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朋友刘京生,在他的文章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他分不清“自治”和“自制”之间有什么区别。在他看来,“自治”就是“自制”。而实际上,这两者是完全对立的。他居然说:

“我真的不知道在自由主义这个概念中如何引申出‘自治主义’这个完全相对立的概念,如果我们在什么事情上都用‘自治主义’考量自由主义,那么请问李先生还有自由主义可言吗?”他还说:自治就是“自我节制的服从大局”。“如果一个自由主义者总时时刻刻的强调‘自治’,那他不是个伪自由主义者就是个甘愿被别人奴役的人。”这最后一句,怎么得出来的?他没有告诉我们。

这也表明,在我看来构成自由主义核心的“自治”概念,在他脑海里完全没有影子。他完全不知道自治为何物。他认为的自由,只是摆脱束缚。而自治就是自我节制。他的混淆和反对,也正说出了,他当作真正自由主义来加以捍卫的那种主张的实质是什么:没有自治的自由。按照他的上述说法,对于自治,他要与之势不两立。

问题产生了:在正常国家内,人们需要自由,是因为他们原本处于自治当中,自治就是他们的利益所在。而一种没有自治的自由是什么意思呢?它确实是有自己含义的,那就是:附属于他者(主人、父权、或者国家)的那些人的所以为的自由。对于这样处境的人来说,治理的责任先天地属于他者,以至于他完全意识不到自己有参与的可能;因此他所意识到的唯一自由就是“言论”的自由。并且这种言论不是“建言”(那是一个自治群体内通常的言论内容),而是以显示自己有说话权利为目的的“抨击”的言论。这种言论并不在乎自己所说的是否恰当,它关心的只是用抨击来表明自己的存在。实际上这是一种非常可怜的状态。言说者因为没有自己的事务需要照料,就只有以反对这种唯一的方式来坚持自己的自由了。造成这种可怜状态的,是确实扭曲的现实:国家(或者主人、父权)垄断了一切事务,个人没有任何参与的权利,因此他只有这样的爱好,如鲁迅所说:奴隶总是要寻人诉苦,只要如此,也只能如此。

由于这种扭曲的现实,造成扭曲的心理,就是根本意识不到有“属于自己”的事务要去负责任,以至于在新的时代,面对自己所参与的自治、面对本应属于自己的事务的时候,也把它混同于国家权力,当作与自己无关的、异己的事务来反对。的确,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对国家这种具有暴力垄断机构的约束,主张权利,而这种权利极端地表现在反对的权利上。但是这只是其他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相似点,而把反对当作唯一的方式,应用于一切场合,如此的彻底性,只有我们这种曾经长期扭曲的国度才会有。

假定我为了自己的节日聚餐而找了两个同伴,一起准备饮食。那我们一定会把它当作自己的事务来关注。首先我会投入时间、精力和金钱,购买食材、烹制等等,其次如果我没有投入,把它委托给其他人,我会时时询问事情的进展细节,是不是需要我投入。如果不过问,我会接受结果,并对操作者表示感谢。因为他代替我投入了时间和精力。但是,如果我有不满意的地方,那么我在批评的时候,一定会首先反身自问我自己参与了多少。这是做一个自由主义者的常识。我不会以主人自居而把那些做事的朋友当作仆人来责问,并且说这种责问就是行使我的自由权利。因为这是把我自己的事情与国家权力的事情混淆了。

这就是老朋友刘京生具有的混淆,就是把对自己事务的责任,与对他人(主人)事务的责任弄混了。所以在他看来,讲到建设、讲到责任的时候,就只能是我们的统治者的那种意思:要人们去对本来不属于自己的国家事务进行建设和负责任。所以那是不能见容于自由主义的。因为在他的脑海中完全没有自己的事务(多么可怜的人生啊),所以他完全想象不到,人可以有属于自己的事务,人的建设和责任有可能属于自己的事务。对待自己事务的不负责任,不是自由主义,而是自我中心、是感觉中心。

因此,我完全没有像他所批评的那样:

“以上这段话是李海先生举出的一个例子,用作批评,批评别人想做‘主人’”。

相反,我恰恰主张,应该做主人。不过不能沿用做奴隶时的方式去做主人。主人是要管事的,在农家,是要起早贪晚辛勤耕耘的。而不是像怀有恶意的奴隶或者流浪的家伙那样,能毁就毁一把。而按照老刘的想法,做主人必须是破坏的,而与之相反的是

“‘建设性’的、‘负责任’的都去做奴隶”。

也许,刘京生的失误就在于他“省略了一个环节——复制自由主义的概念”,因此没有看到“自治”的字眼。因为我并不是关于自由主义的教师,所以我来复制一下,也没有什么丢人的。内事不明问百度:

“自由主义(英语:Liberalism)是一种意识形态、哲学,以自由作为主要政治价值的一系列思想流派的集合。其特色为追求发展、相信人类善良本性、以及拥护个人自治权,此外亦主张放宽及免除专制政权对个人的控制。”

在我看来,在专制国家内,自由主义确实首先是一个政治话题。是关于权利的主张,是从言论自由、反对的自由开始。但是,如果我们把这公式唯一到排除了自治,套用在不属于国家制度的一切场合,比如私人空间、网站、自治群体内,乃至作为面对任何事务的个人行为模式,那就已经不是自由主义了。那就是对自由主义的嘲弄和漫画化、丑化,其结果是要使大家把自由主义当作荒谬东西。我所反对的,就是这种以紫乱朱的、嘲弄式的“自由主义”,我称之为中国式的“自由主义”,具体理由,见前文《中国式“自由主义”之批评》。

现在我们可以知道,为什么刘京生的文章会如此难以理解了。他主张的是排除自治的自由主义,而我恰恰相反。

2014/5/12 19: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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