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6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于蛇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在中南海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新老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欢聚一堂,共迎新春。

  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聚会时发表重要讲话。以下是新华社部分原文摘录:

  习近平指出,要继续加强民主监督。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党外人士而言,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希望同志们积极建诤言、作批评,帮助我们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帮助我们克服工作中的不足。中共各级党委要主动接受、真心欢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杨金柱刚刚看到习近平的这番讲话时,心情非常激动。“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讲话!

  但杨金柱很快就想起了10年前胡锦涛先生上任后的一次讲话。

  2003年2月26日,胡锦涛先生上任不久,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与民主党派人士举行的民主协商会上,明确指出:“新闻解禁、开放人民舆论阵地,是社会的主流意见和诉求,是正常的,要以立法形式解决。共产党自身不改革,不改造,就会失去生命力,走向自然消亡。”

  胡温执政10年已经成为历史。胡锦涛先生10年前的承诺“新闻解禁、开放人民舆论阵地”也同样成为历史。

  杨金柱想到了执政党在上世纪四十年代骑马打天下的时候对人民的承诺。

  1945年3月31日,《新华日报》撰文指出:

  “统制思想,以求安于一尊;箝制言论,以使莫敢予毒,这是中国过去专制时代的愚民政策,这是欧洲中古黑暗时代的现象,这是法西斯主义的办法,这是促使文化的倒退,决不适于今日民主的世界,尤不适于必须力求进步的中国。”

  杨金柱想到了我国《宪法》的明文规定: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杨金柱还想到了法国《人权宣言》和《世界人权宣言》的规定:

  1789年8月26日颁布的法国《人权宣言》在其第11条中规定:“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自由负有责任。”

  《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第19条规定“人人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当下中国,人民是否真正享有《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每一个中国人都对此心知肚明。

  执政党对人民言论自由权的限制最受人民诟病的有两点:

  第一,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因言获罪案例。

  最著名的因言获罪案例有重庆方竹笋“一坨屎”案和任建宇案、甘肃陈平福案、福建三网民案、湖南朱承志案……

  第二,互联网的敏感词、删帖、屏蔽和微博禁言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0年9月26日发表了《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该白皮书指出:中国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发表言论。互联网得到广泛普及和运用,已成为人们获取各类信息和发表言论的重要途径。截至2009年底,中国网民人数达到3.8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中国境内网站达323万个。网站十分注重为网民提供发表言论的服务,约80%的网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中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2亿个博客用户。据抽样统计,每天人们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充分表达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情。

  但中国的四亿网民没有人不知道中国互联网的敏感词、删帖、屏蔽、微博禁言。

  杨金柱在此以自己最近的三个实例来进行说明。

  第一个实例:2012年11月19日,杨金柱在18大刚刚结束后在新浪博客发表为国谏言之一《宪政民主是中国唯一可走的正路!》该文纯属谏言,却被新浪网管删除,有以下新浪网管的系统消息为证:

  [通知] 亲爱的新浪博友:2012-11-21 09:19 您的文章《宪政民主是中国唯一可走的正路!》已被管理员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杨金柱将该文连发六次,均被新浪网管删除。后来附在2012年11月23日发表的博客《最高法副院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走宪政之路》后面,才得以生存到今天。

  第二个实例:杨金柱2013年2月10日蛇年钟声敲响之际发表了蛇年新春献辞《死磕磕出法治中国》,该文发表以后,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到2月12日13时30分为止,该文章阅读4553人次,评论410个,收藏141个,226人转载,183个喜欢。但新浪网管却在2月15日将该文设置为私密博文,有以下新浪网管的系统消息为证:

  [通知] 亲爱的新浪博友:2013-02-15 21:58 您的文章《杨金柱律师蛇年新春献辞:死磕磕出法治中国》中因含有不适当内容,已被设置为私密博文。

  杨金柱为了保留400多个留言,只好于2月16日以《死磕派律师的心声 》重新发表。

  第三个实例:杨金柱的新浪微博自2010年和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王胜俊院长大战风车以后一直被审核,不能正常发出微博,至2012年12月,新浪网管干脆将杨金柱的新浪微博禁言,至今没有解禁。

