革政。”《论衡?纪妖》:“且有革政而胡服。” 蔡邕《胡公碑》:“圣主革正(政)。” 《后汉书?郎顗传》引《诗氾历枢》:“卯酉为革政,午亥为革命。”“革政”的古意与现在所谓“政治革命”、“政治革新”,是可以相通的。

梁启超和章太炎对于“革政”的运用,为我们提供了范例。梁启超在《公车上书记》中写道:“康有为以为望变法于朝廷,其事颇难。然各国之革政,未有不从国民而起者;故欲倡之于下,以唤起国民之议论,振刷国民之精神,使厚蓄其力,以待他日之用。于是自捐资创万国公报于京师,遍送士夫贵人,与梁启超麦孟华撰之,日刊送二千份。乃倡设强学会于北京,京朝士大夫集者数十人,袁世凯文廷式与焉,英米人士亦有列名会员者;每十日一集,集则有所演说。”梁启超告诉我们,即使是康有为,也不认为只把眼睛向上,寄希望于朝廷,就可以实现变法。“革政”必须依靠民众的觉悟,依靠国民运动,以言论自由为突破口,“唤起国民之议论”,继而集会、结社、演讲、请愿,“振刷国民之精神”,依靠国民自身实力的“厚蓄”,来推动维新变法。

章太炎在《论亚洲宜自为唇齿》中写道:“变郊号,柴社稷,谓之革命;礼秀民,聚俊才,谓之革政。今之亟务,以革政挽革命。”他强调“革政”的建设性与创新性,强调在体制转型中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汤武革命”“变郊号,柴社稷”开始,就是与“血流漂杵”、“馘魔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联系在一起的,章太炎因此主张尽可能用非暴力的“革政”来避免血腥的暴力“革命”。应当说,“创立民国”确实不是用几千万人的流血牺牲换来的,20世纪末一系列国家的“革政”,也基本上都是不流血或者流血很少的国民运动的产物;而中国历史上多少次“血流漂杵”,得到的只是新的王朝或者党国。

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主张改良或者改革,因为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国需要的是一种体制性的变革,而不是体制内的修补。用一句话来概括,中国革政的基本目标是“废除党国,回归民国”。这里要重申梁启超的一句老话:“吾侪平昔持论,只问政体,不问国体。”所谓“回归民国”,不是说一定要恢复1912年或者1947年的法统,而是必须建立符合普世价值的宪政民主制度。至于今后中国的国号,是叫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海峡两岸人民都能接受的其他名称,那是可以商量和妥协的小事情。

2011.10.16

(中国人权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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