  需要说明的是,杨金柱的新浪博客开设于2007年8月5日,今天的点击量为2997万人次,在新浪网法律博客点击量排名第一,在今天的新浪网博客总流量排行榜为246位。新浪网法律博客点击量排名第二的是贺卫方教授的賀衛方的博嘮閣,贺卫方教授的賀衛方的博嘮閣开设于2006年2月9日,今天的点击量为1784万人次,在今天的新浪网博客总流量排行榜为403位。杨金柱的新浪博客被中国经营报称为“天下第一法律牛博”,是在中办和国办挂号的政法舆情窗口之一。虽然江湖上有人称杨金柱为“杨疯子”,但杨金柱的博客却从来没有发表过真正的“疯子”言论。2010年10月,杨金柱和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王胜俊院长大战风车后,中政委的康师傅批示“查处”杨金柱,湖南省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厅长李江先生在湖南省公检法司四大家会议上说:“杨金柱的博客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嘛。”“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杨金柱新浪博客都经常被删帖,其它博客的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

  特别说明:杨金柱和贺卫方教授交往多年。贺卫方教授是杨金柱特别尊重的法学教授之一。杨金柱在一些严肃的文章中,对年轻于杨金柱的朋友当中,只将两个人称为“先生”,一位是民主与法制社刘桂明总编,另一位就是贺卫方教授。杨金柱在此提到賀衛方的博嘮閣的点击量,只是为了说明新浪网对言论自由权的侵犯,绝对没有贬低賀衛方的博嘮閣的意思,敬请贺卫方教授予以理解和谅解!

  杨金柱在2012年11月19日发表的为国谏言之一《宪政民主是中国唯一可走的正路!》一文指出:当下中国,人民对执政党察其言而观其行。作为执政党,必须言必信行必果,否则,无以取信于民。如果宪法和法律真正得到落实,真正实现依法治国,乃国家之幸人民之福!

  杨金柱是一个真正的忧国忧民的爱国者,是一个真正的法律信仰者,是中产阶级的一员,是一个不热爱执政党但却拥护共产党执政并自称为“保皇党”的民主党派人士,不希望国家出现动荡局面、不希望出现激烈的革命,衷心希望国家“平稳转型、和平过渡”,实现宪政民主,建设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

  在国家转型的特殊时期,作为以“国士”(国家之士)自许的杨金柱,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说真话,实话实说,为国家谏言。杨金柱在发表九篇为国谏言的文章之后,将继续发表“杨金柱评点新政”和“杨金柱法治建言”等系列博客文章。

  杨金柱希望能够在互联网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真正享有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杨金柱也希望同为50后的同时代人和同为法律人的习近平、李克强先生能够理解杨金柱律师忧国忧民的一片丹心。

  古人云:人无信而不立!杨金柱处江湖之远而忧其君(国家),对说过的话(玩笑话除外)基本都是一诺千金。北海一案中,承诺给北海律师团发苹果就发苹果,承诺给黄焕海父亲黄祖松先生捐款10万元就捐款10万元。承诺捐款100万元创办公益性刑辩律师学院就捐款100万元。诚信,不仅是杨金柱的立身之本,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立身之本!

  古人云:君无戏言!比杨金柱年长三岁的习近平总书记居庙堂之高而忧其民,上任伊始,“深思慎言”当为第一治国之策,言必信行必果,千万不能失信于民。 如果习近平总书记此次讲话得不到落实,仍然和过去一样“政令不出中南海”,只是说的漂亮、听的舒服,但却得不到落实。人民仍然和过去一样地因言获罪,互联网仍然和过去一样地删帖、屏蔽、微博禁言,将会让四亿网民丧失对习李新政的信任和支持!君无信则国不立!如此,则国家危矣!忠言逆耳,习近平总书记对杨金柱所谓的第一治国之策“深思慎言”以为然否?!

  广开言路,彻底废除因言获罪、彻底废除中国互联网的敏感词、删帖、屏蔽和微博禁言,让人民说话天塌不下来!这是习李新政获得人民支持的关键!

  得民心者得天下!

2013年2月17日
转载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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